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女古代日常 第七章 上门提亲娶娇娘(2)

她想说不行,但是……

「皇帝老儿何时会死?」

直白的问话让华胜方背脊僵直,继而苦笑,「太医院说,皇上的脑子里长了东西,取不得,他日夜疼痛难以自持,太医们用药控制,但效果不佳,而脑子里的东西继续变大,最多半年,那玩意儿一旦破裂就没救了。」

「是肿瘤。」在现代也是棘手的病症,良性肿瘤也就罢了,若是恶性的便麻烦了,医学再发达也不一定救得了。

「什么肿瘤?」为什么她的话令人困惑?

宁知秋不解释的摆摆手,水眸亮得出奇。「死得好呀!我们家要翻身了……」

帝王家的悲喜成就了生财大业。

「你又要干什么?」他警觉的眯起眼。

水眸很无邪的一眨,「大赦之后追求百姓安居乐业,朝廷总要给罪民一条活路,不能把我们逼死了。」

「所以?」他几乎不愿去想她要做什么,准是利己的勾当,她无利不起早,专思旁门。

「我要圈地。」她仰起头,声腔软绵。

「圈地?!」

都要被赦免了还圈什么地?一旦诏令颁布,流放村的材民十之八九会回到原籍地,重归宗族,另寻出路,或仕或商的摆脱低人一等的罪民日子,重新开始往青云路走去。

到时,已开垦的田地都要荒废了,没人想要种田,偌大的土地又要变荒田了,等著下一波被流放的人到来。

家避之不得的事宁知秋却反其道而行,在人人都放弃的当头圈地,难道宁家不迁回江南吗?要在多有不便的蜀地落地生根,他乡做故乡地当个不怕晒的蜀人?

此举令华胜衣讶然,也有些许不解,依她的聪明才智不可能做出于己有损的蠢事,那她到底有什么打算?

没多久后,让人咋舌的事发生了。

不是三亩、五亩,小打小闹的几百亩,宁知秋把靠近驻军屯地的荒田一口气全包了,整整有两千顷,震惊了整个军营,也惊动了地方官府和流放村村民,大家都说这姑娘没救了。

疯得彻底,圈下这片荒地她种得了吗?

扁是几年后的税赋就能拖死她,她付得起这么多的粮税吗?别是贪小失大,反把自家家底赔进去。

不过看笑话的人很快就笑不出来了,没想到这姑娘还真有本事,她让指挥使大人带兵千名,花了整整一个月时间整地,千顷土地用于种桑,千顷土地拿来耕种、产粮。

没人想得到若干年后,这里由落后的小村子变成镇,宁家镇一跃成为蜀地最大的蚕丝交易地。

皇帝驾崩以后,流民村就空了,大半的村民欢天喜地的收拾行囊回乡去,只有少部分无家可归又舍不得放下多年积累家业的人留下,村里十室九空,多了一堆空屋。

宁知秋游说家里人买下这些空屋,改建成一排排的蚕房,她买来更多的下人来养蚕,并著手择地盖书院。

谤据本朝律法,开垦荒地为开垦者所有,他人不得侵占,一旦立据便成事实,按时缴纳税赋。

因为罪民人数不多,因此允许自给自足的开荒,免得衣食无著酿成灾祸,但平民百姓不可与驻军争地,避免朝廷的屯兵没粮可食。

脑子转得快的宁知秋便挑这个漏洞,趁著还有罪民身分的时候赶紧圈地,所圈下的地就是他们家的,日后皇上殡天,名下的田地也不会被要回,成为她恢复良民身分后的私产。

她还聪明的把地圈在驻军附近,既不会和原先的屯地相冲突,又有军队的保护,免受外族的侵扰。

她每走一步都算得精准,用最少的气力争取到最大的刹益,少有失误。

当日后蜀地成为天下四大米仓之时,她早已赚得盆满钵溢了。

这些都是后话,在圈地、整地又种下桑树苗后,一件和宁知秋有关的大事发生了。

「提……提亲?!」

震惊不已的宁锦昌都结巴了,两眼睁大,久久说不出话来,不敢相信耳朵听见的话,他太惊讶了,惊讶到不知该说什么,温和睿智的眼看著明明很熟悉,此时却觉得陌生的男子。

当邻居,他以礼相待,君子之交淡如水,遇见了不亲不疏的点头示意即可,但做女婿,那可要挑剔一番了,原本顺眼的地方如今看来处处不顺,刺眼得很,没得好脸色。

「是呀!我这表外佷都二十多岁了,至今还是孤身一人,我当长辈的实在看不下去,只能出面为他说一门巧亲,盼他来年得个大胖小子,日后给他养老送终……」哼!这死小子肯成亲了,真不容易,等了多少年才终于点头。

