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仍旧骑脚踏车回去。
「我送你。」他一再表示。
「送什么,谁会吃掉我不成?」
走了老远,才发现他在尾随著我,他并不高明,他大可以不管我高不高兴,当我的前导车。
我进了门,倒上床就睡,睡得一如死猪。
必于这点,我跟我的生父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是遗传。
黎明时,有人推我。
我迷糊糊地伸手抵抗,把那人推得咕咚一声坐在地上,这才醒来,朦胧间,看到是嘉露。
「嘉露,你做什么?」我困得简直睁不开眼楮。
「你醒醒,我有事同你商量。」
「有什么事白天再商量。」
「现在就是白天。」
「好吧!什么事?」我撑起身,感到一个头有两个大。
嘉露真是饱人不知饿人饥,不体谅我在外头打工有多辛苦。
「我想去看医生。」
「老天啊!」我的兴趣消失了,还以为是什么天大的事。
「不是普通的医生。」
「是什么——」我呆住了,「嘉露,你知不知道自己说什么?」
「你明白我的意思就好。」她轻轻吐气。
她大小姐说来稀松平常,我却给吓得清醒。
「如果你牙齿痛眼楮肿,我陪你去,其它免谈!」
「我怀孕了。,她居然直截了当地说,真是恬不知耻。
「问题少女,少来烦我!」我把头藏进枕头中,几乎喘不过气来。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觉得痛心,这些年来,我和嘉露几乎没有交通,但她五岁的可爱模样,却依稀仿佛昨日。
「不是问题少女,是少女的问题。」她过来拉我,「快起来!」
「我起来有什么用?」
「我信任你。」
「用不著,谁信任我都是给我带来麻烦。」我用手遮脸。
「赖上你算你倒楣,我没办法去找别人。」
「我帮不上你的忙。」
「你帮得上。介绍一个医生给我。」
「笑话!我怎么会认识什么密医。」
「不认识吗?」她颇诡异地笑两声。
「就算认识也不介绍给你。」
「我太有名,不能去找普通的医生,又不能自己去著密医,听说麻醉时,护士会偷皮包里的钱。」
遇到这种事,耽心的竟是自己的钱包。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既然知道自己有头有脸,何必出这种丑。」
「我跟你学的。」
我气得发怔。
「你以为我不知道?」她轻笑,「我七岁那年,你有天脸色苍白地回来,我跑进你房间想跟你玩,你赶我出去。」
「那又怎样?」
「我后来又偷偷跑回去看你,看见你的床单上全是血。」
我傻住了。
「你那时才七岁,怎么懂得这些?」
「人总是会长大的。」
「亏你还自称聪明。看到那么龌龊的事,长大还敢重蹈覆辙。」
「我怎么知道——最后会变成这样,又没人教我。」她垂下头,粉嫩的脸上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只是个孩子,一点也不象该遭这种殃的人。
「那你怎么知道做那种事?有谁教你?」我学她的话讽刺她。
她坐在那儿,半声不吭,突然捧著面孔哭起来。
她也知道我怕她哭。
「没有人关心我,没有人爱我。出了这种事我只好去死!」她的哭声甚为肉麻。
「你用不著去死。」我无可奈何,「等不到你死,我就得先死。」
「爹地不会知道的。」
「你怎么晓得?」我怀疑孙国玺有什么不晓得的,他眼利如鹰,爪牙四布……
「就是晓得,他也不会吃人。」嘉露这下又得意洋洋。
这句话大有学问。
「还有谁知道我那次作手术?」我疑心大起。
「爹地,阿姨……」她怯怯地看著我。
我死了!我申吟一声,用毯子蒙住脸。
原来这些年,他们一直都在容忍我。
「爹地说,这是不幸的事,要格外对你好些,不然你还会犯第二次。」
我欠缺的不是家庭温暖,而是自尊心。
原来孙国玺一切瞧在眼里,早已看透了我。
我这些年来的所作所为,并非只是为掩饰当年余绪的装腔作势而已。
我陪嘉露去找医生。
唯一的条件是不准穿那件囚犯衫。
她当然答应,她也不敢不答应,谁一看到那些斑马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青只果。
护士给嘉露抽血时,她的脸色都变白了。
「干嘛抽这么多血?」她颤栗地问。看著人家拿针筒抽了你满满的一筒血,的确可怕。
我不敢告诉她,护士是要检查她有没有染上梅毒。小女孩不会懂得这些,她们或许染上梅毒,但不一定具备有关的常识。医生已经完全不认得我。八年前曾有个失足少女……我想到「失足」这两个字,肉麻得心惊。但是,可有更好的形容词?
