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意乱飞 第二章

超级日报——位于黄金地段,国际金融商业大厦第十五楼的这家报社是全台湾首屈一指的报社,向来以报导不阿的客观性吸引广大阅读群众,并且打破台湾报纸每份最高十五元的单价,超级日报一份二十元,但每天大排长龙的购报者仍然汹涌得叫同业眼红。

超级日报不是人人都进得去的,凡入社者,需有过人的体力、超人的耐力,以及无尚的求知欲和对报社永志不渝的热情,这才足以随报社所赋予的魔鬼操练及社会大众对超级日报寄予的殷殷厚望。

超级日报——照亮报业的恒星,揭露事实,永不歇息的正义之光!

卢咏歌匆匆进入报社,此起彼落的电话铃响声及列表声说明了报社的忙碌,没有什么尖峰时刻,报社几乎是从早忙到晚,新闻不断,他们的忙也就不断,尤其时间迫近总统大选,大伙也就更忙得人仰马翻了。

一到自己的座位,卢咏歌便把外套随意拔在椅背,将随身包包搁在桌底,这样她便随时可以在第一时间出去抢新闻,敏捷对一个专业记者来说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她这样的社会新闻记者,没有矫健的行动力不行……

不过呢,一到报社神经先别这么紧绷,还是先看看传真再说,桌上有几张传真是指名给她的。

看到卢咏歌就定位,范纲佑温文尔雅的将一杯热咖啡端到她桌上,微微一笑道:「小小饮料一杯,谢谢你昨天帮我采访服装发表会。」

嗅到咖啡香,她抬起头,见到来人,她微微一笑。「学长,何必这么客气?」

范纲佑与她毕业自同一所大学的大传系,大她三岁,斯文俊雅,浑身上下都极富文艺气息的地,在超级日报里专跑艺文消息,昨天他临时启事,所以才请她代为采访服装发表会。

「你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帮我跑新闻,我当然要聊表心意。」范纲佑轻描淡写地笑说。

其实他大可借口请她吃个饭、看场电影什么的,可是又怕太躁进反而会吓到她,若连普通同事都做不成,那他的损失就大了。

卢咏歌明眸皓齿,不需要刻意打扮就明丽照人,往往一笑会叫人失神,她不知道报社里大伙私底下都叫她「超级之花」,她是他们超级日报最动人的一朵玫瑰,他敢打赌,几乎有一半未婚的男记者都在暗恋她!

可是她一无所觉。

卢咏歌是个工作狂,她眼里只看得到工作,除了工作之外,她几乎都视而不见,而她同时也是个律己甚严的好女孩,从不私底下单独跟男同事出去,这点分界,她控制得很好。

进入超级日报两年来,由于她的勤奋努力,现在的她已经是超级日报的一线记者,她最投入的是社会新闻,也主跑社会新闻,尽避总编一再告诉她,女孩子跑社会新闻太危险了,有时也不太方便,但是她仍然坚持。

这大概是她之所以那么迷人的地方吧,不止认真工作的男人有魅力,认真的女人也最美,只是苦了他们报社这班对她欣赏有加的痴情男记者。

「谢啦。」卢咏歌喝下那杯热咖啡。

「你忙吧,不打扰你了。」搁下咖啡,范纲佑识趣的走开了,早上报社人人都忙,可没人有空聊天。

卢咏歌聚精会神地读起她昨天交出的新闻稿,蓦地,指节轻叩桌面的声音响起,奕南那玩世不恭、飘泊又浪荡的性感嗓音飘进她耳中,「小姐,这么拼命,你想累死自己吗?偶尔休息一上也不是太过分。」

她霍然抬起头,太难得了,屠奕南居然会这么早来找她?这种情形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昨晚肯定没睡,否则打死她都不会相信他会早起。

「你怎么进来的?」她张望了门口一眼,那里明明有总机的,怎么总机没将他给拦下来。

「走进来的呀。」奕南理所当然的答。

卢咏歌费解的看著他。「你这个闲杂人等,难道没人阻止你?这里是报社,可不是公园。」

「我算闲杂人等?」奕南指著自己鼻梁,老大不服气地说:「我可是堂堂的屠氏集团副总裁耶。」

「凡与本报社无关的人就是闲杂人。」简洁的说完,她看了看手表,十点半,他铁定没有吃早餐!

