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半倚在树下,一手当枕头靠著树,一手拿书,蝉在树上叫得热闹,旁边的游泳池泛著一池蓝光。
今天是星期一。
应该连奔带爬地去上班。
但是我懒。
我哪儿都不想去。
电动大门开了,进来一部火红的敞篷车。
跳下来五个穿著一式一样的女孩。她们不但服装相同,连小小的睑、34吋的胸脯、长长的腿,都是一样的。
这不是巧合,她们是「青只果」合唱团的团员,组成之前,经过精挑细选,站出来连亲生姊妹也不过如此。
青只果是目前最红的合唱团。
也是打扮最劣的。她们的注册商标是白底蓝条的条纹衫,远看象监狱逃出来的囚犯,近看颇辜负她们优美的胸脯与大腿。
但小女孩都喜欢她们,不论是演唱会上还是路上,见到「青只果」,莫不又叫又跳。
组织青只果的,是嘉露。
她喜欢唱歌,又喜欢当头,就组了那么一个团,并且拿自己当筛网,过滤一批跟她一样的货色。
说是一样,大家心里会明白,其它四个就是加起来开上平方根也不及她。
她是孙国玺的女儿。
孙国玺在当今工商名人录上,并不按照笔划次序排列,他是十大之一,拥有彩色专页。
嘉露在名义上,是我的妹妹。
但我不姓孙,也非孙国玺的女儿……
我跟她真正的关系,其实还远不如青只果的歌迷。
在母亲嫁给她父亲之前,我们根本是陌生人。
天底下没有第二个伊莉莎白泰勒,可以七嫁八嫁,嫁第十个仍是万事如意,窈窕美丽。
但感谢母亲,她到了37岁仍娇嫩得像27岁,也心高气傲得像27岁,仍有许多机会可东挑西拣。托天之幸,她终于找到了一名黄金老男,我也免于饥寒……
从前,她一直抱怨父亲。
现在,她也抱怨。
抱怨天气不够冷,不好穿貂皮大农,抱怨海关解严后不懂人情,游艇不能开到外国。
抱怨的内容改变了项目,但抱怨还是抱怨。
我不明白她为何还不满足,她不是如愿以偿地嫁了孙国玺了吗?
他们是青梅竹马。
他不仅富有,还十分有品味。我奇怪的是,像他这样的男人,如何能让母亲满足他的要求?
在某些方面,她的心智很低,只有幼儿程度。她喜欢钻石跟幼儿爱玻璃珠并无不同,她永远处理不好人际关累,也永远在更换佣人。
我们穷的时候,没有佣人,我们自己就是佣人,我五岁便会作家事。我们也没有朋友,母亲既看不起那些比我们穷的人,而那些比我们富的人也不会帮我们。
不过现在母亲有许多朋友了。如果她没有,孙国玺会帮她找到。他在马来西亚有个小岛,一年到头可以招待朋友度假,他是在那儿发迹的,他很念旧。
青只果换过游泳衣从屋里跑了出来,扑通扑通跳下泳池,像一群小青蛙,一群有胸脯也有大腿的小青蛙。
我知道那些青蛙不会对我有兴趣,可是我向来不喜欢两栖类。
我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
也许我该去上班,今天是星期一。
拍了拍牛仔裤上的草屑,把书丢进了脚踏车前面的车篮,身上既没钱也没钥匙,穿的衬衫还是我几年前的,但我不在乎。
就如同我不在乎富有一样,我也不在乎穷。
不过孙国玺若是在家,我绝不会这样随便,我说过,他是个有品味的人。我25生日时,他送给线一句名言——世界上只有懒女孩,没有丑女孩。
随著这句名言的,是整整一橱柜的衣服。一套名贵化妆品。
她多心。
以为孙国玺讽刺她,不关心女儿。
她用不著多心,她这一生根本没有爱过谁。
孙国玺也不会跟她计较,他是个度量很大的男人.我踢开脚踏车的刹车,推过了草坪。
一个年轻男人在门口停下车,探出头问我:「你们小姐在不在?」
我笑了笑。
我在报上见过他的照片,华重规。从加州回来的新锐导演,得过国外影展的奖牌。
我跨上车走了。
骑到办公室,已经九点半。
看更阿伯跟我打招呼。
「车不必锁了,我帮你看著就是。╴」他大声说。
说得甚是。这辆车在五年前已庆祝过十周岁的生日了,马上就要跟女明星的芳龄一样,有资格越过越小。
我把车往角落一扔,满头大汗地进了电梯,一心希望赶紧进办公室把脚跷在打开的抽屉上吹冷气。我用力敲门,完了!老板还没来。
有我这种懒伙计,就有这种懒老板,真不象话,已经九点多了,还不来上班,到底预备几点来?
