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伴蔷薇 第一章

我半倚在树下,一手当枕头靠著树,一手拿书,蝉在树上叫得热闹,旁边的游泳池泛著一池蓝光。

今天是星期一。

应该连奔带爬地去上班。

但是我懒。

我哪儿都不想去。

电动大门开了,进来一部火红的敞篷车。

跳下来五个穿著一式一样的女孩。她们不但服装相同,连小小的睑、34吋的胸脯、长长的腿,都是一样的。

这不是巧合,她们是「青只果」合唱团的团员,组成之前,经过精挑细选,站出来连亲生姊妹也不过如此。

青只果是目前最红的合唱团。

也是打扮最劣的。她们的注册商标是白底蓝条的条纹衫,远看象监狱逃出来的囚犯,近看颇辜负她们优美的胸脯与大腿。

但小女孩都喜欢她们,不论是演唱会上还是路上,见到「青只果」,莫不又叫又跳。

组织青只果的,是嘉露。

她喜欢唱歌,又喜欢当头,就组了那么一个团,并且拿自己当筛网,过滤一批跟她一样的货色。

说是一样,大家心里会明白,其它四个就是加起来开上平方根也不及她。

她是孙国玺的女儿。

孙国玺在当今工商名人录上,并不按照笔划次序排列,他是十大之一,拥有彩色专页。

嘉露在名义上,是我的妹妹。

但我不姓孙,也非孙国玺的女儿……

我跟她真正的关系,其实还远不如青只果的歌迷。

在母亲嫁给她父亲之前,我们根本是陌生人。

天底下没有第二个伊莉莎白泰勒,可以七嫁八嫁,嫁第十个仍是万事如意,窈窕美丽。

但感谢母亲,她到了37岁仍娇嫩得像27岁,也心高气傲得像27岁,仍有许多机会可东挑西拣。托天之幸,她终于找到了一名黄金老男,我也免于饥寒……

从前,她一直抱怨父亲。

现在,她也抱怨。

抱怨天气不够冷,不好穿貂皮大农,抱怨海关解严后不懂人情,游艇不能开到外国。

抱怨的内容改变了项目,但抱怨还是抱怨。

我不明白她为何还不满足,她不是如愿以偿地嫁了孙国玺了吗?

他们是青梅竹马。

他不仅富有,还十分有品味。我奇怪的是,像他这样的男人,如何能让母亲满足他的要求?

在某些方面,她的心智很低,只有幼儿程度。她喜欢钻石跟幼儿爱玻璃珠并无不同,她永远处理不好人际关累,也永远在更换佣人。

我们穷的时候,没有佣人,我们自己就是佣人,我五岁便会作家事。我们也没有朋友,母亲既看不起那些比我们穷的人,而那些比我们富的人也不会帮我们。

不过现在母亲有许多朋友了。如果她没有,孙国玺会帮她找到。他在马来西亚有个小岛,一年到头可以招待朋友度假,他是在那儿发迹的,他很念旧。

青只果换过游泳衣从屋里跑了出来,扑通扑通跳下泳池,像一群小青蛙,一群有胸脯也有大腿的小青蛙。

我知道那些青蛙不会对我有兴趣,可是我向来不喜欢两栖类。

我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

也许我该去上班,今天是星期一。

拍了拍牛仔裤上的草屑,把书丢进了脚踏车前面的车篮,身上既没钱也没钥匙,穿的衬衫还是我几年前的,但我不在乎。

就如同我不在乎富有一样,我也不在乎穷。

不过孙国玺若是在家,我绝不会这样随便,我说过,他是个有品味的人。我25生日时,他送给线一句名言——世界上只有懒女孩,没有丑女孩。

随著这句名言的,是整整一橱柜的衣服。一套名贵化妆品。

她多心。

以为孙国玺讽刺她,不关心女儿。

她用不著多心,她这一生根本没有爱过谁。

孙国玺也不会跟她计较,他是个度量很大的男人.我踢开脚踏车的刹车,推过了草坪。

一个年轻男人在门口停下车,探出头问我:「你们小姐在不在?」

我笑了笑。

我在报上见过他的照片,华重规。从加州回来的新锐导演,得过国外影展的奖牌。

我跨上车走了。

骑到办公室,已经九点半。

看更阿伯跟我打招呼。

「车不必锁了,我帮你看著就是。╴」他大声说。

说得甚是。这辆车在五年前已庆祝过十周岁的生日了,马上就要跟女明星的芳龄一样,有资格越过越小。

我把车往角落一扔,满头大汗地进了电梯,一心希望赶紧进办公室把脚跷在打开的抽屉上吹冷气。我用力敲门,完了!老板还没来。

有我这种懒伙计,就有这种懒老板,真不象话,已经九点多了,还不来上班,到底预备几点来?

