王咏梅走进教堂,走得小心翼翼真的。
她又迟到了。
她总是迟到。要坐那长一段路的巴士,多遇上几个红灯,再加上塞一阵子车,她就非迟到不可。
教堂里昏昏暗暗的,只开了左边一角落的日光灯,不是做礼拜的时间,只有唱诗班在练习。
咏梅是唱诗班的一员,唱的是女低音部分。
她半垂看头,悄悄地坐在最后一排,拿起歌本,深深地吸一口气,才敢抬起头来。
诗班指挥并没有注意到她,他正拿看一枝小小的指挥棒,聚精会神地指挥看,大家正唱看一首「古旧十架」的诗歌。
咏梅放心一点,也——好失望。
在诗班里,她几乎是不引人注目的,不是吗?连迟到了都没有人过问,包括指挥!
她轻轻叹一口气,开始附和著唱。
灯光并不明亮,指挥的形象却那样清晰、那样强烈地呈现在咏梅眼中。
他是个斯文、白哲的男孩子,瘦瘦的、高高的,头发很浓、额头宽阔、眼楮很亮,不是有一股艺术家的傲气,他会显得文弱。他不是什美男子,更没有使人眼花缭乱的时代气息但是,很特别、很吸引人,他胜在气质。
尤其当他指挥若指挥棒的时候,那狂态、那傲然、那旁若无人的模样,彷佛他指挥的是全世界最出名、最好、最伟大的诗班。
咏梅竟悄悄地仰慕著他那狂态、那傲然、那旁若无人的模样,只是悄悄的!
事实上,咏梅只知道他姓文,大家都叫他文先生,而他也从来不茍言笑,除了和那个独唱的女高音。
咏梅知道那个女高音叫叶爱琳,是一间大公司的秘书,很洋派、很高傲,当然也很美——美在那日日不同的发型、那次次相异的时装,和脸上并不浓艳的化妆!
叶爱琳和文先生似乎很熟、很亲热,他们总是有说有笑,练习完了又总是一起走,她好可能是文先生的女朋友——女朋友?咏梅很妒忌!
叶爱琳看起来比文先生年龄大呢!
为什大家要叫他做文「先生」?这「先生」两字把他叫老了,看样子,他绝不会超过二十三岁!
他可能还是大学生,要不然一定刚毕业,他浑身都是学院味道!
咏梅怔怔地望著文先生,可是文先生的眼光始终不移到她脸上。
她好失望,也好无可奈何!
她知道自己无法和叶爱琳比,不只是她,就算至唱诗班四十个人都无法和叶爱琳比。
咏梅呢?外表看来,她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校园里到处见到的女孩子。
她脸上没有化妆,头发永远直直地自然披在肩上,顶多天热的时候用一条丝带束起来。身上的衣服离时髦就差得太远了,在这初春的天气里,她总是穿套头毛衣、穿打褶短裙,练习的时候还会穿条半旧的牛仔裤,她怎能跟叶爱琳比呢?
自然,她不难看,清清秀秀、自自然然的,尤其是皮肤,透明得好可爱!可是——
这年头的人都喜欢五彩的艳光,不是吗?
叶爱琳永远吸引住文先生的视线!
还有,叶爱琳的女高音唱得那出色,她几乎是唱诗班的支柱,唱低音的咏梅在她旁边只像块黯然无光的石头罢了!
谁会注意一块石头?
她来这间教堂参加唱诗班是不值得的,她住得那远,她家附近的教堂比这儿更大,偏偏她不辞劳苦地搭巴士赶来,只有她知道是为了文先生!
但——绝对是没有希望的,不是吗?
十九岁的女孩子很受幻想,幻想是一件很美的事,可是幻想破灭时,是会很痛苦的!
咏梅知道这点:大学一年级的女孩子也会有理智,但理智却敌不过幻想的吸引力!
她一次一次地来,一次又一次地失望,这种失望远可以忍耐到几时?
她自己也不知道,她俊得厉害!
