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的型号令宁与锦相当眼熟,车牌号码亦不陌生。
如果它不是黑黑亮亮刚刚上过水蜡,会让他以为是几天前的某车。
也就是说,若在它上头撒层灰土,驾驶再降下车窗将半截白皙手臂露出车外,他即能准确无误地忆起它的主人名唤郑雅今。
十分钟后曾经加速驶离的轿车再度回到宁与锦的所在位置,这次驾驶在宁与锦处静止了两秒方才开走。
五分钟后车子第三次出现,驾驶非常准确地将车停在宁与锦身前,降下车窗。
车内戴著橘色太阳眼镜的人正是郑雅今,如假包换。
他来了又去、去了再回的原因,与其说是不想和宁与锦有所牵扯,不如说他无法确定蹲在路边的人是宁与锦。
没道理他随便在路上逛都会遇到宁与锦吧?这是第二次了呢!
他记忆里的宁与锦平常酷酷冷冷,实则个性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