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可能得面对同居啦、复合之类的追问。
二来,她的工作常常接了戏,一走就是大半年,说要陪在乐乐身边,谈何容易。
「这我都想过了,我已经跟枫哥聊过,近几年暂时缓缓脚步,不接大萤幕、大制作的片子,国内也有几部质感不错的偶像剧,虽然片酬少了些,但至少可以天天回家,也不会一轧起戏来就没日没夜。」
「这样不是很可惜?」她才刚拿奖,事业正攀上高峰,如日中天,却从大萤幕走向小萤幕、小成本的电视剧,对她的演艺事业助益有限,发展空间也会受限,那不是她的格局,他颇意外她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更意外经纪公司会同意她这样做。
「没什么好可惜的,我进演艺,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绑住自己。」更不是为了虚浮的名利,葬送手边真正重要的事物,她已经大意丢失一个,不想再丢失第二个。
「我以为……」
「以为什么?」
以为演艺事业,是她的第二生命,即便以婚姻为代价。
「没什么,你自己想清楚了就好。」他匆匆带开话题,不去深灵。事情都过去那么久,再揭疮疤,挖陈年老帐出来清算又是何必。
她容色一喜。「所以你是答应了?」
「我同不同意有差别吗?房子是你的。」虽然离婚时,在她的坚持下,已将房子过户到乐乐名下。
他本不同意,但她坚称,这是要给孩子的,孩子有一半是她的,凭什么她不能替孩子作主?他无权拒绝。
虽是这样说,其实她的用意,笨蛋都看得出来,就是交给他全权作主。
孩子还小,暂时还不会有迫切的空间需求,但将来大一点,小孩会需要独立的房间,也或许有新的对象再组家庭,总之这单身的居所必然不够用,他可以将房子打通,好好规划,妥善打点居住品质。
她皱皱鼻。「房子是你的,我只是个借住者,而且这会很打扰到你的生活。」当然需要征求他的同意。
「孩子也是你的,你有权利陪在他身边。我的生活也就这样,没什么打不打扰。」
他看起来,似乎全然不介意她入侵他的生活太深,她小心翼翼、尽量不露试探痕迹地开口:「所以,你还没有适合的对象,不会造成你的困扰吗?」
「没。想全心拚事业,过两年再看看。」
「那太好了……」本能脱口而出。
「你不困扰、我可以陪在乐乐身边、乐乐也不用作选择,真好。」她干笑,硬拗。
「嗯,这样很好。」他真的觉得,很好。
凝望那道熟悉的笑颜,胸房隐隐的烦躁,一寸寸抹平,更早前那呼吸凝窒、想抽薛的感觉,丁点不剩。
才刚吞完有点过硬、但万幸没拉肚子的饼干,安生日子过没几天,母子俩又有新花招。
「把拔——」小的那只,遥望他一脸乞求。
「把比——」大的那只,跟著装可爱,双手合十,水眸闪亮亮。
「不行。」他面不改色,无情拒绝。
接著,翻脸不认人「把拔没有同情心。」
「孩子都带回来了,你还要抛弃它,好残忍!」
话说从头,就是又宁去托儿所接乐乐,母子俩手牵手散步回家,在路上发现一只初生的白色小狈,窝在废弃纸箱内瑟瑟发抖。
两人蹲在路旁,围著纸箱对它研究讨论好久。
「它自己在这里,会怎样吗?」
「可能会死掉吧。」天气渐冷,不饿死也冷死。
「好可怜。」小的那只同情心大泛滥。「妈咪,怎么办?」
「当作没看到?」提供假设一。
「不行!」怎么可以这么坏!
