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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饭后,他们手牵手逛百货公司。
饭是在家里吃的。他嘴巴不刁,什么东西都肯吃,但向秧秧发现,在外面吃饭,他总是应付式地解决完毕,匆匆赶赶,像是在填装胃袋,而吃她做的菜,他就吃得细心专注,好像在品尝大师作品。
为他做菜,让她很有成就感。
于是,他爱上她的菜,而她爱上为他做菜。
手牵手是她规定的,因为所有热恋中的男女都要手牵手,而且她知道许多同事会在下班后约好在这里逛街,她想要和他们不期而遇,让他们看见自己帅到教人口水失禁的男友,想要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
「制饼厂的状况怎样?」环住她的肩,他喜欢她,旁若无人。
「很好,都在进度上,我还聘了一个阿嬷的孙子。」她靠到他身上。哦,有男人靠的感觉超好!
「什么意思?」
「阿嬷的孙子在台中念资讯管理,毕业后工作不好找,回老家帮忙种莲雾,我聘他设计网购通路,我想透过网购、电视媒体、平面媒体,三管齐下,制饼厂的业绩一定会很快上扬。」
「总经理呢?还是没给你好脸色看?」
「是啊,这是我第一次违反他的意愿,不过我有信心,再过几个月,等他看到制饼厂的业绩后,就会明白我是对的。」
白聿鑫笑望她,他喜欢看她自信满满的模样。
「到时候,如果他还是不满意呢?」他可是浇冷水大王,幸好秧秧的信心之火很旺,不会被他这孤僻男一浇二浇就浇灭了信心与希望。
「那你借我钱,我把工厂买下来自己当老板。」
「你真的很看好那间制饼厂?」如果真的走到那步,他会这么做,不管业绩够不够漂亮,他都乐意帮忙一群为生活努力的人们。
「嗯。」向秧秧用力点头。
「如果我不肯呢?」
「你不能不肯,你得负责。」
「关我什么事?」
「当然关你的事,如果我黑心一点,眼楮一闭,照总经理的要求去做,怎么会有后续这些麻烦问题?是你叫我要积阴德、当好人,我一块黑布好好的,你偏要把人家染成白色,总不能搞得黑不黑、白不白,停留在灰色地带吧?」
他说五个字,她讲一大篇,在她规定两人要手牵手之后,又规定他要为她转变为好人负责任。她真的很蛮横,但他不讨厌她的蛮横。
「好吧,看来我得努力赚钱才行。」
「很好,我喜欢懂事的男人。」她拍拍他的头,拍得很顺手,像拍她们家小迟迟那样。
白聿鑫转移话题问:「你父亲呢,决定回家了吗?」
「老答案,他前脚进门,我后脚离开那个家。」
这只是形容词说法,他不会前脚进门,因为他是有钱人,有豪宅可住,干么纡尊降贵住到她们的破公寓里面?只不过她坚持,绝不原谅父亲。
「他是你父亲。」他停下脚步,捧起她的脸提醒。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得过亲情。
「就因为他是我父亲,更不能原谅。」向秧秧拉下他的手,握紧。
「我不懂。」他发现她手心冒汗。他一直知道,父亲这个话题让她很紧张。
「我爱他、崇拜他,他是个很成功的男人、很成功的台商,我曾经发誓,要变成像他一样的人。小时候,他常把我举在肩膀上,说我会继承他的衣钵,可是……他放弃我了,因为我不是男的。」性别不是她的错,他不可以把对她的爱收回去。
白聿鑫说:「他有他的苦衷。」
「我知道,爷爷奶奶很强势,坚持要一个姓向的小孙子,所以儿子搞了外遇,他们不顾道德,支持儿子和第三者,把媳妇、孙女当成外人,但是……老天爷是好人哦,他是站在我们这边的。」说到这里,她笑得满面桃花。
「怎么说?」这是第一次,她提到父亲时,笑得很灿烂。
「那个女人流产了,胎儿是个男生,哈哈,老天公平吧,那个女人再也不能生育。想抢别人的老公没抢成,连自己的未来也赔上去,当时支持她的公公婆婆知道她生不出小孩后,照样翻脸不认人。人都是现实自私的,她万万没想到,她用来逼退我母亲的借口,也会被用来逼退自己。」
向秧秧讲得兴高采烈、兴致勃勃,好像那女的生不出来,是老天爷给她们家最大的恩惠。
「讲到别人的悲惨,不必这么开心。」他斜她一眼,受不了她的落井下石。
「错!我就是要开心、要得意,我从来没有这么热爱老天爷过。我告诉你,我真的、真的很欣赏因果报应这个定律。」
「秧秧。」白聿鑫拧眉。他永远都无法拉高她的道德标准?
