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歆整理行李,打算退房,准备再找另一间饭店住。
没办法,若不是因为伊桑,她也舍不得搬离这间六星级大饭店,况且婧倪也说过了,叫她尽避安心住下,费用狄修斯会负责。
唉,真倒霉!她拖著行李打开房门,谁知——
「你又想再次偷偷溜走吗?」隔壁房门也在同时打了开。
「我……」她一时哑然。没错,她是想偷偷溜走,但打死也下能承认。
「我告诉你,你别想!假如你不说一声就走,我会直接跑到台湾找你。」伊桑从她手里拖走行李,转身回到她房间。
宣歆跟了进去,追著他问:「你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你逃不开我的。」伊桑语气坚定地告诉她,双眸中尽是不可错认的认真。
「你到底怎样才肯放过我?」
「你是我第一次心动的女孩,我不会放弃。」
「可是我对你一点感觉也没有,你不能强迫我喜欢你!」她强忍著亟欲爆发的怒火试著和他说理。
「这我一点也不担心。」他对自己的魅力可是充满著信心。
「我要怎么说你才能明白?我喜欢自由,不想被束缚,这辈子根本不打算结婚!」
「那是因为之前没遇到你爱的人,我相信你会为了我改变想法。」
「我不会为任何人改变我的人生。」
「会,你一定会。」
「不会,死都不会!」
「是吗?」伊桑漾著温柔笑容,慢慢走近她。
「你……你想做什么?」宣歆因他的笑容感到一阵毛骨悚然,一步步往后退,直到双腿踫到床沿,因他逐渐逼近,她在退无可退的情况下只能跌坐在床上,伸出手抵挡著他。
「你在害伯!」
「我为什么要害伯?」她打死都不承认。
「怕你会抗拒不了我的魅力,害怕你会情不自禁爱上我。」
「你是不是从不照镜子?」
「什么意思?」他听不懂她话里的意思。
「如果你照过镜子,就应该很清楚自己的长相。」她一脸嫌恶的撇开头。
他懂了,原来她是拐著弯在骂他。
炳,她实在是个很有趣的女孩,有她陪伴,生活中将会增加很多乐趣。
「就算我不照镜子,也很清楚自己的长相。」他若想当明星,只怕布莱德彼特和汤姆克鲁斯都要靠边站了。
宣歆此时已是整个人往后仰,斜弯著腰,重心一个不稳,整个人直接躺在床上。
伊桑露出邪魅笑容,倾身压在她身上,一张俊脸愈靠愈近、愈靠愈近。
「我警告你别再靠近了,否则……」
「否则你想怎样?」
「否则我会让你后悔一辈子!」
「我倒想知道你能如何让我后悔一辈子。」
宣歆一一话不说,膝盖立刻往上用力一挺——
但伊桑仿佛早已知道她会有这一招,抢先一步把腿压住她的,让她无法得逞。
「你——真是可恶!」她气得头顶快要冒烟,如果杀人无罪,她发誓她会毫不心软的杀了他!
他怜惜的用手背踫触她的脸颊,看著她气嘟嘟的表情,只觉得真是可爱极了。
「伊桑,天底下好女人那么多,而我自认自己绝不是其中之一,和你一点也不适合。」
「错了,我也不是个好男人。」他又在她粉红色的唇瓣上偷得一吻。
虽然只是四片唇轻轻踫在一起,但她的唇瓣软绵绵的,就像小时候吃的棉花糖般,又甜又软,真是可口,著实让他欲罢不能。
「我警告你别再吻我了。」他动不动就偷吻她,实在让她感到很呕!
「若是我再吻你,你想怎样?」
「我发誓,我一定会咬断你的舌头!」
「是吗?我倒想试试。」
话一说完,他再度袭击她的红唇,温柔吮吻著,但很快地,埋藏在他身体里的狂野火苗在瞬间爆发燃烧,轻轻柔柔的浅吻已无法满足他的欲望。
宣歆紧闭著唇与他对抗,虽然她自认力大无穷,但怎么说自己也还是个女孩子,怎么抵挡得过一个身强体魄、高大威武的男人?
很快地,伊桑已经成功地攻城略地,强行进入了她的唇中,滑溜如泥鳅的舌尖仿佛进入无人之地,优游于她唇齿之间,吸吮著她口中如甘霖的甜蜜芳香。
宣歆被他吻得头脑昏沉,就在她以为自己肺部的空气快要被榨干时,他总能适时停顿让她补充氧气,让这个吻能够持续下去。
不可否认,他的吻很诱人,很容易让人迷恋。
就在她以为他不会轻易结束这个吻时,他的唇却离开了她的。
她的心里竟然升起一股莫名的失落感。
然而在看见他带著笑的眼眸时,她反而变得非常懊恼,懊恼自己为何意志如此不坚定,只不过是一个吻而已,怎能如此轻易地对他俯首称臣,以后又该如何义正词严和他说理?
