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人嫉妒艳羡的眼光里,证实自己的存在价值。
低头,天灏看看自己的手,干干净净的十根手指头,指甲缝里没卡上缤纷色彩,腕间的钻表、身上的亚曼尼、脚下的小牛皮皮鞋,他将自己变成一个雅痞,一个心灵空虚的雅痞。
这些年的努力,将他的社会地位一层层往上拱,他得到所有人的羡慕,却失去对自己的认同。
他尽责、他拼命、他认真,然而他也缺乏了生命力。
他收藏每分情绪,再不耐烦也不教对手知道,他像大多数的都会人,掩藏起自己的真性情,戴上假面具迎合社会所需。
其实他已经习惯得近乎麻痹,直到撞上她——那个敢忠实自己情绪的女孩,他的心重新注入活力。
两次相遇,她都在和人吵架,吵得凶,吵得理直气壮,吵得不去设想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