不过我急也没用,他不乏下午才来上班的经验,根本不配做这样好的一家公司的老板,一他是玩票的。

我坐在楼梯上看刚刚没看完的书,稍安勿躁。

饼了不多久,正看到清代名将彭玉麟打太平军,打到小甭山时,一个人影挡在我面前,「请问——」

他弯下腰来问,我一抬头,额就顶到了他,把他顶得连退了两步。

竟有这等蠢人!

我叹口气:「你找谁?」

「请问百成公司今天有没有人上班?」他揉著鼻子。

又来了!我看清楚了,是华重规。今天他来问过我两次:第一次把我当佣人,这次大概以为我是扫楼梯的。

「有!」我继续看我的书。

「奇怪!」他喃喃自语又去开那扇门。他应该省省力气,至少把话问清楚,否则看更伯来了会把他当小偷办。

华重规并没认出我来,他叫了半天门叫不开,又匆匆下楼,我猜他去打电话。果然,几分钟后,电话铃响个不停。

我很想去接,告诉他黄百成不在,省得他这样烦。

「为什么电话响没人接?」

我跳了起来,是黄百成。

「进不去。」

「又忘了带钥匙,怎么不回去拿?」

「太远。」

「四万元的月薪还怕远。」

「老板,你也不是没见过世面,怎么把四万块钱看得天大?」我叹气。

「就凭你这句话,半年不得加薪。」

「先生,我到贵公司工作,薪水早已冷冻,说什么加不加薪?岂不笑煞人!」

「不加薪是因为贵公司不赚钱。」他终于把门打开。

「不赚钱是由于老板懒又笨。」

「越红,你这张刁嘴能不能停一停?」

「好吧!图拿来。」

「我昨天睡得太晚——」.「昨天?你上个月就该开始准备,你不拿来,我怎么开模型?」我双手插腰,「明天珠宝公司的人就来了,看你拿什么给人?」

「明天?这么快?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他居然质问起我来,真是个恶人……

「我天天告诉你,还不够以?」

天生的艺术家!

「别嘀咕了!我马上画就是。」他走进他的工作室,一副像进监狱的倒楣相,临关门嘱咐我,「任何人找我都说我不在。」

我乐意之至,立刻把电话插头拔掉,窝在椅子读清代名人传记下一章——武训。

不读还好,越读越生气。中国人自古以来只知道读书是好的,这是儒家的帝王之术,生怕读书人胡思乱想,干扰王权,索性以科举功名来控制知识分子,于是你读我也读,只有极少数出类拔萃地读出个道理来。多数因为读死书而埋没了天赋的才能……

「小妹,你们老板在吗?」

我忙把脚从桌上拿下,是华重规,他这回门都不敲就直闯了进来。

「不在!」

「可是管理员说他刚来。」

「管理员大概眼楮花,看错了……

「小妹,你说话不老实。」他盯住我,一张脸气得发红。

「哦?」

「刚才你不开门,后来你不接电话,现在又挡我的路。」。

「我有这么坏吗?」我笑了起来。这人不过是个导演,却把人都当猪当狗,看走眼不要紧,风度却太差。

「别开玩笑。」他的脸依然红胀,「我要见黄百成,去通报。」

「我为什么要替你通报?」

「你是他公司的——职员。」他几乎又说出小妹两个字,总算忍了回去。「你有责任去通报。」他得意洋洋。

「华导演,公司职员是替公司做事,不是替老板个人跑腿。」

他呆了:「你知道我?」

「怎么不知道呢?这年头真正有头有脸的人不大上报纸,就是蒋总统也只在国庆和元旦时出现,不过倒也奇怪,越是无名之辈越喜欢出锋头。」

他应该大怒才是,却不料这下子不怒反而笑了。

「你再看什么书?」他问。

「清代名人传记。」

「这年头懂得著传记的人不多了。」、「这年头?现在是什么年头?」我不知道他这可是恭维。

「你说呢?」他回敬我一枪,算是扯平。

我失言,言多必失。

「这本书我看过,我喜欢彭玉麟,大清本来不应该亡国的,真正的历史与教科书上所说的其实有很大距离。」

「你说大清?现在人很少这么说。」我问。

「当然啦,我是旗人。」

「哪一旗?」

「正黄旗。」

又来个吹牛的,搞电影的最喜欢自抬身价,夸称自己是某某王爷之后,若非民国,必早得爵位,牛再吹大一点,还可以登基呢!

