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梦幻 第一章

在一个绿色的房间里;银绿色的墙壁上,挂著一幅巨型相片。

照片里有五十岁的马永安,几间工厂的老板,马林如冰,四十二岁的中年美妇;妇女会的活跃分子,难得的也是个好母亲。

二十四岁的秋诗,洋行总秘书。二十三岁的爱诗,空中小姐。二十二岁的梦诗,大学刚毕业。十六岁的小丽诗,还在念大学预科。

马家的四千金都是大美人,秋诗温柔,清秀,眉目如画。爱诗绝艳,热情,浪漫。梦诗清丽脱俗,肌肤如雪,是四姊妹当中最漂亮的一个。至于小妹妹,一张红红的小脸,两个小梨涡。她活泼,健康,俏皮,甜蜜。她在马家,是最深受宠爱的一个。

下课回家,丽诗把书本一扔,倒在一张「欧化牌」的真皮椅里,她伸长了腿,舒舒服服地吐了一口气。

女管家端姨由里面走出来:「丽诗,你下了课去了哪里?司机接不到你。」

「庄妮搬了新居,去看看。端姨,今天有什好吃的?」

「厨房焗了芒果蛋糕。你回房间换去校服,我给你准备。」

「唔!不,」丽诗到处看:「程世浩呢?」

「怎叫程世浩?叫老师!」

「什老师?大家一块儿长大的,他有什了不起?」

「不叫老师就算了,但是,他大你四岁,总该叫声世浩哥哥吧?」

「什哥哥妹妹的,肉嘛!」

「你这孩子,真不听话。」

丽诗站起来,走过去,缠著端姨撒娇:「丽诗听端姨的话。」

端嬉又怜又爱地抚著她的头发:「快去换衣服,和大姐一起吃下午茶。」

「大姐回来了?」

「早回来了……」

秋诗换上家常便服,有人推门进来。「有事吗?」

爱诗转著水汪汪的媚眼:「想向大姐借双灰色的高跟鞋。」

「你自己有!」

「我那双是粗跟厚底的,今年流行细跟薄底。」

「妈那天买鞋子,你也要了两双。」

「是紫色和彩蓝色。今晚我穿银灰色的晚礼服,灰鼠披肩,应该穿灰色鞋子的,是不是?」

秋诗打开鞋柜,把一双全新的高跟鞋拿出来,交给爱诗:「别像上次一样,还鞋子时候,少了鞋跟。」

「不会,决不会,上一次是跳通宵嘛,这一次担保完整无缺。」

「好吧!」秋诗微笑挥一下手。

「谢谢大姐。」爱诗刚走出去,踫见梦诗,梦诗盯一眼她手中的鞋子:「又占大姐的便宜!她的新衣新鞋你哪一样没用过?」

「关你什事?又不是向你借。」

「我可不像大姐好商量。」

「才不用你的东西,冷血动物,哼!」爱诗回到自己的卧室里,把手中的高跟鞋一扔,反正不是自己的东西,才不可惜。

爱诗坐下来化妆,把那张脸弄得艳光闪耀,这时候,有人敲敲门进来。

「干什?小表。」

「我不是小表。」丽诗鼓起了小嘴。

「好,好,叫你小仙女。」

「那还差不多。」丽诗说:「端姨叫我告诉你,下面来了两个人……,’

罗拔和彼得都说约了你吃晚饭,端姨无法应付他们,叫你到下面一次。」

「两个人就应付不了,笨蛋。」

「你不应该骂端姨!」

「对,忘了她是你干妈。好吧!就叫她聪明蛋吧!」爱诗开始更衣:「有一次,我同一时间约了六个男孩子,我只不过略施小计,就把他们一个个打发掉。」

「你是恋爱专家,谁能比你。二姐,你可要快一点,罗拔和彼得已在吵架。」

「讨厌!」

丽诗走出去,经过父母的房间,被马太太叫住:「丽诗,进来!」

「妈,等会儿好不好?我忙。」

「小孩子,忙什,进来。」

丽诗拉著校服,移著脚步进去。

马太太拉住她的手,柔声说:「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下了课就要把校服换下来!」

「我……」

「你在学校又玩又跳,把一身尘都带回来,穿著校服吃东西,那多不合卫生?」马太太捏一下她的脸:「快换了衣服去做功课。」

「程世浩还没有回来!」

「干嘛连名带姓的叫人家?他是你的补习老师,又是你的世兄。」马太太说:「世浩的爸爸和你爸爸是好朋友,世浩的父母死了,我们照顾他。这孩子有志气,不肯平白接受我们的恩惠,他替你补习,赚取自己的学费和住食费,他没有占我们半分便宜,你是不应该看不起他,知道吗?」

