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无敌 第1章(1)

敝物!

你根本是个怪物!

好恶心!

不要过来!

彭振修从梦中惊醒,喘著气,两眼瞪著天花板,过了好几秒才回过神来,确定自己是躺在美国家中的床上。

怎么又作这个梦了?

都已经过了十年,早该忘了才对,不过他旋即又自嘲地笑了笑,时间对彭家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就因为活得太久,反而有很多事想忘也忘不掉。

他掀开被子下床,赤果著上身的他,只穿著H&M蓝色贴身平口内裤,展现出一身精壮有力的肌肉。

唰的一声,他用力拉开窗帘,强烈的阳光陡地照进屋内,让他不由得眯起双眼,等到能够适应之后,位在三十五楼层的他,将纽约中央公园以及哈德逊河的美景尽收眼底,也一扫心中的阴冷。

当他拿起摆在床头柜上的手机,看了下时间,已经是早上八点半,这才想到再过一个半小时就会有客人来访。

他大步走进浴室,约莫过了二十分钟之后,他已经吹干头发,直接走进更衣间,挑了件样式简单的灰色圆领薄毛衣和蓝色牛仔裤。虽说对方是客人,但也算是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不必穿得太正式。接著他打开特别订做的表盒,共有一百多只名表陈列在眼前,这些都是他的得意收藏,可以依照每天的心情来配戴。

把JAEGER的陀飞轮表戴在左手腕上,彭振修赤著脚走出更衣间,来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冷冻食品,这只要微波加热就可以吃了,很方便,不过长辈们认为应该要派个人来盯著他的饮食起居,不过他最讨厌有人在耳边唠叨,也不喜欢有人在旁边监视,他一个人住在这栋两百多坪的房子,自由自在,根本不想要有人打扰。

他一面吃披萨,一面滑手机,再喝著全自动咖啡机煮出来的咖啡,简单就可以打发一餐,偶尔晚上出门喝酒,女人投怀送抱,供他排遣寂寞,要是有人眼红,故意找他麻烦,他也很乐意奉陪,搞到全纽约的警察都认识他,即便成了家族中的头痛人物,他也觉得无所谓。

这十年来,他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而变得愤世嫉俗,虽然很不值得,但他就是控制不了随时会像火山爆发一样的脾气,不过认真分析,这个事件不过是一个触媒,将面对永恒生命的孤独和愤怒给引爆罢了。

喝完咖啡,他用手指扒了扒看似凌乱却很有型的黑发,从内心涌起的烦躁感没有一刻停歇。

他想要大叫,想要再找人打架,想要毁灭一切。

这时,内线电话响了,大厅柜台通知他有客人到访。

他连忙收拾好垃圾,走出大门,等待电梯上来。

当!电梯门开了,站在里头的是个拄著拐杖的灰发男人,年纪大概六十五岁左右,有著一张东方人的面孔。

「……Charles!」

「James!」对方见到彭振修,马上张开双臂,来个大大的拥抱。

「好久不见!」他已经有三年没见到这位老朋友了,所以昨天接到电话带给他很大的惊喜,不过就在拥抱住对方的那一瞬间,他嗅到对方身上有股淡不可闻的腐臭味,这是普通人闻不到的,令彭振修心口往下一沉。

这种特殊能力是彭家人与生俱来的能力,源自五百年前被封印在彭家祖先体内的千年魔物所有,不过每个人的程度和感应方式各不同。

「今天只有你一个人来?」因为好友平常出门总有好几个佣人和保镳跟著。

「我让他们在一楼的招待室等著……」范士尧一面说,一面打量老朋友依旧俊美年轻的外表,笑叹。「我们认识快三十年了,你还是跟刚认识的时候一样,一点都没变。」

「你是特地来挖苦我的?」彭振修佯哼。

彭家的男人天生就异于常人,不只拥有永恒的生命,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不会再变老,除非命定中的女人出现,用她的爱来破解「彭家魔咒」,而这个家族秘密也只有极少数的外人才知道。

「哈哈。」范士尧拄著拐杖,有些吃力地走进大门。「我要是想挖苦你,也不会等到现在……你一点都没变,我却是快死了。」

彭振修瞪了他一眼,即便心里已经有底,嘴巴上还是不肯承认眼前的老朋友距离死亡很近。

「It-sbullshit!」

「我是说真的,医师说我已经到了胃癌末期,运气好的话,顶多再拖半年,所以我也放弃做化疗,不想虚弱到只能躺在病床上等死……」他的声音还是相当有力。「Lili去年已经先走一步,接下来就轮到我了,在这之前,我有个心愿,除了你,没有人可以帮我。」

