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家位于郊区的小酒吧。平时这间酒吧的客人不多,但是今天却异常热闹。
因为从今天开始,这里将会多一群年青人要经常在这儿聚会了。
「老大,我咽不下这口气!我们为什么要怕那个女人?」一个年青人忽然用力甩酒杯。
「谁说老大怕了?胡扯!这叫好男不与女斗!咱们何必跟一个女人一般见识?她既然喜欢那个地方,咱们就绅士点,让给她好了。」另一个高大的青年不满地反驳。
听他们的这话,看来是吃了某人的亏,才躲到这个乡下地方来的。而且让他们吃苦的还是一个女人。
「真可笑,一个女人竟然跑出来混,还自称什么‘火羽神鹫’?我看她也不过十六七岁……」
「够了!都别说了!」一直在角落默默喝酒的男子大喝一声,四周一下子归于宁静。显然这个男人就是他们口中的「老大」。
「输了就是输了。输给她并不等于输给全世界,不服气就以后赢回来,在背后说人家的坏话算什么男人!」「老大」的声音不大,却有一种不折不扣的男子气概,让人不由得想出声喝彩。
吧台的方向传来一阵鼓掌声。
小酒吧里所有的人把目光转向吧台。只见一个酒保打扮的清秀少年正以赞赏的目光看那个「老大」。
正在这时,酒吧的门「吱——」的一声又开了,一个皮肤黝黑的俊朗青年从外面走了进来。
他不理会其他人,径直走到那个清秀削瘦的少年酒保前面。
「铎,我要你帮我一个忙。」
「嗨,好久不见的好朋友,一见面就要我帮忙,也太不近情面了吧?」少年酒保带一丝浅浅的笑。
「这个人伤了我不少的帮中兄弟,但是目前我有事要离开这里一段时间,我要你帮我找出她,其他的可以等我回来再说。」俊朗的青年只管自己说自己的,以他这种说话方式还能有朋友,已经是上天的厚待了吧?
少年笑而不答。
二人的说话声音越来越小,渐渐地,旁人就什么也听不到了。
※※※
「喂,洛琳,这边,这边,这边有个超有味的美男在跳舞哦!」秦冰一脸兴奋地拉著好友洛琳往人群里钻。
这里是华文路,也是这个城市的文化和爱情之路,每到星期五,这里就会有很多爱好者在这里做街头表演。
「什么美男啊?你不要拉太急啊……」洛琳的手被秦冰拉得都快脱臼了。
「你看,你看,就是那个跳街舞的!不错吧?」秦冰洋洋得意地向洛琳介绍她的新发现。
在她们的前方,一群青年围著一个正在跳街舞的男人。他精彩的表演不时惹来阵阵掌声,不少年轻人都加入跳舞的队伍。
秦冰也拉著洛琳加入圈子。
「不行,冰冰,我不会跳街舞啊。」
「没关系的啦,随便怎么跳都可以,你就当它是芭蕾好了。」
洛琳对秦冰不好意思地一笑,还是加入了跳舞圈。
洛琳的目光不知不觉中被场中的那个美男子吸引——他长得好漂亮。没错,是「漂亮」,他的五官几乎无可挑剔,他激烈地动作著,脸上却仍是一脸魅惑人的慵懒表情。
长得漂亮男人世上有不少,但是漂亮得让女人不敢站在他身边的男人却不多见。
是的,她不敢站到他旁边。
在学校里,她是校花,人人对她的美丽赞赏有加。可是在他的面前,她只是一只丑小鸭。
这个男人会让全世界的女人自惭形秽。
但是洛琳觉得她触电了。她的大脑被人偷走了。
她没有办法再思考任何事情。
正在这时,她看到了秦冰——她正在慢慢地靠近这个「全天下女人的公敌」。
秦冰在笑,笑得很灿烂。
她向来是这么笑的,可是洛琳觉得她今天笑得特刺眼。
那个男人也对秦冰笑,然后……
他搂住她的腰,和她一起跳舞。
洛琳觉得手脚冰冷。
她想要的东西,又被秦冰抢走了……
对,是又。
她想起,上个月的数学竞赛,她也是一分之差败在秦冰之下。当时她觉得没什么,好朋友得奖,她也一样高兴。
她当时怎么会这么蠢?是啊,自从她认识了秦冰,她确实是失去了很多原本属于她的桂冠。
她教秦冰小提琴,结果秦洋就代替她成了出赛代表;她鼓励秦冰参加数学竞赛,结果就夺去了桂冠……
没错,她已经什么都输给秦冰了。
除了美貌,她什么都不如「她」。
她不能再输,也不应该再输……
洛琳收敛神情,优雅地转到了那个男子身前,对他挑战地一笑。
那个男子也溜到了她身边,伸手把她拉到怀里。
「你叫什么名字?」他在她耳边低语。
「洛琳。」洛琳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他竟然选中了她?
