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后。
南方小镇上,有了间不起跟的小饭馆,馆里的菜色别具风味,尤其老板娘不仅人长得美,又会做生意,渐渐的,小饭馆的名声被传开来,从全国各地慕名而来的人越来越多。
她虽然贵为老板娘,却穿著朴素的衣裳,打理著饭馆里的大小事,待人亲切随和,丝毫没有架子。对她心存爱慕的男子越来越多,几乎踩破饭馆的门槛。
这日,饭馆里来了一名衣衫褴褛的男子,头戴斗笠,显得落魄极了。
伙计见他穿著打扮跟乞丐没两样,忙不迭的赶人。「喂!你这臭要饭的走错地方了,这里是饭馆,不是庙宇,要讨饭到其他地方去。」
「小二哥,我不是乞丐,只是刚好盘缠用完了,请你行行好,让我吃上一顿,行吗?改日,我会差人还你银两。」他客气的询问。
「去去去!说得跟真的一样,谁知道你会不会吃完就跑?你还得出钱来吗?」
伙计想将他从木椅上拉起来,却因为力气不如人,只能边骂边瞪他。
老板娘见两人拉拉扯扯的,引起众人注目,她走过来关心的问著伙计。「怎么了?在另一头就听到你的喳呼声。」
「老板娘,这臭男人身上没钱,也敢来咱们饭馆吃饭,我正要赶他走,他却死皮赖脸的不肯走。」伙计越说越气。
男人赶紧接话。「我出门在外寻人半年,身上的盘缠全用光了,我不是故意来吃白食的。」
他低沉嘶哑的嗓音,让老板娘不由得心头一颤。
这声音听起来好熟悉?
她直盯著男人的脸瞧,只可惜,他的脸大半被斗笠的帽沿给遮住了,她根本瞧不出什么名堂来。
「既然你有难,我不帮你似乎说不过去,就让你吃上一顿吧!」她爽快答应,丝毫没有刁难他的意思。
当她准备走开时,男人却突然拉住她的手腕。「未央,我终于找到你了。」
他下巴微抬,露出下半边的脸来。
一见到熟悉的男人,她有如惊弓之鸟一般,挣脱他大手的束缚,快速跑到后院去,展毅然则追在她的身后。
「你不该来的!我说过,从今以后,咱们两人形同陌路。」自知跑不过他,她干脆停下脚步,大声斥骂。
原本,她已经心如止水,为什么他要再次出现在她的眼前?
她心里的伤痛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他却又来揭开她的疮疤。
展毅然不由分说的从她身后一把抱住她。「你不肯给我一个机会解释,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为了你,我几乎夜夜无眠,茶不思、饭不想,再找不到你,我就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他的嗓音异常沙哑,还带著一丝哽咽。
她心头一软,却又想起他三番两次欺骗她的事,便用手肘奋力往后一顶。
他一吃痛,脚步不稳的往后跌去,发出一声巨响。戴在他头上的斗笠掉到另一端,露出他半白的头发。
莫未央转身一看,既惊讶又不舍的捂著唇。「你……你的头发?」
他的头发有一半已经变白了,让他原本俊美无瑕的脸庞添上一丝老气,高大结实的身躯也变得消瘦。
看到他的模样,她无法狠下心来对他视而不见。
「这半年来,我一直都在煎熬中度过,为了寻你,我曾经在沙漠中迷失方向,差点死去,幸亏被一群商旅所救。我受的苦非常人所能想像,这样的惩罚,应该已经够了吧!请你原谅我,重新回到我的身边。」他说的话句句都是肺腑之言,神情恳切而真诚。
「我不可能再跟你回沧州去!」她斩钉截铁的拒绝。
她自觉无颜回去见燕府的人。
「我没说要回沧州。」
「可是,你忍心放下展府的家业不管?」
展毅然泰然自若的回答。「早在出门寻你之时,我就卸下展府当家一位了,为了你,我甘愿放弃一切。」
她睁大眼,以不敢置信的眼神看著他,还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自从爱上你之后,所有的事都变得不再重要,名利权势再也吸引不了我,唯有你的爱,才是最值得我追求的。」他回望著她,眼中写满深情。
她的眼里瞬间弥漫著一层水雾。
即便已经心软,她仍然不肯妥协。「你想跟我在一起,就得经过考验,你必须在饭馆里待上一阵子,不管我叫你做什么事,你都不能有异议。」
这里是她的地盘,凡事她说了算。
「反正,我现在身无分文,哪里也去不了,你就算要我上刀山、下油锅,我也得去。」展毅然摊了摊手,一副赖定她的模样。
「你曾经贵为展府当家,真的肯屈居在这间小饭馆当跑堂的,任我差遣?」她的口吻带著质疑及不信任。
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了?