「现在答案不是已经很明显了?」他带著甜蜜笑容说。
「这只不过是一个吻而已,我会有反应,那也只是基于动物的一种本能,你又何必想太多。」
「是吗?」真是死鸭子嘴硬,不过不急,能知道她也喜欢他的吻,就已经够了。「我很愿意再试试。」
「见到他的脸又要靠近,她这次快一步用手挡住他的脸,阻止他的二度侵略。
「哈!」看著她如惊弓之鸟的反应,他忍不住炳哈大笑。
宣歆此时才知道自己被戏弄了,火大的用力将他一把推开,站了起来,跳离床边远远的。
「你真是个混蛋!」她恼羞成怒的咒骂他。
伊桑知道她是真的生气,才止住笑容。「看你现在这么生龙活虎,不再像昨天一样病恹恹的,我就放心了。」
原来他故意惹她生气,只因为担心她的感冒未愈?
她不得不承认,听见他的话,心里似乎被什么东西撞击到,有那么一点点感动。
他,其实不是个坏人。
但,就算他不是个坏人,也还没好到让她为他放弃自由的生活,走进婚姻的坟墓里,绝对不可能。
「你明知道我感冒生病,还不怕死的吻我,不担心我把病菌传染给你吗?」
「我不能代你承受痛苦,所以愿意陪你一起痛苦。」
「你真的是个疯子。」
「这个疯子爱你。」他肉麻兮兮的示爱。
宣歆的响应是一副快昏倒的表情。
伊桑拿起电话打给柜台,让人将二十八楼总统套房的磁卡拿上来。电话挂断后,他一手拖著她的行李,一手拉著她的小手走出房间。
「喂,你要做什么?」
「我们要换房间。」
「为什么要换房间?」
就在她问话的同时,电梯门开了,他拉著她走进去,直接按下二十八楼的按键。
「因为我们两个要住在一起。」
她掏掏耳朵,「你说什么?」
「我说我们要住在同一间房间。」
「我为什么要和你住在同一间房间?该不会你没钱付房租吧?」
他的穿著虽然看起来是那样随性,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全身上下的行头都是出于名家之手。
就她所知,昨天那一套休闲式外套是三宅一生的服饰,而今天这件也是休闲样式的西装外套更是凡赛斯今年的秋冬最新款。
伊桑闻言不禁感到好笑,温柔的揉揉她的短发,不管表情还是动作,在在都充满著宠溺。
「我是为了防止你又偷偷溜走。你放心,这间总统套房里有两间独立房间,我除了偶尔吻一吻你,不会对你做出你不愿意的事。」
心里想的事被看破,她感到有些尴尬和难为情。
但也不能怪她会这么想,实在是他的行为举止让人无法不这么连想。
当一声,电梯门又开了,他依然牵著她的手,走到长廊尽头,就见一名身穿制服的服务生已经等在门外,一见到他们,马上将门打开,并恭敬的接过伊桑手中的行李,尾随他们进房。
「请问还有什么需要吗?」
「没有,你先出去。」伊桑简洁的下令。
「是的。」服务生很快地转身离开。
宣歆一走进这间超豪华,感觉又很温馨的套房后,就好奇的四处看看,发现房内除了有两间附有独立卫浴设备的套房,浴室里还有一个大得像游泳池的按摩浴白。
另外还有一间设备齐全的厨房,一个摆著数十瓶各式各样酒类的酒柜,以及一间备有计算机的书房,加上可以坐满三十个人的长型会议室。
单单一个客厅至少就有三十坪,里头还附有整套家庭电影剧院组设备,及一台超大屏幕的液晶电视。
属于奥菲斯集团名下的饭店在世界各地就以高房价闻名,光是这间位于伦敦最热闹市中心的饭店,最普通、最便宜的房间住上一晚最少也得花上一千英镑,而像这样什么都有的总统套房,她实在无法想象会是怎样的一笔天价。
「你喜欢这个房间吗?」
「喜欢有什么用,这样的总统套房就算把我卖了我也住不起。」
「你是我未来的老婆,我怎么会舍得把你给卖了。」
宣歆用一种审视的目光瞅著他看,「你很有钱吗?」
「我不知道算不算很有钱,不过至少钱还够用。」
「你知不知道这种套房住上一晚得花多少钱呀?」
「这个你不用担心。」住自家的饭店,哪需要付钱,不过他暂时还不打算让她知道他真正的身份。「你尽避安心的住。」
「早知道你钱多到花不完,昨天我也不用抢著付账。」花了她一百五十二块英镑,害得她心痛了一整个晚上。
伊桑只是淡然一笑。
「你可不可以别再笑了……」宣歆感到很无力。他每次不是用天真无邪的眼神对著她,要不然就是那充满阳光般的笑靥,实在让人很无法抗拒,真的很……碍眼。
就在这时,伊桑口袋里的手机又响超,他拿出来,看了一眼来电显示,直接切断。
「你怎么不接?」
「不是什么重要的电话。」老人家耍脾气而已。
「真没礼貌。」宣歆话一落,径自拖著行李走进其中一间房,还将房门上了锁,走到床边往那张超大双人床一躺,整个人呈大字状,舒服得直望著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
真是美呀!钱虽然不是万能,但是没钱当真万万不能。
有钱人的享受实在给他很不同,真好!