「待会到府前广场的喷泉前等我。」他对她露出让人难以抗拒的笑容。
洛琳的心脏剧烈地鼓动。
他竟然邀她而不是秦冰?那是当然的,她比秦冰漂亮,也比她更有女人味——男人总是喜欢这种女人。
「呃,冰冰,我有点事要去做。你自己先回去吧。」从华文路出来,洛琳就支支吾吾地对秦冰这么说。
「啊?你有什么事要做吗?要不要我陪你?」秦冰关切地问。
「不用了,我一个人就可以。」开玩笑,谁会在约会的时候再带个电灯泡?
秦冰好笑地望著洛琳匆匆离去的背影。她又不是瞎子,当然看到那个帅哥跟洛林的动作。只是洛林这么防著她的样子,还真有点让她伤感。
洛林是她交的第一个朋友。向来洛林要她做的事,她总是竭力做好,以博她的欢心。可是她每次真的做好了,洛林却未必真的开心。甚至用越来越怀疑的目光看她……终于她明白了,洛林只是要她去做,却并不是真的要她「做好」。只可惜她领悟得太慢了。
这次既然是她发现的目标,那就交给她吧。
※※※
爱前广场。
洛琳坐立不安地在喷泉前走来走去。
三十分钟了,他怎么还没来?
不过这不能怪他,他们又没约好时间。
又一个小时过去了。
这一个小时,洛琳过得既漫长又甜蜜。她回想著他搂住她的腰时的心动,回想他头发甩动时的狂野……
终于,姗姗来迟的男人出现了。
「对不住,让你久等了。」
男人一出现,女人就像春天的麻雀,雀跃不已。
这就是男人聪明的地方。
若是让一个恋慕他的女人等上十分钟,她必不会有什么不高兴,只是心理上总是觉得「一个男人让一个女人等了」;若是让她等上三十分钟,她必然会有些不高兴;若是让她等上一个小时……她必然会大大地嗔怪;若是两个小时、三个小时呢?那时,惊喜早已凌驾怨意,只怕她早就忘了就是这个男人让她等了这么久。
洛琳此刻就是这样的心情。
「没关系,我们又没有约时间,是我来得太早了。」
男人摇摇头,「不能这么说,让女孩子等了这么久,总是我的不对。我请你吃东西作为赔罪吧。」
洛琳压抑住内心的狂喜.轻轻地点了点头。男女之间的感情往往是「吃」出来的。没见过电视、小说里,男人追女人的时候总是从喝茶、吃饭开始的吗?
她却不曾想过这个男人在让她等的这两个小时做了些什么。
※※※
两个小时前。
秦冰不想马上回家,因为——回家也只有一个人。
到处去逛逛吧。就当是——悼念这段有可能会失去的友情吧。
秦冰在踏进这家酒吧时,忽然停住了。她身后有人。
「刚刚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的名字?」一个既熟悉又算不上熟悉的声音响起在她耳边。
「我讨厌男人,更讨厌花心的男人。」
「‘花心’?你是说我吗?」如果从没动心,那就说不上什么「花」不「花」心了吧?