两个钟头的练习结束了,大家都站起来预备离开。明天是礼拜天,教徒们都愿在家养好精神来参加明日的事奉,崇拜神的礼拜。
叶爱琳走到文先生旁边,不知道说了什话,她独自一人忽忽先走。
文先生仍留在那儿收拾乐谱什的。
咏梅迟疑了一台,只是这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近四十个人都走光了。咏梅怀疑,这个诗班的人特别多,来得特别勤,是文先生的吸引力吧?
她站起来预备走,她从没试过单独和文先生相对,她已经开始紧张——虽然这单独相处之间两人绝无关连,但整间教堂哀不是只剩了他们俩吗?
文先生把他自己的乐谱收拾好,抬起头来,亮亮的眼楮闪了闪,怎大家散得这快?练诗的诗歌本散得到处都是,明天要做礼拜啊!
他预备自己去收拾,这时,他看见文文静静,显得有点怯生生的咏梅!
「唉——你,」他指指咏梅,不很客气的。「帮我把诗本收拾好!」咏梅兑得血液一直往头上冲,她哪会计较他的语气客气与否,这是他第一次对她说话啊!
她紧张地走向前,帮著他一本本把唱诗本收好。
距离近了,她忍不住偷偷打量他,在她眼其它简直是完美的塑像。她喜欢他宽阔的额头,喜欢他挺直的鼻梁,莒欢他亮亮的眼楮,喜欢他显得任性的唇和方正的下颚,这样的男孩在这个时代已不多见了!
「谢谢你!」收拾完了,他对她微笑。
很普通一个礼貌的微笑,她欣喜得脸都红了。
「不——不必客气,文先生!」她细声地。在他的眼光下,她不敢抬头。
「走吧!一起走!」他随意说:「你住哪里?」「九龙塘!」它的头垂得更低,今夜真幸运,她全身似乎部在燃烧。
「那远?你不该来这里做礼拜的!」他意外地皱眉。这个小女孩浑身都是羞涩,很清新。
「没有人规定我不能来,是吗?」她勇敢地看他一眼。
「当然,」他笑了「我的意思是在每一个教堂哀崇拜都是一样。你得坐好久的车,是吗?」「我喜欢这里,我认为值得!」她放松了一点,他不是想象中的那严肃。
「你在念中学,是吧!」他看了她一眼,走出教堂。
「大学一年级!」她摇摇头。
「哦!」他又意外一次,「你看来像个念中学的小女孩!」「你——也在读大学?」
她鼓起勇气反问:「文先生!」「毕业了,在做事!」他说:「还有,别叫我文先生,这是最别扭的称呼!」「但是——我总得称呼你!」地无端端又脸红。
「文仲!」他笑一笑,停在巴士站。「这是你回家的巴士?再见!」挥挥手,他大步溶入前面的街道。
那种燃烧的感觉一直陪伴咏梅回到家里。
天!多神奇?文先生——不,文仲和她说话,遂她到巴士站,这不是奇迹吗?
她躺在床上,亮晶晶的眼楮无法闭上。文仲啊!文仲竟和她说话了,多神奇!
地想看文仲的神态,想看文仲的笑容,想看文仲那种洒脱、超然的模样,她愈来愈兴奋。
文仲也和她有说有笑,文仲也当她和叶爱琳一样?不,当然不,她的心冷却下来,叶爱琳是文仲的女朋友!
咏梅呢?只不过帮它做了一点事,怕在礼貌上应付她而已,是吗?
它是平凡的,她自己知道,平凡得无法和文仲那样的人相提并论!
房门轻轻在响。她听见女工阿彩的声音。「小姐,你的电话!」她收拾起那牵连著文仲的乱七八糟的思绪,从床上起来,忽忽忙忙出去接电话。
电话放在楼梯转角处,阿彩已在楼梯消失,她拿起电话,一定是那个同学打来的。
「我是王咏梅!」她说。
「咏梅,我!」一个男孩子声音,很活泼的。「安迪!」它的眉峰聚珑,安迪是同学,不同系的同学。这活泼好动的男孩子怎老要缕著她呢?麻烦!