「知道!」

「别老找他麻烦,做个乖女孩,嗯!」

丽诗点著头。

「世浩学校有事,要迟些回来,你自己先做功课,他回来替你改。去吧!」

丽诗吐著舌头走出去。在马家,她就只怕母亲一个人。

她回房间换衣服去了。

不一会,梦诗进父母的房间。

「妈,我想跟你商量。」

「很好,坐在妈身边!」

「我找事做,你都知道了?今天接到通知,全部被录取。」

「你真是个很有天份的孩子,那几份工作,你喜欢做哪一样。」

「各有优点,各有好处,我不能决定!」

「你办事有冲劲,口才又好,我认为你比较适合在酒店工作。」

「你喜欢我做公关部经理?」

「好不好?」

「也不错!那是一间国际性的酒店,」梦诗很爽快,站了起来:「我决定了!」

「怪不得你爸爸说你应该是男孩子。」

「妈,你和爸爸会不会因为生了我们四姊妹,感到遗憾?」

「不,我和爸爸为拥有你们而感到光荣。只要是自己的骨肉,男的和女的根本没有分别,何况,你们都那出色?」

「妈,你真好!」梦诗在她脸上吻了一下:「我把决定告诉表姐。」

「应该,她一直很关心你!」

马太太看著女儿的背影,发出了安慰的微笑。

现在,她最担心的是秋诗。

自从两年前秋诗的未婚夫坠机失事,秋诗就闷闷不乐,两年里,从未见她真心真意地笑过。

最可怕的;她从此之后,不敢再交异性朋友,她很忧郁,很孤寂。

八时五十分,马秋诗回洋行上班。

何经理的秘书玛莉(隶属秋诗管辖)迎上前:「秘书长,早安!」

「为什不叫我马小姐?甚至叫我秋诗?」

「那对你太不恭敬。」玛莉是最会奉承的,可惜,她工作少,说话多,秋诗并不喜欢她。

「依照我的意思去办,就是恭敬。」秋诗说:「十时开会,你代我通知何经理。」

「对了,今天新总经理上任,听说总经理是个年青又好看的公子哥儿。」

「不要过问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秋诗挥一下手:「去工作吧!」

秋诗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两年了,办公桌上空放著一只精致的小花瓶,可是瓶子里不再有玫瑰。