「我可没有指名道姓。」就是想「指名道姓」也不行,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那个男人——对,就是那个跳街舞的漂亮男人,从她身后跟了出来。
秦冰没理他。他却自得其乐地跟在她身后。
秦冰故作轻松地到处逛,心里却已经开始发毛了。
他为什么要跟在她身后?只是因为她不愿意告诉他名字吗?她不想认识他。
也许男人对得不到的东西都是执著的。
他跟了她足足了一个多小时——如果她继续「逛」下去,可能就不只这个时间了。
是她先受不了的。
秦冰忽然发狂地往家的方向跑去。
「他」怔了一下,也愉快地跟了上去。
秦冰越跑越快,全无半点淑女形象。像极被猎人追赶的野猪。(这个形容……汗。)
那个男人也发足狂奔。像极了追著小兔子的狼。(再汗……)
秦冰狂奔之后,混乱得不知所措。她胡乱地掏出钥匙,想快点开门进去,可是慌乱中,她几乎连钥匙孔都找不到了。
来不及了,他已经追上来了。
秦冰忽然很后悔,她为什么要往家里跑?明知道家里不会有任何人……
他没有走近,仍是站在三步之遥的距离,微笑著。
「怎么不开门。」
秦跳了起来。
「你……你干吗一直跟著我?你有病啊?」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就离开。」他有很多种方法可以知道她的名字,但是他只要她亲口告诉他。
「我……我叫李美丽,好了,你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喷,你不知道说谎的小孩是会被狼吃掉的吗?」他向她靠近了一步。
「你别过来。」秦冰低沉著嗓子警告。正因为害怕,她才冷静下来了。
他没有回她的话,只是再向前迈了一步。他的眼里有一丝一闪而过的惊讶。
他已经在她眼前二十厘米处了。
她甚至可以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了。可是他却没有动作了,只是看著她。
这仿佛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静得让人毛骨悚然。
「好……你别过来了,我叫秦冰。秦朝的秦,冰雪的冰。」
很好。他已经得到他要的答案了。向来他要的答案,别人都必须回答。这次也没有例外。
「……我叫于阡铎。记住了吗?」他得意地开口了。
「你不必告诉我,这跟我没关系。」秦冰把头撇向——边。
「难说。」他得意地轻笑了起来,然后用力扳过她的下巴,温柔地吻上她的唇。
她应该反抗的。可是她没有。她只是怔怔地看著眼前长长的睫毛。不该属于男人的睫毛,和确实属于男人的气息。
「再见。秦冰。」他从来时的路消失。
「……上帝保佑,不要再让我踫到这个疯子……」秦冰颓坐在自家门口。她怎么了?这样的她一点也不像平时的她……
※※※
「疯子」酒吧。
这是一家稍具规模的酒吧。这里对任何人开放。
这里的标牌上写著:「这里,假象多于真实。请不要相信这里的一切。」
这家酒吧是斡毕华的家。
斡毕华今年二十六岁。单身。
事实上他的朋友们也都是单身。
他有十四个朋友,也只有这十四个人才有资格称为他的朋友。这十四个人也就是当年「鸣星学院」的「风之组」。
「风之组」已经从「鸣星学院」毕业了。不过「鸣星」有一句话,叫做「一入鸣星门,永为鸣星人」,所以他们到死也是「鸣星学院」的「风之组」。
今天「风之组」的成员要在这儿聚会。
因为今天是他们的老大——「风之组」惟一的非男性重要人物,叶千芹的生日。
鄄宸和洛骁仍是叶千芹的贴身侍卫。这对名极一时的「光影双天使」,永远是跟在千芹身边一百米以内。