「有什事?」它的声音稳重而冷淡。
「星期六一个人躲在家里做什?」安迪说:「我来接你好吗?好多同学都在我家玩!」「不了,我已经上床!」她摇摇头。
「上床?」安迪大叫一声,「十点钟上床?咏梅,你不是在骗人吧!」「我从来不骗人,」咏梅在安迪面前成熟得像个大女孩。「我明天要去教堂!」「我知道,我不会忘了你是基督徒,」安迪并不失望。「我们不是跳舞,只是大家在一起聚聚,听听音乐什的,你来吧!明天我陪你上教堂!」「稚气!」她轻轻她笑了。上教堂也需陪?也需要有交换条件?只有安迪那种大孩子才想得出。
「就算我来也不需要你陪我去教堂!」「你来吗?」安迪追问。
「真的上床了,下次吧:」她淡淡地。
「好,下次!」安迪仍然那高兴,他是个难得的开朗男孩。「你自己答应的,不许黄牛!」「不黄牛,再见!」她放下电话。
回到卧室,她的心情平静了不少,安迪的电话使她心理平衡,因为她不是个没有人要的女孩!
也有男孩子重视她、追求她,不是吗?
它是个相当保守的女孩子,认为悄悄喜欢一个陌生的男孩是件很可羞的事。
她知道这是个新潮时代,可是她绝对做不到像一些大胆的女孩那样,理所当然地走到男孩子面前,面不改色地说「我喜欢你。」她不能明白,男孩会喜欢大胆的女孩吗?
换了她做男孩子,她会觉得大胆女孩完全失去其味道。
当然,她不可能是男孩,它的想法也不一定对!
如果她这贸贸然地走去对文仲说「我喜欢你」.文仲会怎样?
天!虽然躺在床上,她依然脸红了,她怎能说喜欢文仲,叶爱琳呢?
喜欢一个人是件痛苦的事,尤其是喜欢一个无法接近的男孩子!
她翻了个身,从床头柜拿出一本小巧的日记本.她有为日记的习惯,她要把今夜记下来。
她咬看原子笔,征征地望肴空白的纸张,怎写?他今夜对我说话?不,太平淡!
他今夜看见了我,对我微笑,送我去巴士站——不,简直是自作多情,连自己都会脸红。写——今夜是值得纪念的一个夜晚,他第一次对我说话。不,太庸俗了,纪念什呢?他以后不再对她说话?
足足有半小时,她咬看笔头发呆,纸张上依然空白一片,似乎,没有文字能形容今夜!
因为那既不是爱情,也不能算友情,严格地说来简直毫无意义——她不愿这想,她不会残酷地破坏自己的幻想,这至少算是个仔的开始呀!
她扔开笔,想想,又不甘心,抓起笔来在纸张上角签了个日期,又在下角签了咏梅两个字。端详一会,终于满意地放下笔。
中间空白若的一大截能表示任何意义,空白能导致更美的幻想,随你的画笔在上面抹上什颜色,不是吗?
空自的一页最美,里面藏著一个只有她自己才明自的梦!
※※※
十点钟,咏梅准时到了教堂。
她穿看浅黄色的套头毛衣、浅黄色的打褶短裙,很清新、很青春。
她到唱诗班集合的小房间里套上白色的话袍,她看见文仲正在一边忙著,她不敢上前打招呼。
叶爱琳守在他的旁边,这个女孩子倒是很会钉住男朋友的,她知道有人会抢吗?
抢?可笑的名词,什东西都能抢,感情不能,对吗?叶爱琳若得到了文仲的感情,为什不显得大方一点?
咏梅静静地站在一边,像往常一样。
教堂的工作人员来通知诗班可以出去了,于是他们排看队,安安静静地走出去,坐在属于他们的位置上。
叶爱琳坐在第一排中间,正对这文仲。
对咏梅来说,这是「宝座」,她可能永远坐不到!她坐到垃后一排的最侧。
文仲也出来了,还没轮到他们唱,他总是坐在钢琴的旁边,但——他走过来,他竟坐在咏梅的旁边,是故意的吗?
咏梅全身的神经都扣紧了,连呼吸都急促起来,文仲是看见她才坐过来的?看,她又在胡思乱想了,文仲根本连一眼都没看过她!
她动也不敢动地坐著,文仲会跟她说话吗?
