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你还是觉得要哥是个讨厌鬼?」
对,他讨厌他……总有办法让人活像个笨拙的大傻瓜。
没错,他非常讨厌他……有张很娘的俊脸,行事作风却比育轩自己更有男子气概。
一言以蔽之,他讨厌他到了极点……因为他竟有办法使自己对他的看法有了一百八十度的扭转;因为他竟让自己欣赏「对手」更胜于欣赏自己;因为他竟能使自己产生了「信赖感」,并且庆幸身边有他在,真好。
「姓翟的怎么不讨人厌?」自嘲地说著:「人都是有嫉妒心的,要我不讨厌他,除非他没有令我妒忌的地方。谁叫我是个心胸狭窄的家伙。」
阿蓝人小表大地说:「听来,你好象也掉进要哥的魅力漩涡里了。」
嗤鼻。「就一个男人的目光来看,我只是承认他有本事而已,这样也叫掉下去吗?」
「有什么关系,你就掉进去,做要哥的好朋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