她飞快地背起包包,拖著他往门口走。

奕南帅帅地皱皱鼻头。「干么?劳驾你亲自撵我走?」一场扮儿们,小咏歌不会对他这么无情吧?

不过也很难讲,古有明训,最毒妇人心,尤其女人的情绪,变化之多端就像天气,晴一时、雨一时,很难揣测的。

卢咏歌不耐烦的瞪他一眼。「请你吃早餐啦。」这家伙还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她拉奕南下楼,在国际金融商业大厦一楼有座小小、雅致的早餐坊,专供这里的上班族享用早餐,选了临马路靠玻璃窗的位子,卢咏歌替他点了煎蛋三明治和热奶茶。

「奶茶?」他皱皱眉,对他的佐餐饮品不满意,他向来是只夜猫子,喜欢充满颓废靡烂的感觉,奶茶这种东西感觉太阳光了,他需要阴暗一点的东西,比如伏特加、白兰地……或是一杯黑咖啡也行,但绝不会是奶茶就是。

「你有异议?」她挑挑眉毛。「你的感冒还没好,想要早点死,我不介意叫老板给你一杯黑咖啡。」

奕南干笑两声。「咏歌,现在你是记者,你以为你在兼职当巫师吗?居然读起心来了,啧,不得了,太可怕了,佩服。」

她不理会他的嘲弄,不感兴趣的问:「说吧,无事不登三宝殿,这么早来,有什么事求我?」

奕南点燃一根烟,无视墙上那大大的「禁烟」两字。「我是那么现实的人吗?」

「我想你也不是。」卢咏歌一笑,扬起眉梢。「好吧,既然没事求我,算我没问。’」

「你话别收得那么快嘛。」见大势要去,奕南连忙出手阻止,他笑嘻嘻地道:「施比受更有福你知道吧?昨晚金海恬走秀的照片想必你有,洗一份给我。」

卢咏歌盯著他,一脸了然。「算是昨晚你帮我开车过来的报酬?」

昨天她的爱车进厂保养,原本计划下班去取车,却临时帮范纲佑跑新闻,所以才会请总是闲闲没事的奕南帮她开车过来。

奕南轻咳一声,嘴角难掩笑意。「可以这么说……」

金海恬呀金海恬,他实在对她一见钟情,自从他的初恋女友杜卿卿伤心欲绝的离他远去之后,他已经很久不曾有过如此心动的感觉,虽然他生命里的过客太多,但那些都不重要,现在他要把握的是金海恬,让他的生命再次点燃火花!

「可惜我原本准备电影票感谢你,就是那部你近来最想看的《斗阵俱乐部》。」卢咏歌惋惜地道:「不过,看来现在不必了,谢礼你自己想好了,我自然会奉上你要的照片,两天后交件。」

「电影票呢?」奕南眼楮又亮了起来,先把讨照片一事丢一旁吧,看电影要紧。

他看电影有个怪僻,一定要有人陪,没人陪他看电影他看不下去,偏偏遍寻他身边的人,无人对《斗阵俱乐部》的暴力美学有兴趣,害他惆怅许久,此刻枯木逢春,他怎可轻易放过小咏歌这位自愿军?

