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喜:谁说一定要嫁给你?
买鞋不是难事。
买一双合脚的鞋,对我来说,却无比困难。
自从自己承担起生活上一切责任,打理生活上一切俗务,买房子、投资股票、玩基金、买衣买玩乐,乃至填饱自己一张嘴,皆不如找到一双合脚的鞋那样困难。鞋柜里数十双鞋,皆不是我理想中的鞋,只是临时的应急品。我不得不穿它们,因我无鞋可穿。
我想要的一双鞋,必须顺眼、舒适,并能够远行以配合我的脚步。长期寻寻觅觅,一直未能找到符合心中理想的那双,但我不灰心,我继续穿不合脚的鞋,忍耐不合脚引来的不适与水泡,继续寻找。
这事说给人听,人笑我。
其反应不外是——
「你真的认为这世上会有一双完全符合你个人规格的鞋?」不可思议状。
「何以不有?」我怀疑回去。
「工业产品、大众市场、一切商业化,只有平均值,没有个人尺码。」
「平均偿也许正符合我个人尺码。」我笑应。我不在乎是我去合鞋,抑或鞋来合我。
她笑得更大声。「喔,那可不,千万分之一。」
「总有机会,比绝望好。」我不考虑千万,我考虑一。
「何不掏钱定做一双?顶多贵一些。」
钱的价值,在于能够善用。
定做一双,是合脚了,依著自己的尺码制造,起码百分之九十契合,但——「那多无趣。」从没考虑过花钱定制一双自己的鞋。
于焉,假日公休,我踩了双凉鞋,头戴大草帽往鞋店街走。
文化路喷水池后方,是鞋店大营。
数十家鞋店在此经营,一家毗连一家。有名牌货,有水货,价格十万八千里差,但那向来并非我挑选一双鞋的凭借;我不讲究数目字,我端看是否有鞋能吸引我套上它,以及套上它之后,脚的感受。
常常逛去一下午,空手而返。有空再来时,上次没找到合脚鞋子的店,我照样会进去遛达,也许机缘就在这不错失任何一个可能的认真理发生。虽然我迄今尚未遇此机缘,但我从未放弃过这个信念。
店家把鞋架推放到马路上,一双双鞋,等待著与它能够互相配合的人。天热,走进一家有著冷气开放的鞋店,冷空气把人从酷暑里解救出来。我看了看鞋架上最新一款的鞋。
厚底鞋还是占据了主流市场,新世代的女性想成为辣妹的意愿,似乎比成为宜室宜家的主妇高了许多,不怪她们背弃传统,这是流行,时势所必然。
鞋架上有数款新货,夏季各款凉鞋纷纷推出,五花八门,令人目不暇给。
包头的娃娃鞋几经改良,又推出新样;方头鞋跟变矮了,矮点的好,走路方便,穿起来舒适。
几款短靴似乎退了流行,被收进角落里搁著。瞧,何止是人,鞋也有差别待遇。
「小姐买鞋?想买什么鞋?看到喜欢的可以拿下来试穿,最近很流行这款,配什么衣服都好看……」
销售小姐永远容不得客人自主,她们总有伶俐的口才可以左右你的决定。我不必对这殷勤反感,这是她们的工作。她们固然想赚你的钱,但你常常不能否认,她们大部分比你有看鞋的眼光。
在店里晃了一圈,看中了一双白色包头的休闲鞋,想穿它上菜市场买菜,或者偶尔穿它逛逛街,都会是不错的享受。
「小姐穿几号?」
「六十八。」架上的展示品小了一号。