不过我急也没用,他不乏下午才来上班的经验,根本不配做这样好的一家公司的老板,一他是玩票的。
我坐在楼梯上看刚刚没看完的书,稍安勿躁。
饼了不多久,正看到清代名将彭玉麟打太平军,打到小甭山时,一个人影挡在我面前,「请问——」
他弯下腰来问,我一抬头,额就顶到了他,把他顶得连退了两步。
竟有这等蠢人!
我叹口气:「你找谁?」
「请问百成公司今天有没有人上班?」他揉著鼻子。
又来了!我看清楚了,是华重规。今天他来问过我两次:第一次把我当佣人,这次大概以为我是扫楼梯的。
「有!」我继续看我的书。
「奇怪!」他喃喃自语又去开那扇门。他应该省省力气,至少把话问清楚,否则看更伯来了会把他当小偷办。
华重规并没认出我来,他叫了半天门叫不开,又匆匆下楼,我猜他去打电话。果然,几分钟后,电话铃响个不停。
我很想去接,告诉他黄百成不在,省得他这样烦。
「为什么电话响没人接?」
我跳了起来,是黄百成。
「进不去。」
「又忘了带钥匙,怎么不回去拿?」
「太远。」
「四万元的月薪还怕远。」
「老板,你也不是没见过世面,怎么把四万块钱看得天大?」我叹气。
「就凭你这句话,半年不得加薪。」
「先生,我到贵公司工作,薪水早已冷冻,说什么加不加薪?岂不笑煞人!」
「不加薪是因为贵公司不赚钱。」他终于把门打开。
「不赚钱是由于老板懒又笨。」
「越红,你这张刁嘴能不能停一停?」
「好吧!图拿来。」
「我昨天睡得太晚——」.「昨天?你上个月就该开始准备,你不拿来,我怎么开模型?」我双手插腰,「明天珠宝公司的人就来了,看你拿什么给人?」
「明天?这么快?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他居然质问起我来,真是个恶人……
「我天天告诉你,还不够以?」
天生的艺术家!
「别嘀咕了!我马上画就是。」他走进他的工作室,一副像进监狱的倒楣相,临关门嘱咐我,「任何人找我都说我不在。」
我乐意之至,立刻把电话插头拔掉,窝在椅子读清代名人传记下一章——武训。
不读还好,越读越生气。中国人自古以来只知道读书是好的,这是儒家的帝王之术,生怕读书人胡思乱想,干扰王权,索性以科举功名来控制知识分子,于是你读我也读,只有极少数出类拔萃地读出个道理来。多数因为读死书而埋没了天赋的才能……
「小妹,你们老板在吗?」
我忙把脚从桌上拿下,是华重规,他这回门都不敲就直闯了进来。
「不在!」
「可是管理员说他刚来。」
「管理员大概眼楮花,看错了……
「小妹,你说话不老实。」他盯住我,一张脸气得发红。
「哦?」
「刚才你不开门,后来你不接电话,现在又挡我的路。」。
「我有这么坏吗?」我笑了起来。这人不过是个导演,却把人都当猪当狗,看走眼不要紧,风度却太差。
「别开玩笑。」他的脸依然红胀,「我要见黄百成,去通报。」
「我为什么要替你通报?」
「你是他公司的——职员。」他几乎又说出小妹两个字,总算忍了回去。「你有责任去通报。」他得意洋洋。
「华导演,公司职员是替公司做事,不是替老板个人跑腿。」
他呆了:「你知道我?」
「怎么不知道呢?这年头真正有头有脸的人不大上报纸,就是蒋总统也只在国庆和元旦时出现,不过倒也奇怪,越是无名之辈越喜欢出锋头。」
他应该大怒才是,却不料这下子不怒反而笑了。
「你再看什么书?」他问。
「清代名人传记。」
「这年头懂得著传记的人不多了。」、「这年头?现在是什么年头?」我不知道他这可是恭维。
「你说呢?」他回敬我一枪,算是扯平。
我失言,言多必失。
「这本书我看过,我喜欢彭玉麟,大清本来不应该亡国的,真正的历史与教科书上所说的其实有很大距离。」
「你说大清?现在人很少这么说。」我问。
「当然啦,我是旗人。」
「哪一旗?」
「正黄旗。」
又来个吹牛的,搞电影的最喜欢自抬身价,夸称自己是某某王爷之后,若非民国,必早得爵位,牛再吹大一点,还可以登基呢!