林子凯和阎斌也早早就到了。虽然他们合开的公司已经是广告界新宠了。但是为了老大的生日,再多的业务,也搁下了。
啸虎;啸海兄弟向来是有热闹绝不错过的。也早就搁下画笔,跑来向老大请安了。这对艺术界少见的天才,不知为什么最近竟迷上了黄杨木雕,到处在乱挖树根。
「嗨,老大,好久不见了。」雷夕铭是十五人中惟一留在「鸣星学院」的一个。他现在是文学系的教授。
「咦,原来我们不是来得最晚的人啊?」门口进来三个披著斗篷,压著宽沿帽,戴著墨镜的男人。
酒吧内的人狂笑起来。
「喂,大明星们,你们这是什么打扮啊?据说只有瞎子和变态才会在晚上戴墨镜,请问你们是哪一类啊?」林子凯举起酒杯调侃。
进来的三个人气愤地扔掉帽子,扯下斗篷,抽掉墨镜,气呼呼地冲到林子凯前面。
这三个人正是环宇公司现在的王牌组合「透风」。
「透风」出道已经有四年了,一直都是半红不紫的调儿。自从一年前,透风的主唱傲靖退到幕后以后,「透风」更是人气急剧下降,眼前就要步上解散的不归路了。「透风」的另两名成员箫云和肖越一气之下,也打算不干了,要回去道上混。就在这个时候,几个不知死活的记者竟要挟他们,说要把他们混过暴走族的事公布出来。箫云和肖越当下就乐了。于是这群可怜的记者就成了他们「恢复本性」后的第一群牺牲者。
两人千算万算,没算到那群记者还留了一部摄像机在暗处。
第二天,两人一到公司,就看到某家电视台正在播他们揍人的「实录」。公司老板气得脸都绿了。不一会儿,警方也上门来问话了。
后来警方是交给傲靖摆平了。可是面对无孔不入的媒体,傲靖也没有办法。
反正不打算混下去了。箫云和肖越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在话筒和摄像机前面扬言:「我们就是混过暴走族又怎么样?不止以前混过,以后还是要混!我们高兴做什么就做什么,干你们屁事?!」
「轰」的一下,整个娱乐圈都被这件新闻轰炸了。有人大批大骂,也有人大赞大扬。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来。
很多人那时都是第一次听到「透风」这个组合。只知道到处传扬著:「透风」那两个帅哥,以前是混黑道的。当时就有很多电台在播他们的歌——因为歌迷们都想听听这个新闻组合的歌是什么样。
这下子,想不成名也难了。
鲍司老板是个精明人,看机会难得,怎么也不同意他们辞职。还及时出了一张叫《我要做我自己》单曲加精选辑。
销量刹时间突破五十万张。
然后不知怎地,「透风」就这么红了,而且还红得发紫。
半年之后,「透风」就成了公司的「当家小生」。
今天早上在「一周金曲榜」做嘉宾的时候,两人忽然大叫:「老大,生日快乐!」
于是,就这么著,歌迷和媒体又把他们公司包围了起来。
「你以为我们高兴啊,谁知道那些歌迷那么神经病,围得我们公司水泄不通。我们用了人海战术,全公司出动才逃出来的。」带头的傲靖在林子凯旁边坐下。事实上他们威胁公司,今天晚上不想办法让他们出来,他们就跳槽。
箫云和肖越走到千芹身边,各在她脸上印了一个吻。
「哇,不是吧?我们逃都逃出来给老大庆祝生日了,怎么还有人到现在也没到场?」肖越环视四周,发现「风之组」还有三个人没到场。一个是四年前刚加入的黑龙,斡毕华(这家酒吧老板)不喜欢黑龙,没有通知他也是情有可原的,而且据他所知,黑龙因为某些个人原因现在在国外。但是另外两个人就没有理由不来了。一个是有「夜叉」之称的薛无痕,另一个是有「阿修罗」之称的于阡铎。
「谁还没到?」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肖越话音刚落,薛无痕就和于阡铎一起走了进来。
「就说你们两个呢。」箫云笑著说,「向来讲究先发制人的‘阿修罗’今天怎么现在才来?」