「要我帮你做什么?」彭振修在他身边坐下来,心情有些沉重。

他叹了口气。「其实我有一个整整小十五岁的妹妹,不过是我父亲跟外面的女人生的,因为年纪相差很多,我几乎把她当作女儿一样疼爱,没想到就在她十七岁那一年,爱上一个混黑道的年轻人,还说要跟对方结婚,当时我父亲已经过世,我母亲根本不在乎她要嫁给谁,但我自然是反对到底,结果她居然跟人家私奔,我无法原谅她这种行为……辛辛苦苦栽培她,让她吃好的、穿好的,还念好学校,居然为了那种男人不要我这个哥哥,之后我下定决心当作没有这个妹妹存在……」

「不过现在后悔了,想找到她?」彭振修打趣地问。

范士尧皱起灰白的眉头。「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老是梦见丽华,不过在梦里看到的是她小时候的模样,还一面哭,一面叫著哥哥、哥哥,让我心里很不安。我的日子已经不多,气也早就消了,现在只想知道她这些年过得好不好,那个男人有没有好好对待她。」

「这种寻人的事可以请律师或者私家侦探去找就好了。」只要花点钱,就会有人办得妥妥当当。

范士尧哼了哼。「我人还没死,几个儿子、女儿就已经在盘算将来能分到多少遗产,就算把丽华列为遗产继承人,到时他们也会使出各种手段逼她放弃,那时我已经护不了她,所以才想办理生前赠与,把台湾的一栋房子送给她,要是谁敢反对,就别想拿到一毛钱。为了避免走漏消息,我不能委托公司律师或是找那些无法信任的私家侦探,只能拜托你了。」

彭振修扒了下头发,老朋友都当面请托了,他也不得不帮这个忙,只是总要先有个目标。

「要从哪里开始找起?」

「她是念护校的,曾经有其他亲戚在台湾中部的某家医院看到她在里面当护士,这是目前唯一的线索。」

这番话让彭振修脸色一变,他这才想到眼前这个老朋友来自台湾。

「我可以替你请熟识的律师,保证你那几个儿子、女儿不会知道。」

「James,我只相信你,希望你亲自去帮我确认。」范士尧哀求。

「你明知道我对台湾的印象……」

十年前,他第一次跟著堂哥到台湾玩,在偶然的机会下,认识了那个女人,他被她美艳热情的外表给迷得神魂颠倒,两人在床上更是契合,加上彼此都很会玩,每天的生活都过得精彩又刺激。

他原以为找到真爱,就算不是命定中的女人也无所谓,因此交往不到三个月就开口求婚,结果当他说出「彭家魔咒」的秘密,以及可以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妖魔鬼怪后,得到的却是「怪物」两个字,把他的感情和自尊狠狠踩在脚底下,从此,他也把那个国家列入黑名单,发誓再也不会踏上半步。

「我知道,但是为了我这个离死期不远的老朋友,你就不能帮我完成最后的心愿吗?」范士尧眼眶泛红问道。

这句话让彭振修喉咙一噎,说不出话来。

彭家的男人为了守护家族秘密,无法跟人深入交往,朋友更是少之又少,也就特别珍惜,就连他也不例外。

这十年来,能够忍受得了自己的暴躁脾气,也只有眼前这个人了。有时他打架闹事,被带回警局,不想让家里的长辈知道,也是拜托他委托律师来保释,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欠下多少人情。

他猛地站起身,走到一大片落地窗前,内心交战,实在不想走这一趟。

范士尧满怀信心地看著老朋友的背影,知道他一向讲义气,朋友有难,绝对会拔刀相助。

「……我帮就是了。」彭振修扒乱了头发,又走回来,总算点头。

送走范士尧之后,他跌坐在沙发上,想到要去曾经发过毒誓,这辈子绝不会再踏上一步的国家,心情更加恶劣。

对了,他可以打电话给Owen,这位堂哥跟他从小到大感情最要好,一定会帮这个忙。不过他连打了几次堂哥的手机都没有人接。

接下来几天,他一次又一次打给他,还是没有接通,他不禁怀疑对方是不是故意的?想起两个月前也曾经打过电话,也是一样不接,到底在忙些什么?