送攻瑰的人呢?秋诗倒在办公椅上,捧著头。

突然有人敲门。

「进来!」

「马小姐,早安!」进来的是秋诗的助理贝蒂;一个少说话多做事的好女孩。

「早!」秋诗匆匆抹一下限角,提起精神:「你通知副总经理,副经理十点钟在会议室开会,还有,董事长陪新总经理来的时候,通知我。我要留下来等华氏商行一个电话。」

「是的!马小姐。」

贝蒂出去,秋诗不敢再胡思乱想,她进总经理室,检视一切,经过装修,总经理室已焕然一新。

今天来的新总经理,是董事长的儿子,一直在新加坡分行工作,直至最近老总经理退休,他才由新加坡赶回来。

听说他才三十二岁,不知道是什样子。

她正在想著,对讲机响了:「马小姐,董事长和总经理刚进门。」

「我立刻来!」秋诗拉了拉身上的黑色套装,她匆匆走出去,在大办公室,看见董事长身边站著一个很有风度,黑皮肤,高鼻梁的男人。

他绝对称不上英俊,但气宇轩昂,自有吸引人之处。

「秋诗来了!」董事长对她一向很有好感,霍英平随著父亲的呼唤,他回转身,看见秋诗,很快,被她的古典美吸引住了。「欢迎你,总经理。」她略微一弯腰。

他伸出了手,稍迟,她也伸出了手。于是,两只手连在一起,好一会。

「秋诗是你的私人秘书,同时也是秘书长,」董事长唤醒儿子。

「很好!」他迅速放开手:「希望我们能合作愉快。」

「秋诗是个很能干的女孩子,她会是你的好助手。我们到其它部门看看!」

「很好。」霍英平的视线,仍然停留在她的脸上。

直至开会,在严肃的气氛下,他才把自己控制下来。

开完了会,董事长有事先离去。霍英平和秋诗回办公室的时候,霍英平说:「马小姐,我们一起吃午餐好吗?」

「对不起!总经理,我早已和贝蒂约好。」

「不可以退约吗?」

「我是很守信约的!」

「明天呢?」他并不灰心。

「明天再说吧!」秋诗回到办公桌:「失陪了,我还要整理今天开会的纪录!」

「那……」霍英平顿了一会,终于垂首走进总经理室。

***

丽诗是个好女孩,但是,在程世浩的面前,她会变得非常刁蛮。

程世浩是个很秀气,很斯文的男孩子,那张白皙的脸;可以算得上英俊,他虽然没有根长的腿,很阔的肩,但是,身材很适中。

他在马家已住了四年,也做了丽诗四年的补习教师,丽诗会考得了「三优」,那完全是程世浩的功劳。

而他本身,是港大电机系的学生,还差一年就大学毕业。

程世浩在房间里看书,丽诗走进来,一手把他的书抢去。

「小丽,别把我的书撕破,我花了九十几元买回来的。」

「我不喜欢你做书呆子,你看书看了一个早上,还不够?」

「多看参考书,会增加知识,小丽……」

「唏?你怎叫我小丽,我不喜欢人家说我小,因为我懂得许多许多,我思想成熟,会分辨是非,我已经长大了!」丽诗把书往后一扔:「陪我去看电影。」

「改天好不好,我想把书……」

「今天星期日,少看半天书不会死的,是不是?」

「但是,我正看得入神……」

「好,好,你不去,我叫罗伦斯陪我去。」

「谁是罗伦斯?」他突然紧张起来。

「罗伦斯是个男孩子。」

「我知道他是男孩子,可是,你们是什时候认识的?」

「早认识了,」丽诗翘起了鼻尖:「别以为只有二姐才有许多男朋友,其实,我的男朋友比她可能还要多呢。」

「你……」程世浩已忘记他那本近百元的参考书:「女孩子太滥交是不好的!」

「老古董。」丽诗旋著她那条鹅黄色的背心裙:「谁像你?两只眼楮一个鼻子,活了二十一年,连一个女朋友也没有。」

「我们大学里也有许多女同学!」

「那你带一个回来看看啊!你知道妈咪很疼你,一直把你当儿子看待,她知道你有了女朋友,一定会很高兴。」

「可是,我……」

「别我我,你你,你到底去不去,你不去,我找威廉。」

「怎?又来一个。」

「还有许多个。」

「你想看哪一套电影?」程世浩完全投降。

丽诗掩住嘴忍著笑,其实,她根本没有兴趣交男朋友。她表面充成熟,实际心理仍很幼稚、那些罗伦斯、威廉,只不过是她的同学的哥哥,她对他们是绝不理睬的。

至于程世浩,由于一起生活了四年,接触又多,因此,她对他有很深的感情,不过,她也只不过把他当自己的兄长看待。

她和程世浩走出房间,踫上梦诗,她拉著梦诗说:「三姐,我到你们酒店的COFFEE

SHOP饮下午茶,可不可以付八五折?」