我不知这小子在妄想什么,孙逸仙博士革命时未把他打入大牢算是万幸,他该安分拍电影。
「你笑什么?」他问。
「至少拍电影也是一种职业。」我懒洋洋地说。
「你觉得我不正当?」他并不笨,只是太鲁莽。
说俏皮话最怕人听得懂,我恨不得躲到书里面去。
「我走了。」他看了眼工作室的门,「告诉黄百成,我有事找他,明天再来。」、我会告诉黄百成,不过那大概得到明年,他工作太多;如果不好好工作,他会失业。
或者不知被等待也是一种道义的客户追杀。
对于后者,他最有经验。
他是个艺术家,不过他的专才不是在设计珠宝或是其它物事上,他深谙的是「推拖拉」的艺术。
他应该去做官,他懂得个中三昧。
我翻过下一章,看李鸿章,这个民族的罪人!教科书上说他丧权辱国;写教科书的人若生在那时代,生做是他,绝不会比他高明。
李鸿章丢掉台湾时,眼泪洒在太平洋上,又有谁看见?
「越红!」看更伯敲门,「电话。」
「说我不在。」我头也不抬。
「你最好去听。自己快把电话接上,没来由教人爬这么高的楼,你累不累?」他伸进脑袋来说。
打电话这人不知是何方神圣?电话打不通,居然晓得打到门房处,真有点神通。
我下楼接,那边早等得不耐烦。
「越红是吗?」原来是孙国玺的秘书艾葵,她把电话传给了孙国玺。
「今天中午有空吗?我请你吃饭。」孙国玺的声育充满了磁性,上天厚待他,把最好的一切都给了他,连声音都是好的。
「我没空。」我不假思索。
「就我们两个,你妈还不知道我回来。」
他晓得我跟母亲已经半个月没说过话了。真是个聪明人。
「你刚到?」
「嗯!中午我在松石小筑等你。」
我回到办公室开始翻箱倒柜,再大的胆子我也不敢穿这么邋遢去见他。
他不会恼怒,母亲会。我是母亲最沉重的包袱,任何人只消一眼便能从我身上见到她的过去。如果可能,我知道她希望把我捏死。
我藏在浴室橱柜的秘密武器是一套圣罗兰衫裙,这是我的夏季大礼服,所有重要场合,一概通用。
但当我把我的秘密武器从柜里拉出来时,才发现领圈发黑,前襟有污渍,裙子后摆皱得一榻糊涂。这怪不得别人,我自己懒,穿过了不送去洗,鼠大哥没来光顾已经不错了。
我打电话叫附近的干洗店派小弟过来拿,他们永远能在一小时内把衣服干洗好烫得毕挺,再送回来。
我讨厌任何应酬、宴会,因为那代表我必须花一大笔干洗钱。
钟敲过了十二响,我立刻动身,一刻也不停留。黄百成有麻烦那是他自己找的,与我毫不相干。
他曾指著鼻子骂我自私。
他知道就好。
他的上一任助手连早餐都会帮他准备。我不一样,我不是助手,只是技术工。
他可以在技术上挑剔我,嫌我的模型翻得不好、角度做得不对,其它免谈。
我在冰箱上留了纸条,那是他对这个办公室唯一还关心的地方。
到了松石小筑,骑得我满头大汗,看门人认得我。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会有人穿圣罗兰骑脚踏车。
我也想不到,但我没车钱,连干洗衣服都是记帐。
「老爷来了,在书房等你。」看门人接过我的千里马。
我上了楼,这是孙国玺的私人俱乐部,除了家人、重要的客户,等闲的人他不会邀来这里。
他正在看书,悠闲得很,一点也不像去打了场仗回来。
艾葵上礼拜跟我说过,他这次去纽约,去谈一笔重要生意。
他亲自出马,自然事关生死。不过他这个人有个好处,再要紧的事也休想从他脸上看出丝毫端倪来。
连他结婚都不例外。
他第一次结婚我去了,我还是花童。