没办法,他只好向其他堂兄弟打听,这才知道对方人就在台湾。

这真是太巧了,这样就可以请他帮忙,一旦确定找到人,他就马上飞过去,火速把人带到美国相认,一下子就可以把事情解决。

不过前提是对方肯接电话才行,彭振修难得低声下气地去拜托五叔,这个年纪最小的叔叔有著放浪不羁的个性,不把世俗的眼光当作一回事,也比其他人好说话,他心想长辈都亲自打过去了,就不信Owen还敢拒接,没想到却从五叔口中得知堂哥在台湾似乎遇到命定中的女人,全家族的人都在关心这件事。

看这情况,堂哥肯定没空帮他,这一趟台湾之行,他是非去不可了。

他抡起拳头,在空中挥舞了几下,好发泄心中的郁闷。

逼不得已,彭振修只好订了张机票,打包好行李,坐上飞机,前往这辈子以为不会再去的国家。

今天是休假日,范晓文一如往常,七点就起床了。

只要有时间下厨,她绝对不会当外食族,冰箱里有昨天到期的鲑鱼和鸡肉,以及两袋再不吃就要烂掉的地瓜叶,今天的午餐和晚餐不用花到一块钱,甚至可以吃到明后天都没问题。这些食物都还可以吃,丢掉太浪费了,这世界上有很多人濒临饿死边缘,自己比他们幸运,所以一定要珍惜食物,而这也是在「安家生鲜超市」

堡作的好处,老板很慷慨大方,同意让员工把到期的商品带回家,让她省下一笔不小的开销。

她裹著厚外套走进浴室,虽然最近天气不好,老是下雨,但是屋内的温度比外面还低,尤其是客厅的某个角落更是阴沉沉的。

盥洗完之后,她走进厨房,里头的白色厨具是自己最喜欢的,能租到这间三房两厅一卫,附有前后阳台的房子,房东只收她一个月五千,便宜到连作梦都会偷笑,不过租金之所以会这么低,当然是有原因的。

没过一会儿,厨房内飘出蛋炒饭的香味,这可是她的拿手菜。

「还是自己煮的最好吃……」范晓文在餐桌旁坐下,拿起汤匙,大口大口地吃起来,一面用手机听音乐,伍佰的「爱情限时批」立刻在屋里响起。

范晓文也跟著又哼又扭,没想到才唱到一半,背部突然传来一阵刺骨的寒意,让她不由得冷到皮皮挫,这才想到另一名「室友」的存在。

「对不起,是不是声音太大吵到你了?」

范晓文对著空气说话,当音乐声转小,寒气也就褪去。

对于这种可以称得上恐怖的情况,范晓文只能试著去习惯这位「李小姐」的存在,只要把它当成是人,不是阿飘,就没那么可怕了。

就在这时,手机跳出提醒通知。

「啊,今天是十五……」每个月初一、十五,只要休假,她就会去附近的龙山寺拜拜。

拜神明做契母也算是台湾的民间习俗之一,因为她小时候很难带,常常在半夜啼哭,于是有人就教母亲去求神明收她做契女,于是观世音菩萨成了她的契母,也是托了祂的福,活到现在二十四岁,她都没生过大病或是出过意外。

吃完早餐,范晓文心想还是早点去,香客比较少,才能好好地跟契母说话。她很快地换好衣服,才走出家门,就遇到住在对门的阿桑正好也要搭电梯下楼。

范晓文主动打招呼。「早!」

「呃……早。」阿桑用异样的眼神打量眼前的短发小姐,眉清目秀,身材瘦瘦的,给人干干净净的感觉,不像时下很多爱打扮又喜欢乱交男朋友的女生,一看就是乖巧懂事的好孩子,见到邻居也会打招呼,让这栋大楼的住户都留下好印象。「范小姐要出去?」

范晓文搬来这里快四个月,已经习惯这栋大楼的住户看待自己的怪异目光。「嗯,要去龙山寺拜拜。」

阿桑点头如捣蒜。「是应该去拜拜!真亏你住得下去,之前的几个房客住不到三天,有的甚至当天晚上就落跑,说是被鬼压……你真的没事?」

「被鬼压是有……」刚住进来的那个月几乎天天发生,她常常被吓到哭著逃出门,最后不得不去求她的神明契母帮忙。

「我就说嘛。」阿桑打开话匣子。「那个女孩子也真是可怜,不过她的父母更可怜,女儿都快结婚了,用所有的积蓄买下这间房子,还装潢得漂漂亮亮,就是要给他们夫妻当作新房,没想到男的居然劈腿,对方还大著肚子,都快生了……后来只好解除婚约,结果女儿就在里头上吊……」