「八五折?你以为是公司大减价?不。不过,你可以签单啊,你可以在单上签我的名字就行了!」

「那你要不要付钱?」

「当然要!酒店又不是我开的。」

「那我不签单,应该由程世浩付账嘛!」

「你这小丫头,就只会欺负世浩。」梦诗搔一搔她的头发:「世浩,别太迁就她,否则她会变红番。」

「唔!三姐,你是说我未开化,蛮不讲理。」丽诗是最会撒娇的。

「你以为你真的很乖?」梦诗捏一下她的只果脸:「世浩比你听话多了!」

「都是你!」丽诗向世浩嘟著小嘴:「我不跟你看戏了!」

「小丽,我可没有犯错……」

「世浩,这就是你不对,你老是迁就她,会把她宠坏的。」梦诗向妹妹举起拳头:「乖乖的跟世浩看戏,再发野,我可要打你了!」

「HOO!」丽诗向梦诗扮鬼险,她跑出大门去了。

世浩连忙追出去。

梦诗笑著摇一下头,她刚回到房间,电话铃响了。

梦诗靠在床上,拿起电话筒。

「梦诗!」那是表姐美施的声音。

「时间好准啊!我刚回来。」

「路易想请你跳舞。」

「我不要做电灯泡。」

「你可以和你的舞伴跳舞。」

「我哪来的舞伴?」

「只要你肯点头,还怕没有男孩竞争一下子?你单是挑选,就够麻烦了。」

「路易的朋友?」

「唔!他的朋友都想追求你。」

「凡夫俗子。」

「你到底要怎样的男孩子?真的要白雪公主的白马王子?」

「总之,没有一个男人我看得顺眼。」

「你好傲慢,像你这种人,终有一天会被一个男孩子迷死。」

「天方夜谭。有人想把我迷倒,那恐怕第三次世界大战也会爆发。」

「别神气,表面越冷的人,内心越热,」美施非常肯定地说:「你要就不爱,一旦爱上了,那,就会很痴心。」

「你不要说得像个专家好不好?这世界上,不会有男孩子迷倒我,哪怕他真的是白马王子。因为我很冷静和很理智。英俊的外貌,花言巧语,都无法打动我的心。」

「好,我等待著你为爱情流泪的那一天,受了委屈,可不要向我诉苦。」

「放心,我根本没打算恋爱。」

「做老姑婆?」

「NUN!」

「那将是全世界男人的损失。」美施笑著问:「今天星期日,怎样打发时光?」

「你担心我寂寞?要办的事情可多呢!一个星期上班五天半,正好趁今天做一些私事,比如洗头发,把房间重新布置……」

「你们酒店的总经理许志荣,还是个王老五,约过你没有?」

「第二天上班就约我吃晚饭!」

「怎样?」

「送他一颗软钉子。酒店里百分之八十的独身汉都约过我。」

「结了婚的董事长?」

「哈!他更坏,第一天就约了我。」

「又是一个软钉子?」

「不,我答应了。」

「什?你竟然看上了那老风流?」

「嘿!当我把董事长夫人带到的时候,他吓了一跳,许夫人是著名的母老虎。」

「好绝啊!」

「表姐,我不会学你的,年纪轻轻就给路易锁住。我不喜欢束缚,我要自由自在,像海上飞翔的海鸥。」

秋诗回到办公室,看见那空置两年的小花瓶,竟然插上一朵鲜玫瑰。

她把花枝拿起来,想著,有点疑惑,终于,她想到了贝蒂。

秋诗拨了一个电话给她。

「贝蒂,为什送我花,今天又不是我生日。」

「花?我没有送花给你!」

「花不是你送的?那,会是谁?」

「我!」秋诗放下电话抬起头,看见霍英平。

「女孩子的办公桌上应该有花,喜欢玫瑰花吗?」他微笑问。

「喜欢,谢谢!」

「你喜欢就好了,以后,我会每天送你一朵玫瑰花。」

「那太麻烦了!」

「不会麻烦,下面有花店,只要通知一声,他们会照办。」霍英平对秋诗目不转楮:「刚才有没有约贝蒂吃午餐?」

「还没有。」

「陪我吃一次午餐,好吗?」

「我可不可以拒绝?」

「绝对不可以!」

「那,我只好答应了!」

「答应了!」他很高兴:「我先订座。噢!我忘了问你喜欢吃中国菜还是西餐?」

「吃西菜比较方便些。」

「希尔顿好不好?」

「没意见。」

「DENBAR很富罗曼蒂克情调,而且还有音乐,同意吗?」

「同意!」

「好极了!」他兴高采烈地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很久没有答应异性的约会,秋诗的心情有点紧张。

从此之后,秋诗差不多每天都和霍英平一起吃午餐,有时秋诗会请贝蒂一起去,贝蒂参加过几次,发觉霍英平对秋诗有意思。关于秋诗的往事,贝蒂是知道的,贝蒂很同情她,希望霍英平能填补她空虚的心灵。