他第二次结婚,我也去了,当花童嫌老,当伴娘嫌小,只能做嘉露的临时褓姆。她当时还小,只有五岁,小得不知道阻止父亲娶后娘,天真地告诉我,白纱裙不够好看,爸爸下次结婚她要穿太空超人装。
「越红!」孙国玺发现我站在门口,喊我过去。
「找我有事?」
「有!」
「什么事?」
「我们先吃中饭。」他站起身,打开通往餐室的门。
这间餐室很小,只有四坪大,我还不曾进来过。每回来松石小筑,一家人总在另一个餐厅。
房间铺满了榻榻米,当中嵌了个桌子,桌下一个坑,刚好放两条腿。
和式餐厅,吃的却是道地台湾海鲜。
我沉默地吃著三杯小避、老鼠斑、葱丝象鱼。
「我在纽约踫到了你父亲。」他突然石破天惊地冒出一句。
「哦!」
「你不问他现在做什么?」
「做什么都与我无关。」
「他开了一个夜总会,取名天堂,专跳牛肉场。」
我笑了起来。越明—一我父亲,十年来未踏进台湾半步,却很懂得发扬台湾乡土文化。
「你笑什么?」
「天堂?好名字。」我喃喃自语。
「他很想见你。」
「在天堂?不必了。我不会到那种地方。」
「如果你愿意见他,他可以随时回台湾来。」
「台湾警察也随时等著他。」我不屑地说。越明当年离开我们母女时,席卷了一大笔钱走,俗称这种人为「经济罪犯」。
「父母再错也是父母。」
「他们做他们的父母,与我有何相干!」我不耐烦地回答。
「越红!」孙国玺皱了皱眉,「你这种态度——」
我是个不受欢迎的人,无论在何处,总有人指责我的态度,学校、公司、社会……
「我的态度不良。」我淡淡池说。
「你可以好一点。」他包容地说。
「谢了,我不靠态度生存。」
「靠你的艺术!」
「技术!」我纠正他。
他笑了笑。我是他的一大烦忧?真希望他不要这么想,他不欠我什么,真的。
他养了我十年,我对他唯一的情绪是感激。
我的态度不好,但心地还没那么糟。
我尚能区别善恶、黑白、好坏。
「你还在黄百成那个公司上班?」
「对!」
「为什么不找个更好一点的工作?」
「这个工作够好了。」上班时跷著脚看小说,有几个人能够。
「你有才气。」
「很多人都有。」会画两笔算不了什么。
「如果有更好的工作,你愿意考虑吗?」
他终于开始试探了。是母亲教他这样?还是他觉得我老是混日子不成话?
「人各有志。」我放下筷子,开始喝茶,中焙火的白毫乌龙。是我最喜欢的茶,平常不敢多喝,但今夭可以。只要黄百成的图一好,今晚谁也别想睡觉。
「最近政府的书禁要放宽了,出版生意可以做,你有没兴趣?」
「没有!」我直截了当地回答他。从小时候起,我对他便很诚实,这是我们能相处的最大原因。
「不问哪一方面的出版物?」
「哪一方面都没有兴趣。」
他没有继续再游说我。他是个很好的商人,精明、识趣、不乱施恩惠。
最重要的是他清楚认识金钱的价值。
也许有钱人便是如此,任何一分钱都是他们的命,不会随便让钱掉到水里去。
他若是施恩而强求于我,我能把事情做得多糟便会搅得多糟。
「最近看到嘉露没有?」他转移了一个话题,向我打听他的女儿。他们不说话的时间比我和母亲长。已经两年了,嘉露十三岁生日那天突然发誓不再理她父亲。
她做到了。
她是个有决心的人,跟她母亲一样。
在她们眼中,没什么是不可能,就是死也是很容易。
我做不到。
死对我来说很难。
我虽不热爱生命,但也不愿意作贱它,这点,母亲跟我是同志。
所以。当她和嘉露的母亲同时坚持要一个男人时,嘉露的母亲死了,她留了下来。
这件事情我和母亲心意相通,任何人说她错,我都不以为然。
我也不觉得自己良心有愧。
或许,这便是黄百成说我冷酷的原因。
我的确和旁人不同,但这是我的错吗?