没想到嘉露什么都有,踏进这医院门槛,比当年的我还年轻两岁。她只有十五岁。什么王八蛋会对十五岁的小女孩下手?这年头禽兽很多。还有八岁的雏妓呢!
医生让护士做了最简单的脉搏测试、心跳、血压后,把诊疗台上的布帘一掀,叫嘉露进去。
嘉露平日胆子奇大,喜欢撒野,但是一见到那张八字型脚台的诊疗床,却面色如土,完全崩溃了:「越红,陪我!」
我讨厌她在这时候叫我的名字,「越红」、「月红」,听起来象在哪个酒家上班的。都是我那个没学问的爸爸害的,我一向憎恨地误我一生。医生深深看了我一眼,我知道他认出我来了。他怎会不记得?我是她女儿安海伦的闺中腻友,中学三年,几乎是住在他家里。但他一句话也没说,帮病人保守秘密是他的职责。「别怕!」安老医生安慰嘉露,「只是检查而已。」
嘉露啜泣著,医生叫护士和我分站两边,抓住她的双手。忽然觉得在她十五岁的不幸事件中,我好象是共犯,残忍的共犯。嘉露的眼中露著歇斯底里的光芒。她是真的害怕。安医生亮晃晃的器械还没踫到她,她就尖声怪叫起来。我替外面候诊的病人耽心,听到这垂死天鹅的哀鸣,她们恐怕会立刻夺门而逃。
三第二日,检验报告出来了,嘉露哭得更厉害。
一切是她自己瞎疑心。
护士采的那满满一筒血和尿液,检验出一张完整的报告单。她既没有梅毒、B型肝炎,也没有淋病。
她甚至没有怀孕。
没有怀孕却受尽折磨。
但总之还是谢天谢地。
我警告她,这次运气好,可不能担保第二次。
她满口「我知道」,其实天晓得。现在的孩子!
安医生特地嘱咐我,她其它还好,但是Candida超量,要定时服药。
我亲自回医院取回药丸,可是我知道嘉露必会当耳边风。
她现在又是如假包换的青只果。
继续快乐嬉游,只剩下我这个傻大姐,眼楮瞄著围绕在她四周的男人们,心中不断怀疑,是这个?还是那个?