「我不是来了吗?」于阡铎随便拉张椅子坐下。
「嘿、嘿,小于会迟到一定是因为女人吧?」林子凯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
「我们有约时间吗?」于阡铎开了瓶洋酒,缓缓地注入杯中。
「好,全员到齐了,大家举杯庆祝老大二十三岁生
日!」
「好——」
十五只酒杯踫在了一起。
不知谁大叫了一声:「庆祝老大成功等待那个姓张的小子第五年!妈的!姓张的那小子混蛋!」
一时间,酒吧里一片混乱。人人在痛骂张扬混蛋。
叶千芹又好气又好笑。今天是她的生日,可是她心爱的人却不在她身边。张扬,你可要早点回来。
混乱持续了三个小时,直到大家都醉趴下了。
还有两个人在跟酒精奋战。
于阡铎和鄄宸。
「小于,你今天……喝了不少啊……」鄄宸走起路来已经有点摇摇晃晃了。
「没事,我还可以再喝三百杯……拿酒,拿好酒来……」
「哈哈,你一定醉了吧……我就知道……」
「胡扯,我还很清醒,我还记得我今天强吻了一个女人……」
「你被女人强吻……你怎么这么没用……」
「是啊……我也觉得自己是不是太没用了……我问她名字,她竟然不告诉我……」
「你当然不会告诉她,她强吻你……你当然讨厌她……」
「是啊,她可能真的讨厌我……」两个醉鬼就这么答非所问地一唱一合,一直闹到天快亮的时候,才「昏死」在地上。
※※※
秋天的晚上,天气已经有点变凉了。傍晚时分天下起了小雨。
秦冰没有带伞,她把外套脱下来披在头上。
咦,她门口竟然坐著一个人。
而且竟然就是那个「舞男」。
包过分的是他竟然在她家门口睡著了?
秦冰打算不予理会。
她越过他,只管开自己的门。
他似乎睡得很熟。
秦冰忽然觉得有点同情他,这样一个漂亮的男人,以这样的姿态,睡在这样的地方,实在是有点「不像话」。
同情归同情,她还是打算远离他。
就在她进门后,打算要关门的时候,一只手支住了她的门。
于阡铎已经站在她的小屋里了。
「你真过分,看到有人在你门外昏倒了,也不管。」他露出诡计得逞的笑容。
「你是指你吗?」原来他是装睡?秦冰气得用力地甩门,「请你出去!我不欢迎你。」
「哇,你的房间很乱啊?女孩子的房间很少见这么乱的。」于阡铎好像根本没听到秦冰的话,径自欣赏她的房间。
「我再重申一次,请你出去!」
「咦?你一个人住吗?」于阡铎开始翻她的梳妆台。
秦冰忍无可忍,拿起一杯水倒到他的头上,「你这个疯子。」
水顺著于阡铎的头发流了下来,一滴一滴地落在地板上。
他慢慢抬起了头。
秦冰吓得后退一步。
阡铎抬起手,轻轻地拨了拨头发,慢条斯理地说:「没关系,反正已经淋湿了。」
秦冰这时才发现他全身上下的衣服全都是湿的。她觉得有点罪恶感。
阡铎倒似个没事人似的,仍是一脸微笑地这里踫踫,那里模模。
秦冰拿他没办法,就转到厨房做晚饭。
下米的时候,她犹豫著是不是要多下一点。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她又觉得一阵脸红。最后,她决定,反正明天也要吃饭的,多下一点也是正常的。
客厅里不时传来东西踫撞的声音。
秦冰一边听著外面的声音,一边熟练地煮菜。
她不止加了饭,也加了菜。
饭好了。她像是下定了决心般地把饭菜端出去。等她来到客厅一看,不由得一愣。散落在地上的书本、杂志都已经安安分分地叠在一边了。可是那个「讨厌的混蛋」也已经踪迹全无。
什么嘛,害她煮了这么多的饭,吃不掉的话,说刁;定会坏掉……又没有冰箱……秦冰,你清醒一点吧!只不过是一个长得稍好看点的男人……你忘了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了吗?你被他的外表迷惑了吗?