黑板就一定是黑的?不!那只是光谱上发生的一种作用而已。
我和孙国玺谈话到此为止。我仍骑著车离开松石小筑,他站在阳台上看我。
我回过头跟他挥挥手。
我知道他是真羡慕。只有年轻,才能在烈日下骑单车。
不是每个人都能跟他一样都能成为亿万富翁,但也非每个人都年轻。
不过,钱可能越赚越多,人,却越活越老。
青春易逝。
孙国玺也有过青春。
他目前所拥有的,是青春的记忆。
而我的青春——我知道,将来我的记忆里,不可能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说一句够骄傲的话——我是个谦虚的人。
二回到百成公司,里面闹翻了天。张南茜来了,她是黄百成最不愿意见到的人,为了躲她,我曾整整一个礼拜谎称他不在。
不料功亏一篑,她竟趁我中午出去时模了进来。再大的白贼七都没用了。
「你劝劝这个女人!」黄百成一见我立刻躲回工作室,把门锁起来。
「你看看,黄百成居然这样对我!」她气得直掉眼泪,一地摔碎的烟灰缸与玻璃杯碎片。
他们之间发生过战争。
我从未见过像他们这样的情侣。
他们总是要经过—场又一场的暴风雨,无尽的啜泣、谩骂、互殴,当别人以为这场暴风雨永无休止对,他们又奇迹似地恢复了正常。
然后,又是另一场暴风雨开始。
他们是典型的欢喜冤家,我们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又不是第一次!」我叹口气。不准备捡那些破片、碎渣,明天一早清洁妇会来收拾。
「第一次什么?」她哭泣著看我。
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不再开口。
「你把话说清楚啊:」她急急地抓我的肩。
「跟我有何相干?」我推开她的手。在平常,她并非无礼的人。好相貌、好家世、好工作;但对于一个男人而言,她却不是一个好情人。
这是她的致命伤。
「你心理变态!」她诅咒我。「你每次都骗我说百成不在,让我们没办法见面,害我们吵架!你到底是何居心?今天给我讲清楚!」
我就知道会殃及无辜。
「你说话啊!」她的目标继续对准我,十分歇斯底里。
爱,会使一个有教养的女子发疯。我为她可惜。
我开始拨电话……
她夺走我的电话。「你还有心打电话!你这个恶人……」
她越骂越不堪,我看了工作室一眼,黄百成好修养、好气性,可以躲著不出来。
说不定因此而灵思泉涌。
啊!艺术家!
算我倒媚,我认了。
我去拨另一支电话。
「你打给谁?」她又来夺。
「告诉张祥瑞,要他把自己的妹妹领回去好好管教。」
「你敢!」她张牙舞爪。
还真想吃人不成?我继续拨。
还没拨通,张祥瑞倒来了。
「我就知道你在这里,跟我回去!」他的脸气得铁青。也难为他,这场戏每个月都要上演一次,偏偏他最瞧不起的人便是黄百成,认为他搭上南茜,是过分高攀。
也难怪,台北四大公子之一,怎会看得上一无是处的黄百成。
「我不!」南茜又哭又叫。她应该是公主,却情愿做泼妇。
如果我是男人,她只要闹过一次,我永远不会再爱她。
黄百成有毛病。
或许他们前世相欠。
不是冤家不聚头!
「越红,对不起!门房阿伯一打电话我就赶来了。」张祥瑞把她拖走,临走时跟我道歉。
谁稀罕!
