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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园偷欢 第一章

情况有些诡异——

他一觉睡醒,发现面前多了一只……破碗;碗里装了几片菜叶、半颗馒头、一点点米饭和一块……算是鸡肉吧,不过上头的肉早被啃光,徒剩一根骨头。

这是怎么一回事?他搔搔头,坐起身,一件披风落了下来。

「咦?」拾起披风,他一脸兴味。「还以为是梦,原来不是,真有人留衣赠妻,这可有趣了。」

「三爷,你你你……你被当成乞丐了。」一个咬牙切齿的声音他头上响起。

被唤三爷的男子微抬头,露出一张清朗俊秀的脸庞,挺鼻朱唇、澄澈的棕眸在晨光中闪耀著炫亮的光彩。

「乞丐?」他放下披风,改拎起破碗里半颗馒头准备送进嘴里。「怎么……哇!」最后一记哀嚎是因为馒头被抢走了。

「三爷,请你认清自己的身分,别做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火冒三丈的女子名唤秦冰,一个可怜的保镖、宫女,兼老嬷子。

「我做了什么?」男子无辜地扁起嘴。

「吃嗟来食。」

「这是嗟来食吗?我躺在这里睡觉,啥儿事也没干,人家自动把食物送给我,怎能算是嗟来食?」

「那是因为他们把三爷当成乞丐了。」趁他还没将主意打到碗里其他食物前,秦冰抢先一步夺过碗。「还有,这碗是打哪儿来的?怎会放在三爷跟前?」

「我睡著了,记得吗?既已入睡,又怎知碗打何处来?而且,」他拎起尚挂在腿边的披风。「我不只得到一碗饭菜,还有人送我一件披风,想想这年头人心真是温暖,我不过眯了半晌就有人送衣服、送食物,再睡久一点,或许连银子、房子都有人送了。」好感动呢!谁说人情薄如纸?他倒觉得世间处处有温情。

秦冰变脸,一股怒火隐隐从头顶百会穴冒出。「三爷,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谁?」

「当然知道,我姓匡、名云西。」很快乐的声音。

小婢女的脸开始抽搐。「没错,你是堂堂‘西荻国’三皇子,尊贵无人比;如今却被当成乞丐,你不觉得羞耻吗?」

「世人皆知西荻国比丐帮还穷,既是事实,又有什么好羞耻的?」匡云西是很乐观的,成天笑咪眯的,就算有人叫他白痴皇子,他也不以为意。「倒是秦冰,我好像……五年、还是六年没银两发你薪饷了,你怎么不跑?」

因为她笨、她蠢、她白痴。幼时家贫,被卖入皇宫,心想民间困苦,在皇宫——这个皇亲贵族聚集的地方,总该有口饱饭吃了吧?

谁知踫上这个呆皇子,挖钱、贪污样样不会,捐银赠粮他倒件件做足了。在宫里是这样,年满二五被封王后,到了自己的领地依旧死性不改,弄得王府里成天挤满灾民,她要喝口粥还得去跟人抢。

就这样吃不饱、穿不暖,工作多到累死人也没薪饷可拿,甚至还把当年离家前娘亲亲手为她缝制的唯一一件新衣给送出去了。

如此工作,怎么想,怎么不合算,她却始终没跑,在匡云西身边一待就是八个年头。她的脑袋一定被猪吃了,唉!

「别叹气嘛,秦冰。」匡云西拍拍她的肩。「我虽没钱付你薪饷,却可送你另一件东西。」

「哦?我倒不晓得三爷手里还有什么值钱物品是没送出去的?」就算有,她敢用脑袋来打赌,那也留不久了。

「我啊!」他大刺刺指著自己。「我把自己的一生送你当薪饷,合算吧?」

「我要你干什么?」火山彻底爆发。「炖汤喝吗?」

「我可以与你结拜……」

「快来啊,姑爷在这里。」一堆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大汉,突然将匡云西与秦冰团团围住,顺道打断了他的话。

「我看看、我看看。」一个发须皆白、腰弯背驼的老丈排开众人走近匡云西,捧起他的脸,上下左右瞧了个遍。「嗯,似乎有些像、又有些不像。」

「可是他穿著有天雷帮标记的衣服耶!」第一个喊匡云西「姑爷」的大汉抢过落在他腿边的披风,送到老者面前。

老者眯眼瞧了片刻。「是啊!的确是天雷帮的标记,而且滚边用的还是金线,这只有帮主和少帮主才够格穿著,看来他是姑爷无误了,把他带走吧!」老者一挥手,三、五名大汉即刻凑近将匡云西给架了起来。

「慢著。」秦冰急喊道。「你们认错人了,我家三爷才不是什么天雷帮……唔!」匡云西快一步捂住她的嘴。

老者疑惑的目光转向匡云西。「姑爷,恕老汉无礼,可以请问你们是什么关系?」一男一女如此亲密,该不会有问题吧?