人家说得正起劲,范晓文也不好意思打断,其实这个「故事」她已经听过十几遍了,只好不停地点头附和。

「最后这间房子就变成了卖不出去的凶宅,就算租给人家,没有一个人能撑得了三天,只有你住最久。到底有什么撇步?难道你都不怕吗?」阿桑真的非常好奇,早就想问了。

范晓文笑得有些不好意思。「也没什么撇步,因为房租真的很便宜,离我上班的地方又近,就算害怕也只能忍耐,不过我有常去龙山寺拜拜,请观世音菩萨保佑,应该不会有事。」也多亏契母帮她作主,才能住到现在。

听完,阿桑语重心长地劝道:「租金是很便宜没错,不过也不要太忍耐,真的受不了就要快点搬家,不然那种不干净的东西会让你的身体越来越差……你没看那些灵异节目,有的还会附你的身,万一要你跟她一样上吊,那可就完了……」

「谢谢,我会注意的。」她微笑接受对方的好意。

当!电梯来到七楼,两人一起走进电梯,来到五楼,门又开了。

站在外头的年轻妈妈手上牵著三岁多的女儿,看到范晓文,瞬间愣住。

她当然知道她是谁,这栋大楼的住户大概没有人不认识她,甚至还私下赌她会住多久。

见对方没有反应,范晓文一脸疑惑。「你不坐吗?」

「呃……要。」年轻妈妈回过神来,这才走进电梯。

阿桑弯下腰想逗对方的女儿,不过孩子很害羞,立刻躲到妈妈背后。

「范小姐要出去?」年轻妈妈攀谈起来。

「嗯,要去龙山寺拜拜。」范晓文没去想过为什么大家都知道她姓范,只觉得这栋大楼的住户都是好人,会彼此关照。

听到拜拜,年轻妈妈点了点头,露出一副「我了解」的表情。「去求个平安也好,再顺便买个平安符带在身上。」

范晓文点了点头。「我会的,谢谢。」

这时电梯来到一楼,范晓文向阿桑和年轻妈妈说了一声再见后就先步出电梯,没看到两人在背后用同情的眼光望著自己。

因为不是赶著上班,所以范晓文决定用走的去龙山寺,从家里走到龙山寺,不用十分钟就到了。当她抵达后,发现时间还早,没看到游览车停在门口,里头的香客也还不算多,便赶紧去贩卖部买了供品和香烛。

她把供品摆好,手持清香,跟龙山寺的主祀观世音菩萨报告最近的工作情况,因为母亲已经不在了,这位神明契母就是自己的另一个母亲,要是她遇到什么困扰或烦恼就会对祂说。

「……我跟那位‘李小姐’最近相处得还不错,请契母不用担心。」报告完后,范晓文把香插在炉上。

「你不去求支签吗?」一个妇人的嗓音在她耳边响起。

范晓文看向对方,是个长相娟秀、笑容温和的中年妇女,梳著包头,还插了一支玉簪,身上穿著白衬衫和蓝裙,裙摆长度到小腿,脚上则穿著一双绣花鞋,一看就是那种传统、保守的妇女。

「我的生活还过得去,身体也很健康,没有什么事想问,该求的观世音菩萨也已经帮我了,就不要再去给祂添麻烦。毕竟那么多信众有求于祂,祂也是很辛苦。」契母有很多契子和契女,不能只对一个好,要平等对待所有的人才行。

「傻孩子,你今年犯太岁,还是求一支签,说不定观世音菩萨会告诉你该注意什么。」妇人慈爱地笑说。

范晓文愣了愣,心想对方怎么知道自己属猴,正好今年犯太岁,才要开口问,却已经不见妇人的身影,不过对方都好心建议她了,她便去拿了筊,然后跪在地上,开始请示观世音菩萨。

「……契母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是的话请给我一个圣筊。」

当手上的筊掷了出去,真的是圣筊。

「契母是要告诉我今年的运势,如果是的话,请给我一个圣筊。」掷出的筊又是一正一反,她去签筒抽了一支签,是第二十九签,然后又回来问。「请问契母,是这支签吗?如果是,请给我一个圣筊。」

丙然,掷出的又是圣筊。

于是范晓文来到放签诗盒的地方,按著号码拿了一张签诗,只见上面写著:宝剑光芒出匣时,匣中应不被尘欺,贵人亲手提携起,尽可防身更勿疑。

看字面上的意思,这支签好像不错,不过她还是去找了解签老师问明白。

「……照这支签的意思,你最近将会遇到贵人,也因为这个贵人的帮助,让你脱离困境,家宅平安,求财顺利。」解签老师对她说道。

「谢谢。」虽然她不求大富大贵,但是求到好签,还是很开心。

只不过这个贵人会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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