秦冰赌气地猛扒了一口饭,泪水不争气地在眼眶里打转。
她实在不明白她的心防怎么会就这么被人攻破,秦冰越想越气,一口一口地猛扒饭。
「呵,你吃饭的时候好用力啊,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跟这饭有不共戴天之仇呢。」于阡铎那慢悠悠的声音从门外传进来。他已经换上了一身白色的休闲服,手里还拎著一个袋子,装了不知什么糊成一团的东西。
他径自进门,随手把袋子扔到一边,然后到厨房里装了一碗饭出来,坐到秦冰的对面,慢条斯理地开始吃起来。自然得让秦冰有「这儿是他家」的错觉。
「这附近的小超市真惨,想找件像样点的衣服都没有。」于阡铎像是闲话家常般边吃边说。
秦冰白了他一眼,以他这样的长相,穿什么衣服都是好看的。
于阡铎吃完饭,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
秦冰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等他走了一个小时了,才打开他那个「糊成一团」的袋子——里面装的原来是他的湿衣服。他既然从超市拎回来了,为什么又丢在她家?当她家是垃圾筒吗?
※※※
又是一个星期五。
洛琳没有邀秦冰,一个人来到华文路。
她从路的这一端逛到路的那一端,来来往往地找那个上个星期五踫到过的男人。
华文路还是跟往常一样热闹。每一处街头表演都吸引了很多人。可是上个星期五踫到过的男人却像是从地球上蒸发了一般,踪迹全无。
洛琳恨自己没有问来他的电话和地址……她甚至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小琳,你一个人在这儿干吗?」
洛骁手上「挂」著徐莉出现在洛琳面前。
「哥,你怎么在这儿?」洛琳不太相信哥哥——这个死硬派的洛骁会和一个女人一起出现在「华文路」上,而且还是一个长得不怎么样的女人?
「我们出来逛街不可以吗?」徐莉对洛琳轻蔑的眼光非常不满。
洛骁不动声色地把徐莉挂在他手上的手抽了出来,「小琳不要一个人在这儿,很危险的。」
华文路不但是文化之街,同时也是暴力之街。
「危险什么啊?有哥哥在,我有什么好怕的。」洛琳是洛家惟一一个知道洛骁混过暴走族的人。
洛骁皱了下眉,他向来觉得女人麻烦,这个妹妹也不例外。「你自己注意点。」他一说完话就转身向前走。
「喂,洛骁,你等等我啊。」徐莉不甘示弱地瞪了洛琳一眼,快步跟上洛骁。
不是吧?要追她哥哥,少说也得巴结巴结她这个「小泵」吧?这个女人竟然还瞪她?她哥哥到底是眼光太好了,还是睁眼瞎啊?
算了,哥哥的事,她也懒得管那么多了。还是继续找她的那个帅哥要紧。
※※※
S城郊外。
「从今天开始,你们就不能再叫黑龙帮了。」
「你算什么东西?凭你也敢管我们黑龙帮的事?」
在一处废弃仓库中,一个一身暗红色紧身衣的少女站在一只大木箱上,居高临下地对一帮男子说话。
「小泵娘,不要这么刁蛮,还是下来陪大爷们玩玩吧?嘿、嘿、嘿、嘿……」说话的这人,长得一脸削瘦,尤其是他的笑声,让人听来不寒而悚。
只见红衣少女手中白光一闪,刚刚说话的那个惨叫一声,就倒在地上不断地翻滚著。
余人往少女手中一看,原来她手上握的竟是一条软鞭。那软鞭在昏暗的灯光下仍是熠熠发光,仔细看还是条三棱软鞭。
