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湘美失踪了!
往日的晚上十点,正常的黎家早就熄灯入眠了,但此刻却还是灯火通明著。
田何采玲哭得两眼红肿,才刚和黎宽盛从警察局回来。
警察并没有受理他们的失踪报案,因为田湘美晚上还跟他们一起吃过晚饭,失纵时间还不到五小时,法律规定要失踪四十八小时后才能报案。
田何采玲是要回小屋子睡觉,见应该早就在床上安稳熟睡的女儿竟不在床上时,她才惊慌的叫醒黎宽盛。
两人里里外外全我遍了,就是找不到田湘美。
田何采玲急得哭了,又悔、又懊,听说有人专门绑架小孩子来要赎金,阿美才七岁,还不会保护自己,说不定就有歹徒潜到后院小屋子里将睡著的她给绑走了。
她愈想愈心惊、愈想愈无措,立刻跑到警察局去报案,她一听到警察说人要失踪四十八小时后才能报案,她就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