五分钟像五小时那长,文仲就这沉默地坐著,直到弹钢琴的陈夫人暗示他开始唱诗!
文仲站在诗班前面,不,站在叶爱琳面前,他很庄严地做一个手势,全体诗班站了起来。
现在他和叶爱琳面对面地站著了,多罗曼蒂克的镜头,难怪叶爱琳这种女孩子也肯参加诗班!
咏梅跟著大家唱,跟著大家起立或坐下,她眼中只有文仲,而文仲似乎永远看不到她!
整个礼拜过程,咏梅恍恍惚惚地不知牧师在说什,她从来都是好教徒啊!
她知道自己态度不对,来教堂是为事奉神,不是找寻爱情。她没办法,她控制不了自己,文仲对她的吸引力那大,大得地无法自持!
礼拜做完了,换下诗袍,咏梅看见文仲和叶爱琳并肩走出去。
文仲穿若墨绿色灯心绒长裤,上面是一件几乎同色的樽樽领毛衣。咏梅从来没见过文仲穿西装,她知道,有种男孩是从不向西装低头的,就是文仲!
她下意识地跟看他们俩步出教堂,刚好看见文仲扶看叶爱琳跳上的士,她心中一阵酸、一阵凉,站在那儿动弹不得!
教堂前的人已散得差不多.她仍然站在那儿。初春的阳光很温暖,她却感觉不到!
文仲昨夜和她有谈有笑,今晨连一个招呼都不打?是忘了她这一个人?
「咏梅,王咏梅、王咏梅!」街边一部敞篷的二手跑车上,有人在叫,叫得一声比一声响。「我在这儿!」咏梅怔一怔,看见了安迪。
她慢慢走过去,大家都是同学,而且安迪的爽朗和善良是很难得的,她没有理由不理睬他。
「怎你在这儿?」她淡淡地问。
「你说过要上教堂,忘了吗?」安迪是个胖胖的男孩,当然,胖人多半不潇洒,但安迪的笑容很好。「我算准了时间来接你!」「不需要来接,」她摇摇头。「这种阳光下走一点路是种享受!」「上来吧!」安迪拍拍车子。「这种阳光若不到郊外去兜风,是自痴!」「你在用激将法?」她笑了。慢慢走上车。
「怎敢?对我们的‘青春偶像’」他笑看。
「什话?」她白他一眼,捡红了。
学校里有些男孩子真无聊,除了上课之外还喜欢胡扯一番,说咏梅是全校最自然、最纯朴、最真挚,也最有青春气息的女孩,替她取了个外号,叫什「青春偶像」,这虽是恭维,却叫人脸红!
不是吧?咏梅自知不是什美人,年青的女孩都该有青春气息,什偶像不偶像呢?她还算幸运,外文系的一个女孩子被冠上校花的名饺,什花花草草,不是更庸俗吗?「大家都这说你嘛!」安迪还是笑。「说你身上的青春气息是别人身上找不到的。
你天生该穿套头毛衣、打褶裙、牛仔裤什的!」「能不能不说了!」她有点气恼。她不喜欢恭维人的男孩,他们显得虚伪,虽然安迪不是!
「不说了!」他伸了伸舌头。「去郊外逛一圈好吗?」「我要回家吃中饭!」她不置可否。
「你回家吃中饭,我在门口等你,」他说。「要不然——我们一起去吃海鲜!」「你真阔。安迪!」她不真心的。
「我刚领零用钱,」安迪笑得真诚。「哥哥大开恩典借给我这部跑车,咏梅,别浪费了今天的好阳光!」她考虑著,她是不会接受安迪的,他们只是同学,甚至不是最谈得来的,她不能给安迪一个错觉!
「我可以去,但是——我们各自付午餐钱!」她说。
「这——何必呢?」他尴尬了。「一次午楚餐我请得起!」「不是这问题,我是很「原则」的一个人。」她摇摇头。「我们都是学生,没有理由你话请我!」「朋友之间何必分那多?」他有些明白她的意思,却仍保持良好笑容。
「同意了,我去!」她说得很坚定。「不同意,送我回家!」「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是吗?」他解嘲地耸一耸肩。
「不会使你难堪,」她笑了。「你先付钱,我再还你!」他不出声,加快了马力。
从狮子山隧道出去,他们漫无目的地向前驶看,说好是享受初春的阳光!