我做了个结论:当你发现有小偷时,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像曾妙来妙去妙过别人的人。
不过我最怀疑的,还是那个华重规。
他看起来贼头贼脑的。
但我可能永远无法证明,这是个永恒的谜团。
我决定搬出孙家。
这是面子问题。
做过那么丢人的事,他们竟能装作不知道。太可怕,也太没人情味了。
其实,一切都是我那卑微的自尊心在作怪。
但,有自尊心总比完全没有要好。
孙国玺对我的离家宣言很诧异:「家里住得好好的,为什么要走?」
我想告诉他佣人欺负我,但又怕连累无辜。
「人总是要长大的,不能老跟父母共同歌舞下去。」我解释。
「歌舞?」
「我的意思是说我可以独立支配自己的思想、情感与生活,应该割断脐带做大人。」
「我不是你的脐带。」他好笑地说。
「我也不是你们的。」我抱歉地回答他。
「越红,」他站了起来,似乎想抱住我,但他总是没这么做。「我真希望你是我的女儿。」
「还好不是。」
「为什么?」
我显然伤了他的心。
「我若是你女儿,恐怕你受不了我漫无休止的顶撞。」
他微微一笑。
孙国玺这关是通过了,但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我该告诉母亲的,还得亲口跟她说。
毕竟她怀胎十月,我的一切都是她的功劳。
我的错误不算在内。
孙国玺说得对,他非我的脐带,她才是。
心理学家把父母称做心中有小孩的大人。
我们自幼得依靠他们供给身体所需,从他们爱的关怀中得到满足、财产,以及受到全世界欢迎的感觉。
成长后,我们即使能照顾自己,但想从父母身上得到温暖的欲望,却丝毫没有消退的迹象;情感上的脐带不但没有剪断,反而紧紧和父母缠绕在一起,形成解不开的结。某些时候,我们可能反抗父母的旨意,或因他们的疏忽而大哭大闹,但这只是另一种说明我们强而有力的情感仍在父母身边打转。我们在童年的早期反应与情感,和父母所有的作为,以及所有生活的训示与规范,构成我们心中的小孩。
当我们想脱离父母时,父母的童心会感到恐惧、无助,我们的童心为了避免他们童心的反对、忿怒,不自觉地以孩子气的举动,发展出和平共存的方法。
这种拓展相互童心关系的特殊交互作用,称作「歌舞」,因为两者都有重复的、韵律的形式——相同的文字、相同的音乐、相同的舞步,会一再地重复出现。
我跟母亲的关系正是如此。
我的十七岁耻辱,不言不语……等等,似乎都跟她脱不了关系。老式的歌舞。
但那是从前,现在我下定决心离开她。
我写了一封信。
信上极尽婉转之能事,尽避我所要讲的不过是一句话——放我一条生路,让我走吧!
我留在这儿,是丢人现眼。
我费了大功夫写信,写完了搁在她梳妆台上。服侍她的林嫂告诉我,她随孙国玺去美国旅游,孙国玺先回来,她还没玩够。
看样子我们同住一个屋檐下,我却又瞎又聋,什么也不知道。
我捆好行李,随时预备走,等了一个礼拜,母亲还没回来。我等得不耐烦,干脆先住在办公室里。
黄百成见我提了行李去上班,嘲笑地说:「咦!这里是难民收容所吗?」
我睡我的桌子关他什么事?一点同胞爱都没有。
「你住进来,别人会说闲话。」他继续杯葛我的行动。
「谁?南茜张?」
「她姓张名南茜,不是外国人。」
「他们一家不都是外国人?她父亲叫亨利张,母亲叫玛莉张,妹妹叫莉莉张。」
「至少,张祥瑞不用洋名字。」
「他不取洋名字,倒娶个洋老婆,华洋杂处,五族共和。」
「瞧你那张嘴。」
「怎么样?」
「就像兰花,一到春天就开个不停。」
「纯属抄袭。」我嗤之以鼻。
「天下文章一大抄。」
「别抄我的。你不付版税,我告你海盗行为。」
「那你睡在我桌子上,怎么说?」
「你下班了,看不见。」
「有瓜田李下的嫌疑。」
「你甘愿作瓜作李我不在意,总之,我住在此地期间,你每天准时上下班。」
「我在我的工作室,不吵你就是了。」
「你喜欢穿汗衫工作,我受不了。」我一口拒绝。
「我以后多注重服装礼貌,还会打领带。」
「那更糟,光打一条领带,连衬衣都不穿。」
「好吧!傍你一个星期找房子。」
「你保证在这一礼拜准时上下班?」我不放心。
「 !」
他整整一个礼拜没上班。
我不会笨到以为他病了。
他生得是懒病、游玩病、花钱病。
我知道该去哪儿找他,可是我没空,我要工作,要寻找吉屋乔迁,还要应付南茜张。
「他不在。」我在电话里说。
但她再也不相信我,每天装不同声音来打探,有时候还找人冒充黄百成的朋友。
谈恋爱谈到这样,我为她觉得悲哀。
