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来到精神疗养院的人会觉得满可怕的,单调老旧的灰白石墙建筑、铁门深锁的病房、和病房隔起来的封闭护理站,在在都显示出这是一个不寻常且具有危险性的地方。
书上曾经强调过,精神病人并不是病,他们只是行为有些异常、对压力的耐受性较一般人低,以及情绪的表达比较激烈,缺乏自我控制的能力。
而且精神病人大都有退化的症状,倾向原欲的追求。原欲是指人的本能欲望,包括吃饱穿暖,还有性。所以,在精神疗养院工作的人,便不得不防范病人突发的攻击行为。
但是排除潜在的危险性外,在精神病房实习可说是最轻松的一站,我们一个人只须照顾一个病人,陪他谈话做成纪录,还有特定时间到大厅一起和病人唱歌跳舞就好了。
我总共照顾三个病人,一个是吸食安非他命中毒的病人,我只照顾他三天他就出院了。
接下来是一个长得颇为清秀、才十九岁的男孩,他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本来是一个专科生,对影艺圈颇为向往,曾经去演员训练班上过课,有点表演天分,又很会讲笑话,平时我也搞不懂他到底是正常装傻还是真病,不过他常常被关在约束室和接受电击治疗。
我觉得电击治疗满残忍,好好一个人要到他进行电击,他每次电击完都傻傻的、恍惚了一个下午,然后看著窗外不言不语很久很久。
他的妈妈很迷信民俗疗法,每次他外宿回来后,身上都是香疤,还要喝符水。没有多久,他也转出去了。
我最后一个病人是个女生,才十七岁,她罹患的是躁郁症,有自我伤害的病史。她的身世很可怜,她妈妈也有精神病,在她十岁时因怀疑她的爸爸有外遇,便逼著她一起喝老鼠药,最后在她面前砍断脖子自杀而亡。然后在她念国中时,又被流浪汉强暴,后来又陆续跟许多人发生关系直至发病被送进来。
我跟她聊了很多,她很喜欢我,有时会偷偷模我的头发。
「孟晓星,你好漂亮喔。」她说。
「你不可以叫我的名字,你要叫我护士。」老师告诉我们,在精神病房要严守医病必系,一定要不断跟病人强调你只是护士,只有在这几个礼拜照顾他们,因为精神病人如果把你当成朋友,他们将无法承受分离的打击和焦虑。
我看著她,其实看不出她有什么异常,我知道心里的伤比身体的伤更难治,身体的伤口会痊愈,可是心里的伤口却看不见。
「你可不可以当我的朋友?」
「不可以,但这两个礼拜我会照顾你,因为这是我的工作。」拒绝她眼中的希冀并非我残忍,而是自己明明办不到的事却轻易地承诺才是可怕的。我知道我只是把她当病人,一旦离开这里,我不可能再来看她,也不会做她的朋友。
「孟晓星,你的皮肤好白啊,而且又好香,我好想像你一样。」我的拒绝令她有点沮丧,但她还是继续跟我聊天,并且想要踫我。
「你要每天洗澡、刷牙洗脸,人变得干净才会漂亮。」她不喜欢洗澡,身上总是有一股味道。「你也不可以随意踫触别人或让别人踫触,知道吗?」
「喔。」
「如果在我离开前你可以做到的话,在我能力做得到的范围,你可以要求我一件事。」
「真的吗?如果我每天洗澡你就送我一张卡片好不好?小小的就好,要亲自写上名字喔!」她的眼楮亮起来。只是一张小卡片有什么难的?我微笑答应她。
下班后我独自一人到站牌下等车,这个疗养院比较偏远,我是抽签抽中的,同站实习的人我都不太认识。
鲍车还没来时,有一辆私人轿车停在我面前。
「学妹,你要回家吗?我送你。」车窗摇下来,露出一张有点热又不会太熟的脸,他是疗养院的医科六年级见习生,一看就是一副花花公子的模样。
「不必了,我坐公车就好。」
「不用客气嘛!」
「我没有啊。」我发现实习以后我的脾气愈来愈好,简直称得上温柔。
他还正想讲什么,不过我都已经听不见了,因为在他的车子后面停了一辆好眼熟的车子,银灰色奥迪A4?!
我连忙跑到奥迪的车前,看著车子窗户里头那似笑非笑的人,岂不是林七央?
「你怎么会来?」
「请你吃饭啊,赏不赏脸?」
「当然好哇!」什么女孩子的矜持,去!我连忙打开前座车门,自己坐进去。
他倾过身帮我系好安全带,一股好闻的香气淡淡飘进我的鼻腔。
「林医师,你擦什么香水啊?」
他瞥了我一眼,没有回答我。
茄!他的死样子果然没有变。当只有两个人的时候,他不知道当其中一个人问话,另一个人有回答的义务吗?他真是不得体、没有礼貌,虽然他刚刚为我系上安全带的体贴行为让我的心偷偷小鹿乱撞了一下,不过我想他这么做大概只是因为怕被罚钱吧?