「安迪,」她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你姓什?你的中文名字是什?」「为什突然这样问?」他好意外。
「我觉得在香港的中国人好奇怪,总喜欢用英文名字,」她摇摇头。「就连一些小说里的主角也是英文名字一个,连个姓氏都没有,崇洋吗?还是殖民地的特性?」「别骂得这凶,」他说:「可能只是一种习惯。我姓林,叫林正平!」「林正平?很好的名字,」她看他一眼.。「比安迪顺耳多了,也更适合你!」「明天开始我要宣布,所有的人只可叫我林正平,」他一本正经的。「叫安迪,我一律不理!」「没那严重,我说著玩的!」她反而不好意思了。
「你的话我都当真,像圣旨一样!」他说得半真半假。
「林正平。你知道这句话可能破坏今天的气氛吗?」她暗示得很明白。
「别连名带姓地叫我,我也不说破坏气氛的话了!」他笑起来,恢复爽朗。
「一言为定!」她坐正了。
一路向前驶,乡村的空气令人心灵平静,阳光又使人振奋,咏梅很快地忘却了文仲和叶爱琳的事。
「为什你要去那远的教堂?」他突然问。
「去惯了!」她不置可否。
「很奇怪,许多女孩子都喜欢去那间教堂,」正平很感兴趣。「是教堂特别漂亮?
牧师特别英俊?或是英俊的男孩子多?」「上帝会罚你,你怎敢这样说?」她叫起来,有点作贼心虚吗?
「真心话!」他学起手作发誓状。「我总疑许多人上教堂的目的!」「崇拜神,不是吗?」地分辨看。
「我认得一个朋友,士教堂为学英文,那个教堂的传道人都来自美国。另外一个想找关系出国,」他说得很认真。「还有个女孩子更荒谬,她喜欢唱诗班的指挥!」它的脸一下子变了,喜驩唱诗班的指挥?说她吗?不,不可能,那是埋藏在她心底的最大秘密,没有人会想到她喜欢文仲!
她勉强振作起来,笑容变得好僵硬。
「喜欢唱诗班指挥就算荒谬?」她反问。
「喜欢自然不荒谬,荒谬的,是指挥已经有了太太!」他哈哈大笑,似乎这是世界土最可笑的一件事了。
她一点反应都没有,直等到他笑声停止。
「我不觉荒谬和可笑,」她严地说:「爱是很微妙的一件事,喜欢一个有太太的男人——是件无可奈何的事,你懂!绝不荒谬!」他意外地看看她,他说错了?它的神色怎变得那怪?好象怕在说她一样!
「也许我说错了,」他有点懊恼。「怎今天总是说些破坏气氛的话呢?」她没有回答,她心中也同样懊恼。他虽然是无心之言,却也说中她心事!
文仲和叶爱琳——唉,也许将来是夫妇吧!
已经到了沙田,他把车泊路旁。
「就在这儿吃午餐!」他替她打开车门。「吃了午餐我这张嘴大概不会乱说话了!」
他们找了一家乳鸽很出名的餐厅,林正平很会点,他这胖的男孩,一定是很会吃吧!