她却乐此不疲,不肯降亡了事。
反正这不干我的屁事。
张祥瑞却找上门来了。
一天,我正在努力工作,他来了。
「我有活跟你说。」他的神情沮丧。
「我没空。」
「你最好有空。」他毫不客气地坐在我桌前。
「张先生,你扰乱我工作。」
「我可以付谈话费。」
「我认为你的建议棒极了。」我冷冷地说,「你可以付给律师。」
「我们的问题没有严重到这样吧?」
「我们没有问题。」我抬起头,用手指他,「张先生,那是你的问题。」
某些时候,他象个患了水脑症的大头婴,可以活下去,但却难以治愈,也无法教育。
下次我会记得把门锁好。
我只是个技术工,骚扰会有碍我的工作品质。
「你的这件工作值多少钱?」他指著我手上的模型,「我付全额给你。」
「你付不起,这是无价之宝。」
「怎么会?」
「怎么不会?」我对和他耍嘴皮子厌恶极了,「拜托出去好吗?」
「我妹妹自杀了。」
难怪今天她没打电话来,原来没空。
「先生,我妹妹也有问题,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他似乎对我的反应感到吃惊:「没想到你是个如此冷漠的人。」
「这跟我有什么相干?」
「如果她死了——」他生气时,青筋暴露。亏他还是个受人尊敬的心理医生,我看他自己都有问题。
「她没死,对吗?她死了你也不会到这地方来。」
「你倒很清楚。」
「因为不干我的事,我比你冷静。」
「你有我没有的优点,所以才找你商量。」
他是拍马屁的专家。
「帮我找黄百成。」
「我不知道他在哪里。」
每个人都以为我是黄百成专家。
「我知道。」他说,「他在奔达森林游乐区。」
原来他还是个侦探,不过他的情报正确,黄百成是在那儿。他是逍遥仙子,爬树、钓鱼、泛舟、露营、玩野外求生,大概乐不思蜀。
留下我在办公室受苦。
但我宁愿受罪,也不敢想象自己到了森林中该如何生存。我从未梦想过做女泰山。
我连露天洗澡都会被蚊子攻击个半死。
我答应张祥瑞去奔达找黄百成。我也有妹妹,但我不似他如此爱护同胞手足。
到了奔达,我才发现自己真是自作自受。
我不敢坚持骑脚踏车,三个钟头的上坡路,我会累死;也不敢单身拦计程车,一路都是观光果园。杨桃、莲雾、水犁、芭乐,果树又高又密,劫财劫色只消轻轻一推,就会曝尸荒野,几天几月没人晓得,徒徒恶心了来采水果的人败兴而返。
我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计程车司机也有很多好人,捡到上万美金不动心者大有人在,十步之内必有芳草,但我在自己的十步之内还是小心点为妙。
好不容易找到了专攻山路的小巴土,死等活等地等了半个钟头,再高贵的人经过一番炎日曝晒及车尘洗面,也会面黄唇黑。
巴士中冷气特强,一进去就猛打喷嚏,前面老农夫妇怡然自得。到了下一站上来一群郊游的小表,吵得天翻地覆。一路颠啊颠的,慢慢人都光了,车中又恢复寂静,最后连老农都到了家,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魂野鬼似的。天慢慢地黑了下来,司机从照后镜瞄我,望得我毛骨悚然。
饼了一会儿,我才想到,不仅我害怕,他也紧张,万一我在后座突然如一阵轻烟化掉,怕他不吓得屁滚尿流。奔达终于在望。下车后,我直奔营区正中的绿色小屋。屋里电视机开得震天响,放的是连环炮,胡瓜正在捉弄银霞。向银霞世界上最大的哺乳类是什么,她答称大象。胡瓜笑得恨不得一头撞死。
屋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只好去翻登记簿,果然翻到了黄百成老板的芳名。
找到了他的名字并不代表找到他的人。我选择了一个自然而颇有智慧的方式,不是任何登山手册都说过吗?若是发生了山难,应该循著溪水走,一定走得出去。
奔达营区有一条只可以称之为「水沟」的水,但总比没有好。
我顺著那条漂满了杂物的水沟往上走、天暗得很快,两旁有灯,勉强还看得见,一路阴森荒凉,越走越让人胆战心惊。难怪电影「鳄鱼先生」要说:「这不是你们都市妞儿来的地方。」
我是误入歧途,但也只有自求多福。
有一女作家名廖辉英者,曾写一方块文章叹道:人出名了,就有许多社团、学校邀去演讲,往往讲完了,邀请去讲的孩子虚荣心满足了,自己回宿舍睡觉,把大作家往校园一丢,偌大校园又深又广,四处黑漆漆,她老人家提个大箱子四处无人又拦不到车子,吓得哭也不是跑也不是。
连她这样身经百战的名人都会恐慌,更何况小女子如我哉?