「你想怎么差遣我都无所谓,就是别赶我走。」这是他唯一的要求。
莫未央内心窃喜,却又爱面子,不肯表现出来。她正色的交代。「你先帮忙端菜,伙计要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不准得罪客人,知不知道?」
展毅然赶紧点头应声。「是,老板娘,你的交代我一定会办妥的。」
当他开始在饭馆里帮忙端菜、点菜时,一名蓄著落腮胡的大汉存心找他麻烦,把酒菜全摔到了地板上。
莫未央见状,赶紧过来打圆场,并要展毅然将地上的残羹剩菜清理干净。「赶快把地上的酒菜全清理干净,否则,客人看了会没胃口。」
展毅然二话不说的应道:「是,我马上清理。」
莫未央见他蹲在地上,拿著抹布清理地板,胸口涌上一股激动的情绪。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任何人都不会相信,现在蹲在地上擦地板的男人,是以前那个不可一世的展府当家。
经过半年来的艰苦磨练,他的脾气及个性都已经改变了,不再像以前一样为了图利,不顾别人的死活。
现在的他,才是真正有血有泪的男人。
「清理完就赶快继续干活吧!不准偷懒。」她压抑住心中的感慨,板著一张脸命人下。
「是,我晓得。」他加快手中的清理工作。
他勤奋的工作,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百忙之中,与伙计擦身而过时,伙计手中的热汤洒到他的手,顿时红肿成一片。
他没有马上处理,仍是尽责的将客人点的饭菜张罗完毕。
反而是莫未央察觉到他的手受伤,唤他过来。
「你的手被烫伤了,为什么不先擦药,还要逞强?」她的语气带著责备,还有浓浓的关心。
「客人是肚子饿才上门,我得先把工作做完再擦药。」他不疾不徐的回答。
「你身上有带烫伤药吗?」她微拧眉反问。
「没有。」他一脸无所谓的耸耸肩。
「我猜也是。」她悄然叹了一口气。
毕竟他曾是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少爷,凡事都有人服侍他,难怪出门在外,连最常用的药都没带在身上。
她在抽屉里翻找了一下,找到一瓶烫伤药。「先把药擦了,再来做事。」
「好。」他直接将药放进衣襟里。
「等一下,把药拿来吧!」她又叹了一口气。
认定他不会马上擦药,于是,她把药膏讨回来,拉住他的大手,将药膏涂抹在他的红肿处。
展毅然一时激动的脱口道:「未央,我就知道你还是关心我的。」
她愣了一下,赶紧放开他的手。「我没有关心你,你少臭美了!」骂完便往灶房走去,还不忘再补个一句。「我还没有原谅你!」
他低低的笑声,传进她的耳朵。
「未央,我会努力的,总有一天,我会成为你想要的那种男人。」
他的吼声响彻云霄,莫未央涨红脸,没命似盼跑走,心里感到又甜又喜。
展毅然的笑声回荡在小小的饭馆里,久久不曾散去。
他有信心,自己绝对能够与未央在这个南方小镇重新开始。
只要有心,属于他们的幸福永远都不会消失。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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