是假日,游客很多,餐厅里热闹的很,还有一些后来的客在等座位。在这种情况下,想说什也不可能,只好埋头大吃。
出了餐厅有松一口气的感觉。
「我不喜欢这种吃法,像在生吞活剥,一点情趣也没有!」她说。
「吃饭讲情趣的,只有女孩子!」他说。
「不懂生活情趣的岂不等于一段木头?」她眉梢一扬。
他看看她,若了许久、许久。
「你说我是一段木头?」他自嘲地。
「你不能算木头,你那活跃!」她径自朝前走去。「我才是一段木头!」他追上来,十分惊讶。「我惹你生气了?」他小心地。
「我还不至于这小气!」她笑一笑,刚才她是想到了文仲。「我们去渔场玩水上单车,好吗?」「焉有不好之理?」他迅速打开车门。
他们到了那家可吃饭、打麻雀、划船,又可玩水上单车的渔场.他租了一部水上单车,她不同意。
「我们一人一部,来比赛!」她说。
「不愿和我一起玩?」他开始有些失望。
「两个人一起玩不方便,要换人踩的时候容易掉下水,」她的理由像好充分似的。
「我不愿意在那种航脏水里游泳!」「好吧!」他付钱租了两部。
看上去似乎简单的玩意儿,踩起来竟异常吃力,尤其咏梅穿了裙子,要很小心才行。半个钟头之后,咏梅已累得面红气喘,急急忙忙上了岸。
「怎样?不玩了!」正平追上来。
「下次等我穿长裤才跟你比!」咏梅说。
取回放在柜抬的押金,他们预备继续「阳光下的兜风」,就在这个时候,咏梅看见几个人走进来。
那只是几个普通的客人.有男有女,谈得兴高采烈,所不同的,是在中间那个穿墨绿灯心绒长裤和同色樽领毛衣的男孩子!
咏梅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怎巧得这离谱?文仲怎也会来这里?
他身边是叶爱琳,自然,还有其它几个年青人,显而易见,他和叶爱琳是一对!
文仲也看见了咏梅,他眼中光芒闪一闪,似乎要打招呼了,咏梅迅速地把视线移开。
在这种情形下招呼是尴尬的,他身边有叶爱琳,她身边有林正平——安迪!她觉得窘!
文仲那一群走开了,咏梅轻轻地透一口气。
「怎?你认识他们?或是他们认识你?」正平问。
「不认识!」她大步走出去。
她和文仲是没希望的!她愈来愈清楚了!
又是星期六,又是诗班练习的时间。
咏梅从家中走出来,脚步变得有些犹豫,上次在渔场中对文仲视而不见,连招呼都不打,今晚再见会否尴尬?
她一边想著一边已上了巴士。
今晚她故意提早出门,就算多遇到几次红灯,就算特别塞车,她也绝不担心迟到。
巴士开得颠颠簸簸的,这种老爷破车再加上人多,站在上面简直是受罪,幸好她穿了牛仔裤.不会像裙子那麻烦,即使一个紧急刹车,她也能像男孩子一样灵敏。
有时候还是觉得做男孩子舒服,她默默地想。
巴士又停在站上.几个人下去,几个人上来,她也没有在意。有人喜欢眼睁睁地盯著上落的乘客,那神情落在别人眼里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巴士继续向前驶,再过几个站就是教堂了,她拉平了毛衣,有只手拍到她肩上。
「嗨!」那人招呼著。
※※※
她回头望望,整张脸都红起来,是文仲,这也算是冤家路窄吗?
「嗨!」她低下头,无话可说。
「今天没有迟到!」他靠近她,捡上有丝笑意。
「有时塞车,有时红灯多!」她不置可否地解释。她心中有丝异样震动,他原来知道她常迟到?