我不知这小子在妄想什么,孙逸仙博士革命时未把他打入大牢算是万幸,他该安分拍电影。

「你笑什么?」他问。

「至少拍电影也是一种职业。」我懒洋洋地说。

「你觉得我不正当?」他并不笨,只是太鲁莽。

说俏皮话最怕人听得懂,我恨不得躲到书里面去。

「我走了。」他看了眼工作室的门,「告诉黄百成,我有事找他,明天再来。」、我会告诉黄百成,不过那大概得到明年,他工作太多;如果不好好工作,他会失业。

或者不知被等待也是一种道义的客户追杀。

对于后者,他最有经验。

他是个艺术家,不过他的专才不是在设计珠宝或是其它物事上,他深谙的是「推拖拉」的艺术。

他应该去做官,他懂得个中三昧。

我翻过下一章,看李鸿章,这个民族的罪人!教科书上说他丧权辱国;写教科书的人若生在那时代,生做是他,绝不会比他高明。

李鸿章丢掉台湾时,眼泪洒在太平洋上,又有谁看见?

「越红!」看更伯敲门,「电话。」

「说我不在。」我头也不抬。

「你最好去听。自己快把电话接上,没来由教人爬这么高的楼,你累不累?」他伸进脑袋来说。

打电话这人不知是何方神圣?电话打不通,居然晓得打到门房处,真有点神通。

我下楼接,那边早等得不耐烦。

「越红是吗?」原来是孙国玺的秘书艾葵,她把电话传给了孙国玺。

「今天中午有空吗?我请你吃饭。」孙国玺的声育充满了磁性,上天厚待他,把最好的一切都给了他,连声音都是好的。

「我没空。」我不假思索。

「就我们两个,你妈还不知道我回来。」

他晓得我跟母亲已经半个月没说过话了。真是个聪明人。

「你刚到?」

「嗯!中午我在松石小筑等你。」

我回到办公室开始翻箱倒柜,再大的胆子我也不敢穿这么邋遢去见他。

他不会恼怒,母亲会。我是母亲最沉重的包袱,任何人只消一眼便能从我身上见到她的过去。如果可能,我知道她希望把我捏死。

我藏在浴室橱柜的秘密武器是一套圣罗兰衫裙,这是我的夏季大礼服,所有重要场合,一概通用。

但当我把我的秘密武器从柜里拉出来时,才发现领圈发黑,前襟有污渍,裙子后摆皱得一榻糊涂。这怪不得别人,我自己懒,穿过了不送去洗,鼠大哥没来光顾已经不错了。

我打电话叫附近的干洗店派小弟过来拿,他们永远能在一小时内把衣服干洗好烫得毕挺,再送回来。

我讨厌任何应酬、宴会,因为那代表我必须花一大笔干洗钱。

钟敲过了十二响,我立刻动身,一刻也不停留。黄百成有麻烦那是他自己找的,与我毫不相干。

他曾指著鼻子骂我自私。

他知道就好。

他的上一任助手连早餐都会帮他准备。我不一样,我不是助手,只是技术工。

他可以在技术上挑剔我,嫌我的模型翻得不好、角度做得不对,其它免谈。

我在冰箱上留了纸条,那是他对这个办公室唯一还关心的地方。

到了松石小筑,骑得我满头大汗,看门人认得我。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会有人穿圣罗兰骑脚踏车。

我也想不到,但我没车钱,连干洗衣服都是记帐。

「老爷来了,在书房等你。」看门人接过我的千里马。

我上了楼,这是孙国玺的私人俱乐部,除了家人、重要的客户,等闲的人他不会邀来这里。

他正在看书,悠闲得很,一点也不像去打了场仗回来。

艾葵上礼拜跟我说过,他这次去纽约,去谈一笔重要生意。

他亲自出马,自然事关生死。不过他这个人有个好处,再要紧的事也休想从他脸上看出丝毫端倪来。

连他结婚都不例外。

他第一次结婚我去了,我还是花童。

他第二次结婚,我也去了,当花童嫌老,当伴娘嫌小,只能做嘉露的临时褓姆。她当时还小,只有五岁,小得不知道阻止父亲娶后娘,天真地告诉我,白纱裙不够好看,爸爸下次结婚她要穿太空超人装。