不过念在他千里迢迢跑来这里请我吃饭的诚意上,对于他一点点的不礼貌我是不会跟他计较的,何况我又这么想念他。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问人的。」
「喔!」我小声的应,心里又开始乱爽一把的,想不到他竟然去问人我在哪里?
「你笑什么?你这样看起来有点像phychyㄟ,该不是被传染了吧?」
「你才phychy咧!」我应他,他的脸色稍稍一变,好似不太高兴。
「生气啦?」我觑他。
「没有。」他顿了一下。「在精神科实习有趣吗?」
「还可以啦!」我耸耸肩。
「说来听听。」
「你不会想听的。」
「不一定啊,也许你说的很有趣。」
于是我把实习的心得告诉他,想不到他听的很专注。
「你对精神科很有兴趣吗?」
他没有回答,过了很久,才涩涩地说:「我有修过心理学。」
我当时不明白,后来才知道他的两个博士学位其中一个就是心理学。
「喔!」
「刚刚那个男生是你的朋友?」他问。
「才不是!他是见习医师啦。」
「喔,clerk。」
「是啊!我不是很喜欢他,有一次我看见他戏弄我的病人。」
「喔。」
「我已经跟病人约定不让她随便踫别人和让别人踫她,可是他却故意踫我病人的手。」
「跟他说啊!」
「他自己难道没读过书?不知道不可以这样戏弄病人?就算我跟他说他会理我吗?」
「别生气,你要吃什么?我请你吃日本料理好不好?」
「好哇!」我笑得乐不可支。
车子在一家看起来很雅致的日本料理店停下来,他将车钥匙交给泊车小弟,让我先走,这方面他又很有绅士风度,显然教养很好。
我们坐在包厢里,我很快地点好炸虾、手卷、茶碗蒸和烤鱼。
「你不要吃生鱼片?」
「不。」
他则点了寿司和鲷鱼汤。
「对了,最后一个礼拜我为什么没有看到你?」
他沉默了一下才说:「我回美国去处理一些事情。」
听他说回美国,好似那边才是他的家。也对,他是在那边出生长大受教育的嘛。
「你住在美国哪里啊?」
「我住在波士顿。」
「你之前是在波士顿上班吗?」老实说,波士顿在哪里我都搞不清楚,不过我还是很想问他。
「嗯,我在MassachusettsGeneralHospital(MGH)工作。」
「喔。」我点点头,他讲的一串英文只有「医院」我听的懂,但有什么关系,反正我又不是美国人,听不懂英文有什么奇怪。
「那你为什么会当骨科医师?像你头脑这么好,不是可以留在医学中心做研究?或是选择更热门的脑神经和心血管外科?」殊不知许多少女漫画和言情小说里的医师男主角哪一个不是心脏或脑科专家?跟韩剧里的女主角如果要死都要得血癌死掉一样几乎是一种公式了。
他嘴角牵动一种比较接近嘲讽的笑。
「谁告诉你心脑科的医师比较强呢?」
「我、这、这是常识嘛!」我确实不清楚,当然,如果论赚不赚钱,我想车祸、受伤骨折的人那么多,骨科医师一天到晚有开不完的刀,应该也很热门吧?
他嗤笑一声,显然觉得我很没见识。
「你不要看我只是个小护士就瞧我不起,我只是比较不用功而已,其实我IQ很高哩。」
「有多高?」
「我国中时测就有一三四了!」怎样?吓到了吗?不是我呛声,超过一三0的IQ算不上天才也绝对聪明过人了,很少有人比得上。
「还满高的嘛,不过智力这种东西,随著年龄增加也有下滑的趋势,搞不好你可以再去测一次。」
「你是什么意思啊?如果说年龄会有影响,阁下你还比我虚长几岁,敢问你IQ多少?」我最痛恨别人讥我笨,因为我觉得自己真的很聪明。
「对喔,二十五岁以后我就没测过智商了,现在应该不超过三百了。」他含讽带刺地说。
「真的吗?你以前智商有超过三百吗?怎么可能?你怎么那么聪明啊?」我这个人有一个弱点,就是超崇拜天才。我以前说天才敌不过九十九分的努力其实并不完全正确,如果是真正的天才,就算你再用九千九百九十九万分的努力又怎能敌得过他?看看从前的爱因斯坦和今日的比尔盖兹,你就会明白我说的一点也没错。
他似乎对我眼楮中闪闪发亮的光芒和十指交握的崇拜手势感到质疑。「孟晓星,你还正常吧?」
「正常、我很正常,我最崇拜天才了,请让我叫你一声师父。」
我这一招实在很高,人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当然这只是名义上的身份,但我可以因此光明正大和他在一起,进可攻退可守,一点都不浪费。
「没那么夸张吧?」他唇角一撇,有点不敢苟同。
「师父万万不要这么说,徒儿只是想跟您学习天才至圣之道,奈何徒儿资质驽钝,需要多多教导,还望师父多加怜惜。」
「你讲话听起来好肉麻。」他将炸虾推到我面前。「你的炸虾来了,快点吃吧!」
「不不不,」我将炸虾推回去,虽然心里在淌血,小虾虾……不……大虾虾,我对不起你。「有酒食,先生馔。」
「你瞎扯什么?」喔,我忘了他是外国人,听不懂古代的国语。
「你吃吧!」
「小姐,炸虾是你点的。」
「你是我师父,所以我将最心爱的东西让给你。」我忍痛说出。
「我听你鬼扯!这顿饭是我付钱请你,干嘛给你你?」
说的好像有一番道理?「那师父,徒儿却之不恭了。」
「拜托你可不可以不要学古人说话?」
「你听得懂吗?」我含著满嘴炸虾,模糊地问。
「废话。」废话是懂还是不懂?