她不问。
「迟到总是有很多理由的!」他的笑意更浓了。
「或者——我会转去另一间离家较近的教堂!」她吸一口气,慢慢说。.「你会吗?」他反问得好可恶。
「会!」她便自己的声音很肯定。
「嗯!那将是诗班的一项损失,」他摇摇头,认真起来,「你的低音唱得不错!」
她不出声,损失吗?他甚至不知道它的名字。
「你很沉默!」他又说,他也是沉默的人,怎今夜的话特别多。
「不能人人都像叶爱琳一样活耀!」她说。立刻,她知道说错了,收不回来。
「叶爱琳?」他眉梢一扬,眼中光芒闪一闪。
「它是全诗班里最好的女高音!」她只好掩饰地说。
「声音不错,嫌夸张!」他没有什特别表情。「诗班是合唱,讲究共鸣、和谐!」
「你学音乐?」她忍不住问。
「你猜呢?」他不答。
「猜不著!」她眼观鼻,鼻观心的。
他皱起眉心,这个读大学的小女孩脾气很硬,又好固执,很不妥协的味道。
「我猜你学文学!」他说。
教堂到了,巴士停下来,她轻巧地跳下去,他跟在背后,他们好象约好了一起来似的。
「错了,我学数学!」她不看他。
她外表装得冷漠、不妥协,眼楮却装不来.她怕泄露了自己秘密。
「数学?」他十分意外,好奇心也更重了。
「纯理论.乱抽象的东西!」她笑一笑,越出一排编贝般细小的可爱的牙齿。说:
「学数学,是一种征服!」「你很有本事!」他们一起走进教堂。
叶爱琳已经等在那儿,他不再理会咏梅,快步走上前,又是招呼又是笑,好亲热。
咏梅故意放慢了脚步,刚才的好心情消失了,见到叶爱琳,她心中就涌起又酸又凉,比妒忌更难受的感觉了。
她默默地拿一本诗歌本,一声不响地坐在最后一排,她要离他们——文仲和叶爱琳,远远的。
诗班的人来得差不多,有一个男孩子开始派发一张油印的纸张,上面印好了今晚要练的歌,文仲站在前面,弹钢琴的陈夫人也坐好了。
他们开始练习,是一首黑人的骚灵歌曲,很哀怨的。黑人的音乐总有一股被抑压看要爆发的情绪,很感人,咏梅对这种音乐有偏爱,她唱得很起劲。
唱完这一首,文仲若有所思地停下来。
他看看咏梅,像要解决什困惑的问题似的。
「嗨,你!」他指若咏梅,这才发现从来没问过它的名字,呆怔了一会儿,才说:
「换到前面来坐,坐在叶爱琳旁边,这样合音会更和谐一点!」咏梅坐在那儿出不了声。
换到前面叶爱琳的旁边?那不是「宝座」?不是可以和文仲面对面地站看?这——
不是做梦?
「换到前面来,好吗?」文仲再说。
咏梅不得不站起来往前走,她觉得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她身上,比迟到更难堪。
叶爱琳向旁边移动一下,让出一个位置给她,而且展开一个砍迎的友善微笑。
咏梅不得不勉强牵动唇角,她笑得一点也不好,天!她把叶爱琳当成情敌了!
「现在练习第二首歌,」文仲说:「试试看换了座位的合音效果是否好些!」陈夫人开始弹钢琴,文仲的指挥棒抬起来,吸引了所有的视线,他们又开始练习。
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或者真是叶爱琳的声音太夸张,咏梅免得自己唱得好糟,简直不能成声。
她很不开心,虽然唱诗是为赞美神,她却完全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看。
她不知道文仲会怎怎说!
练习结东,文仲放下指挥棒,看看叶爱琳又看看咏梅∣他终于是注意咏梅了。
「很好,」他似乎真满意。「很好!」其它人都站起来离开,咏梅觉得没有留下的必要,文仲和叶爱琳必是双双对对而去,她不想她很快地往外走,她便自己完全不看文仲,看什呢?免得眼冤!
她站在巴士站上。
运气真差,等了十分钟都没有一班巴士,怎回事?故意跟她作对?
文仲从教堂那边走过来,单独一个人。
「还没有巴士?」他站在她旁边。
她摇摇头,她记得上次他是走路回去的。
「叶爱琳呢?」她忍不住问。
「先走了!」他答得好平淡。
「你们总是一起走的!」她又说。
「是的,我们住得不远,我送她回去!」他仍是淡淡的。
「今晚不迭?」她真像个多管闲事的阿婆了。
「她有点事!」他看看马路的那一端,「巴士来了!」「再见!」她把脸转开。
「再见?」他几乎在抗议。「你不许我也坐这辆巴士?」「你从来不坐巴士的!」
她心中暗喜,他当它是个朋友般了,是吗?
