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破旧斑驳的自用车驶入这条巷道,在这幢公寓前停了下来。
驾驶座上的纪如茵下了车。炙烈的阳光下,她清丽的脸庞虽有一丝疲倦,却也掩不住眉宇间流露的坚毅味道;微卷的及肩秀发在午后微风中轻扬,偶尔露出细致的颈项。她打开后座车门,一只狗狗跳了下来。
「汪!」它对著女主人轻吠一声。
「干活儿,波比——」
如茵深吸一口气,振振精神,开始动手把所有行李全搬进公寓里的三楼。
这是一间套房,除了有卫浴设备,在外面的阳台上,也有一套简单的厨具可供开伙。
她摘下墨镜,喘了一口气,稍作休息后,再次提起干劲,把屋内打扫一遍,然后将行李一件件拆封。
如茵最爱的是那一整排的窗,明亮的光线从窗外照进来,也带进生气;而从窗内望出去,又可看见蔚蓝的天空和轻柔如棉絮的白云。
她在靠窗的墙边摆了张床,铺上纷橘色床罩;窗帘是浅蓝色的,学美术设计的她发挥了巧思,把室内置得简单而雅致。
直到筋疲力竭,如茵搁下整理到一半的什物,走到窗前,抹抹汗水。他望了望天际,低头对狗儿说道:
「波比,从今以后,这儿就是咱们的新家!」
「汪!」波比解人地回应一声。
「我相信——」她握起拳,信心十足地道:「所有倒霉的事情都到此为止了!从现在开始,咱们一定会万事如意的,对不?」
「汪!」
「而且会鸿运当头、福星高照!」
「汪!」
如茵的适应能力还算不错。搬来新居才一个多礼拜,她已经住得很习惯了。
这个住宅区的住户品质似乎挺优的,平时显得很宁静。如茵十分庆幸自己觅得了一处好居所。惟一令她感到颇怪异的是巷道对面那户人家。
一天晚上,她站在窗边欣赏月色,忽然一阵烟从对面那户独栋宅院后方冒出,晨袅向夜空升去。
如茵顿时大惊失色,连忙抓起电话报警:
「喂,消防中心吗?失火了!快……快来救火!」
「失火了?」电话彼端的消防员立即警觉地问:「地点在哪里?我们会在最快内动员!」
如茵紧急地报出了自己的地址,然后补充道:
「失火的是住在斜对面的那栋房子,你们快来!」
「哦——是那里呀!」消防员的语气居然轻快了起来:「那我们不必过去了,不会有事的。」
「什么?」她气急败坏地叫:「你说的话是人话吗?每个消防员都像你这样还得了?房子失火真的很可怕!我自己原来的家就是被烧毁的……没经历过的人或许无法体会那种感觉,但你既然是消防人员,就该来灭火呀!」
「小姐,你看清楚一点,那栋房子应该没失火,而只是在冒烟吧?」对方仍然丝毫不紧张。
如茵定楮瞧了瞧。「咦?的确只是在冒烟……哎呀,那烟……变得五颜六色的,好奇怪!」
「是很奇怪,但真正怪的是住在里面的人。」
「嗯?」她听得一头雾水。
「那栋房子里,住著一个怪老头,听说是个知识丰富的科学家。不过看过他的人都觉得这个人神经不太正常。他其实很少出现,一天到晚在家里的实验室中做科学实验,正因为如此,他家三不五时就会冒出烟来,或是传出轻微的爆炸声。这些我们都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
「这么说,确实没失火了?」
「我可以肯定你是虚惊一场。不信你等著瞧,待会儿就算烟散去了,还是不会冒出火花。」
「我……」
币上电话,如茵久久无法回神。她愣愣地望著那栋屋子,好半晌后,五彩的烟散去,果然如消防员所言,并没有失火。
确定没事后,如茵不由得开始对那户人家产生许多瑞想和好奇。
疯狂科学家?