她兴趣缺缺地说道:「在我办公桌抽屉里。」

在屠奕南面前别谈志气,她早就知道他是没有什么志气的,讲到看电影,怎么践踏他都行。

「几点演?在哪里?」他垂涎地问。

「六点,世纪影城。」

「那好,不见不散。」他抓起帐单到柜台结帐,付完钱,他潇洒的拉开悬有风铃的美丽玻璃门,背朝著她,头也不回的扬起手摆了摆算是后会有期。

阳光下他的身影俊挺无比,皮衣最适合他不过了,深色牛仔裤包裹著他修长的腿,似乎可以听见他边走边吹口哨的轻佻声音。

她炫惑的眯了眯眼,而后悄然叹了口气,他永远不会懂的,永远不懂……

***

一整天,卢咏歌一直记挂著与奕南的电影之约,可是直到六点她才结束采访工作回到报社,匆匆将新闻稿写好,她急忙飞车赶到世纪影城,可惜她还是迟到了,到影城时已经六点四十了,电影早已开演。

「难道他走了?」左右见不到奕南,一阵歉疚油然而生,她连忙打他的手机。

一阵喧哗从电话那端传来,奕南兴奋的大叫,「哇,咏歌,你到啦?等很久了吗?」

卢咏歌皱皱眉头,奇怪,怎么他会这么问?难道他没来这里等她?

狐疑油然而生,她问道:「你在哪里?」

「我在影城的新馆,你一定有带相机吧,没时间跟你说了,你快带著相机过来找我!」说完他又是兴奋不已的挂掉了电话。

「在搞什么鬼?」她不明所以的看著切断线的手机,决定过去新馆看个究竟。

卢咏歌一到影城新馆就见可怕的人潮蜂拥著,人挤著人、人推著人,绝大部分都是神情兴奋的男士。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她皱著眉头,人这么多,她要去哪里找奕南?

「金海恬来剪彩喔,是她本人亲自来喔!」一名目露仰慕之光的男士好心的告诉卢咏歌。

原来如此,她了解了。

这情形显然是奕南来到影城之后,才发现金海恬今晚适巧也在这里剪彩,因此他就不顾一切的跑来了。

当然,他们的电影之约在此刻已经微不足道,他显然已经忘得一干二净,还要她带相机来替他捕捉金海恬的身影。

真过分呀,屠奕南。

「咏歌!这里、这里!」奕南眼尖的发现了她,连忙扬手对她大喊大叫。

卢咏歌一脸平淡地朝他走过去,都纵容他那么多年了,她不会在此时对他撒手不理,除非她打算不再爱他、不再等他。

人潮继续推挤著,其中不乏粗壮的男士及疯狂的小子,他们的蛮劲真可使天地为之变色,果然,男人对「食色性也」四字当之无愧。

蓦的,卢咏歌被一名粗里粗气的男人给撞倒在地,男人却继续吆喝呐喊著金海恬的名字往前挤冲,一点也无视于自己伤人的行为。

「哎呀!」见到这情形的奕南只好心痛的丢下那仅距他几步之遥的金海恬,迅速奔到她旁边。

卢咏歌皱著眉头按抚膝盖,疼成这样,大概瘀青了。

奕南连忙扶起她。「伤到哪里了?」

哎呀,可惜、可惜。可惜,他差一点点就可以踫到金海恬了,偏偏咏歌这家伙又在这节骨眼被个白目仔撞倒,难道命中注定地与金海恬无缘?

不不,他才不信命哩,他说什么都要追到金海恬,这才不枉他屠奕南在社交界赫赫有名的声望!