「你是怎知道的?」他反问,跟在她背后跳上去。
「你总是跟叶爱琳一起,她不是坐巴士的人!」她说。
「错了,你看错了她!」他摇摇头。
「我自然没有你那了解她!」她说得有点酸溜溜的。
「了解?」他呆了半晌。「你的小脑袋里装了些什?」「不小了,我是大学生!」
她说。
「只有小女孩才喜欢装大人!」他说。
「我自然不及叶爱琳那大人!」她笑了。
「为什总说叶爱琳?」他有丝困惑。
「她是你的朋友,不是吗?」她提高了声音。
饼了他来时上车的那一站,他没有下车。
「你不是我的朋友吗?」他反问。
「不同,」她固执地摇摇头。「完全不同!」「你把朋友的界限分得太狭小,」他明白了她的意思。「我只能告诉你,你想错了!」
「错不了,我相信自己!」她昂起头,顽固的小家伙。
「王咏梅,太倔强的人会吃亏!」他说。
「你——∣」她心中一窒,他知道了她的名字?他刚才还不知道的,谁告诉他?
「你是王咏梅,对吗?」他笑得有一丝隐约的稚气。「我刚才查诗班名单的!」
「知道我名字又怎样?」她心中好舒畅。
「至少,我们可以算是朋友了!」他说得很有诚意。
「不是朋友,」她反应迅速地摇头。「叶爱琳才是!」
他想一想,笑了,是笑她的稚气。「我读大一时比你成熟得多!」他说。
「不必讨论这个问题!」她无端端地不开心起来。
每一次想起叶爱琳,她的心就不能平衡。
他望著她,望了好一阵子。
「从来没见过比你更奇怪的女孩!」他说。
「当然,我又平凡又蠢,哪能和你这种满身才气、灵气、傲气的诗班指挥比?」她涨红了脸说。「对马」她误合了他的意思,她以为怕在讽刺。「但是,即使我奇怪,我也有可以奇怪的自由,明?
他眼中光芒连闪,她引起了他的好奇心。
「嗨!我得罪了你吗?要这样?刺我?」他叫。
「谁讽刺谁了?」她没好气的,心里好懊恼,和安迪——不,林正平在一起就不会有这种争执。
「不喜欢听可以走开一点,没人抓住你!」
「你赶我走吗?」他唇边隐有笑意。
她不理会他,她已经到了家。巴士一停,她头也不回地跳下车,连再见都没说。
文仲怔怔的,看著她的背影.不是生气.而是震动。
表面看来,她是个全身布满棱角的女孩,实际上,她是纯真的璞玉,光华内温的璞玉。
他对自己点点头,心中有了打算。
再说咏梅,带著一肚子的气恼回到家中,静坐下来,竟不知因何而恼,文仲完全没有得罪她啊!
她去浴室洗澡,让温水把那些莫名其妙的气恼冲走.然后回到房里。
她不去打扰在银行工作了一整天的父亲,也不去麻烦可能在改学生作业的母亲,她关上房门,她也不希望有人来打扰她!
一个大人——她认为在思想行为上能替自己负责的人都该算大人,该有宁静而独立的生活,更该有不被打扰的权力,不是吗?
她把自己抛在柔软的床上,专心回忆刚才的一切——每一个表情、每一句对白、每一个动作,她后悔那样没有教养地离开支仲。
他会为这个生气吗?一定不会,看他那神情,似乎天塌下来也不在乎呢!
他不会为这件小事而生气!他不是口口声声说她小女孩吗?
悄悄喜欢著他的小女孩!
她移动一下,使自己躺得更舒服。
她能肯定一件事,今晚文仲对她的态度完全不同,他像——努力在找机会接近她呢!
是——这样的吗?他想接近她?
她努力去感觉可有自作多情的成分——没有,绝对没有,是吗?
文仲说他们是朋友,怎样的朋友啊!
明天在教堂见面时,可要好好地说一声对不起——唉!为什要说对不起?文仲说不定会莫名其妙呢!
明天——至少不能用今夜睹气似的态度,要和气些、要温柔些、要像个女孩些——
会把文仲吓跑吧?
她偷愉她笑起来。
和文仲在一起是种很美、很恬适的感免,即使是拌几句嘴,各人讽刺几句,都那令人回味!
他是个令人回味的男孩子,他那气质!
又有人在敲门,又是阿彩!
「小姐,电话。」
「告诉他我不在!」咏梅用枕头盖住头。「叫他以后永远别打来了!」
「小姐——」阿彩以为听错了。
「去说吧!」她再说,当然是林正平啦!她要拒绝他!
她似乎对文仲变得蛮有信心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