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诺兰最像他,人生选择的路也差不多,将来从侍卫队退役之后,应该也会走向高阶军官的路子。
老二则几乎是菲雨的翻版。差别的是,菲雨喜爱石头,思克则从小就喜欢研究植物。长大之后,他们夫妻俩送他到美国去念植物系,如今思克已经是布朗大学植物系研究所博士班的学生,生平最爱的事是四处流浪,和研究各地的奇花异卉。
他们夫妻俩已经很习惯他一年才回来几个星期,而且即使回国,大多时间也耗在东漠的实验农场研究那里的麦种生长状况。
老三乐雅,他们漂亮的小宝贝。这个今年才二十一岁的女孩,不只是阿比塞尔家的甜蜜宝贝而已,也是勒里西斯人心中的小鲍主。
她有著和两位哥哥一样浓密的巧克力色头发,蓬松的长发在背后弹跳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