「王爷……」宁锦昌惶恐。

膀大腰粗的中年男子笑著挥手,「在军中没有王爷,你就喊我都督吧!往后都是一家人了。」

身为中军大都督的庆王是本朝唯一的异姓王,祖先战功起家,为历代帝王所信任,到他这一代,奉派驻守蜀地。

他还有另一个身分是华胜衣的表亲,他娘和华胜衣的外祖母是感情甚笃的表姊妹,一度因两家走得近而差点娶了表妹,只因他奉派外地而错过,表妹另嫁高门大户。

那位有缘无分的表妹便是华胜衣的生母,他至今仍念念不忘。

「是的,大都督,你的光临令寒舍蓬荜生辉,罪民诚惶诚恐。」隔壁的小子本事真大,居然请得动都督大人来说亲。

「唉!自己人别客套,大家别拘束呀!懊笑就笑,该说就说,咱们结的是亲,可不是结仇。」一说完,庆王笑声宏亮,他全无架子的态度让神情紧绷的宁家人十分受用。

「是,是,结亲,小女能被指挥使大人看中是她的荣幸,我们一家也与有荣焉,可是……」宁锦昌一头虚汗。

「可是什么?」还有什么不妥?

见庆王一脸威仪,他不禁胆颤。「小女身子自幼体弱,怕是不好生养,且因为常有病痛,难免养娇了,女儿家的性子阴晴不定,恐会累及指挥使大人。」

他有女如玉,亭亭而立,生得仙姿玉骨,妩媚多娇,这小子连话也没透一声就带人上门求亲,真当人这么好娶吗?

丈母娘看女婿是越看越欢喜,周氏十分满意,但岳父大人看半子那是越看越讨厌,很不得一踹出去。

他养大一个女儿容易吗?又是请医又是喂药的,费尽苦心拉拔长大,还想将她多养几年好多陪陪二老,谁知才一及笄就有人来枪,大言不惭家中不缺粮,能供养一朵娇花。

宁锦昌心里恨呀!女儿是心头肉,岂能随意割舍。

「这……」身子不好的确是一大难题,日后的子嗣问题……嗯,为难了。

「世伯大可不必为此忧心,小佷与你们比邻多年,深知令嫒性情如何,但我养得起。」华胜衣掀抱一跪。

「你……你这是……」跪天跪地跪君父,堂堂男子汉怎能随便向人下跪,他福薄,承受不起。

看著眼前双膝落地的离大男子,宁锦昌心头一颤,感受到他所带来的强大气势,直逼脸面而来。

尤其那一句「我养得起」更是霸气,把人逼得无处可躲呀!真想直接给他跪下,求他别逼小老儿了。

「愿求娶宁家二小姊为妻,此生定不辜负,请世伯成全。」华胜天昂首朗声而道,气韵醇厚。

「欸!男儿膝下有黄金,岂可屈膝人前,快起快起。」有这样逼人的,女儿不嫁他还不成,比土匪还强横。

「岳父也是父,我跪父理所当然。」跪一跪能如愿以偿,矮人一截又何妨,迟早有此一拜。

啊!这小子的行事做派怎么那么像他小女儿,都是横著来,只不过一个强硬,一个娇气,但殊途同归。

有些架不住的宁锦昌抚著额,暗自申吟。

「哎呀!年轻人骨头软,就让他跪著无妨,这年头想讨个媳妇哪有那么简单,人家养个女儿得费多少心血呀!哪能平白让这人拙口笨的臭小子得去,连句好听话也不会说。」

有几分幸灾乐祸的庆王将鞋尖往跪著的华胜衣后背一踢,这会儿不像来说媒,倒似拆台来著。

自己也是被他给气肥的,华胜衣初到蜀地那几年是从小兵做起,一直做到了把总,还是倔气得很,未曾与他这个表舅相认,一路凭实力苦拼上来,没人发现他出身显贵,要不是他有一回下营巡视,小子五官又神似他亲娘,真没能认出来,起初还否认著不叫人,不肯攀这门亲,是他遣人上京问了,最后才认下。

即使两人攀亲带故,庆王有意指携,可不知和谁较著劲的华胜衣始终不肯走捷径,傻子似的仅靠一己之力闯出名堂,如今因战功辉煌而升任指挥使,堂堂三品官。

庆王看了是既欣慰又感慨,也常常因为华胜衣的顽固而气了个倒仰,对他是又爱又恨,难以言喻。

难得他有事求上门,庆王可是激动得乐开怀,只差没一脚踢倒家中的恭桶,大喝竖子,你也有今天呀!

