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让他喊她小方——还是小芳?这是姓还是名字?或者只是个绰号?
一个会要他命的小方。
「我不想引狼入室。」她淡淡应道。
「你也知道会引狼入室?你以为登那种广告会引来小白兔吗?」
「喂,我请的可不是贴身保镳。」多管闲事!
「男朋友本来就是要身兼数职的。他要陪你,让你开心,还要保护你,至少让我知道你的电话号码吧,我保证不会随便打扰你。」
「电话号码?」她茫然的重复。家里当然是有电话的,是为了以防万一,打一一九用的,平常连电话线都没接上,她早就忘了号码了。
她和往来的出版社或远在温哥华的舅舅一家人都是用e-mail联络。
「你家总有装电话吧?号码几号?」
「呃……我忘了……」
「忘了?你忘了自己家的电话号码?很蹩脚的借口。」他不满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