「越红!」孙国玺发现我站在门口,喊我过去。

「找我有事?」

「有!」

「什么事?」

「我们先吃中饭。」他站起身,打开通往餐室的门。

这间餐室很小,只有四坪大,我还不曾进来过。每回来松石小筑,一家人总在另一个餐厅。

房间铺满了榻榻米,当中嵌了个桌子,桌下一个坑,刚好放两条腿。

和式餐厅,吃的却是道地台湾海鲜。

我沉默地吃著三杯小避、老鼠斑、葱丝象鱼。

「我在纽约踫到了你父亲。」他突然石破天惊地冒出一句。

「哦!」

「你不问他现在做什么?」

「做什么都与我无关。」

「他开了一个夜总会,取名天堂,专跳牛肉场。」

我笑了起来。越明—一我父亲,十年来未踏进台湾半步,却很懂得发扬台湾乡土文化。

「你笑什么?」

「天堂?好名字。」我喃喃自语。

「他很想见你。」

「在天堂?不必了。我不会到那种地方。」

「如果你愿意见他,他可以随时回台湾来。」

「台湾警察也随时等著他。」我不屑地说。越明当年离开我们母女时,席卷了一大笔钱走,俗称这种人为「经济罪犯」。

「父母再错也是父母。」

「他们做他们的父母,与我有何相干!」我不耐烦地回答。

「越红!」孙国玺皱了皱眉,「你这种态度——」

我是个不受欢迎的人,无论在何处,总有人指责我的态度,学校、公司、社会……

「我的态度不良。」我淡淡池说。

「你可以好一点。」他包容地说。

「谢了,我不靠态度生存。」

「靠你的艺术!」

「技术!」我纠正他。

他笑了笑。我是他的一大烦忧?真希望他不要这么想,他不欠我什么,真的。

他养了我十年,我对他唯一的情绪是感激。

我的态度不好,但心地还没那么糟。

我尚能区别善恶、黑白、好坏。

「你还在黄百成那个公司上班?」

「对!」

「为什么不找个更好一点的工作?」

「这个工作够好了。」上班时跷著脚看小说,有几个人能够。

「你有才气。」

「很多人都有。」会画两笔算不了什么。

「如果有更好的工作,你愿意考虑吗?」

他终于开始试探了。是母亲教他这样?还是他觉得我老是混日子不成话?

「人各有志。」我放下筷子,开始喝茶,中焙火的白毫乌龙。是我最喜欢的茶,平常不敢多喝,但今夭可以。只要黄百成的图一好,今晚谁也别想睡觉。

「最近政府的书禁要放宽了,出版生意可以做,你有没兴趣?」

「没有!」我直截了当地回答他。从小时候起,我对他便很诚实,这是我们能相处的最大原因。

「不问哪一方面的出版物?」

「哪一方面都没有兴趣。」

他没有继续再游说我。他是个很好的商人,精明、识趣、不乱施恩惠。

最重要的是他清楚认识金钱的价值。

也许有钱人便是如此,任何一分钱都是他们的命,不会随便让钱掉到水里去。

他若是施恩而强求于我,我能把事情做得多糟便会搅得多糟。

「最近看到嘉露没有?」他转移了一个话题,向我打听他的女儿。他们不说话的时间比我和母亲长。已经两年了,嘉露十三岁生日那天突然发誓不再理她父亲。

她做到了。

她是个有决心的人,跟她母亲一样。

在她们眼中,没什么是不可能,就是死也是很容易。

我做不到。

死对我来说很难。

我虽不热爱生命,但也不愿意作贱它,这点,母亲跟我是同志。

所以。当她和嘉露的母亲同时坚持要一个男人时,嘉露的母亲死了,她留了下来。

这件事情我和母亲心意相通,任何人说她错,我都不以为然。

我也不觉得自己良心有愧。

或许,这便是黄百成说我冷酷的原因。

我的确和旁人不同,但这是我的错吗?

