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那时项姐说了一些话让我印象深刻。她说:女大男小的主题,读者可能比较无法接受,还好你这个只是差四岁……
那是一九九四年的事了,我那时心想:拜托,什么年代了,写个女大男小有那么严重吗?这位大姐,你好古板哦。
可,事实证明,她对了。因为那时收到的抗议信之多,令我结舌,她们都说差四岁,太老了,不能接受!下次不要再写老女人的故事了!
镑位,时代的改变、观念的改变就是这样快速。如今即将步入二○○八年的现在,在真实的世界中,就算你一个六十岁的女士,嫁给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也不是什么该被社会激烈非议的事件了。
再谈回到言情。我应该曾经在某本书中说过,我不想当最受欢迎的言情小说作者,我只想要当个什么风格、什么故事都能去尝试写出来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