「不好吧!总跪著难看,有话起来好好说,咱们不兴跪不跪这大礼。」宁锦昌做做样子的虚扶,可还真没扶人起来的意思,想娶他女儿?跪到死都没人理。

「让他跪,不跪不成器,男儿若连这点志气都没有,还不如回去啃萝卜。」至少还能消火。

他是想让人跪呀!可这事若传出去,丢脸的是宁家。「不管婚事成不成,两家从未交恶,日后来得勤也是子佷,岂会断了往来,昂然男子当志在大业,岂可被小情小爱耽误。」

「世伯,我心意已决。」绝不更改。

决?决个猫毛呀!你决我不决,我乖巧又听话的女儿为什么要嫁你一个面冷的?

「老爷,你就别为难人了,女儿养大了终究是别人的,我们在这儿拦了她的好姻缘,难免以后怨上我们了。」难得这等好人才,他还挑什么挑,别把好女婿给吓走了。

周氏二话不说的认了这门亲,她早就看上了华胜衣。

女儿心事当娘的最清楚,若她没那个意思,怎么老把人使唤得团团转,半点也不跟人家客气。

「夫人,女儿还小,那弱身板,咱们怎好相害人家,还不如留在家里多养养,我养得起。」他本想说:「老子养得起」,有意和华胜衣一别苗头,可基于文人气度,少了几分磅礡大气,失了意味。

周氏噗嗤一笑。「好,你养得起,可你能给女儿一个夫婿吗?咱们疼女儿,难道别人就不宠著?」

华胜衣闻言马上乖觉的接话,「宠,她要绫罗不给绸缎,要东珠绝瞧不见西珠,她可以做我的主。」

这话虽然不好当真,闻言周氏还是呵呵直笑。「多好的孩子,秉性纯良,我瞧了欢喜,待我问过二姊儿,再给你明确的答复,我那女儿看起来温顺,实则执拗。」想做的事八头牛也拉不住,若是遇到不感兴趣的,动也不肯动,懒得像吐完丝的蚕蛹。

「她愿嫁。」身一仰,起身。

宁氏夫妻一讶,对望一眼。「你们商量过了?」

「谈过。」华胜衣没说结果。

又圈地,又种桑,正等著钱滚钱的宁知秋哪肯嫁,她说最少再给她两年,她好规划往后十年、二十年的利润。

其实两年时间还太少了,她还有许多事要做。

可是华胜衣等不了,直言告诉她明年五月,最迟六月底,京城便会有变动,他给不了她两年。

「这……老爷,你看是不是就允了?女儿是个有主见的都点头了,咱们再拦著可就不通情理了。」女儿觅得好归宿,做父母的该高兴才是。

不太情愿的宁锦昌冷著脸。「不是刚允了大姊儿和山城马场二东家的婚事,长姊未嫁做妹妹的急什么,这事得等等,过了明年六月再说,咱们这样的人家不急著嫁人。」

宁知槿与宇文治定下婚事,媒人走了好几趟快走断了双腿,这才交换了庚帖,有了未婚夫妻之名。

因为这件事能成,终于抱得美人归的宇文治快乐翻了,三天两头的送些小礼物给未婚妻,还特意入山捉了只罕见的小金丝猴给她当宠物,层出不穷的送礼让宁知槿原本抗拒的心态软化了不少,慢慢地能接受他时不时的献般勤。

就像倒吃甘蔗渐入佳境,小俩口也相处出蜜般的感情,宁知槿还是嫌弃宇文治太缠人,可她让自己去包容,习惯他天性中的热情,偶尔眼波交流中流转著丝丝情意。

情之生,心之往也。

「三月初三是吉日,天作之合。」华胜衣拿出由钦天监算出的婚期,他连聘礼单子一并送上。

「这,,这算什么?!」宁锦昌的胡子都气得抖飞。

所谓的聘礼单子只是一张薄薄的纸,上面只有苍劲有力的一行字——倾我所有皆为聘。

这到底是东西多到写不下,只好以一笔带过,还是什么都没有,一片真心值万金,两手空空迎娇女?

庆王在一旁哈哈大笑。「别恼、别恼,我也常被他气得想宰了他,常有的事、常有的事,咱们是同病相怜。」

我不想和你同病相怜呀!王爷,有个不懂人情世故的女婿,这日子要怎么过?「三月三太赶了,我有两个女儿要嫁人,得把嫁妆准备丰盛点……」

啊!等等,他几时同意这桩婚事了?一个没留神就被绕进去,八字还没一撇就把女儿将来给定了。

宁锦昌痛心疾首,暗叹这一老一少不厚道,专坑老实人。

「开春后我会把聘礼送来,盼岳父大人接收,三月三日当天小婿上门迎娶。」华胜衣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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