生气,她动手把他皱皱的眉头拉直。「你不许皱眉头、不许不认同我!如果我爸没有在那个时候离开,我姐姐可以考上医学院,我妹妹可以成为音乐家,而我可以一路念到博士毕业,成为名副其实的女强人。」
「人生有太多的如果,如果你父亲当时留下来,你们也不见得会成为你们想像的那样。」他拉下她的手,心疼地把她揽入怀中。
「可是我们不会遗憾、不会生气、不会有满肚子怨怼!」她在他怀里生气。
「只要放下,就不会遗憾、生气和怨怼。」他顺著她的长马尾安抚。
「不对,你弄错因果关系!应该说,如果我对父亲没有过度期待,没有崇拜、没有那么多爱,我就不会遗憾、生气和怨怼。所以……」她推开白聿鑫,对上他的目光说:「记住以下的话,不管对谁,你都要保持距离、别付出太多真心,并且要随时随地相信,只要一转头,就会离开对方的生命,那么到时候,你才不会遗憾、生气和怨怼。」
所以她随时随地相信,他们之间只能维持一段短暂的关系?所以她不肯放入真心,爱得尽情?因为,她不要对他——遗憾、生气和怨怼。
白聿鑫浅浅一笑,笑容里包含无数心疼,再度把她拥入怀里。
他轻叹道:「放心,我不会对你保持距离,我要对你付出真心,就算某天你非得离开我的生命,我也不会对你遗憾、生气、怨怼。」
这是他的甜言蜜语?嗯,很甜,甜入她的心。
「你是好男人,很好的男人。」她的运气真好。
转移话题,他问:「你姐姐还好吗?下次带迟迟到家里来玩。」
秧秧的姐姐为家庭牺牲很大,卖掉初夜却换来未婚生子的下场,后来她不卖夜晚、改卖房子,一家人齐心协力养大迟迟,齐心协力赚钱买房子。
「她不好,她又把自己卖掉了,替我们换到了豪宅。她以为牺牲自己很伟大,可是我痛恨她的伟大,这让我觉得自己无能,她不应该伤害我的自尊。」
接著,秧秧告诉他,冉冉带迟迟嫁给周传叙的事,她一整个反对,反对她这么愚蠢,但冉冉连结婚登记都弄好了,谁有办法?
