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明月之旺夫相 第2章(2)

只不过当她看著走在前头的高大身影,愈走愈快,就快要跟不上了,她突然有种错觉,彷佛两人的距离愈拉愈远,就算把手伸得再长也触踫不到。

「相公……」迎娣怕他就这么丢下自己,连忙出声。

常永瞻这才回头,勉强按捺住心头的焦躁,放慢脚步。

「相公喜欢吃些什么?我下厨做给你吃……」迎娣心想自己不会读书写字,但是做菜可难不倒,就像爹也最喜欢吃娘煮的东西一样。

他不由分说地泼了迎娣一盆冷水。「府里有厨子,不用你亲自动手,想吃什么,就派个人去跟厨房说一声。」

迎娣半掩下受伤的眼神,故作坚强地笑了笑。「是。」

「我会在家里待上一个月,然后便要出一趟远门,不在府里的这段日子,爹娘就拜托你照顾了。」要不是双亲说才刚成亲,岂能说走就走?常永瞻根本一天都待不住,马上就要出发。

她一时震惊地说不出话来,过了片刻,才找到自己的声音。「相公要上哪儿去?要去多久?」

「要去很多地方,大概要两年才会回来。」他不由得停下脚步,仰望宽广的天空,露出志得意满的笑容。「终于可以成行了……」

「两年?」迎娣事前根本没听说过。

常永瞻回头对她咧嘴笑了笑,原本就俊挺的长相,显得更是好看,让迎娣一颗情窦初开的心儿怦怦地直跳,这还是头一遭,就连村子里的大龙哥,可是有不少姑娘看中,巴望能嫁给他,但她却一点都不喜欢……

喜欢?原来这就是喜欢。

就像娘说的,她头一回见到爹,也是心跳得好快,只是说句话就会忍不住脸红,更想为他做些什么,就盼对方能注意到自己,多看自己一眼,迎娣有些明白了,这就是喜欢上一个人的滋味。

「男儿志在四方,岂能被困在这座小小的祁县,依赖祖先和父母的庇荫,当然要出去开开眼界,结识更多的人,然后靠自己的双手闯出一片天来。」他豪气干云地回道。

听他这么说,迎娣又不禁觉得骄傲,这个男人是自己的相公,是她要依靠终生的男人,身为妻子,应该要支持才对。

「那……相公记得捎信回来。」她压下心中的感伤,免得在相公面前愁眉苦脸的,让他不高兴。

闻言,常永瞻也没留意说的话会不会伤人,就这么脱口而出——

「你又不识得字,就算写给你也没用,不过还是会捎信回来报平安,否则娘一定又要唠叨个没完没了。」

迎娣轻扯唇角,苦笑地回道:「那我就放心了。」

相公说的也没错,她又不识得字,就连名字也不会写,写给她也看不懂,所以心中暗自做出了个决定,一定要学会读书识字。

只不过他们才刚成亲,马上就要分开了,而且还是两年,真的好漫长,到时相公会不会忘了家里有人在等他?

「你可以到处走走,熟悉一下环境。我先去书房了。」接下来他要忙的事很多,没时间跟她闲聊下去。

她看著常永瞻走向书房的方向,心情有些怅然若失。

「二奶奶别伤心,二少爷又不是不回来了。」小鹃安慰地说。

「嗯。」其实迎娣真的很害怕独自面对这个陌生的家,依现在的她来说,根本还无法胜任四房二奶奶这个身分,更怕说错话、做错事,不知该如何在这个大家族中生存。

接下来,小鹃带著她走了广和堂一圈,也拜访了守寡的大嫂顾氏,以及她才三岁半的女儿满儿,难得有人肯陪自己玩,满儿显得相当开心,一下子就跟迎娣熟稔不少,还亲热地唤著二婶,而因为丧夫之痛有些郁郁寡欢的顾氏也渐渐地开朗起来,加上来自书香门第,便主动开口说要教她读书识字,这一对妯娌在往后的日子里头也成了无所不谈的知己。