「你……你是‘火羽神鹫’?就是你最近到处挑那些名字中带龙的小帮派,还一直跟我们‘黑龙帮’作对?」帮众中一个方脸大汉站了出来,「小泵娘,我劝你还是收手吧,我们不想跟一个小女孩为难。否则,可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红衣少女呵呵地一笑,拔起软鞭就向大汉抽去。
大汉闪向一边。可是那软鞭像是有眼楮,竟绕过挡在中间的桌子,击中了大汉的背部。
就在这时,一个人影闪到了大汉前面,一手抓住了软鞭末端。
「够了,秦冰。」抓住软鞭的人竟然是于阡铎,而那个红衣少女竟然就是娇娇怯怯的秦冰。
抓住软鞭的手,从指缝里渗出了鲜血。
是的。「火羽」是不允许主人之外的任何人抓住它的。
秦冰一愣,原来他是黑龙帮的人……怪不得他会这么接近她……原来这一切不过是他设下的局……
本来就是。她以为她有什么地方能让他看得上的吗?她真是太自作多情了。
她是白痴。
于阡铎的手上渗著血。秦冰的心里也在渗著血。
她忽然抽回软鞭,并不看软鞭末端上的血。
「火羽神鹫」走了。
当黑龙帮的人回过神来的时候,「阿修罗」也已经离开了。
※※※
昏暗的路灯下。
「你想干什么?」秦冰瞪著站在她前面的男人。
男人的手心仍在渗著血。
「你竟然会是‘火羽神鹫’,我真想不到。把‘火羽’还给黑龙吧。」于阡铎对她伸出手。
那只还在淌血的手。
「‘还’?你开什么玩笑?你们还真是不知廉耻。」
「难道你手上的‘火羽’不是从黑龙帮拿走的吗?」
「我拿也是应该的,因为这本来就是我的东西!」
「既然是从黑龙帮拿走的,那就还给他们吧。」于阡铎笑得很冷。
「你想抢吗?」秦冰看了眼他的手心,那只怕会给「火羽」伤得更厉害。
于阡铎还是那种慵懒得魅惑人的表情,他往腰间抽出一支银笛,银光一抖,竟变成了一把细长的长刀。
「修罗刀?你是‘阿修罗’?」她怎么会没有想到?能美得这么慵懒的男人,也只有「阿修罗」。
于阡铎就算没有「修罗刀」在手,也是一个一流的高手。更何况「修罗刀」已出。
电光火石的一秒。
秦冰坐在地上。「火羽」已经在于阡铎的手中了。
「你起来吧。」
「不用你假惺惺。反正你们黑龙帮没一个好东西!我既然再次落你们手中,只能算歹命。」
于阡铎好笑地走到她身边,把她抱了起来。
「你……你干什么?」秦冰紧张地尖叫了起来。
「在想用什么方法处理你啊。」他抱著她,像抱著一只小宠物。
处理?他想对她做什么?秦冰奋力地挣扎。
于阡铎的双臂像一个大钳子把她困在怀里,什么挣扎只怕都是枉然。
秦冰不信邪,一路上不断地和于阡铎的双手作战……
「好了,快要到了。」于阡铎对她的抗议浑然不觉。
秦冰听到他忽然说话,抬头一看,差点晕过去了,他们现在正站在s市「著名」的旅馆街。
「你……不要乱来……」秦冰全身僵硬,她连挣扎的力气也没了。
于阡铎快乐地带她走进一家一看就知道很不人流的低级宾馆。
秦冰几乎昏死过去。
于阡铎没有走上宾馆的二楼,而是从宾馆的后门走出,走进了一间漆黑的小屋。
「咚」的一声,他把秦冰扔在了一张硬板床上。秦冰不由地申吟了一声,这床还真是好硬。
「这里是我家。」他从角落里取饼一只旧药箱,递到秦冰面前。
「干吗?我又没有受伤。」秦冰不悦地瞥了他一眼。他不是要她帮他包扎伤口吧?