这天下午,老地方,秋诗和英平在一个卡座里,吃自己挑选的食物。

「秋诗!」

「嗯!」

「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可以,随便问吧!」

「你为什老是穿灰色和黑色的衣服?」

「你不喜欢黑色和灰色?」

「不是不喜欢,不过你那年轻,应该喜欢一些较为鲜艳的颜色。」

「我已经二十四岁了,老了!」

「四十二岁的女人,也未必喜欢黑色。」

秋诗没有说话,继续低头吃她的午餐。

「你很少笑。」

「唔!」

「不喜欢笑?」

「呆子也会笑的是不是?」

「因为你不快乐,没心情笑。」

「你猜对了!」

「你没有理由不快乐的!」

「我有理由一定要快乐?」

「听说你的未婚夫……去世了!」

「是的!」

「你穿黑衣服是纪念他?」

「假如你喜欢这样说,我不反对。是的,我没有忘记他……」

「都快两年了,是不是?你还不能忘记他?」霍英平对死人妒忌起来。

「十四年前我家死了一只小猫,我直到现在还不曾忘记。」

「人,不能永远生活在回忆里。」

「是的!我也希望忘记他。」

「我可以帮助你吗?」

「用感情帮助别人,比用金钱帮助别人困难,你花得起钱,但未必舍得花感情。」

「我毫不吝惜。」

「你有很多感情?」

「不多,但足够。」英平的眼中满含深意:「让我用行动去表达自己,好吗?我一定要令你快乐!请相信我!」

「试试看。其实,我对自己也没有信心,不过,我真的非常感激你……」

由那一天开始,秋诗似乎在逐渐改变,面上的笑容多了,她缝新衣的时候,会选一些粉红、娇黄的料子。

有时候,她会和丽诗说说笑话,和爱诗斗斗嘴,不再像从前那样,郁郁寡欢。

这天,秋诗穿上铁锈红的丝绒楼裙,同色高跟鞋和针织手袋,在全身镜前转来转去,越看就越觉得自己年轻漂亮。

梦诗敲门进来。

「大姐,好美啊!」

「别取笑我了,穿衣服这门学问,在我们四妹妹当中,你是最高深的。」

「可惜我穿了漂亮的新衣没有人欣赏。」

「你是不肯让人欣赏。」秋诗关心地问:「在大学里,你说那些男孩子不够成熟,现在出来做事了,总该有一位合意的男士了吧!」

「没有。我现在认识的,都是一些唯利是图的男人。他们说话的字眼里,很少没有提到金钱,我最讨厌这种男人。」

「你还年轻,多耽几年没有关系。总有一天,你会踫上一个你喜欢的。」秋诗看一看表:「时间过得真快啊。」

「你要出去了?」

「不忙,还有二十分钟。」

「还记得徐森一的《浪里情》?」

「记得。这本书,我托你买的。」

「我已经替你买到了!」梦诗把手中的书扬了扬:「不过,我看,我买得不合时,因为,你不会有时间看小说。」

「你……」

「大姐,你有了男朋友?」

秋诗脸上一片红,她说:「别胡猜,我哪来的男朋友?」

「那个男人,高高的,黑黑的,很有绅士风度,对不?」

「你……见过?」

「我没有眼福,但是美施见过,有一天六点钟,你和他由CATSTREET走出来,大概是吃完下午茶吧!」

秋诗低下头,弄著手袋。

「蜜运了!」

「他追求我,不过,我和他只是朋友,真的,我没有骗你!」

「为什要否认恋爱?仍然怀念瑞年?还是根本不喜欢他?」

「他是我的上司,他对人很好。」

「你是喜欢他了,何必再为两年前的往事制造哀伤?」

「我对自己没有信心!」

「姑婆说你是个不祥的人,你相信了?」梦诗摇一下头:「她的话,完全没有科学根据、瑞年的死,也与你无关。」

「但是,姑婆带我去看相,那相士说我孤独一生!」

「那些江湖术士,要是真的能知过去未来,趋吉避凶,他就永远不会死,而且应该算准机会发大财,他已经成了大富翁,还用得著蹲在那些地方给人看相?」

「你的话也有道理。」

「我虽然不喜欢男人,但是我不反对别人恋爱。」梦诗很认真地说:「爱情来了,抓紧它,上天给你的机会不会很多,你不要错过,人的幸福,往往在一念之间溜走。」

「谢谢你,梦诗。你是最了解我的人,我会永远记著你的话。」

「我把书放下,你看完了,借给我,我也是徐森一的忠实读者。」

「你先拿去看,看完了再还给我不迟。」秋诗有点难为情:「最近我比较忙些。」

「徐森一知道了会哭的,因为他失去了一个小说迷。」

「他的作品我从来不会错过,只是时间性的问题,我一定会看的。梦诗,你猜徐森一的样子是怎样的?」

「我没见过,他不大爱出风头。不过,从他的作品看来,他的年纪不会很大。他的小说,充满年轻人的梦想。」

「真希望见见他!」

「二十分钟过去了,快出门吧!」