「主仆。」匡云西回得理所当然;事实也是如此。

「这位姑娘是姑爷的侍婢?」

「不然还会是什么?」他咧嘴笑得开朗,教人怀疑不得。

「那她为何说我们认错人?」这认姑爷一事可非比寻常,不小心求证,万一找错了人,麻烦可大了。

「我这侍婢小时发高烧,烧坏了脑子,她叫我三爷,便以为我的名字是三爷,你们称我姑爷,她自然以为错认。」匡云西回答得迅速,惹来秦冰一记恶狠狠的白眼。

「别吵。」匡云西凑近她耳畔细语道。「你没听说吗?大哥、二哥、小弟都是娶了目标之女为妻才得助力,如今他们错认我,正可谓天赐良机。」穷到底的西荻国好难得才找到一座黄金矿山,若能顺利开采,何愁国泰民安的美景不能实现?

为此,西荻国五位皇于云游四方,寻求能够采金、炼金之能人,其中,匡云西分配到的工作就是求取天雷帮的火药相助。

本来,请人做事,付钱便是,银货两讫,方便容易。奈何西荻国什么都有,就是没钱,要一个人不支薪、免费帮忙做事,那只有一个方法了——套关系。

因此匡云西才想把握这送上门的机会,与天霄帮打好交情,不过他似乎忘了一件事。

秦冰拚命向他使眼色,今朝人家寻的是姑爷,不是少爷,他随便拿个有夫之妇当跳板,不怕死后下十八层地狱?

匡云西对她耳语道:「机会难得,放弃可惜啊!」

说得跟真的一样,若非他的语气轻佻、态度散漫,秦冰或许会信;可瞧他眼里闪耀著动人光采,分明是想去凑热闹。

「姑娘的声名不是你可以随便乱玩的。」她以眼神警告他。

他立刻摆出正经神色。「你放心,若非真心相许,我绝不会对人家闺女出手。如今是正巧有好门路可钻,利用利用不犯法吧?’尤其这个妻子还是人家送的,不要白不要啊!

白痴,虽然没犯法,但却缺德,一样罪不可恕!秦冰微启唇,咬了他一记。

匡云西痛得直皱眉。

「姑爷,你怎么了?」老者隐约觉得不对劲,小心问道。

「被只恶蜂螯了一下,没什么。」匡云西笑答,却把秦冰气得浑身发颤。

老者眯眼,怀疑的目光在匡云西与秦冰间来回。「姑爷说这姑娘脑子被烧坏了,可我瞧她眉清目秀、一副聪明伶俐的样子,不像患了傻病啊!」

「聪明脸孔笨肚肠,常有的事;多她一桩也不稀奇。」匡云西摆手轻笑。

秦冰只听得怒火狂烧三千丈。白痴王子、混帐主子,竟然这么说她,哼!那她就不告诉他天雷帮里根本没小姐.只有少爷一名。

匡云西想利用人家小姐混入天雷帮,别说门了,窗儿都没有。

这群找错人的家伙,其主子八成是天雷帮少主的未婚妻。匡云西搞了少夫人,还想得到天雷帮相助?哈,作白日梦去吧!

老者左思右想,怎么也寻不出匡云西的破绽来,只得信了他。「恭请姑爷回府!」他延手请道。

匡云西挟著秦冰,开开心心地踏上征途。

他真的是故意去寻人家闺女玩笑吗?这只有天知、地知,还有他自己知道了。

***

打从离开西荻国之后,匡云西与秦冰就过著餐风露宿的生活。

这换成一般人,早埋怨死了,他两人却甘之如饴。

此时的西荻国正逢天灾绵延之年,日子可比这种颠沛流离的生活苦多了;他们熬惯了,匡云西还因此培养了席地而眠的「好」习惯。

两人日夜兼程奔波了半月余,总算赶到安知县——天雷帮所在地。

秦冰自告奋勇去打探消息,匡云西闲著也是无聊,便就近找个看起来不错的角落「睡」喽!