于阡铎向她展示了一下他「鲜血淋漓」的手。没错,就是要她帮他包扎。
秦冰不满地撇撇嘴,还是打开了药箱。
真想让他流血而死算了。
「真想不到堂堂‘阿修罗’,居然住在这种地方,传出去只怕要笑死人。」
「这里……是我妈工作的场所……」于阡铎虽然还是带著笑,可是秦冰却觉得他的脸上带著一丝哀伤。
「你妈呢?」
「死了。」
「在我十二岁的时候死了。」于阡铎笑得很轻柔,让人有他不怎么在乎的错觉。秦冰知道他是在乎的,否则她就不会感应到他的悲伤。
「你是跟你爸长大的?」
「我连我爸是谁都不知道。我妈是街女,她很漂亮,也很倔强。她从不跟我提有关爸爸的事,她说,她也不知道。真是全天下最糊涂的妈妈……是吧。」
「为什么跟我说这些?」
「是你问的。」
「你可以不答。」
「你希望我不答?」
秦冰闭嘴了。她当然不会这么希望,否则她也不会发问了。
「现在换我问你,你跟黑龙到底有什么过节?为什么要取走‘火羽’?」
「这关你什么事?」秦冰的声音变得尖锐。
「只要你回答我这两个问题,不管你说的是真是假,你都可以取走‘火羽’。」于阡铎把「火羽」放到了秦冰伸手可及的地方。
秦冰疑惑地望著于阡铎,他从她手中夺走了「火羽」,难道真的还会还给她吗?
「你听说过十年前有个帮派叫‘神鹫帮’吗?」
「知道。这个帮派在十年前忽然之间消失了,它的圣物‘火羽鞭’也辗转落到了黑龙帮手中。」他早就觉得这个帮派消失得有点奇怪,看来跟黑龙帮是难脱干系的。
「我父亲就是‘神鹫帮’的帮主。十年前,我们一家应邀到黑无常家做客,我爸爸跟黑无常是生死之交,他怎么也没想到黑无常会这么没人性地设下毒计害他。爸爸和叔叔们都遇难了,妈妈为了救我跟黑无常虚与委蛇,假装早就爱上黑无常了。我从那时候起在黑家长大……但是黑无常心理变态,他竟然趁我妈妈刁;在就对我动手动脚……那时我还是个十来岁的小孩……」秦冰全身都瑟索著,仿佛不愿意记起当时的事……
「好了,不用说了,我已经明白了。」于阡铎第一次收敛起笑容。他把毯子披在她身上,然后再抱紧她。他知道她现在——定会排斥任何人踫她的身体。
「我真的好怕……好怕……可是我怎么叫都没有人应我……」
「不要再说了。他已经死了。没有人会再伤害你了。」他只恨他死得太早了,否则他一定会把他千刀万剐!他现在就恨不能把他从地狱里抓出来狠狠地揍他一百拳!管他是不是黑龙的老爸!——黑龙只怕还不知道实情,像他那样的血性男儿,要是知道他老爸是这样一个人,一定会发狂的。
「你哭吧。」
「我为什么要哭?我要让他们黑龙帮上上下下全都大哭十八场!」
「该死的是黑无常,不是黑龙帮。」
「反正你们是同伙!你们是一伙的!」
于阡铎紧紧地把抱在怀里。
「你放开我!你这个浑蛋!你不要以为我好欺负!」
「都说女人直觉灵,其实,男人对女人的直觉也是很准的。我从看到你开始,就觉得我完蛋了。果然是真的。」于阡铎轻轻地在她耳边低喃。
秦冰然「哇」的一声,号啕大哭起来。
于阡铎无奈地把头转向窗外。
天空中满是流星。
狮子座流星雨是吧?
流星一颗一颗划过天际。有多少人能在它划过的瞬间许下愿望,又有多少能真的实现?
他的心愿是不需要被任何人知道的……他低头看了一眼怀中哭声渐小的女人……他已经不会再孤独了,她也不会。
天际渐渐泛白。曙光透进窗台照到墙边两个相拥而眠的灵魂。
※※※
「华文路」是这个城市的文化和爱情之路。每到星期五,这里就会有很多爱好者在这里做街头表演。
今天这里还是一样热闹,依然有许多「萍水相逢」的人变成了「两心相知」。
一全书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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