我原该死应重如泰山地上马杀敌、冲锋陷阵,却落在这沟水边作贱自己,分明是自作孽。
穿过了原野战斗区、赏鸟区,我来到了露营地,月亮也出来了,月光下,帐蓬密布有如鬼魅。我拣有火光的地方走,一见人影,便大叫:「黄百成。」
立刻有人应声答道:「在这儿。」
我大喜过望,但马上知道受人愚弄,回答声此起彼落,比电影散场还要热闹。
黄百成是个害人精,30岁的大人竟然跑到孩子堆里混,也不知道是想冒充什么。
「小姐一个人?」冷不防在贴身距离内冒出一个声音,吓得我差点跌进水沟里。
四XXXXXXX!我一共骂了七个大x字才住口。
「小姐什么事这样开心?」黄百成大笑著拉我起来,虽然未落进水沟,但也摔得半身泥湿。
「你猜?」我没好气。
「我不敢猜,怕你骂我胡思乱想。」他幽默得紧。
「你不必乱猜,十个黄百成也不配。」
「好大的火气。」他啧啧称奇,「我刚煮了茶,可否赏脸过来一叙?」
到了山里,他成了原始人,衬衫长裤一概全无,在办公室他还肯穿汗衫,这里竟然赤膊,胸前两粒小苍蝇挥之不去。
「我的西服还在意大利订做,只好穿妈妈给我的皮衣,怎么,这式样你不喜欢?」他讶异。
「你忘了纹身。」
「纹了,天热暂且换下,待会儿再贴上去。」
南茜张有问题,看上这么个野人,还为他自杀。
他不但做了饭,还煮了菜。
「贵客光临,真是蓬荜生辉,粗茶淡饭,还请慢用。」
我没空跟他演楚留香。
「老兄,你东窗事发了。」
「请问是何贵事?」
「南茜张自杀了,张祥瑞赖在办公室不走,你预备如何处理?」
「你猜。」
「话已经带到,我该走了、」我站起身。
「你走好了。」他面容严肃地向著火坐著,脸上的轮廓经火光映照,更加深刻,竟有几分悒郁。
「你还好吧?」我问。
「好得很。」他等我走了好几步,才叫住我,「喂!你当真要走路下山?」
「我坐巴土。」
「巴士?」他怪笑,「最后一班早收班了,你得等到天亮鸟叫才有。」
「巴士牌上最后一班是八点钟。」
「八点钟?给鬼坐?早就取消了。」
我宁愿在巴士站牌旁坐著等到天亮,也不能跟他挤一个帐篷。
黄百成提议去参加隔壁通宵达旦的营火会。
超过十岁还玩带动唱,不是白痴,就是想蒙骗别人什么。
他又建议去打麻将。
真有人把麻将桌子装在旅行车上带了来,在月光下挑灯夜战,声势之大教人叹为观止。
我必须得赶紧自救,否则他的馊点子比这里的蚊子还多。
但是黄百成老板的尊容令我激不起一丝智慧的火花。
「你睡帐篷,我在外头替你守夜。」他终于大发慈悲地说。
暑热蒸腾,我浑身冒汗,希望在睡前能求得一洗。
黄百成答应得很爽快;「那有什么困难!」
他提著水桶带我来到沟边。
我抱著必死的决心除去衣袜,跳进水中,直到洗完,也并无意外发生。不管我怎么定楮观看,黄百成的手电筒都照著我,我无法分辨他是否曾转过身。
但在清洁大于性命的前提下,我总算爬回营帐睡觉,这其间又出了一身汗。
我比自己想象得还要快就睡著。
睡到了半夜,我被百里香的臭味熏醒,终手找到了祸源,那是黄百成的一双耐吉运动鞋。
我把鞋扔了出去。
依照黄百成这种小人,我仍他的鞋,他应该找我算帐,但半天没动静,我疑心地探出脑袋。狗屎!连个鬼影都没有。
罢才要是有谁进来把我弄死了,都不会有人知道。