「她也是为了反抗你父亲回家?」
「我不知道,我们都太忙,忙到没时间坐下来聊聊,不过我常打电话过去,大熊先生说话的口气很客气,而迟迟告诉我,她们很快乐,说新爸爸对她很好,至于大姐……我还在生她的气,不想和她谈话。」
「找个时间吧,能够有兄弟姐妹互相关怀很好。」
「等我升上经理以后吧,我现在满脑子只想著这个事。别谈我了,说说你,我对你,还是陌生。」了不起吧,她的勇气,竟然敢一口气爱上陌生男人。
「我的母亲是你的卜老师,她的性格你应该清楚。」
「认真负责尽职,她是我见过最好的老师。」她们是志气相投的师生。
「我的父亲开了一间电子公司,他的身体很好,公司仍然由他主持,我在里面当经理,每天上班八小时、领固定薪资,卖茶叶是为了完成外公有机茶园的梦想,不算是我的正职。」
向秧秧感兴趣的问:「娱乐呢?每个人都有娱乐的。」
「我喜欢玩股票。」
他见过训练人类唱歌、打球的机器,而秧秧是训练他说话的机器,这段时间他说的话大概是以往的十倍多。
「哈哈,我们兴趣相投耶!你爱玩股票、我爱数钞票,赚钱是我们俩的共同嗜好。」一弹指,她笑眼眯眯望向他。
看她快乐,他也跟著快乐,秧秧是个容易把情绪感染给别人的女生。
相处多日,他知道她是个笑面虎,知道她有许多面具在许多不同的时间戴上,心里想的和表面做的是截然不同的两套,这种人适合经商,却不适合交往。
但再不适合交往,他就是喜欢她了,而且一天比一天更加喜欢,能怎么办呢?
「接下来,说说那个江绯琳吧。」她知道挖掘别人的过去没道德,但她真的想了解他和他的上一段爱情,她明白问题出在自己,是她对爱情缺乏自信心。
「我和她是高中同学。」白聿鑫不介意自己的过去被她挖掘。
「然后呢?」
「她家境清寒却力争上游,精神让人很敬佩。」
「因为敬佩,你爱上她?」
她讨厌他提起江绯琳时口气太平静,他应该火大、满脸的势不两立,好让她明白,他们之间已经彻底过去。
「我是个闷葫芦,不爱讲话,所以她常来找我吐露心事。她来自单亲家庭,有个脑性麻痹的弟弟,生活把她们母女压得喘不过气,她希望将来能赚很多钱,让家里生活无虞。」
听起来是个好女孩,但她才不说出这句评语。他应该要讨厌江绯琳的。
「她没钱上大学,高中毕业就在餐厅打工,她长得很可爱,很多人问她为什么不去当明星,那些人的话影响了她,让她相信进演艺圈就能赚很多钱、改善家境,每次提起她的明星梦,她的眼底就会闪烁不已。」
「你拿钱帮她进演艺圈?」
「你是听我表姐夫说的吧?我没帮她进演艺圈,她是靠自己的实力进去的,我只是帮她缴交演员训练班的学费。那段时间她很辛苦,一面工作、一面上课,但她对自己信心满满,再辛苦都不喊累,她常靠在我胸前告诉我,她会成功、会被所有人看见。于是我要她辞职,努力朝她的方向前进,除了经济,我不能帮她太多,只能在背后默默支持,看她完成自己的梦。她常让我联想到逆流而上的鱼。」
所以他替江绯琳养家是真的?