那他都是在做此开么实验呢?
世上重要的科技产品都被爱迪生那样的科学家发明光了,现在的科学家还能创造出什么惊世的玩意儿呢?
嗯,很难讲。
在幽浮传闻不断在世界各地出现的今天,地球的文明还有很多进步的空间,这一点,已是众所周知的事。那位科学家或许真能爆出什么举世震惊的伟大发明也说不定哩。
这天黄昏,如茵带著波比到楼下遛遛。
波比很有灵性,而且也蛮乖巧的,所以如茵从未以狗链栓它;每当一块儿外出,也不必担心它会乱跑。
走出大门,一阵阵晚风徐徐吹来,令人心旷神怡。
她悠悠闲闲地踱著步子,偶尔哼著小曲儿。一个转弯,步出了巷口,她一眼便见到一对年轻男女正站在红砖路上道别,女的在男的脸上印下一吻后,便上了路旁停著的一辆红色小跑车的驾驶座。
男的朝车内挥挥手,车子随即扬长而去。
他双手插进裤袋中,一个转身,和如茵打了照面。
棱角分明的五官,帅气中又有几分斯文。
如茵原本连点头微笑都没想过,彼此擦身而过就算了。但,波比却似乎对那个人颇有兴趣;它溜到他脚边,这儿闻闻那儿嗅嗅。忽然,它对著其中一只脚,抬起了后腿——
「啊!」如茵倏地一惊,头发在瞬间笔直竖起!
那个小畜牲!它居然把人家的脚当成了电线杆,堂而皇之地……洒尿?!
这下可糗大了!
对方呆立原地,脸色铁青地低头望著自己那只被「做记号」的右脚,缓缓抬起眼,一脸愤怒地狠狠瞪视著她!
「呃……」害到了极点的如茵此刻真恨不得一头撞死算了,她怯怯地瞄瞄那张恼怒的脸,费了好大气力才硬挤出一个「抱歉的笑」,然而那笑容简直比哭还难看:「唔……呃……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波比!还不快过来,瞧你闯了什么祸!你完蛋了你!」
她慌慌张张地对著波比猛挥手叫它过来,后者却是一副若无其事状,优哉游哉地跑到围墙下的花丛边玩耍。
「波比……」她的胃快抽痛了。
「这只王八蛋狗是你的?」那人开了口,声音冷得吓人。
「呃……是啊……」如茵硬著头皮承认,心里其实很想和波比撇清关系,但根本来不及。
可怜的波比!她暗想,居然被骂成「王八狗」。
「你的狗既然没教好,就不该让它出来惹事生非!这基本的道理都不懂,还养什么宠物!」
「是,您教训得很对……」她低声下气地缩著脖子,完全不敢反驳。
他泄恨似的跺跺脚,一面低声咒骂。
「先生,」如茵期期艾艾道:「你的长裤弄脏了,为了表示我最深的歉意,让我替你清洗好吗?我就住在附近……」
「不必了,我自己会洗!」他没好气地拒绝她的好意,随即自顾自走人。
「先生!」她立刻跟上去,真心诚意地嚷著:「让我替你洗嘛!不然我会过意不去的,你就给我个赎罪的机会嘛!」
如茵一路尾随恳求,尽避对方连睬都不睬。直到两人转进巷子,那男人在某栋屋前停了下来,伸手掏钥匙,她才猛然住口,而语带诧异地问:
「你……住在这里吗?」
「怎么,你有意见?」他开了门,冷冷地瞥了她一眼。
「不……」如茵连忙摇头。
这栋房子,正是位于她住处的斜对面、里头住著个怪怪科学家的神秘屋子呀!