我再也不敢睡觉,黄百成到了天亮才云游回来。
「早!」他笑嘻嘻地,手里一大包东西。
我不希望三哩外都听得到我咆哮的声音,所以闭住嘴。
「睡得开心吗?」他把一大包东西打开来。里面有三明治、香肠和果汁罐头,他小心翼翼地分我一半。
我吃著他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早餐,火气渐渐消去。这正是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
吃完了,他收拾营地,干净利落,十五分钟就完事。如果他上班时也能这么乖巧就好了。
他的野人生活写下了休止符。我坐在他的机车后座下山,一路招摇回办公室。
看更伯才起床,看见我们,一张嘴吓得合不拢。
黄百成这一世若不害我没脸见人,他是不会罢休的。
我想起少年阿默在他的日记中说:「我必须尽快恢复正常,否则我的余生将在疯人院中度过。」
这正是我的标准写照。
我拿出厚底煎锅,做了一块很大的热糕。我得好好地慰劳自己。
黄百成自告奋勇帮我做糖浆,结果好好的糖给他煮焦,他自己却不在乎,告诉我那是焦糖。
我请他自便。
他的脸皮厚,分割也准确,一块热糕给他拦腰划掉一半,我拿到秤釉药的天平上秤,居然一厘不差。
他笑眯眯地吃热糕,吃完了打电话去花店订花,十分地从容不迫。
我原以为他订花是要去医院看南茜张,不料他走后半个钟头,张祥瑞打电话来,问我看见他了没有。
我谎称没找著他,只有天知道他去了哪里。
忙得不可开交时,孙国玺打电话来,问我房子找好没有。
我告诉他公司业务繁忙,老板不在,只有廖化先锋,还得暂居鼠洞。
「这样吧!松石小筑还有空房,又清静,你搬过来住。」
他说。
松石小筑?那跟住在家里有何不同?
哦!我明白了!
母亲回来了。她一定发现了那封信,惊惶失措地去找孙国玺,于是孙国玺继父就想出了对策,打包票告诉她说没问题。
其实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上回特地告诉我父亲的事,只是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让我知道生父不过是个混混,只合开夜总会雇桃园舞女去跳牛肉场。
这人可恶之极。
他逞口舌之快,却不管我心里的感觉。
当然,我不会伤心,只是心里不快。
我回答他我住办公室也很好,礼貌地挂了他的电话。
安海伦紧接著打电话来,劈头就问:「你在找房子?」
看样子我母亲真从纽约回来,敬告诸亲友有女脱逃,请大家共同申张正义,逮捕归案。
「哪有这回事?」我回她,「我找房子干嘛?金屋藏娇?」
「我没功夫跟你闲扯,我有个同事被公司保送去瑞士深造。你如果愿意,可以帮她看屋子,替她付水电费、电话、瓦斯,算是互惠,不是白住她的。」
「谁告诉你我会答应?」
「你先来看看房于,再夸口不迟。」
我懒得理她,但她热情有余,我只好敷衍她。
「好吧!有空我会去。」
「别不识好歹,那房子可是抢手货,多少人排著队等,我吹了大牛才得到人家同意,你怕房子烂,人家还怕你毁损房屋哩!」
我是那种人吗?