「我去替你拿一双来,请稍等。」
「谢谢。」
我趁著她去拿鞋,眼光流连著店里其它的货色。
就这么巧,我又看中了一双高跟鞋,远远看著,愈看愈中意,我没有想我要在什么场合穿它,但也许它就是一双合脚的鞋;正想将它拿下看个仔细,孰料凭空窜出一只快手,慢了二分之一秒速,鞋就落到了他人手中。
我转过身去。看著另一位店小姐将我要的那双鞋递给她服务的顾客俊男美女,天生绝配。
「这是零码鞋,只剩一双了。」我听见那店小姐说。
女顾客——因我不相识,我们姑且如此称她吧。
我瞄了瞄她的脚,长裙下正穿著一双白色高跟凉鞋,露出的脚趾甲修剪得光滑洁净,涂红色蔻丹,脚背白皙润泽,是一双养尊处优的脚,小。
我目视比对鞋与她的脚,尺寸恐怕不合。
这鞋是零码,我想我有机会得到它,但她不给我机会,她连试穿都不。
「喜欢吗?」她的男伴问。
「还可以。」
男人随即吩咐,付款带走了鞋。
像是带走我一直在追寻,却又遍寻不著的东西,我瞪著那男人的背影,谁知我光是瞪这几眼,竟然就这样记住了。
不合脚还要与我抢?有钱了不起吗?钱,我也有。
「小姐,你的鞋。」店小姐从库存提来了我的六十八号休闲鞋。
我没有试穿,我买了它,但我怅然若失。
从来都没有人教我,一个高薪女性该如何过生活。
在我成为一个高薪上班族时,我也没有意料到我会在今天领有高薪。
我有个人的办公室,一个秘书,我在公司里不是一个小螺丝钉,老板器重我的才能,我是支柱。
几年前只身进入职场。老母亲在两年前过世,她是我唯一亲人,住在乡下,不肯随我上城,邻居通知我时,她已走入生命的尾端,我在病房里陪她走完最后一天。料理完一切后事,回到公司继续工作,老板发了抚恤金,同事要我节哀,客户请我保重,朋友还要带我走出阴霾……我可能有点冷血,不然为何我从送终迄今,没有很伤心过。
此后虽独身一人,但并不很孤独。我总觉得我是个很会享受生命的人,我懂得及时行乐。
没有人教我怎么过生活,但我的生活,还颇惬意。
今天上班,穿三宅一生米白套装,搭配同色粗跟方头鞋,晓君一早来见了我,说我懂得打扮,朝气十足。
当然,因为我还年轻,有活著的感觉。我笑。
内线电话接来,是晓君。
「杨小姐,杨志马经理与你约时间,周三中午可有空?」
「为何事约我?」我以为我们合约之事已谈妥。
约都签定,直到下一次签约期间,可以不相往来矣。
「合约需再商谈。」
敝了,一切无误,还有何事好谈?
「就约周三中午。」我说。
「好的。」
晓君向来是个值得信任的好助手,不枉我慧眼识人,当初将她调到我身边。
一通外线电话。
我想晓君已帮我过滤过电话,我接起。
「双喜,周三下午可有空,请你吃饭。」这声音,是A君。
「已有约,下回请早。」中午已有约,下午再有约,太累了。我珍惜自己。
「周四呢?」
「约了牙医。」我照顾我的牙齿同我照顾我的心脏一样努力。怪的是,我并不奢活百岁。
「周五?」
「有何事必要见面不可?」我问。
「终身大事。」
我戏说:「祝好运。」
「双喜,周五可愿赏光?拜托。」
不再与他捉迷藏,我曰:「可。」
一句话能让一个人开心,何乐不为?