期间,过路人有对他指指点点、厌恶嫌弃的,当然,心疼出外人辛苦,而送饭送莱的亦不缺乏。

他们以为他睡死了,什么事也不知道;其实他什么都晓得。试想,一练武之人的警觉性会差到哪儿去?除非他故意装傻。

而其中,教他印象最深刻的正是送披风的那个人。

他在他耳边碎碎骂了好久,匡去西第一次发现,男人要长舌起来,-窝子女人都得靠边站。

他忍不住好奇,抬眸瞄了来者一眼,发现是名年轻男子,与他差不多年岁,一张秀气脸庞上敷粉涂朱、俊美无俦,就是脂粉味太浓了些。

男人抱怨的话题不外乎是被逼娶妻,自由受到限制,此后再不能快快乐乐地日眠花街、夜宿柳巷了。

而男人身边三名友人则不停怂恿他逃婚,说什么男子汉大丈夫岂可屈服于一小小女子手中之类的话。

起初,男人还念著与未婚妻青梅竹马的情分,略作推辞。可当他的朋友说到,那位小姐因日前一场意外,双眼有失明之虞后,男人立刻改变念头。

没人想娶一名双眼可能失明的女人为妻,即使她本人聪慧无比、娇美娴淑,有了缺陷就是不行。

男人终于决定逃婚。他脱下证明身分的披风,正想丢掉,三名友人却突然指著匡云酉说:「乞丐与盲女,绝配。不如将披风给他吧!」

就这样,匡云西得到一件披风和一名未见过面的妻子。而男人则与三个朋友快乐逍遥去也。

从头至尾,匡云西不曾出声留人,人生百态,这不过是一例;他只当自己看了一出人生现实剧码,戏落幕了,他继续扮演他的假乞丐。

万万想不到真有人将他与那名男子错认了,而那男子还是天雷帮少帮主。

只能说是天意了。赐给他一个接触天雷帮的契机,同时,他也对那名因失明而失去未来夫君的可怜女子产生了兴趣。

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子,会让一个男人念念不忘多年?匡云西一直记得那位少帮主谈起他的未婚妻时,一副依依难舍的语调。

虽然少帮主舍弃末婚妻的理由是因为她可能失明;但匡云西倒认为,少帮主耳根子太软,受恶友挑拨,才是导致这桩姻缘触礁的主因。

反正不管怎么样,这么好玩的事,放弃可惜,加上他也需要一个接近天雷帮的契机,因此便阻止秦冰说出真相。

至于代少帮主迎妻之后该如何是好?抱歉,事事考虑周到、深谋远虑不是他的作风,凡事有个三分把握,他就干了。

西荻国里,老有人谑称他为「白痴王子」,还真是说对了。

「到了。」领头的老者突然停下脚步,害得匡云西差点一脑门撞上他后背。啧,这要真撞了过去,老头儿的老命非飞去半条不可。

「老丈,这里……」匡云西指著眼前的大杂院瞠目结舌。

忽尔,一阵强风吹过,带来某件衣物盖住他脸面。

「什么东西?」匡云西扯下遮住视线的东西,定楮一瞧,俊脸变呆。那是一件肚兜,原本应该是白色的,却洗得泛黄了。

「色鬼!」一个打斜横里冲出来的妇人抢过他手中的肚兜,斥骂道。「竟敢偷拿老娘的肚兜,说,你觊觎老娘多久了?」

老者忙拱手打圆场。「马大婶,这位是我家姑爷,特为迎接小姐而来,对你绝无非分之想,还请高抬贵手。」

「去,谁信你们这群杂碎?说什么富家千金,来租我这大杂院也两个月了,连租金都付不起。一个瞎眼女人也当成宝。」马大婶又吼又叫,气势倒不小。

老者给骂得抬不起头来。

独匡云西不吃那一套,只顾把一张俊脸扮得委屈万分。「夫人,明明是你的肚兜轻薄了我的脸,怎么骂我色鬼?又说我觊觎你呢?」

马大婶一怔,好几年没男人用这等似轻薄、似调侃,又带数分哄骗的口吻与她说话了,教她一时反应不过来。

倒是老者与他身边数名大汉闻育,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秦冰面红耳赤屈肘顶了匡云西腰眼一下。「抱歉,夫人,我家三爷口没遮拦,请你大人大量,莫与他一般计较。」

马大婶垂首偷觑匡云西一眼。一生在大杂院里打滚,她见的人也不少,却不曾见过这等丰神俊朗、又称她为「夫人」的男子,她也是女人呀!怎会不希望人哄?只是……唉!或许她的言行正是让男人退避三舍的原因吧?