自从得知相公一个月后要出远门,迎娣便开始忙碌起来,不为别的,只是希望常永瞻出门在外,不要忘了自己,看到脚上她为他缝的鞋,就会想起她。

「二奶奶休息一下吧,不然眼楮会累的。」见迎娣已经缝了两、三天,都不曾停下手上的针线,小鹃好意劝道。

迎娣摇了摇头。「两年之中可是会穿坏不少双鞋的,我得多缝几双,让相公带在身边,随时替换。」

「二奶奶对二少爷真好。」

听她这么说,迎娣脸蛋一红。「因为我什么都不会,但我缝的鞋子,可是连我爹都说穿起来合脚又舒服。」

小鹃不禁点头如捣蒜。「二少爷一定也会这么说的。」

「这双已经缝得差不多了,还是拿去让相公试穿一下……」于是,迎娣将鞋子抱在胸前,步出新房,来到距离不远的书房,然后敲了敲门。

书房内很快有了回应。「进来!」

她这才推门进去,见常永瞻坐在书案后头,面前堆了好多书,看来正在用功读书,于是怯生生地唤道:「相公……」

在旁边缝制新鞋,就当做是接下来两年,由她代替自己孝顺父母的回报。

常四爷和四太太听说此事,以为夫妻俩这么快就产生了感情,不禁乐观其成,也更遗憾还不能圆房,否则他们可以早一点抱到孙子。

「……相公,「常永瞻」三个字要怎么写?」

一天又一天地过去,距离丈夫出远门的日子愈来愈近,迎娣趁著人在书房,便提出一个要求。

常永瞻从书本中抬起头来,不解地问:「问这个做什么?」

「相公可以写给我看吗?」她满脸期待。

他一脸失笑。「写给你看倒是可以……」话才说著,常永瞻便拿出一张信纸,然后磨墨,再挑了一支紫毫笔,在纸上挥洒出大大的三个字。

迎娣立刻走过去,来到他的身边,轻轻地拿起纸,左看右看,然后天真地问:「这三个字就是「常永瞻」?」

「没错!」

她睁著黑白分明的眼眸,似有所求地问:「那么「陈迎娣」又是怎么写的?」

「陈……迎……娣……」他写在另外一张信纸上。「好了!」

拿著纸张,迎娣仔细端详一番,通才知道「陈迎娣」三个字是长什么模样。

「相公写的字真好看。」

见她满眼崇拜和倾慕,常永瞻不禁有些得意,男性虚荣心也获得满足,心情跟著大好。「要不要我教你怎么写?」

「不、不用了……」迎娣想要偷偷地学,等到相公回来,再给他一个惊喜。

「这两张信纸可以送给我吗?」

「当然可以了。」常永瞻随口答应,也不在意这点小事。

她道了声谢,把上头的墨迹吹干,再仔细地折好收妥,而常永瞻亲笔写的字便成了迎娣的宝贝,在他不在的日子,用来睹物思人。

就这样,一个月眨眼之间就过去了。

迎娣看著自己亲手缝制的鞋子,总共十双,是她不眠不休赶出来的,应该足够相公两年替换,接著将上头写著「陈迎娣」三个字的信纸,折成对半再对半,然后跟鞋子摆放在一起,再用块布包起来,希望常永瞻每次打开就能看到,更期盼他不要忘了自己。

这不过是迎娣小小的私心。

两年后,等常永瞻回来,她已经及笄,两人便可以做一对真正的夫妻。

就在出远门的前一天下午,迎娣决定亲自下厨,做了母亲教的玉米面窝窝头和刀削面,忙了半个多时辰,总算完成了。

小鹃奉了主子之命,将常永瞻请到新房里来,自从成亲那一天之后,他就不曾再踏进过半步。

「这是我亲手做的,请相公尝尝看。」迎娣希望他能从中感受到自己的心意,更能早日归来。

常永瞻还以为有什么事,原来是为了这个,见她眼底满是讨好,也就依言坐下来,品尝迎娣的手艺。

「相公明天一早就要出发了,出门在外,一切要小心,千万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冷著或吃坏肚子。」她微梗地说。

闻言,常永瞻叹了口气,想到方才去见母亲,听她叨念半天,结果这会儿轮到她了。「我又不是小孩子,冷了自然会添衣,也不会乱吃东西,何况身边还有来宝和虎子伺候著,不用担心。」

见相公吃了几口刀削面,迎娣一脸热切地问:「如何?好吃吗?」

「嗯。」他倒没想到迎娣年纪不大,就有这么好的厨艺,颇为意外,这一点可是连幼玉都比不上。

就算只是小小的赞美,也会让迎娣高兴得快要飞上天。

没有了后顾之忧,翌日清晨,一辆马车停在常家庄园的偏门,行李早已全搬了上去,常永瞻准备要出发了。

四太太手上攥著绢帕,频频拭泪。

「路上小心!」常四爷再三地嘱咐。

常永瞻回了一声。「是,爹娘也要多多保重身子。」

「好。」做爹的只能放手,让孩子出门闯荡。

他又看了眼眶泛红的迎娣一眼。「我走了。」

「相公,一路顺风……」

「嗯。」于是,常永瞻坐上马车,在两名奴才的陪同之下,终于启程了。

迎娣目送马车出了偏门,愈来愈远,直到连马蹄声都听不见了,才奔了出去,可是已经连影子都看不到了。

「二奶奶,咱们该进去了。」小鹃陪著她在外头站了良久才出声。

她用袖口抹去面颊上的泪痕,又看了马车离去的方向一眼,这才转身进去,偏门也在她背后关上。

接下来两年,迎娣有好多事要忙,除了孝敬公婆,还要学习读书识字,才能配得上常家四房二奶奶的身分,更要让相公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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