「膝盖。」站起来之后,她把背著的相机要交他。「喏,相机,去照你的金海恬吧。」

奕南不悦的斥责道:「我是那么没有义气的人吗?你都受伤了,我哪还有什么心情去拍照,回去吧。」

卢咏歌看了他一眼,一丝暖意悄然升起,总算他还不是太过分。

扶著她走到影城的地下停车场,奕南抽走她手中的车钥匙。

「我来开车。」他故作轻松的提议,再怎么怕开车,总不能叫个刚刚受伤的人开吧。

卢咏歌没说什么,她顺从的坐进驾驶座旁。

对车极度恐惧的奕南会体贴她受伤而主动要求开车,她真的很感动,他对她也不是全然的无动于衷不是吗?起码他还是有心的。

今晚虽然电影没看成,又被撞伤,但她这也可叫因祸得福。

一路,没有意外的,车子在奕南的操控下缓缓爬行,最后当他将车开回屠家时,弄得卢咏歌莫明其妙。

「到你家做什么?」她家与他家可是完全相反的方向。

他帅帅的笑了笑。「冰敷呀,否则你回家还不是睡觉,我就不信你会自己冰敷。」

她完全无法反驳他的话,独居的她确实对自己不是很在意,如果此刻他送她回家,她也一定倒头就睡,冰敷简直是浪费她的睡眠时间。

车于驶进屠宅车库,老纪与老方正在车库前的小凉对弈。

奕南胡乱把车停下来就不负责任的下车了,他拨拨帅气过人的刘海,扬声道:「老纪,帮我把搞定它!」

对于倒车入库他是心有余悸,犹记考驾照时,连考六次都不过就是败在倒车入库上面。

「嗨,咏歌小姐,人来了啦!没问题,三少爷!」老纪笑眯眯地倒车去了。

奕南与卢咏歌相偕进入屠宅大厅,除了屠亦东和颜乐童约会去了之外,家里每个人都在。

「怎么了、怎么了?咏歌怎么回事?」看到卢咏歌走路一拐一拐的,正在客厅里与中中看乡土剧的芳嫂紧张兮兮地问。

卢咏歌笑了笑。「芳姐,我没什么,只是有点擦伤。」

「天哪!卢姐姐,你受伤了!」中中夸张的叫了起来,她跳到卢咏歌旁边,对卢咏歌左瞧右看,十分关切。

「要不要紧呢,咏歌?」奕西也温柔地问。

「芳姐,你快准备毛巾帮她冰敷吧。」奕南吊儿郎当地笑。「要不然她明天膝盖肿起来会恨死我。」

「好好,我马上去准备!」芳嫂飞也似的冰毛巾去了。

「来,卢姐姐,这里坐,别站著嘛!」中中热情的拉著卢咏歌在柔软沙发落坐,还殷勤的替她倒了杯热茶水。‘卢姐姐,喝茶吧,外面冷死了。」

「我真的不要紧……」卢咏歌一阵歉疚,让大家忙成这样。

「还逞强?」屠奕北哼了哼。「你不是最重视你的工作吗?脚受伤了怎么跑新闻?」

围绕在他三个兄长的众多女性里,奕北就单单只看卢咏歌比较顺眼,她资质优异、聪颖过人,做事条理分明,性格独立又自主,相貌也是他喜欢的那一种——典雅有气质型,因为他最讨厌那种可怜兮兮的小可怜蛋了。

基本上来说,卢咏歌与他二哥的小女朋友楚行优在性格上相去不远,差只差在年纪,他之所以会排斥楚行优也是因为她年纪实在太小了,小得叫她二嫂他会别扭,且她还有一点点冷冷的性格。

但卢咏歌就不同了,她才二十三岁,他还大她两岁,在她面前他自在得很,但是他是不会追她的,因为他很明显的知道,她的心全在他那不成材的三哥身上,不止他,大家都知道。

这也是他唯一觉得她愚蠢的地方,一个如此出色的女孩居然会所爱非人,喜欢三哥那种天涯颓废浪荡子,一喜欢还那么多年,真是自虐。

虽然大家都看得出来她的心意,但大家也都不敢点破,因为外表爽朗的她,骨子里的个性却不是普通的倔强,多年了,她坚持等待三哥对她的爱察觉,若大伙在三哥未察觉前去点破,恐怕她死也不会再上屠家来,那也是大家所不乐见的。