很好,她儿子真是个充满爱心的好孩子。
「那养它?」提供假设二。
「可以吗?」乌眸闪闪发光。
「应该不行,把拔一定不会答应的。」
于是,话题再度回到「怎么办」的鬼打墙。
眼看儿子因「会死掉」的可能性,难过到泪眼汪汪,她天人交战,纠结了半晌——
「不然,如果养它的话,你要负责吗?」
「要怎么负责?」
「它是你的,你要给它洗澡、喂它吃东西、陪它玩、教它规矩、还要关心它……就像爸爸妈妈对你负责一样,不可以中途说不要了、不喜欢了,就抛弃它。」
乐乐似懂非懂——他是爸爸妈妈的小孩,所以爸爸妈妈对他负责。
狈狗是他的小孩,他也要对狗狗负责……嗯,这样他大概懂了。
点点头。「好,我要当狗狗的把拔。」
丁又宁差点喷笑。狗狗的把拔,这是什么结论啦!
基于负责任的男人最帅,而她觉得那一刻的儿子很帅,所以就连狗带箱地拎回来了。怕狗身上有细菌,她先替狗洗澡兼除蚤,打理得干净清爽,才敢让儿子抱它。乐乐一抱上手,就一刻也舍不得放下来。
起初原是觉得,这是不错的机会教育,可以培养儿子的责任感,要不,圈子里爱狗人士不少,随便问一下哪会找不到人收养,不过现在看他愈抱愈爱、愈抱愈有感情,她还真舍不得把狗送走了。
母子俩联手卢一家之主,蔺韶华被他们烦得头疼。
「大楼不能养狗,会吵到邻居。」
「狗才刚出生没多久,不会吵到邻居,而且你隔壁的邻居是我。」
「狗不会大吗?」
「会啊,可是乐乐会教它规矩、带它散步,不会让他吵到楼上楼下——对不对?」
「对。」乐乐迅速点头附议。
「我很忙,没空料理狗的事。」这才是主因。一个才三岁,另一个忙起来搞不好见她都要先预约,最后这差事还不是落在他头上?他一个孩子都快忙不过来了,何苦再把另一只毛孩子揽上身。
「我是狗狗的把拔,我会照顾它。」乐乐赶紧声明立场。
最好是。
连自己都要别人帮他洗澡了,没有大人从旁协助,三岁孩子哪可能真担得了全责。他不是不清楚又宁的用意,但有点太早了,而且时机也不对,他这阵子接案量太大,体力上吃不消,真的是分身乏术。
「小白好可怜,爷爷不要你了……」她唱作俱佳,打悲情牌。
额上青筋跳了一下你个鬼!
「丁又宁,你够了。」
她知道那个神情,代表他心意已决。于是她改为和儿子商量:「不然,我们先找个地方安顿小白,你有空再去看它,好不好?」
乐乐看起来好失望。「可是……要是别人太喜欢小白,不还我了怎么办?」
看来,他真的把小白当成是他的了。
心思一转——「我有办法了!」
「丁又宁!你真是够了!!」
以前工作忙,把儿子丢过来,现在连「孙子」都丢过来是怎样!
「你还可以更过分一点吗?」
她只能心虚干笑、再干笑。「对不起啦,叔,你先帮我照顾几天,我会尽快说服韶华,顺便观察看看,乐乐这阵子的表现。」
如果只是一时热度,那就找个合适的人选将小白送养,如果乐乐是真心想养小白,并且能从中学习什么是责任、什么是承担,那不用她说,韶华自己也会同意。
「拿你没办法。」
然后接下来连续一个月,乐乐每天回到家,第一句话都是问:「我可以去看小白吗?」
每次来,都要待大半夜才回去,还上演那种「小白,你要想我,不可以忘记我喔……」的戏码,依依难舍,十八相送。
丁又宁回来,演给蔺韶华看,听得他哭笑不得。
「他看起来很认真耶,韶华。」
「……」他现在,回家常常都见不到儿子,好悲情。
没想到,那种「不接受孙子,你这辈子就别想再见到你儿子」的乡土剧狗血戏码,居然会血淋淋地在他身上上演,他无语问苍天。
某天吃晚饭,他状似无意,顺口抛出一句:「把我‘孙子’接回来吧,别有事没事老麻烦叔公。」
母子俩对看一眼,领悟过来,忘形地相互击掌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