男人推开门,如茵禁不住好奇地朝内探头;他偏头打量她,毫不客气地问:「看什么?」
「没……没什么!」她迅速收回目光,故作镇定地僵笑两下,却又忍不住多瞄了他几眼。
对方微蹙著眉斜睨她,然后跨了进去,「砰」地把门关上。
非常好奇的如茵往后返几步,翘首张望;奈何围墙太高,她踮起脚尖或甚至跳了几下,都无法窥得二三,只好作罢。
「原来那科学家有家人一块儿住呐!」她对著波比自语道:「这个男生该不会也是个怪人吧?对了,波比,」她忍不住开始兴师问罪:「你刚才真是失礼,把人家的裤管鞋子都尿湿了!你从来都不曾这么冒失,今天是怎么搞的?啊?」
「汪!」波比似乎丝毫没有愧疚之意。它张著嘴,伸舌吐气;那咧嘴的表情,看起来像是在微笑。
何明威一进入前厅就听见后面那间房传出了「踫!」的爆炸声。
又来了!他不禁皱皱眉。
他走到那间上端挂著「研究室」牌子的房室前,径自推开虚掩的门,随即靠在墙边,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偌大的研究室里满著各种稀奇古怪的科学仪器和实验用品。一个身穿白色实验长袍的老人背对著门,站在一架机器前,一手握著修缮器具,另一手对著机器上方冒烟的地方挥呀挥。
一个转身,他发现了何明威,立刻大大地露出了笑容;这一笑,便能清楚地看见他缺了一颗上门牙。
「嗨,明威,你回来得正好!」
「好在哪儿?」他温吞吞走了过去。
「我的实验有了重大的突破哪!你瞧瞧,这玩意儿够正点吧?」他双手叉腰,信心满满地望著那具机器。
「这是什么?」何明威实在瞧不出它究竟有什么奥妙之处。
「说出来你可别吓到,这是一架能超越时空限制的‘时光机器’!」老科学家一派得意洋洋:「这机器完成以后,你就可以回到过去,跟你崇拜的史怀哲医生见面。呵呵!」
「爷爷!」明威努力耐住性子:「不是我要泼你冷水,你的发明,没有一样成功的,你何不干脆收手、享享清福,别再自找麻烦了?!」
「什么找麻烦?」何爷爷不依地嚷:「你这小子懂个屁!浩瀚的宇宙有多少未知的东西等著被发掘,我们人类既然身为万物之灵,就有义务去探索新知、追求无限的可能!你别小看爷爷喔,总有一天我一定能发明出令你拍案叫绝的东西!」
「是吗……」明威十二万分地怀疑,不由得发出牢骚:「我明白你对科学研究的狂热,可是爷爷,因为你古怪的行径,咱们已经被这一带的人视为异类了!」
「哎,别管他们!」何爷爷不以为然地挥挥手,转身继续对付他那台机器,一面碎碎念:「我在自个儿家里做实验,又没碍著谁,他们凭什么干涉我们!」
「是不至于干涉啦!只不过会有异样的眼光……」明威埋怨道:「像刚才我要进门时,就有个冒失的女孩子用一种‘不得了’的表情看著我,好像我是怪物似的。」
「女孩子?」老爷爷漫不经心地鸡同鸭讲:「你泡的那些女孩子我没一个看得顺眼的,全都俗不可耐到了极点。」
「你在胡说些什么啊,爷爷!」他又气又好笑:「刚才那个女生不是我女朋友,我甚至不认识她!就算认识,我也不可能去追她。」
「为什么?」何爷爷虽然心不在焉,但他仍多少感觉到孙子的语气显得颇不悦。
「哼!」他闷闷地嘀咕:「我才和芬娜约会完,心情正好,凑巧遇见那个女生和她的狗在溜,那只笨狗……居然莫名其妙地在我脚边洒尿!」
「哦?」爷爷不以为意地呵呵笑了几声。「所以你就迁怒到主人身上?」
「养狗不教主之过!」明威振振有词。「虽然她很心虚地赔不是,还嚷著要替我洗裤子,可是我并不想领情!」
「喔……」闻者虚应一声。