听见他吁了口气,又急道:「六点我去接你。」怕我反悔似的。
「七点,我得回家换衣服,我不介意你六点来,但恐怕我一身狼狈就只适合去吃面摊。」一天工作下来,我再怎么朝气十足也会被吸血吸到两眼无神。
「我七点准时到。」
「承蒙招待。」
币了电话,正想提醒晓君暂莫让私人外线电话进来。我有一大堆工作待忙,此刻无暇细说。
孰料尚未行动,又一通外线。
是B君。
「双喜,莫忘了今晚的约。」
「一定记得。」
B君满意的挂了电话。
欲通知晓君注意,电话又进来了。是C君……
直至半小时后,我终于得以按下内线通话键,吩咐晓君仔细过滤电话,不希望再有无关紧要的私人电话进来打扰工作。
晓君笑话我:「星期一的功课,ABCD已都来报到否?」
「饶了我吧,求你莫再做红娘。」最好挡下我所有私人电话,还我清静,我现在最不需要热线。
「受欢迎总是好事。」
「个个欲拖我回家见父母,麻烦。」
「谁叫你取这样讨喜的名,「双喜」可不正是双喜临门,当然个个抢著占先。」
我撑著肘,懒懒道:「先来后到不是问题。」
「周三马经理亦有机会?」
多么蕙质,晓君心思竟聪慧如许,这女人比多少英俊男人可爱的多。
我坦然答之:「是,人人都有机会。」
我清楚得很,我也只不过是他们的选择之一。交游上的忠贞对实际感情的培养,没有太大的助益。我们都愤于留条后路给自己。
「A君话多缠人,你最受不了这种人,我想他机会渺茫。B君品味高尚,可是稍嫌沙文。C君整天待在医院里冷血冷面,吃饭还谈内脏经,难消受。D君风流,玩玩可以,结婚免谈。E君条件虽好,可惜是鲧夫,背景复杂,要深交请先考虑清楚。」
我大笑,「一个个被你说得一文不值。」那些男士听了,恐怕要大皱眉头。
晓君不知是挖苦还是安慰。「更好的总是在后头。」
「如同得不到的总是最好。」我有感而发。
「历年来,多少女性经验已足以证明事实的确如此。」
「是吗?你可记得我推荐你拜读的「玉米田里的先知」?」
晓君反应快过一般男人。「你是说,实验结果依据事先假设而不同?」
「人类先入为主的习惯很难改变,我们太渺小,所知太少,而宇宙太玄奥。」
「科学迄今亦无法分析人类的情感酵素,人的感情比较近乎哲学。」
「任何学问,总要汇归一处,原理其实都一样。」我说。
「知道原理,于生活亦无益,我们重视前人的经验。」晓君说。
「所以……结论是?」
晓君如老妈妈似的教训我:「不好的丢掉无妨,反正不觉可惜,但看到好的请捉住别放!机会是千万分之一。」她逾职过头,她忘了她比我年轻,我经验比她丰富,看人比她准。
但看得再准,有什么用?
男女交往,互相陪伴一段时光,也就足够了,谁在乎天长地久?那是神话。千万分之一,似买鞋。
合脚的鞋难寻,我难免记挂起前不久错失的那一双,但没有记挂太久,第一,我未试穿,它未必真的合脚;第二,再合脚的鞋也有寿终正寝的一天,总要换,所以我没有空放太多工夫去想念。
周三下午赴马经理的约。
地点在皇楼港式饮茶。
我早到了,在预定位置坐下。
侍者为我倒了一杯柠檬水,我啜了口,翻出最新一期的商业周刊阅读。一向有速读习惯,不到十分钟,已将整本周刊浏览完毕。
离约定时间尚有五分钟,马经理尚未到。我拨空打电话给晓君,问她想吃什么茶食,打算打包回去。
晓君说了几样,驴打滚、翡翠糕、凤爪……我一一记在脑子里。
结束电话,马经理尚未到场。
脸上的妆被汗水洗得差不多,我决定到化妆室补个口红。
向来觉得在人前拿著小镜子补妆是一件失礼的事,但许多女性似乎常常乐意这样做。我不愿意那样,捉起皮包起身到化妆室。
五分钟后,我回到座位上。
马经理已到,正向我招手。我走了过去,与他寒暄。
侍者推著茶食出来,我们各自挑了几色,品尝几口后,我切入主题。
「马经理约我是因为合约的问题?」天知道我们都晓得不是这回事。
他倒也坦然,说:「只有这种理由可以约你出来。」
我认真打量他的穿著,他穿了一袭铁灰色西服,身材挺拔,相貌也不错,是个颇衬头的男伴。
「动机呢?」
「想请你吃饭。」
我大方地道:「要答谢我还不简单。」我从不拒绝让人当东主的机会,只是……答谢?亏我掰得出。
「喔,可不,我们都知道那不简单,你很忙。」
也很难约。「尚未忙到没有时间出来海吃一顿。」我说令人人都有机会。
「今晚可愿赏脸。」这男人还算聪明、积极。
「我的荣幸,但可否另约时间?下周如何?」早在周一时已将这周剩余的时间排满,周三晚上,是留给自己的休息时间。
「没有问题。」他保持风度。
我又把一个约往后推,真不知追在我身后的约会何时才约得完?