黑板就一定是黑的?不!那只是光谱上发生的一种作用而已。

我和孙国玺谈话到此为止。我仍骑著车离开松石小筑,他站在阳台上看我。

我回过头跟他挥挥手。

我知道他是真羡慕。只有年轻,才能在烈日下骑单车。

不是每个人都能跟他一样都能成为亿万富翁,但也非每个人都年轻。

不过,钱可能越赚越多,人,却越活越老。

青春易逝。

孙国玺也有过青春。

他目前所拥有的,是青春的记忆。

而我的青春——我知道,将来我的记忆里,不可能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说一句够骄傲的话——我是个谦虚的人。

二回到百成公司,里面闹翻了天。张南茜来了,她是黄百成最不愿意见到的人,为了躲她,我曾整整一个礼拜谎称他不在。

不料功亏一篑,她竟趁我中午出去时模了进来。再大的白贼七都没用了。

「你劝劝这个女人!」黄百成一见我立刻躲回工作室,把门锁起来。

「你看看,黄百成居然这样对我!」她气得直掉眼泪,一地摔碎的烟灰缸与玻璃杯碎片。

他们之间发生过战争。

我从未见过像他们这样的情侣。

他们总是要经过—场又一场的暴风雨,无尽的啜泣、谩骂、互殴,当别人以为这场暴风雨永无休止对,他们又奇迹似地恢复了正常。

然后,又是另一场暴风雨开始。

他们是典型的欢喜冤家,我们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又不是第一次!」我叹口气。不准备捡那些破片、碎渣,明天一早清洁妇会来收拾。

「第一次什么?」她哭泣著看我。

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不再开口。

「你把话说清楚啊:」她急急地抓我的肩。

「跟我有何相干?」我推开她的手。在平常,她并非无礼的人。好相貌、好家世、好工作;但对于一个男人而言,她却不是一个好情人。

这是她的致命伤。

「你心理变态!」她诅咒我。「你每次都骗我说百成不在,让我们没办法见面,害我们吵架!你到底是何居心?今天给我讲清楚!」

我就知道会殃及无辜。

「你说话啊!」她的目标继续对准我,十分歇斯底里。

爱,会使一个有教养的女子发疯。我为她可惜。

我开始拨电话……

她夺走我的电话。「你还有心打电话!你这个恶人……」

她越骂越不堪,我看了工作室一眼,黄百成好修养、好气性,可以躲著不出来。

说不定因此而灵思泉涌。

啊!艺术家!

算我倒媚,我认了。

我去拨另一支电话。

「你打给谁?」她又来夺。

「告诉张祥瑞,要他把自己的妹妹领回去好好管教。」

「你敢!」她张牙舞爪。

还真想吃人不成?我继续拨。

还没拨通,张祥瑞倒来了。

「我就知道你在这里,跟我回去!」他的脸气得铁青。也难为他,这场戏每个月都要上演一次,偏偏他最瞧不起的人便是黄百成,认为他搭上南茜,是过分高攀。

也难怪,台北四大公子之一,怎会看得上一无是处的黄百成。

「我不!」南茜又哭又叫。她应该是公主,却情愿做泼妇。

如果我是男人,她只要闹过一次,我永远不会再爱她。

黄百成有毛病。

或许他们前世相欠。

不是冤家不聚头!

「越红,对不起!门房阿伯一打电话我就赶来了。」张祥瑞把她拖走,临走时跟我道歉。

谁稀罕!

他们一走,我便去敲黄百成的门,我受够了。

「黄百成,你出来!我们说清楚。」南茜恶言毁损我半天,他是听见的,下回再敢让我当恶人,我会——一我手下一用力,门竟然开了,里面空空如也,窗子是打开的,黄百成早从阳台逃掉了。

可怜我白替他耽心。

「怎么,你们这儿刚打过快?」进来的是安海伦,她是纺拓会的设计师,我高中的同学。她的服装设计是一流的,人也是一样,所以我们能保持往来。

「刮台风。」我耸耸肩。

「又是南茜?」

「总不会是我吧?」

「从没见过你发脾气,越红,你发起脾气来是什么模样?」

「你猜。」

「我猜你不会,你永远是事不关己。」她笑道。

「你猜对了!」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件事会惹我发脾气,除了我自己。

「帮我—个忙。」

「你说」

「下礼拜我要带队到新加坡去办一场服装秀,我们可以技术合作……

「干嘛说得那么好听?」我笑,「说是来借首饰不就成了。」

「我们也不是白借。」她扭怩地,「会把百成公司招牌打山来。」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又来了,老套!」她以手按额,似乎快要昏倒。「越红,你不说这句话会不会死?」