明威望著爷爷,知道他已没在专心听他说话,于是无趣地走出实验室,蛮不高兴地把长裤脱下,扔进洗衣篮里。
他随便找了件休闲长裤,正要穿上,电话乍然响了起来,便停下穿裤的动作,拿起了听筒:「喂?」
「明威啊,我是绍成。」
「绍成,什么事?」
「美术部的人在抱怨啦,说最近东西太多了,他们熬夜加班都做不完,还冒了满脸痘痘。」
「发外稿嘛,还不简单!」
「何总英明,我明天就去登人事广告征外稿人员。」
这几天熬夜加班的人明天开始先让他们正常下班。公司赚钱固然重要,员工的健康更重要。」「何总万岁!」绍成不禁由衷赞叹。「你的心意让他们知道以后,铁定感动到不行!」
「嘿,像我这种老板,打著日光灯都找不到。」何明威故意臭屁地说。
但绍成并不觉得那是吹嘘之辞。「的确如此,你是我们心目中的好东家。」
「少来了!」明威以诙谐的口吻道:「听你称赞还真是有点不习惯。」
扮儿俩又哈啦几句轻松的玩笑话后便收了线。
去年,何氏夫妇移居美国,把已经颇具规模的童书出版社交给独子明威。年仅二十八岁的他非但未负双亲所托,甚至把公司经营得更加有声有色。
明威能力卓越且知人善任,他看出好友周绍成是个人才,便延揽过来,予以主任一职,让他尽情发挥所长。而绍成也克尽其职,成为明威在事业上得力的助手。
对于这个好友兼老板,绍成是服气得很,惟独感情方面比较令人不敢苟同。
明威似乎喜欢艳丽型的女生。他所交往的对象,无一不是追求时尚潮流的时髦女性;绍成觉得,其实外表的装扮还在其次,重要的是彼此能否「交心」。但是明威所交过的历代女友不但爱玩,而且言之无物。
甚至,这些女孩似乎并不真正关心明威。
有一回,绍成忍不住问他:「你交过的女朋友当中,有没有人是可以跟你‘深入交谈’的?」
「深入交谈?」他一时还未意会过来:「什么意思?」
「就是彼此能够‘心灵契合’那回事儿嘛,你知道的。」
「我——」他懂了,并努力地思索了一下。「好像……没有吧。」
「那你还跟她们交往?!」
「有什么关系?」明威蛮不在乎地:「谈个恋爱罢了,又不代表一定会天长地久。」
「‘谈个恋爱……罢了’?」绍成简直啼笑皆非。「我真怀疑你究竟懂不懂爱情!真正谈起恋爱的话,别说是天长地久,你甚至会恨不得两人能朝朝暮暮在一起。不但如此,如果你面对的是真心喜欢的人,你一定会希望彼此心灵相通,因为你‘在乎’!」
明威看看他抑扬顿挫地说完,竟噗哧一声笑出来:
「瞧你一副十足‘爱情专家’的样子!你老兄才需要被开导呢,前几年被女友背叛后,直到现在都不敢再踫感情,没想到你这么脆弱。」
由于两人交情匪浅,所以他不必忌讳地直言。而且,他其实明白绍成对那场失败的恋情早已云淡风轻,偶尔自己还会提起、自我解嘲一下哩。
「我才不是脆弱!」绍成理直气壮地辩白:「目前我还没遇到心仪的女孩,如果遇到了,我一定会展开攻势的!倒是你,别再游戏人间了,好好谈场恋爱才是正经。」
「唔……」明威耸耸肩,含糊道:「或许,我也还没遇见令我心动的人吧,所以我无法体会那种想要朝朝暮暮的感觉。不过,套句徐志摩的话:‘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种事要看缘分的,不是吗?」
绍成不置可否。
其实明威并非所谓的花花公子,也不至于「操女人像换衣服一样」;他就像漂泊不定的方舟,这儿停停那儿靠靠,不知何时才能找到让他愿意安定停泊的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