虽然知道自己下该留下来,但一辈子能住在这种房间里一晚,她死也无憾了!
一晚,她不贪心,只要住上一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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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两天,这一场如午后雷阵雨的感冒来得急,去得也快,她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而E.O的摄影展层览时间也只剩下三天。
一早起床吃过早餐后,她换好衣服,准备直接前往在雅爵艺廊展览的E.O个人摄影展。
伊桑正坐在客厅里看报纸,看见她背著包包准备出去,疑惑的问;「你这么早要去哪里?」
「不需要向你报备吧!」她又不是他的禁脔。
「你想去哪里,我陪你一起去。」他将报纸放下走到她身边。
「就算我说不可以,你也一定会跟对吧。」
伊桑笑而不答。
「随便你。」话一落,拉开房门率先走出去。
两人前后走到奥菲斯饭店大门口,她正准备伸手招出租车时,伊桑突地将她的手拉了下来,然后叫来门口服务生,吩咐将他停在饭店地下停车场的车开上来。
五分钟后,一部银色PorscheBoxsterS已经停在他们面前。
宣歆惊讶地看著眼前这部银色敞篷跑车,圆润洗炼的造型,流露出优雅的运动风味,的确很适合他来开。
「这是谁的车?」
「我的。」
「你的?」
「只不过是一部车。」
瞧他说得加此简单,只不过是一部车,但这部车可能价值好几百万,从他嘴巴里说出来就好像是一辆玩具车一样不值钱!
「先上车。」伊桑将她推上车,自己再绕过去坐上驾驶座,迅速疾驶而出。「你想去哪里?」
「雅爵艺廊。」
「要去看E.O的摄影展吗?」他目露精光。
「你也知道E.O开摄影展的事?」
「我和你一样都喜欢摄影,知道E.O开摄影展并不奇怪。」他当然知道,因为他「正巧」、「刚好」是E.O,只是他并不打算让她知道。
饼了二十分钟左右,伊桑已经将车子停在停车场。
宣歆未等他先下车替她开车门,便先行下车,没办法,不只台湾男人没有为女士开车门的习惯,就连女人也没有等男人开车门的习惯。
伊桑下了车,走到她身边,大手自然地环上她的腰,与她一起走向艺廊,然后大摇大摆的准备直接走进会场。
「等等。」宣歆叫住他。
「怎么了?」
「要先买票才能进去。」
「不需要。」他勾著淡笑,直接带她走进艺廊。
她跟在他身边,微仰著头,望著他的侧脸。他到底是什么人?有钱的程度似乎超乎她的想象。
只是还来不及细想,她一走进艺廊,随即将所有注意力转至挂在墙壁上的每一幅摄影作品上。
E.O的作品内容很广泛,并不局限于干变万化的大自然,或是以人物摄影为主。
宣歆对于每一张作品皆用心去分析,想了解E.O在拍摄时是用什么样的心情、什么样的角度和什么样的感觉去完成每一张照片。
这里的每一张摄影作品皆不单只是一张照片而已,仿佛全被赋予了生命,栩栩如生,而这也是E.O的影像为何能让人感动的地方。
她在每一张照片前都停留很久,甚至没有发现伊桑不知何时已离开她身边。
币在墙壁上的作品除了少数一些标榜著非卖品之外,其余的早已全部标示卖出。
就这样,她全神贯注地欣赏著,时间也一分一秒地飞快流逝。
当她来到一幅取名为「极光之爱」的照片前,双脚仿佛被钉住了般,再也无法往前移动。
这幅「极光之爱」将她的记忆拉回到二零零四年一月,黄绿色的光芒飞舞般的跳动,和她所见的那道极光不仅相似,且最让她感到震撼万分的,是极光前那道身影,虽然只是侧面,只有黑色,但从那身形她发现,那极端酷似自己。
她不确定地看向照片左下角,只见那里以签字笔写了E.O及拍摄的时间——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八日。
这一天,不正是她在特罗姆瑟看到北极光的那一天吗?