「不会!」

「不会就别再说了,越红,你包嫁不掉,男孩子一听到你说这句话会跑光,而且他们最合作,必然奔走相告。」

「谁说我嫁不掉?」

「谁又说你嫁掉了?我什么时候喝了你的喜酒?」她质问我。

「为什么请你?我把请你的钱省下来自己买酒喝了。」

「竟然说这种话,自己还嘻皮笑脸的,可怜噢!」

「你刚才说什么?来借首饰?不借了!」

「好吧!我收回,你嫁得出去,保证嫁十八次,傻女十八嫁。」

「这句话免费奉送。」我把话扔了回去,「你去嫁,嫁十九次。」

「那也好!」她笑嘻嘻,「当今社会,对老处女诸多讽刺,当个离婚妇人浪漫有趣多了。」

「当心纺拓会将把你赶出来,你失业后只有在街上乞讨了。」

「我一定常驻贵大楼,由百成公司照顾。」

「找黄百成?你做梦!他只会去找警察赶你。他最无情了!」

「比不上你。」一个声音自背后响起。

我登时面红耳赤,第一次在黄百成背后说他坏话,就给他逮著。

「台风眼原来在这儿。」海伦笑说。

「安小姐驾临敝公司,有何见教?」

「她是来跟我们技术合作,让本公司名扬四海。」我嘻笑地说。

难得安海伦的脸也会红。在学校她是出了名的厚脸皮,再糗的事也不会懊恼。

「借给她,你会少掉什么?」黄伯成真不知好歹到了极点。

「借借借!」我打开保险柜。「再好的猪肉贴不到羊身上。」

「什么意思?」

「这些全是黄百成先生的心血结晶,干我姓越的什么事?」

我拉出一格格抽屉给她看,「挑吧!」

「喂!我们还是朋友吧!态度这么坏?」安海伦生气了。

「你是老板的朋友,要不要我搬张椅子请你坐?」。

她气得要哭。

「没见过这么坏的嘴。」黄百成摇头,溜进工作室。

「等等」我叫住他。

「还有事?」

「南茜的事下次别找我,我是你请来的技术工,不是爱情协谈中心。」

「你说够了没有?」他居然对我吼。

「你如果能记住,感恩不尽。」我冷冷地回答。

他「砰」地一声关上门。

「哇!好漂亮!我要这—条。」海伦刚才还要哭,这回又破涕为笑。

她也是艺术家。

奇异的另一种人类。

我真奇怪怎么能跟她做朋友。

「拿吧!拿吧!」我说。

「生什么气?」

「我气什么?」我笑,「海伦,你不介意的话,我要睡午觉了。」

「黄百成待你真好!」

「只看见贼吃肉,没见到贼挨打。这份工作对任何人都是虐待。」

「难得听你抱怨,快告诉我老板怎么样虐待你?」她兴高采烈。这个恶妇人她最巴望的是我被别人气死、欺负死。

「我的自尊心还不至于那么低吧!」我瞪她。

「自尊心!多少人被这三个字害死。」她似乎无限感慨。

「你的嘴就像兰花。」我忍不住说。

「怎么说?我可不敢以为你是在恭维我。」

「兰花一到春天就开个不停。」

她想了一下才会过意来。我记得她念中学时,并不那么迟钝。

「你去死!」她诅咒著。

「我的工作还没有坏到该去死,倒是你自已要多注意,海伦,你变笨了。」

我们不欢而散,她带走她需要的首饰,我睡我的午觉。

她带走的那些东西,我一件都没有登记,用不著记,每件东西都在我脑子里。

不论款式、色泽……我自己打造的东西,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不过我一辈子也不会再做相同的第二个。我不是艺术家,只是个技术工。艺术家才会不断模仿自己、抄袭自己。

睡完了午觉,黄百成正坐在我的桌边瞪著我。我憎恨任何人看我的睡相,我回瞪他。

「你看著我干嘛?」

「你很美丽。」他若有所思地说,「越红,不管你穿什么,都有独特的气质。」

我还是瞪他,黄百成从不赞美人,当他嘴里能说出好听的话时,并不表示他很开心。

「连睡觉时你也很美丽,象只美丽的猪。」他恶毒地补充了一句。

「老板,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下次你骂我时一定要想清楚,那对你将是一个惨痛的经验。」

