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就是她喜欢他,她暗暗爱慕他,除了吃两餐饭,他什都没有表示过啊!
带她回家.只是炫耀他的王国罢了!
林正平说得对,喜欢音乐的人比较不羁——但,请在别的事上,好吗?
别对爱情不羁哦!
或者——文仲对她根本不是爱情,只是友情——
唉!别想了,即使无人知、无人见,她也脸红!
她又不自量力、又自作多情、又误会友情为爱情,多糟的事,简直糟透了!
文仲和那漂亮的女孩子在做什?谈心?听声乐?参关他的王国?
咏梅情愿这一切都没发生过,她只是唱诗班里沉默的一员,永远躲在最后排的角落里,永远接触不到文仲的视线!
她发觉,偷偷地喜欢、悄悄地爱慕,比现在这种幻灭幸福得多!
她有种得而复失的感觉——虽然她可能从来没得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