他们一走,我便去敲黄百成的门,我受够了。
「黄百成,你出来!我们说清楚。」南茜恶言毁损我半天,他是听见的,下回再敢让我当恶人,我会——一我手下一用力,门竟然开了,里面空空如也,窗子是打开的,黄百成早从阳台逃掉了。
可怜我白替他耽心。
「怎么,你们这儿刚打过快?」进来的是安海伦,她是纺拓会的设计师,我高中的同学。她的服装设计是一流的,人也是一样,所以我们能保持往来。
「刮台风。」我耸耸肩。
「又是南茜?」
「总不会是我吧?」
「从没见过你发脾气,越红,你发起脾气来是什么模样?」
「你猜。」
「我猜你不会,你永远是事不关己。」她笑道。
「你猜对了!」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件事会惹我发脾气,除了我自己。
「帮我—个忙。」
「你说」
「下礼拜我要带队到新加坡去办一场服装秀,我们可以技术合作……
「干嘛说得那么好听?」我笑,「说是来借首饰不就成了。」
「我们也不是白借。」她扭怩地,「会把百成公司招牌打山来。」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又来了,老套!」她以手按额,似乎快要昏倒。「越红,你不说这句话会不会死?」
「不会!」
「不会就别再说了,越红,你包嫁不掉,男孩子一听到你说这句话会跑光,而且他们最合作,必然奔走相告。」
「谁说我嫁不掉?」
「谁又说你嫁掉了?我什么时候喝了你的喜酒?」她质问我。
「为什么请你?我把请你的钱省下来自己买酒喝了。」
「竟然说这种话,自己还嘻皮笑脸的,可怜噢!」
「你刚才说什么?来借首饰?不借了!」
「好吧!我收回,你嫁得出去,保证嫁十八次,傻女十八嫁。」
「这句话免费奉送。」我把话扔了回去,「你去嫁,嫁十九次。」
「那也好!」她笑嘻嘻,「当今社会,对老处女诸多讽刺,当个离婚妇人浪漫有趣多了。」
「当心纺拓会将把你赶出来,你失业后只有在街上乞讨了。」
「我一定常驻贵大楼,由百成公司照顾。」
「找黄百成?你做梦!他只会去找警察赶你。他最无情了!」
「比不上你。」一个声音自背后响起。
我登时面红耳赤,第一次在黄百成背后说他坏话,就给他逮著。
「台风眼原来在这儿。」海伦笑说。
「安小姐驾临敝公司,有何见教?」
「她是来跟我们技术合作,让本公司名扬四海。」我嘻笑地说。
难得安海伦的脸也会红。在学校她是出了名的厚脸皮,再糗的事也不会懊恼。
「借给她,你会少掉什么?」黄伯成真不知好歹到了极点。
「借借借!」我打开保险柜。「再好的猪肉贴不到羊身上。」
「什么意思?」
「这些全是黄百成先生的心血结晶,干我姓越的什么事?」
我拉出一格格抽屉给她看,「挑吧!」
「喂!我们还是朋友吧!态度这么坏?」安海伦生气了。
「你是老板的朋友,要不要我搬张椅子请你坐?」。
她气得要哭。
「没见过这么坏的嘴。」黄百成摇头,溜进工作室。
「等等」我叫住他。
「还有事?」
「南茜的事下次别找我,我是你请来的技术工,不是爱情协谈中心。」
「你说够了没有?」他居然对我吼。
「你如果能记住,感恩不尽。」我冷冷地回答。
他「砰」地一声关上门。
「哇!好漂亮!我要这—条。」海伦刚才还要哭,这回又破涕为笑。
她也是艺术家。
奇异的另一种人类。
我真奇怪怎么能跟她做朋友。
「拿吧!拿吧!」我说。
「生什么气?」
「我气什么?」我笑,「海伦,你不介意的话,我要睡午觉了。」
「黄百成待你真好!」
「只看见贼吃肉,没见到贼挨打。这份工作对任何人都是虐待。」
「难得听你抱怨,快告诉我老板怎么样虐待你?」她兴高采烈。这个恶妇人她最巴望的是我被别人气死、欺负死。
「我的自尊心还不至于那么低吧!」我瞪她。
「自尊心!多少人被这三个字害死。」她似乎无限感慨。
「你的嘴就像兰花。」我忍不住说。
「怎么说?我可不敢以为你是在恭维我。」
「兰花一到春天就开个不停。」
她想了一下才会过意来。我记得她念中学时,并不那么迟钝。
「你去死!」她诅咒著。
「我的工作还没有坏到该去死,倒是你自已要多注意,海伦,你变笨了。」
我们不欢而散,她带走她需要的首饰,我睡我的午觉。
她带走的那些东西,我一件都没有登记,用不著记,每件东西都在我脑子里。
不论款式、色泽……我自己打造的东西,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不过我一辈子也不会再做相同的第二个。我不是艺术家,只是个技术工。艺术家才会不断模仿自己、抄袭自己。