这是巧合?
「你喜欢吗?」伊桑不知在何时回到她身边,发现她在这张照片前停留的时间比任何一张都要久。
「喜欢有什么用,这张作品是非卖品,而且就算不是,我也买不起。」她并没有回头看他。E.O的摄影作品随便一张也动辄数干英镑,她怎么可能买得起?
「你若是喜欢,我可以送给你。」
听到他这么说,她才忍不住回首瞥了他一眼。「你以为这只是一张风景名信片吗?说送就送。」她现在已经知道他很有钱,但有钱也不能这样乱花。
「只要你喜欢。」
宣歆懒得回答,继续往前走,等她看完全部作品走出艺廊时,已经过了中午。
「走吧,我们去吃饭。」说著他的手又要环上她的腰,却被她给躲了开来。
「你别动不动就搂我的腰,这让我感到很不习惯,更不自在。」
「多几次你就会习惯了。」他一说完,一把将她拉回身边,手也固执的缠上他认定的领地,让她无法离开他。
「你——」他的霸道让她简直快要气炸了!
上了车后,伊桑才笑盈盈的问:「你想吃什么?」
「随便。」她像个孩子似的赌气,有种被他绑架、限制行动自由的感觉。
他只是淡然一笑,带著她来到一间充满地中海风的希腊餐厅。
两人点好菜后,伊桑的手机再度响起,他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便直接切掉,将手机放在桌上。
「你知不知道你很没有礼貌?」她对他三番两次不接电话的行为感觉很差劲。
「不重要的电话,没有必要接。」
「不管重不重要,人家打给你一定是有事,你怎么可以连接都不接?如果这样,干脆直接把手机给丢掉算了!」
「那就听你的。」他听话的拿起手机,直接往窗外一丢。
宣歆瞪大眼楮、张著嘴巴,惊愕不已地看著他潇洒的动作,唯一的想法立即冲口而出,「你真是个十足的疯子!」
话一说完,她站起来跑出餐厅将手机捡回来,在仔细检查过后又试了试,确定没摔坏才难掩怒气的回到座位。
「我知道你很有钱,但这么浪费是会遭天谴的。」
「你是在担心我吗?」
「我又不是疯了,干么担心你。」她轻啐,心里却不再如以往一般踏实。
「老实说,你是不是已经有些喜欢上我了?」
「麻烦你多去照照镜子吧!」这人脸皮简直比铜墙铁壁还要厚,真是有够不要脸。
「哈——」伊桑又被她的话惹得大笑,虽然引来许多目光,他却丝毫不在乎,反而是宣歆感到十分尴尬,恨不得地上有个洞让她钻进去。
这时,突然有个人往他们这边走了过来。
伊桑瞥了一眼,立刻收起笑容,毫不掩饰的露出厌恶表情。
「我还以为是谁会在这种地方笑得这么狂傲,原来是你呀!」说话的人正是伊桑的堂兄丹尼尔。
「这么高级的餐厅,怎么会让一只蟑螂四处乱爬,也不把它赶出去。」
「你!」丹尼尔怎么会听不出他拐著弯在骂自己,简直快要气炸了!
宣歆闻言,忍不住噗哧一笑。没想到这个热情男人说话还真恶毒呀!
丹尼尔一听到她的笑声,更是恼羞成怒的瞪她一眼。
她一看到他恶狠狠的目光,只得强忍住笑,但笑意依然涨满胸口,强憋著实在很难受。
「你想笑就笑出来,憋住对身体不好。」伊桑语气温柔的对她说。
尽避他这么说,但她还是忍著笑,当场让人难堪实在是件很不礼貌的事,虽然说这是跟前这个不请自来又有些惹人厌的男人自找的。
伊桑和他比起来,是顺眼多了!
「哼!」丹尼尔冷哼了一声才转身离去。
「等他离开,她立刻忍不住的笑了出来,直到笑意渐歇,才好奇的发问。「他是谁?」
「不重要的人。」
「电话不重要,人也不重要,到底什么对你才是重要的?」
「你呀!」他非常懂得把握机会,深情款款地对著她说:「小歆,嫁给我。」这是他第三十八次的求婚。
「你够了喔!」他到底烦不顶啊!有事没事就跟她求婚。
「没关系,我不会轻易放弃,总有一天你会答应嫁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