「你为什么要来台湾?留在美国不好吗?」
「吃你的东西,哪来那么多问题?」
「好奇嘛!」
「我有义务满足你吗?」
「是朋友就知无不言。」
「我刚才还是你师父。」
「亦师亦友你没听过啊?」
他却低头吃饭,不想回答我。
「是不是想落地归根啊?」
「什么落地归根?」
「你是华侨嘛!华侨都很爱国的。」我以前看国庆日,只要唱什么「梅花」、「我爱中华」啦,那些坐在来宾席的「老杯杯」都会热泪盈眶,把鼻说那是因为他们很爱国的关系。
「我爸妈才是华侨。」他闷闷地说了一句。
对厚!他是美国人怎么会爱台湾?要爱也会爱他们美国。
「那你来台湾干嘛?医院重金礼聘你?」
「不是,我不想说。」
「不说就不说,不过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还会不会回去美国?」
「会吧?」他有点不是很肯定地回答我。
「会还是不会?」这很重要!
他看著我,害我有点不好意思,低下头喝茶,然后又问:「台湾没有让你留恋的人吗?」
听不见他的回答,我抬眼偷看他,他还是看著我。
「干嘛一直看我?」我对上他的眼,我孟晓星可不是被吓大的,之前因为心里偷偷喜欢他所以害羞,但是他持续挑衅我岂可示弱?
「有吧。」他突然说。
「有什么?」我笨笨地问他,他的眼好深好沉,教人禁不住变得痴傻,心里满满的只有他眼中难解的光芒,那总是深沉得看不出一点情绪的眸子,有点温柔、有点深情、有点……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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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过后,我到了产房。这是一个跟开刀房很像,气氛却孑然不同的地方,这里的不是病人,而是产妇,是一个迎接新生命诞生的所在。
「我接生了一个小宝宝耶!还剪断他的脐带。」晚上我不再上网,因为神奇的杰克真的消失了,网路再也不令我留恋,取而代之的是从前我最讨厌,现在却最喜欢的七央(心里偷叫的)。为了他,我跟妈咪缠著申请一支专线电话装在我房里,妈咪当然全力支持我喽。七央来过家里几次,妈咪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
「你不怕吗?」
「会啊!产妇生小孩真的很痛,可是看到小宝宝出生又觉得很了不起。」
「你喜欢小孩子吗?」
「应该喜欢吧?可是好像只喜欢漂亮可爱的孩子,看到小孩脏脏臭臭的话我就不会想要抱,而且我讨厌一直哭闹的小孩,你呢?」
「我也不知道,总觉得小孩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会吗?」小孩子是很麻烦,爱哭又会闹,可是说到负担未免太沉重了吧?
「亲情是一种羁绊。」
「哪一种感情不是啊?」
「你说的很有道理。」电话里只有听到他的声音,如果不是很明显就听不出他的情绪,虽然看不见他的神情,可是我却知道他现在不太快乐。
「你还好吧?要不要来我家吃饭?我可以学老莱子彩衣娱亲让你快乐一下。」
「我吃过饭了,不然我请你来我住的地方玩,你没来过。」
「好哇!我去,什么时候?」
「现在。」
「现在?老兄你也未免太猴急了,说是风就是雨的。」我看看时钟,八点半,不算晚,当然也不早,吃消夜也不适当。
「来不来?」
「我考虑两下。」像我这样的美少女,晚上到一个单身汉的家里,摆明了丢一块上等的肉给一只饿犬,岂不危险?