总觉得一周仅有七夜实在太少,不够用,我可不想进了坟墓里时还有一堆约会没有履行。
下周就下周吧!时间是给了,但约不约得到我,就各凭本事喽。
周五赴A君的约。
下了班,我回住处沐浴,把工作一天的劳尘洗去。
秉了条浴巾,躺在床上小憩片刻,孰料竟睡著了,还作了一个短梦。
梦见什么,醒来时已忘记,只是依稀记得作了一个梦。忘了的好,没有负担。
不用担心一觉醒来,才发觉原来过去种种,均是一梦。总以为邯郸生的梦无疑是人生在世最大的悲剧。
睁开眼时,A君坐在我床畔,我是被他吵醒的。
还未开口询问,他先声夺人:「双喜,我等了许久,没见你下楼,按电铃也没人回应,以为你出事了。」
事实证明,我没有。「有电话。」他可以打电话来叫我,我不信我有睡得那么死。
「没人接,我担心极了,你公司同事说你早已下班回家。」
我纳闷,无语。我真有睡得那么死?
「我跟管理员借了钥匙,幸亏你没事。」
原来如此。「我只是不小心睡著,现在几时?」我问。
他亮表。「七点半。」
「还需要我作陪吗?如果需要,给我五分钟著装。」我身上只包著一条浴巾,遮不了上也遮不住下。
一睁眼醒来看见一个男人在屋内,感觉很不好,好似私人的领域被侵犯,偏又不能将此君丢出视线。
「我去外面等你。」A君恋恋不舍的离开。
身边一群男人,也许就属他对我最痴。我不讨厌他,两人来往,不曾轰轰烈烈,但论长远,比跟任何人有可能。感情这种事跟是否决定相守,没有必然相关。
五分钟后,我套上一件连身裙,略施脂粉,挽著A君的手上餐厅。
侍者领我们到包厢,突然见到一群人朝我们打招呼,我停住脚步。
「终身大事?」我看他。
他讨好的拉著我,低声道:「我爸妈催我把你介绍给他们认识,所以我,双喜……」
早该料到是这么回事,但我以为这人不敢这么做,所以才答应了他。
「但我并不想认识你的家人,我们尚未发展到那种程度。」我抽手欲走。
他企求:「就算是帮个忙。」
「你得保证这一顿饭吃完后,我还可以说不。」我也不想打坏多年的友谊,给他台阶下。我只愿他别打蛇随棍,以为将我吃定了。
我最讨厌这样。
他明显得松了口气。随即叹道:「你杨双喜何时不能说「不」。」
毕竟来往有一段时间,对于我这个人,他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顿时心软了,与他进入包厢中。
艰难的用完这一餐,他送我回家。
车上,他说:「爸妈很满意你。」
这是我的「荣幸」吗?待价而沽!
我不语。
车开回我住处。停下,我开门欲归,他挽住我。「我只是想照顾你。」
问题是我并不需要人照顾。
我不语。
他随我上楼。「双喜,我爱你爱得发狂,嫁给我。」
「再说,再见。」我关上门,决定此后与此君保持距离,以策安全——如果我并不真想嫁他的话,早早停止来往是利人利己。
我不排斥婚姻,崇尚凡事随缘。
我不明白男女相交,为何最后总要址上婚姻。结婚与否,似乎成了一个关键性的焦点,决定此二人今后的相处模式。
如果爱情最后总要以婚姻收尾,我拒绝。
谁说我爱一个人,最后定非此君不嫁?那多无趣!
男女的交往因婚姻这目的而显得不单纯,功利的意味太浓,也过于市侩。
结婚还不简单。但总得搞清楚结这个婚是要做什么的吧。
而不管是为了后代、爱情、家庭、社会抑或个人目的,最重要不可忽略的,就是快乐。
不快乐而有目的之婚姻,令人却步——起码我绝不踫触,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