睡完了午觉,黄百成正坐在我的桌边瞪著我。我憎恨任何人看我的睡相,我回瞪他。
「你看著我干嘛?」
「你很美丽。」他若有所思地说,「越红,不管你穿什么,都有独特的气质。」
我还是瞪他,黄百成从不赞美人,当他嘴里能说出好听的话时,并不表示他很开心。
「连睡觉时你也很美丽,象只美丽的猪。」他恶毒地补充了一句。
「老板,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下次你骂我时一定要想清楚,那对你将是一个惨痛的经验。」
「不敢有下次了。」他露齿一笑。
「画好了吗?图拿来!」我手一伸。
「就是画不出来,才找你商量。」他愁眉苦脸。
(此处缺若干字)
「对!我是你的灵感,我现在就刺激你,黄百成,今天是25号,下月初你得如期发薪水,一个蹦子儿都不能少。」
他怒气冲冲地走了。
笑话!我怎会是他的灵感?我当然不是。每月二号到卅号我是他的伙计,一号我便是他的债主。
灵感,亏他想得出来!他真太有喜感了。
黄百成过不了一分钟又回来,一手抓著他的上衣,一手抓著我的。
「你干嘛?」我急著摆脱他,不论我平日多么残酷冷漠,这一套对他全不管用。
「去喝咖啡,去跳舞!总之,别待在这里,会把人闷疯。」
要发疯的是他不是我,他却硬拖我下水。
(此处缺若干字)
「你到哪里去了?」他费了好大气力才挤过来,青色的灯光打得人脸如同鬼魅。今天不发薪水,我用不著敷衍他。
「我一直都在你后面,你舞步太菜没脸见我。」
「见鬼!」他咬著牙齿骂。
「你说什么都对,你是老板。你看,我不但陪笑、伴舞,等一下若开香槟,我还可以陪酒。」我大声说。四周的人全转头看我们。
黄百成只好笑。普天下也只有他受得了我的幽默。
无论是伙计还是老板,要待在百成公司可不容易。
快节奏的舞曲告一段落后,响起轻轻柔柔的音乐,四周登时一片漆黑。
黄百成脸皮忒厚,居然握住我的手。去他的!表才和他脸贴脸。
「对不起!卖笑不卖身。」我自顾走回座位。
「拜托你说话别那么难听!」他追来。
「拜托你以后做个正当的老板,四万块钱月薪还陪你跳三贴,小猫都替你羞耻。」
他看了我半晌,叹了一口气:「越红,我们好不容易出来玩,别吵架好不好?」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
「你笑什么?」
「你这话该早点对南茜说,也不会弄得天怒人怨。」
「我跟她——」他摇摇头。
「别诉苦,有话打9959595留著慢慢说。」
「这是什么电话?」
「救救我专线。」
「你真过份!」
「哈!我找了你一天,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有个人直奔到我们桌前,是华重规。
这人阴魂不散,我今天必是与他八字犯冲,走到哪儿都会撞著他。
他著我的眼光也十分暧昧,也许在他眼中,我是佣人、扫楼梯兼伴游的综合体。
「找我?有事?」黄百成的猪兄狗弟很多,不知打哪儿认识这个活宝。
「当然有,我最近筹备一部古装戏,剧本已经通过,请你当服装指导,有没有兴趣?拜托,务必帮忙。」
「你找她,我这徒弟好得很!」黄百成做人恶劣,把自己不要的烂差事往我身上推,我太了解他,他只做名利双收的工作,差一点的踫都不踫,是标准的势利眼。
「对不起!我有别的客人,转台了。」我假笑了一声,站起身就走。
到了楼下,才发现这回连破脚踏车都没有,为今之计,只有坐自家的十一路公车回去。
这也没关系,一路上漂亮的商店多得很,走累了,随便进一家逛逛,吹冷气。
待我吹够了冷气回去,黄百成早已回到公司,趴在工作桌前,做努力工作状,理都不理我。
想必我教他寒心。
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
值得欣慰的是,他迷途知返。
我陪他耗,耗到了碗士七点,他把图给我。
明天早上十点钟,珠宝公司的人才来,还未得及。
我们分工合作,到了凌晨一点,打样打出来了。的确漂亮,我们前嫌尽释。
他老先生兴致大发,还想继续赶工。
「不用了!」我把工具全收起来。
「没关系,我精神好得很。」他的灵感泉涌,不停地在纸上画著。
他真合适设计珠宝,如果敬业,是台北的第凡内。
「不用了!」我打呵欠,「我刚想起来,记错日子,珠宝公司约的是后天。」
他「呀、呀」几声,不知是惊,是气?
但在我看来,只象个大嘴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