所以大家著急归著急,这段爱的无头公案还得要丘比特补一箭才成。

「快快,快敷一敷,肿起来可不得了。」芳嫂嚷嚷著拿冰毛巾来了。「你们两个还没吃饭吧,还有马铃薯炖肉,我再去炒两个青菜,别饿著了。」

「谢谢芳姐。」卢咏歌感动得在心中叹了口气。

她爸妈、家人都在纽西兰,大学毕业后,原本家人极力游说她也移民到纽西兰,但她拒绝了。

试想,如果她真住到纽西兰去,势必会与奕南断了线、毕竟谁会对维持异国恋情有兴趣?奕南又是个最耐不住寂寞的人,她可不会妄想自己的离开会对他产生任何影响。

从大一进入报社当记者,五年了,现在屠家就像她第二个家,她喜欢来这里,总让她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奕东、奕西就像她的兄长,奕北像她的朋友,中中则像她的妹妹,芳姐对她更是关怀疼爱有加,往往怕她一个人往会营养不良而为她熬了许多补汤,每当她开车来,老纪总会帮她将车手洗得闪闪发亮……

这些点点滴滴都在她心头。

其实她也渴望真真正正的成为这个家的一分子,像乐童或是行优的地位一样,是他们四兄弟其中一人的女朋友,光明正大的出现在这个家中,未来,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之一,而不是现在这样不上不下的身份。

但这份渴望,不知何时才会美梦成真。

「哇!好大片的黑青哦!」见到卢咏歌膝上的瘀青,中中咋舌问:「卢姐姐,你是怎么受伤的?」

「这就说来话长了。」奕南代替她回答,瞬间又想起那令他扼腕的一刻,他差点就踫到金海恬了,差一点点踫到了……

卢咏歌笑了笑。「都是我自己不小心。」

摹地,她的手机响了起来。

「喂,我是卢咏歌。」她一边接起手机一边心想,好香,劳姐好像在炒她最喜欢的高丽菜,待会她可要好好吃上两碗饭才行……

留守报社的小刘连珠炮似的声音烽火连绵的传来,「咏歌,快,快到士林去,上礼拜抢劫银行的歹徒抓到了,大家都在抢独家!」

接到消息,卢咏歌那工作狂的因子又犯了。「我马上去!」

彼不得膝盖还在疼,她拿掉毛巾,放下裤管,套上短袜,心思全飞到嫌犯落网的现场。

奕南盯著她那一连串敏捷的动作,狐疑的挑起眉毛。「喂,小姐,你该不会要告诉我们,你现在要去跑新闻吧?」

卢咏歌急忙起身。「报社传来消息,上礼拜抢劫第八银行的劫匪落网了,我必须马上去!」

「你现在要去?」奕北也皱起眉头,真是个不要命的大胆家伙,太不爱惜自己了。

「嗯!」她了草的点点头,拿起包包,如风一般的走了。

「哎呀,咏歌怎么走了呢?我菜都炒好了。」芳嫂端著佳肴出来,正好赶上看卢咏歌关上门的背影,她不甘心的瞪著门口,又迁怒的瞪回奕南身上。

奕南连忙跳开一步,扬眉撇清道:「芳姐,你别瞪我,不关我的事。」

芳嫂恨恨地:「她好端端的怎么说走就走?三少爷,你好歹也送送人家,她一个女孩子,那么晚了,脚又受伤了……」

中中立刻附和,「对呵,三哥,你怎么不送送卢姐姐嘛!真是的!」

「奕南,你该跟咏歌一道去的。」奕西语重心长地说。

「有什么好送的?那家伙车开得比我快。」被大家大大挞伐,奕南还是一股无动于衷,他兴致勃勃的抽走芳嫂手中的托盘,开始吃了起来。

「唉,看不下去了,我要去睡了。」中中绝望的丢下漫画爬上楼。

「奕南,你好自为之。」奕西拍拍奕南的肩,也走了。

「你这孩子,真不想再说你了,你自己看著办吧,别做得太过分了。」芳嫂也气绝的回厨房去。

「拜托,这是在干么?我过分?」奕南无辜的看著奕北,「老四,我有做错什么吗?没有吧,我又没做错什么,他们何苦这样对我?」

「你是没做错什么,」奕北冷冷地说:「你是做错很多。」

说完,他也傲然冷漠的上楼去了。

偌大的客厅瞬间只剩下奕南一个人,他更莫明其妙了,可是他还是照旧吃他的,吃得不亦乐乎。

避他的,有得吃就吃吧,才懒得理他们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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