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倒霉。」
「丞相哈孙与施弄墨各居朝堂一隅,向来不合,两系官派明争暗斗,有时,你一句无心之言,让有心人听去了,拿来大做文章,便生死难测。所以,朝堂上常常有人眨眼升官,也有人眨眼掉了脑袋。我那一句,虽是玩笑之言,却是我心中真意。施弄墨为我开脱,便贬至寻乌。其实……」他轻轻叹了口气,「能离开大都,对我未必不是好事。」
他并非不想成家,也有同僚在他耳边旁敲侧击暗示哪家小姐有意于他,只是……对著一张张娇艳动人的脸,却从未有成家的冲动,那一个「好」字,终究是吐不出口。对她却是……轻而易举。
她喜怒无常,行事乖张,身居风月之地却乐而不婬,不知不觉便飘入他心中。让他轻易说「好」的女子,这世间,能有几人?
「新语,我只求……你的未来中,能有我的存在。」
眼皮动了动,乌黑的瞳子定定看向她身边的男人。
听不懂他这话的人是傻子。她不傻,她不装糊涂,但她——沉默。
拨冗让大脑转一圈,她再一次「狠狠」肯定自己不是因情而留于此地。她也不玩你猜你猜你猜猜的戏码。
四目相对,他先打破这份寂静:「我的话,让你很难接受?」
「不。」乌瞳重新闭上,她淡道,「你为什么想存在于我的未来?」
双眼闭上,耳力便变得灵敏。听他轻轻笑了声,说道:「我只是希望看到最亲近之人真心真意地笑,我在她面前说任何话都不会后悔。过尽千帆,绝不后悔。」
被下的手指轻轻一动。
饼尽千帆……绝不后悔啊……
「……若是帆,偏了呢?」
他的手复上她的眼,气息吹在耳畔,「新语,有人说我重诺。大概是我轻易不对人说好,答应了某人某事,就定会做到。其实……重诺未必没有缺点……」
「缺点?」她勾起唇角。
「缺点是诺言一旦许下,即便这件事被认为有错,也会承诺下去。」无论她从何处来,他都不在乎。
眼珠在他掌下转动,心知他感觉得到,呼吸仍是滞了片刻。
这男人很含蓄,拐弯抹角想表明什么?她是否应该让邦宁将他赶出去?
她爱美丽事物,对不美的东西向来抛得快,这是喜好习惯,与地点无关。初见他时,并不觉得印象多深,脑中只有一道模糊的影子。慢慢地,他在眼前晃动的次数越来越多,可还是不觉得他有多美。他来救鲍泉的那晚,清辉月下,终于让她觉得他有那么点像一幅画的感觉……有点像峭崖奇松,器宇淡清却极稳。
是个耐看型的男人呢,第一眼不觉得,第二眼不觉得,第三眼第四眼甚至更多,才会尝到那么一点点清稳的味儿。
她不否认那清稳味儿勾得她有些心痒心跳。
那晚他轻易便应允她十件事,害她脑中一堆的刁难理由无处施展,一时没趣,悻悻然放过鲍泉。一个月来,她没什么事让他做,他却天天在眼皮下晃,晃得她……唉、唉,其实她不讨厌他,可若是将他拉入自己的未来……拉入自己的未来呀……
他说,过尽千帆,决不后悔。
他说,诺言一旦许下,即便这件事被认为有错,也会承诺下去……
拉高被子盖住下巴,她翻身背对他,幽浓扇睫轻轻眨了眨,语调平静:「季布,你说要为我找画未来的纸笔?」
「嗯。」
「好。」重新闭眼,她感到自己的声音带著笑意,「拿来吧。」
室内静下,耳边落下轻轻一吻,如羽拂云,轻浅而温柔。她叹气,不再折磨自己早就糊成一团的脑袋,放松睡去。
弹熄最后一点烛火,他的身影静静伫在床畔,一直,彻夜。
必于开烟火楼的决定,百里新语的理念是:饱暖思婬欲,饥寒起盗心。
正所谓「中军花柳场,前队翠红乡」。饱暖之上的人一定是有钱人,有钱人就一定思婬欲。所以,为了生存,为了用最快的手段赚到大把钱财,开妓馆是百里新语的第一选择。
世事难料。
因为她的审美观,看不爽那些满肚肥肠饱思婬欲的丑恶嘴脸,所以……所以……唔,第一个意图思婬欲的客人被邦宁踢飞到门外,并且在她的首肯下。
第二个,默许。第三个,怂恿。第四个……终于终于,百里新语决定既不能浪费美人,又不能让自己不赚钱,综合两点,她决定重组烟火楼,多元化发展。
舞戏兼收是烟火楼的特色。
舞美,曲美,是招揽客人的条件之一。之二,当然是戏。
烟火楼的戏子可不是梨园小生或生旦净末丑,个个皆是美人。所有角色全部由美人上演,不画丑装怪脸,但求唯美诱惑。戏好看,人风流,她又放任狎客与戏子亲近,宾客怎不盈门满座?