但海伦不由分说:「下班我来接你,你准备好一点,别穿烂衣服、烂鞋子。」
还好,她没说我彻头彻尾就是个烂人。
做烂人也没什么不好?
至少没有许多人来烦你,人人惟恐避之而不及。
下班时,她果然准时前来。
「走走走,先去吃饭。」她一身亮丽,不象去看房子,倒象拍电影。
「你去,吃完了再来。」
「怎么这般娘娘腔?」她眯眼看我,仿佛我一夜之间遭受魔法改变。「你不是一向顶好吃的吗?」
「你又不是不晓得我不吃晚饭。」我还在磨我的那副金袖扣。过两天是孙国玺的生日,一年一度的人情一定得做,偏偏他什么都有,就是送颗大钻石他也不会看在眼内,当是玻璃;我干脆自己做一对袖扣,用赤足的黄金与白金缠绕成北斗七星,倒也十分别致。
「好漂亮的袖扣,我也要!」她这个大近视眼,终于瞧见我在做什么。
「可以啊!」
「你肯帮我做?」她惊喜交加。
「你自己做。」
「废话,我自己能做还求你?」
「谁要你求?」
「算了!小器鬼。」
她为了朋友真肯两肋插刀,连饭都没吃,拉著我去看房子。
主人不在,她自己掏出钥匙,堂而皇之地开了门进去。
我耽心人家当我们是小偷,她笑我恶人无胆,一把拉进玄关。
外面是普普通通的五层楼公寓,进来才发现是别有洞天,十分地有品味。
我讨厌「品味」这两个字,但很难用别的字眼来形容,勉强说是「高尚」吧,却又太咬文嚼字了些。
「别瞪著我,你还不至于那么难伺候吧!」她叭叭叭地开灯,把所有台灯、吊灯、聚光灯全打开来,但光线还是不够亮。主人似乎十分有心,只把收藏的珍品用特殊设计的灯光烘托出来,营造出气氛。
「像古董店。」
「你这么刻薄真让人惊奇。」
「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我哼著一支流行歌,用不著她提醒,我不是刻薄,我只是自觉占人便宜。
我凭什么不花一毛钱,住在这么好的房子?这怎算是互惠?
我又付出了什么?
「给你一分钟决定,你如果放弃,会后悔一辈子。」
「我想见见屋主。」
「你怕被仙人跳?」她嗤笑,「得了吧!有这等气派的人会来跳你?」
一直到房主出国,我都没见著。
在新家见到的第一个人是母亲。
她站在屋外走廊等我,身穿一袭日本真丝旗袍,颈戴缅甸珍珠项链,手拿鳄鱼皮包,美丽尊贵、风度娴雅,像个好女人。
但一进门就露出真面目。
「家里有什么地方不好,你要搬出来住?」她兴师问罪。
「我已经二十多了,不能老赖在家里。」早知道她不是明理之人。
「你翅膀硬了,羽毛丰了,想飞?」
我请她坐,自己去换衣服,她跟进卧室,大声训斥,就是中学的舍监也没她这么吓人。
「妈,拜托您先出去,我换衣服。」我无可奈何。
「你还怕谁看?你去游泳只穿条泳裤跳下水也没人诧异。」
我走进浴室关上门。
我没有玛丽莲梦露的身材是事实,但还没达到可以只穿游泳裤的标准。
「你明天就给我搬回来住!」她在下最后通牒。
我当她是胡扯。
离开她,我不会有罪恶感。
她老是扯我后腿。
如果解剖她的灵魂,其表相只有毕卡索笔下的女人差可比拟。
毕卡索自己说,如果他自己在街上见到笔下人物迎面而来,他也会吓晕。
她有许多人性的弱点。
偏偏她还为弱点沾沾自喜。
「你不回家也可以,去松石小筑,我和孙国玺就近照顾你,我只有你一个女儿,别再让我耽惊受怕的。」
我是她唯一的希望,生命的光芒!