「不敢有下次了。」他露齿一笑。

「画好了吗?图拿来!」我手一伸。

「就是画不出来,才找你商量。」他愁眉苦脸。

(此处缺若干字)

「对!我是你的灵感,我现在就刺激你,黄百成,今天是25号,下月初你得如期发薪水,一个蹦子儿都不能少。」

他怒气冲冲地走了。

笑话!我怎会是他的灵感?我当然不是。每月二号到卅号我是他的伙计,一号我便是他的债主。

灵感,亏他想得出来!他真太有喜感了。

黄百成过不了一分钟又回来,一手抓著他的上衣,一手抓著我的。

「你干嘛?」我急著摆脱他,不论我平日多么残酷冷漠,这一套对他全不管用。

「去喝咖啡,去跳舞!总之,别待在这里,会把人闷疯。」

要发疯的是他不是我,他却硬拖我下水。

(此处缺若干字)

「你到哪里去了?」他费了好大气力才挤过来,青色的灯光打得人脸如同鬼魅。今天不发薪水,我用不著敷衍他。

「我一直都在你后面,你舞步太菜没脸见我。」

「见鬼!」他咬著牙齿骂。

「你说什么都对,你是老板。你看,我不但陪笑、伴舞,等一下若开香槟,我还可以陪酒。」我大声说。四周的人全转头看我们。

黄百成只好笑。普天下也只有他受得了我的幽默。

无论是伙计还是老板,要待在百成公司可不容易。

快节奏的舞曲告一段落后,响起轻轻柔柔的音乐,四周登时一片漆黑。

黄百成脸皮忒厚,居然握住我的手。去他的!表才和他脸贴脸。

「对不起!卖笑不卖身。」我自顾走回座位。

「拜托你说话别那么难听!」他追来。

「拜托你以后做个正当的老板,四万块钱月薪还陪你跳三贴,小猫都替你羞耻。」

他看了我半晌,叹了一口气:「越红,我们好不容易出来玩,别吵架好不好?」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

「你笑什么?」

「你这话该早点对南茜说,也不会弄得天怒人怨。」

「我跟她——」他摇摇头。

「别诉苦,有话打9959595留著慢慢说。」

「这是什么电话?」

「救救我专线。」

「你真过份!」

「哈!我找了你一天,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有个人直奔到我们桌前,是华重规。

这人阴魂不散,我今天必是与他八字犯冲,走到哪儿都会撞著他。

他著我的眼光也十分暧昧,也许在他眼中,我是佣人、扫楼梯兼伴游的综合体。

「找我?有事?」黄百成的猪兄狗弟很多,不知打哪儿认识这个活宝。

「当然有,我最近筹备一部古装戏,剧本已经通过,请你当服装指导,有没有兴趣?拜托,务必帮忙。」

「你找她,我这徒弟好得很!」黄百成做人恶劣,把自己不要的烂差事往我身上推,我太了解他,他只做名利双收的工作,差一点的踫都不踫,是标准的势利眼。

「对不起!我有别的客人,转台了。」我假笑了一声,站起身就走。

到了楼下,才发现这回连破脚踏车都没有,为今之计,只有坐自家的十一路公车回去。

这也没关系,一路上漂亮的商店多得很,走累了,随便进一家逛逛,吹冷气。

待我吹够了冷气回去,黄百成早已回到公司,趴在工作桌前,做努力工作状,理都不理我。

想必我教他寒心。

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

值得欣慰的是,他迷途知返。

我陪他耗,耗到了碗士七点,他把图给我。

明天早上十点钟,珠宝公司的人才来,还未得及。

我们分工合作,到了凌晨一点,打样打出来了。的确漂亮,我们前嫌尽释。

他老先生兴致大发,还想继续赶工。

「不用了!」我把工具全收起来。

「没关系,我精神好得很。」他的灵感泉涌,不停地在纸上画著。

他真合适设计珠宝,如果敬业,是台北的第凡内。

「不用了!」我打呵欠,「我刚想起来,记错日子,珠宝公司约的是后天。」

他「呀、呀」几声,不知是惊,是气?

但在我看来,只象个大嘴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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