红著脸,她又啐了一声,嗔嗔骂骂地走了,不过这回的声音压低许多,偶尔甚至夹杂了几记撒娇也似的低哼。

「姑爷,你真了不起。」几名大汉围著匡云西怕手欢呼。

一名大汉笑嘻嘻地接著说,「姑爷,不说你不知道,咱们住这里的时候,不知被那位马大婶整了几回,要不是小姐挡著,咱们真想揍那泼妇一顿。」

秦冰横过去一记白眼。「你们好不好意思啊?男子汉大丈夫的,却想对一名女子动手动脚,不要脸。」

一群大汉给秦冰一阵好骂得面似火,气氛顿时尴尬。

匡云西突然大笑。「看到了吧?马大婶那股子凶悍算什么,真正住河东的狮子长这样。不只会吼会骂,还会打人呢!瞧,她刚刚一拐子撞得我的腰都青了。」说著,他还作势翻伤口给人看。

秦冰咬牙切齿。「三爷,你闹够了没?」

匡云西忙举高双手做投降状。「够了、够了,秦大人、冰女侠的命令,小的岂敢不从?」

几个人一时闹得愉快,却把老者心里的疑惑越闹越大。不是说秦冰脑子烧坏了,早成傻子一名;可瞧她伶牙俐齿的,哪里傻了?

匡云西和秦冰间该不会有某种暧昧吧?为了他家小姐,老者决定要好好盯著这对主仆,若他们有任何不轨行为,他定不让他们好过。

「其实马大婶也不是这么坏的人,你们又何必每每针对她叫?」一个清冷冰冽的声音忽似晨雾洒落,淋得笑闹中的众人兴致尽消,却又离奇地不感泄气,倒像春风涤过心头,乍暖还凉之余,生意盎然。

匡云西抬头迎上一张清秀娇颜,称不上美艳,似秋菊招展,别有一番风华韵致。

「小姐,我把姑爷请回来了。」老者抢先一步禀告,同时让其余数名大汉退下。

女子没有焦距的视线在半空中游移片刻,最后定在匡云西身上。「是云哥吗?」

匡云西瞬也不瞬地望著那姑娘好半晌,发现她有一双柔魅的眼,细细长长,微挑的眼尾像带著电,十足勾人心魂。

真是个迷人的姑娘,只可惜那双眼儿像遮了层纱,灵气尽失,徒剩茫然。

倘若她的眼楮恢复正常,不知会是何种景况,他忍不住好奇,上前一步。

泵娘察觉了他的意图,纤细的身子一颤后,又强自立定。

他有些赞佩她的勇气,一名乍然失明的姑娘该是敏感、惊慌的,她却相反地展现了勇气与冷静。

「我只是想看看姑娘的眼楮,没别的用意,你不必怕。」他说。

老者以为匡云西是在取笑姑娘的瞎眼,怒斥一声。「姑爷可是嫌弃我家小姐失明,她本来也是好好的,若非……」

「安伯。」姑娘抬手阻止老者的谩骂。「我感觉得出来云哥没恶意,你别担心。」

靶觉吗?匡云西是听说过眼盲者的知觉较一般人灵敏;可闻安伯话中意,这姑娘失明的时间并不长,她怎敢以全副心力去相信那模不著、触不到的「感觉」?