「可是她一旦成功,就背弃支持她的男人。」
「演艺圈是个复杂环境,在那样的环境之下,人很难不改变。」
「你替她说话?老实招,你是不是对她余情未了?」她嘟起嘴,用手指戳戳他坚硬的胸膛,他的态度让她不满意。
白聿鑫拉下她的手指头,与她十指紧扣。「我是觉得她可怜,一个女孩子,好不容易爬到今天的位置,她付出的,我们无法想像。」
向秧秧同意。一个女人只身闯入丛林,还能凯旋归来的确不容易。
为了他,她上网读遍江绯琳出道以来的所有八卦。如果江绯琳是利用白聿鑫的钱进入演艺圈,那么她也利用了吕立轩在歌坛的地位炒作绯闻,让她的名气爆增,之后,每个与她合作过的大牌男星都和她传出不同新闻,这些新闻让她的名气越传越盛,直到去年,她钓上现任未婚夫为止。
她自己也在职场堡作,知道要往上爬需要耍手段,成功绝对不是来自偶然,但她的立场不是江绯琳的死党,而是白聿鑫的女友,所以,她反对她、反对到底。
她环住他的腰,抿唇,认真道:「不对,真正可怜的人是你,你付出了支持和关心,到头来却被背叛。」
他微笑不语。
向秧秧踮起脚尖,环住他的肩背,发誓似地对他承诺,「有我当你女朋友的一天,我就不会让你可怜。」
心被触动了!他从没想过要谁替自己说话,从没想过要谁去挞伐绯琳,只想著人各有际遇,怨不得她、怪不得自己,只要静待自己放下心情,事情就会过去。
可是秧秧跳出来了,她为他打抱不平,把绯琳的人格打进地狱,她说的每句话都是因为舍不得他把亏吃尽,现在,她还承诺不让他可怜。
心暖暖的,她的热情烧掉他的孤僻,反手抱住她,他不管这里是人来人往的百货公司里,也想回答:有你在,我就不会可怜。
但他不习惯说情话,所以他抱紧她,很紧的那种抱法。
她发觉了,笑著,笑得很邪恶。聿鑫是个容易被感动的男人,虽然他老用孤僻做掩护,踫到这样的男人,不知不觉间,她的心一层一层沦陷。
「孤僻男,我们要在这里继续玩爱的抱抱吗?」
白聿鑫莞尔,松开双手牵起她软软的手继续往前走,嘴角始终挂著一抹微笑。
向秧秧停在礼服店橱窗前,静静看橱窗里面的粉红色礼服,那是件剪裁简单大方的斜肩及膝礼服,右肩处有个装饰蝴蝶结垂到腰处,莲蓬的裙摆间缀著亮片。
「你喜欢吗?」
「很喜欢。」所有女孩心底都有个公主梦,十七岁的时候,她穿过一袭像这样的粉红色礼服站在舞台上表演,可是那个梦好远了,远得她几乎忘记被瞩目是什么感觉。
「嗯。」她回答完,白聿鑫拉著她的手往店里走。
「做什么?」她把他拉回来。
「喜欢就买下来。」
「不,我已经老得不适合作梦了。」
「每个人都有作梦的权利,就算你已经五十岁。」
摇头。她知道自己已经不天真、不浪漫也……不作梦了,现实的人生有太多事等著她去闯。「走吧,我们再看看别的。」
之后,她看了一组保养品,没买;看了一件裤子,也没买;看见一个包包,还是没买。她是个很节制的女生,然后她看见一双高跟鞋,爱不释手,拿在手里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最后,又把它摆回架子上面。
「喜欢的话,就买下来。」白聿鑫重申。
他的财力可以为她买下所有模过的东西,她不需要为一个小小东西想半天,如果这种行为叫做宠溺,他乐意宠她。
「等我有钱以后再买。」
「不必等,你在我的森林里消费了三双高跟鞋。」他拿走她看了半天的鞋。
向秧秧抢回高跟鞋,直觉说:「只是一段关系,我不想欠谁。」
话是她说的,她却被自己的话扯了心头,扭著、撕扯著,痛得让她蹙紧眉头。
可她这种不服输的女人,越是这样,越要找话来证明自己没错。
于是她嘴硬道:「不要反驳我的话。世间万物都只能维持一段美丽,水果只能拥有一段时间的甜美,蔬菜只能经历一段时间的新鲜,再好的海鲜经过一段时间就会发出腐臭味,爱情也一样,最好在厌倦彼此之前先说再见,就不会有谁伤害谁。」
白聿鑫不语,但他总有本事看透她面具下的真心,所以他清楚她在嘴硬。
不硬掀开她的面具,他会用心慢慢抚平她的焦虑,让她慢慢相信爱情不仅仅是短暂。他不擅长言语,所以不在口头上辩驳,他要用行动证明。
但他的不语看在向秧秧眼里成了默认,默认他们之间是「一段」,默认天长地久不可能。
心痛持续,她怀疑自己有没有能力蛊惑他,让他忘记那条逆流而上的美人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