失火之后,烟火楼暂时歇业。
百里新语病了五天,易季布天天陪著她,遇到官衙事多,也会在黄昏之后逗留一阵。与他说话,天南地北地聊,她倒不觉得闷。
人一懒散,索性对残局全然不理,闲闲又度了五日。最后,她终是受不了千福、百禄的愁眉啼态,开始重整烟火楼。
她面临的问题有三——
一、厅内有油迹,疑是人为纵火。这事由易季布探察,她可丢开不理。
二、重修费用。百禄是称职的账房,支出收入笔笔清楚,将烟火楼还原成美美的风月场地绝对够用。
三、戏子问题。康妈妈被胭脂楼挖脚,带走三分之二的人手……
「啪!」一掌拍上桌,满盘梨果小小震动,女子边吃边笑,「好!」
丙然是福祸相倚,被人挖脚是好事。常看那些美人演戏,就算脸再美,也会有麻木的一天,趁此走人,正是烟火楼大换血的好时机。
「好什么?」提著荷叶包,男人掀帘而入。
「没什么,我正想让千福贴告示招人。」她笑眯眯地接过荷叶包,喜叫,「炙焦馒头。」
「招什么人?」扫一眼她露胳膊露小腿的清凉衣著,他随口问道。
「戏子。」撕开烤得香脆酥焦的馒头皮,她看看他身后,大眼一勾,「季布,鲍泉天天跟著你,她忙不忙?」
「师妹?」惊讶她会提起鲍泉,他摇头,「师妹小孩心性,这次离家也是游玩为主,成天在城里看热闹。」
「那,借她给我帮忙。」鲍泉随随便便看去也算是个小美人。能利用的绝不浪费——这是她的另一原则。
为她倒了茶水,他讶道:「你要师妹帮忙?」
「你舍不得?」
「那倒不是,我怕师妹不肯。」他记得师妹对她颇为记恨。
「你说的话,她也不听?」
「……」他明白她什么意思了,「我……试试?」
「我会发薪给她的。」她拍拍他的肩,在他腮边轻啄一吻。
「……好。」
可怜的鲍泉,就这么让她三师兄给出卖掉。
八月二十三,烟火楼外挂出招人告示。
将师妹「借」给百里新语帮忙,易季布没费多少口舌。实际情况是,当鲍泉听说有银子可以拿,又以天计薪,半推半就地答应了。
两天后,衙门公休,易季布提著一篮沙梨进入烟火楼,经过侧厅听见百禄的声音,不由好奇驻足,看她如何训练新招的「未来美人」(他记得新语是这么说的)。
「当姑娘说——右,你们可要注意了,她看著谁,谁就得说一声——在。记住啦?」
「记住了。」
「姑娘说——康母黑耳,你们就得说——是,然后走到姑娘身边,说‘有何吩咐’。记住啦?」
「记住了。」
满意地点头,百禄道:「一定要养成习惯,姑娘不见得会常说这两个词,但她一说,你们就要有所反应,不能迟钝。」
「未来美人」们点头,应声如雷:「是!」
倏指一人鼻尖,百禄说一声:「右!」
「在!」
「非常好,够机灵。」
……
窗外,易季布脸皮不动,提著篮子慢慢离开。
答应过不问她从何来,但他有眼楮,会看;有耳朵,会听。
新语有才。她的脑子里总能跳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念头,出口能成章,说话头头是道,似乎不管有理没理的事,从她嘴里说出来就变得非常有理了。
相处久了他才知道,烟火楼的戏有很多出自新语之手。她不会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出来,多数是她讲故事般说一遍,提点一些细节,再由千福、百禄写成册子交戏子排演。
她的字……唔,头上三尺有神明,他不说谎,新语的字很难看。要说呢,她握笔的姿势气势十足,写出的字却歪歪扭扭,像初学写字的蒙童作品,不是将这个字的笔画给减了,就是将那个字的偏旁换掉……
新语有才,真的很有才,有才的人都会有些小缺点,他不介意,一点也不介意……默默肯定著,易季布绕到前厅。
焚毁的前厅已整理干净,雇了瓦匠重新修整刷漆。易季布进去时,鲍泉掌中盖著手帕,正偷偷模到百里新语身后。帕下鼓鼓的,不知盖著什么。
他见鲍泉轻轻在新语的左肩拍了一下,倏地抽掉手帕,将掌中物伸到新语鼻子下……
糟!他阻止不及。
「啊——」百里新语一声惊叫,短促,立即转身抱住……抱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