「不知姑娘怎么称呼?我……呃!」未完的问题被秦冰一记肘拐给撞回肚子里。

有未婚夫不知未婚妻姓名的吗?真是白痴。她靠近匡云西耳畔低吼出他此刻的身份。「姑爷——」秦冰虽不喜骗人,但最讨厌伪装被揭穿,变成箭靶一只,被射成马蜂窝。

但匡云西哪里在意,他是「船到桥头自然直」这句话的忠实拥护者,在这里接触不到天雷帮就绕个弯儿走,反正总会有办法的,又不是非利用这姑娘不可。

只是安伯给吓得脸都白了。「姑爷怎会忘了小姐姓名?」

匡云西很快乐地装傻。「很难不忘吧?都几年不见了。」

「难道亲家老爷和夫人从未对少爷提过自己的未婚妻?」安伯不信。

「当然提过,只是他们叫的是妹仔,谁晓得小姐闺名为何?」他无畏地耸肩。

「可以前亲家老爷和夫人从未称过小姐‘妹仔’啊!」

「人总是会变的嘛!况且咱两家已经五、六、七……几年没见啦?」

「整整十一年又三个月。」安伯替他道出了答案。

「这不就得了,十一年,人世都几回翻转了,口头禅又哪可能不变?」

也对,想当年他家老爷、夫人在世时,小姐好比一朵香花,给人供得老高;怎想的到会有今日落魄住大杂院的下场?

不过连姓名都不知是诡异了些,安伯疑心不改。

可姑娘却挥手截道:「也是,一般人确实不会任意将闺女姓名宣之于口,云哥不知亦是情有可原。」她敛衽为礼。「小妹印秋芙,见过云哥。」

哟!挺冷静的嘛!难怪不为一点眼伤大惊小敝。匡云西微笑,上前一步扶起她。「芙妹不必多礼。」

「应该的。」印秋芙温婉一笑。

匡云西凑近瞧她,发现她的眼球似罩著一层绿色薄雾,眼圈周围则泛著青肿。莫非这就是造成她失明的原因?「芙妹,你可以告诉我你的眼楮是怎么回事吗?」

印秋芙尚未开口,安伯已低声啐道:「都怪姑爷来得太晚,否则小姐也不会受伤。」

「受伤?」匡云西探手抚向印秋芙面颊。

「啊!」她受了一惊,粉嫩娇颜褪成雪般玉白。

「别紧张。」他轻拍她的手安抚她。「我只是想看看你的眼。」

「是。」她温婉颔首。

匡云西握著那只微颤的手,发现几处新生的茧点缀在那绵软的雪肌上,看来她在这里的日子并不好过。

一缕怜惜涌上心头,他轻拍她的肩。「你受苦了。」

「不会,其实……」他的体贴教她心情一阵起伏。「这里的人对我们挺不错的。」

「成天冷嘲热讽,明知咱们是出外人,盘缠用尽才会落魄至此,有人发粮放赈也不通知一声,还故意在我们面前吃白米饭,这样叫好?」安伯怒道。

「起码他们未因我们欠租,就赶我们出大门。」这份遮风避雨之恩,印秋芙永铭五内。

她出生富贵,在此之前压根儿不知「贫穷」二字如何书写,直到两年前,印家船队在海上遇暴风,随船者无一生还,同时亦赔上印家半数家产。她爹娘受不了打击,一病不起,辗转病榻年余、最后去世,印家也只剩一个空壳子了。

她不得不遣散家仆,仅带数名忠心者前来投奔未婚夫,以为有靠,却被拒于门外,他们说,未婚夫妻在成亲前不得相见,要她在客栈里暂住,等候天雷帮准备妥当,再雇花轿前来迎娶。

谁知这一等就是半年余,期间,安伯常派人前去打探消息未果,他们盘缠用尽,只好舍去舒适客栈改搬入大杂院。

两个月前,他们连买粮食的钱都没有了,一伙人坐困愁城。后来决定,男丁上街谋些粗活干、丫环则制作糖饼沿街叫卖,他们不让她出去抛头露面,说这样会被夫家嫌弃,其实她早知自己被嫌弃了,否则他们不会一拖数月不来迎娶。

最后印秋芙决定跟大杂院里的婆婆、婶婶们上山采野菜,不管怎样,食物总是不嫌多,况且,吃不完的野菜还可以卖人,多少贴补点家用。

一伙人有了生路,她也放下心中一块大石,以为就此否极泰来,不意月前,她在山上跌了一跤,起初以为没什么,怎知回家后她竟开始发烧,整整烧了三天;退烧后,她的眼楮也瞎了。

安伯忙请来大夫为她诊治,查不出个所以然来,没办法,只好再向天雷帮求救。可他们置若罔闻,就这样过了一个月,她已彻底绝望时,天雷帮突然派人来消息,说要来迎娶了。

她打心底怀疑,安伯却深信不疑,日日领著佣仆亲往路口迎人,想不到还真给他找了一个姑爷回来;不过却是个早已将她忘得一干二净、对她生疏如陌路的男人。

他真的是她记忆中的那个云哥吗?小时候,他明明叫她秋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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