「怎么样?」
「好吧!」我很勉强地答应。「那你来接我?」
「OK!三十分钟到。」他收了线。
我挂下电话。
「喔耶!」在弹簧床上又翻滚又跳了一分钟。三十分钟?不行,我得赶快准备。
我跑进浴室洗香香,吹干头发,换上养兵千日用在一时的漂亮内衣和新衣服,然后慎重地喷了喜爱的香水,还化了淡淡的妆。
哼!拿肉包子打狗,我就怕你不对我怎么样!
我持著小包包,走出房门。
「小星星,你要去哪里?」把鼻惶恐地问我。
「约会啊!」
「这么晚?」
「一点都不晚,才八点半!」
「要去哪里?」
「林医师家里。」
把鼻一副要昏倒的模样。他真是大惊小敝,又不是没见过七央,他还夸他年轻有为哩。
「不可以!不可以单独去男生家里!天下的男生都是色狼!」
「才不怕!反正我是色狼生的,是狼女,跟色狼同种,没什么好怕的。」
「你!」把鼻气的。「反正我不准。」
「不管不管!」我跑到门口。「妈咪救我!」
妈咪才从厕所出来就看到把鼻跟我拉拉扯扯。
「什么事啊?」
「小星星变坏,她要学不良少女晚上出去玩!」把鼻立刻跟妈咪投诉。
「把鼻乱说,我是要去林医师家里,他邀请我去他家玩。」我很大声地说,因为我很肯定妈咪心中的六绝男一定胜过中年秃头的把鼻。
「达今!这就是你不对了,你怎么可以阻止晓星去她朋友家?你知道现在的年轻人都很叛逆,如果你用高压政策,他们会变坏、翘家、作奸犯科甚至杀父母!」
妈咪你马帮帮忙,有这么严重吗?就算你再怎么喜欢六绝男也不要把我说得那么恐怖邪恶好呗?
「小星星,你不会吧?」把鼻担心地看我。不知道在他心中是我的贞操比较重要还是他的性命比较宝贵?
「把鼻,你放心,只要你不阻止我,我绝对不会像妈咪说的那样。」为了我的幸福,我只有这么说。
「但是——」把鼻还在犹豫。
「没有但是了,晓星的未来就在你的一念之间。」妈咪很肯定地告诉他。
「妈咪说的一点也没错!」
「可是——」
就在把鼻犹豫不决中,门铃响了起来。
「啊!是七央!」妈咪如翩翩彩蝶飞到门边打开门。七央?有没有搞错?
「伯母您好。」林七央将手上的粉红玫瑰及白百合花束交给妈咪。「送给您。」
「哎呀,七央你干嘛如此客气,而且你送给我这个老太婆应该送康乃馨,而不是玫瑰跟百合吧?」妈咪话虽如此,脸上却笑容灿烂、赧颊红晕一如少女。
「伯母一点都不老,送您玫瑰和百合是表示我的倾慕之意。」
「哎呀呀!」妈咪简直乐翻了,根本忘了她是谁。
「哼!花言巧语、油嘴滑舌。」把鼻很不是滋味,冷冷地嗤道。
「伯父,我想邀请晓星到我家玩,这点小心意请您笑纳。」他倒乖觉,也懂得送礼给我把鼻。
「这是TokajiEszencia?法王路易十五赞其为酒中之王、《浮士德》中形容为魔鬼诱惑的匈牙利贵腐葡萄酒?」
不会吧?连把鼻的眼楮都亮了。
「嗯。」
「这个在市面很罕见,我去欧洲时都没买到,你怎么会有?」
「运气好吧。」挺谦虚的。
「一定很贵吧?」把鼻将酒抱在胸口,一副比他的性命还重要的样子。我知道他一定盘算著等会儿要拿去跟他的酒友炫宝,到时他的宝贝女儿是生是死他才管不了。
在两个老人家各自沉醉在他们的美梦之时,我已经顺利地跟著他走出大门,坐上他的车。
「你还真会讨好老人家。」我的口气有点酸。
「吃醋了?」
「我算不算你的女朋友?」
「女……的朋友。」他很可恶地点点头。
「女的朋友会这么晚坐你的车去你家玩吗?」
「那倒不会。」
「那你还说我不是你女朋友?」
「我没那么说,只是——」
「只是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想,不知道有谁的女朋友不要说没亲热过,连手也没有模过的。」
「你!」羞死人的话他怎么说得出来?而且态度自然得彷若家常便饭?难道他不知道人家早就默默地等著他饿狼扑虎……呃不……是羊了吗?
「我怎样?」
我将头低到不能再低,脸烧得可以煎蛋了。
「我又没说不行。」
「你说什么?」
我抬起头,看著他英俊无比的侧面。
「可以、可以……」哎呀!连性感小裤裤都穿在身上了,还有什么不能说出口?
他侧头看我,顿时让我勇气全消。
「可以什么?」他这样问真可以说是坏到家了。
「可以牵我的手啦!」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