她一直想当选模范母亲。
其实她只要花钱捐一个来就成了,犯不著拿我当炮灰。
她闹了很久,最后威胁我道:「你不答应,我就坐在这儿不走。」
我觑了个空溜出去,留她一人在屋内欣赏古董字画。她坐不久的,她怕孤独。
我在街上闲逛,累了,站在电器行前看电视墙。某视正在播映综艺节目,青只果上场时又蹦又跳,有谁相信十五岁的小女孩也有烦忧。
她们做尽快乐无知状。这是洋娃娃的余绪。有人说,何必做人,做洋娃娃真好,眼楮只要一开一闭就代表全部的人生。
青只果蹦跳之后,接下来是放她们去日本拍的MTV.小女孩们人手一支冰淇淋,游逛各大百货公司,在上野公园中行走。
她们拍这支带子时是暮春。风一吹过,上野的樱花纷纷坠地,在镜头上看起来。像一阵又一阵的眼泪。
她们无知无识,却能呼吸在这么浪漫的空气里。
我想我是嫉妒。
我既不年轻也不快乐,又没有机会四处游历。
连假装的都没有。
我甚至没有希望。
当年我应当把小孩生下来,让他做我的希望、我的光芒,压迫他的一生,象演戏般地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为他好。
但日日演同样的一出戏,我恐怕会受不了。
我越来越爱这个新家。
在搬进来之初,我警告自己,我只是个守门人,不可妄想做主人,否则真正主人游学回来,难逃伤心。
我也从不在此地招待客人。
黄百成几次假意要来贺新居,我都挡了他的驾,教他去别的地方耍去。
他现在跟南茜张重修旧好了,两个人手拉手去跳迪斯科。但我知道他还有另一个女人,上班时常打电话来找他,他听完电话后,立刻喜不自胜地飞出去。
劳累我替他说谎。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大二百五。
海伦不知道二百五的出处,我说给她听——二百五便是死人灵位前供的纸人,到时候要烧掉的,所以价钱很烂,只要二百五十文钱,烧掉之后还要追随主人于地穴永世不得翻身。
「你瞧,二百五多贱。」
她听了吃吃地笑。
她后来打电话来,总是虚情假意地问,「二百五在不在?」
有回得到了报应,被南茜张接到,南茜张岂是好惹的,回了她一句:「你就是二百五!」乓啷一声挂掉。
我后来总算见到了南茜张的情敌。
苞黄百成一样,也是个搞艺术的。两人之臭味相投,连发式都剪得一模一样,身上穿的也是同一个染缸里绞出来的。
他们这样嚣张,真不是好事。
但跟我有何相干?
我冷眼旁观。
那个女的姓巫,还颇有点名气,有一天我翻新到的杂志,看到他们二人同时出现,黄百成先生在左页,巫美花在右页,中间是二人的艺术作品彩照,虽然各归各的,没有混杂在一道,但却有种暧昧的讯息。
南茜张一点也不知道。
她从不看中文杂志,因为她不识中国字。
这是她的悲哀。
黄百成胆子特大,不久又和巫女上了电视,俪影双双,好不相配!
南茜张也不看电视,她说当今电视没有水准,不入她的法眼。
其实我看巫女倒和黄百成较为相配,她是那种精明不外露型,猛一看还有点傻,这便是她的过人之处。
她犯不著跟谁争,她自成一格。
杂志上说,她十七岁留学法国,十年来颇有成就,家世又好,随便弄点艺术工程来做做,便一世也不愁吃穿。
但纸包不住火,黄百成的风流艳事终于传进了南茜张的耳朵里。
她跑来兴师问罪。
「叫黄百成出来!」她向我叫阵。
「他不在。」
「死到哪里去了?」
他才出去半个钟头,不可能这么快遭到意外吧!
「短命鬼!」也不知道骂他还是骂我,刚拆掉纱布的手腕,刀割的疤印清晰可见。
「越红,你我都是女人,我们应该互相帮忙。」她开始求我了。
亏她看得起我,称之为「女人」。我妈说过,我穿条泳裤去游泳都不会有人诧异,我哪敢自称女人?
多谢她的好意,我还是继续装聋作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