早上上班的时候,还是天朗气清,可是一到下午,就下起雨来。

虽然雨势不大,毛毛雨。可是滴了几小时,已满路泥泞。

近来天气干燥,尘上大,混拌著雨点,就凝结了不少大小不一的粒泥。

梦诗穿著全套白色套裙,襟上一朵紫色美翎兰,紫色的高跟鞋和手袋,好清雅高贵的打扮。她下班出来,一看见马路就发愁。

她轻轻地走,怕弄污了裙子,当她走向停车场的时候,突然她身边吱的一声,一辆跑车,在她裙边刹住。

汽车轮溅起了一串泥泞,梦诗那白色的裙子,立刻加了几朵灰色的花朵。梦诗是躁火性子,可不像秋诗那样轻声软气,她嚷著说:「你到底会不会开车?」

一位男士由跑车下来,他看著梦诗的裙子说:「糟糕!白色衣服弄污了,就不能再穿。」

「那你就不该把汽车驶过来。」

「我不是有意的,小姐。」

「不是有意?马路那宽,你走投无路?非要挤过来不可?」

「我要开车进停车场,不走这条行线,走哪一条?其实,是你不对。你应该走人行道的,你跑出来,有什不良后果,只好骂自己,忽不了谁。」

「什?你做了错事,竟然恶人先告状?」梦诗一面用手帕抹裙子,一面骂:「你是个没有受过教育的野蛮人。」

「你这样生气,无非因为不甘损失,你这套衣服值多少钱,一千?一万?假如你够胆说五万,我一样赔得起!」

「你,」梦诗抬头看他一眼,他穿著米色西装,料子很名贵,看来是个富家子:「你们这种人,以为金钱是万能,几乎连杀人,也可以赔钱了事。」

「你不要钱,要衣服是不是?好,告诉我,衣服在哪儿买的?我还你一件。」

「哼!」

「独一无二的?难了!」

「你这种人应该下地狱泡油锅。」

「那严重?」他冷笑:「我本来想向你道歉,但是,我决定收回。」

「你非道歉不可!」

「绝不道歉,不过我倒愿意赔偿你的衣服,一个女白领,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你……」梦诗非常生气:「狗眼看人低,该死!」

「坦白说出来,衣服在哪儿买的!」

「收起你的臭钱吧,你永远买不到。」

「只要有钱,世界上不会有买不到的东西,包括你!」

「你竟敢侮辱我?」梦诗用鞋尖踢著地上的泥水,他的米色西装,也多了几朵小泥花。

「哈……」一连串的冷笑声:「我的西装才只不过值二千。我不会在乎。况且,像这样的西装,我还有好几十套。踢吧!小姐,你又多损失一双高跟鞋。」

「你该……」

「我该下地狱泡油锅是不是?我马上就去,拜拜!」他跳上车,跑车呼的一声开走了,这一次,泥泞溅上梦诗的胸前。

「该死,该死!」

他听得见才怪。

梦诗气得差点没哭,其实,她是从来不哭的,她认为哭泣是懦弱的行为,她一向看不起哭哭啼啼的女人,因此,她绝不肯流下半滴眼泪,何况,为那种人流眼泪,根本不值得。

她一咬牙,继续走向停车场。

梦诗回到家里,丽诗看见她全身上下,鞋子都泥点斑斑,她感到好笑,「三姐,你现在像马戏班小丑。」

「我是杀人王,别惹我,当心我杀了你!」

「哗!好厉害!」

「梦诗,」端姨闻声跑出来:「你怎会弄成这样子?」

「今天踫上一个缺德鬼!」

梦诗回到房间,由头到脚的洗涤一次。

罢舒一口气,美施的电话来了。

「我已经答应路易的求婚!」

「你是全世界最笨的人。结婚,简直是跑进坟墓。」

「你不喜欢路易?」

「全世界的男人都是坏蛋,他们该死的,包括你的路易。」

「你今天好象不快乐。」

「不快乐?嘿,我很高兴呢!」

「到底发生什事?要不要我来看你?」

「谢了,我很好!」

「我和路易想请你做伴娘。」

「也谢了!」

「梦诗,你是我的好表妹!」

「你为什不找二姐?」

「你知道,我不大和她合得来!」

「仍然不能忘记她和路易去看电影的事?她一向喜欢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痛苦之上,你又不是第一个受害者。」

「过去的事情还提她干什?我只是一心一意想请你!」

「改天谈吧!你今天找我,不是时候。」

「你很乐观的,什事情令你不高兴?」

「你送给我的套装裙,今天报销啦!」

「那套白色的?」

「对!傍一个冒失鬼溅得一身泥。」

「别生气,我另送一套给你!」

「不要再送,我一看见那套衣服就怒火中烧。」梦诗咬著牙:「今天我遇到一个最该杀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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