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伴蔷薇 第四章

「越红,你有没有想过,我们为什么嫁不出去?」她突然从鱼类生态转向老女人生态上。

「自己赚钱自己花,自在潇洒,只有无法养活自己的人才委屈结婚。」

「咦,这句话好熟悉。」

「我前天听到一位古圣先贤说的。」

「别羞辱我。」

「我说的是实话。」我叹了口气,「海伦,我们又不是十七岁,早该从梦境中醒来。你可晓得,现在连嘉露这么大的女孩子都不做梦,她们只讲求现实与手段。」

「她变了。」海伦喃喃自语,「嘉露小时好可爱。」

「不是她变,是我们老了。人总是会老的。」

「卖老!」她噗哧一笑,「我脑袋里都是水泥,你再多的灰色毒素也传染不到我。」

我们俩吃完了李子、葡萄、梨、只果,吃得肚子发胀嘴发酸,才心甘情愿地站起来。

「走吧!」

「不参加他们的舞会?」海伦指著游泳池畔的露天舞池,到处点著五颜六色的灯笼,舞影婆娑,音乐飘飘,真是美极了。

「我们加起来都快六十大寿了,还跟年轻人鬼混什么?」

「越红,你这种老处女情结愈来愈有问题。」

「十七岁时便已不是处女。」一时之间,竟有万端感触在心头泛起。

「原来你还在对那件事耿耿于怀。」

「如果有健忘药,我愿意吃一粒。」

「你就别记得那件倒楣事成不成?记那么清楚,有谁会给你奖赏?」她没好气地瞪著我。

「是惩罚,不是奖赏。」我静静地说。

「你的道德观这么强烈,怎么不随八月朝圣团去麦加膜拜真主阿拉?」

「阿拉说好婬者死,我不敢去。」

「要跟你说多少遍,那不是你的错!」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是自愿,怎么没错?」我别过脸,因为想流泪。十七岁的往事仍让我无限羞耻,当时的我那般年轻,怎么会犯的罪?

「十七岁的小表会有多少见识?又懂得什么?好吧!版诉你,越红,就算你是犯罪,犯的也是无知的罪。」

无知的罪?

海伦送我回去,一路上在她的小车里给我洗脑。

我沉默不语。

事实的真相如何,不必要等盖棺论定。

她在门口放下我走了。小车留下一阵黑烟,她再不修,迟早给环保局当大乌贼抓去。

我进屋时,灯大开。

「谁?」我失声惊呼。

一个大男人围了条浴巾从浴室中探出头来,一见到我也吓得立刻缩回头去。

糟了!我遇到强盗,而这大胆匪徒竟还在我家洗澡,使我的毛巾用我的香皂。

我急得要哭,赶紧夺门而出。

「小姐,等等!」那人套了条短裤,立刻追来,把我堵在楼梯间。他人高马大,找简直没有逃的余地。

我年轻时遭人欺骗,现在却要在自家门口遇害,如果挤上了社会版角落补空,必会被写些艳尸、香消玉殒等字眼,然后是一大段提醒单身女子多加小心的专家访谈。

「对不起,我没有恶意。你别哭。」那人居然好言劝慰。

「走开。」我以为自己胆子够大还能应付,不料才开口竟是呜咽。

「我叫陈诚,你为什么在我家里出现?」他仍堵著我,我就像一只被捏在手中的鸟,上天无门,遁地无路。

这个歹徒,竟敢自称这是他的府上。

「你再挡著我,我就叫救命。」

「你叫好了。」他让开一条生路,「但是你还得解释你怎么会有我房子的钥匙?如果解释不清楚,你会有麻烦。」

我们上中学时,把觳觫念成了鼓栗,现在才知道这两个字的真意。

这人不但是歹徒,还是狂人。弄不好,他会杀掉我,他已经完全意识不清了。

棒壁王先生正好在此时步出电梯,看到了我们,我立刻向他跑过去。他却不如我这样开心,惊奇地问:「陈先生,你几时回来的?」

都是海伦出的馊主意。她只告诉我,房主是个女设计师,到瑞士进修去了,却没说清楚她也不过是个二房东,真正的主人是眼前这名彪形大汉。

「原来你是我表妹的朋友,她真糊涂,应该告诉我一声,真对不起,差点把你当贼抓了。」

我受了一顿惊吓,但问题还没解决。

陈诚是地铁专家,应政府邀请回台北替国家尽力。

本应分有宿舍,但他想自己有家,何必麻烦别人?现在可好,一进门才发现我住此地。

但我无处可去,总不能再回办公室睡沙发,晚上蟑螂成群结队地出没,老爱舌忝我的脚,再可恶者,黄百成穿汗衫工作,我无法忍受。

「我回来了,房子应该还我。」他理所当然地说。

我顽强抵抗,绝不屈服。

「你去叫警察好了。」我昧著良心说。

「小姐,我看你也是个知识分子,不要不讲理。」他有一种慑人的气质,但对我完全不管用的。

我如果要讲理的活,今晚就得提行李滚出去睡大马路。我也是血肉之躯,怎受得了餐风露宿呢?

「你有没有朋友什么的,可以去寄宿?」我反过来要求。

「我自己的家,为什么不能回来住?」他皱著眉头说。

现在的路还是叫马路,但具有骑士精神的人愈来愈少。

大概像恐龙一样已经绝迹。

这是天下女性的悲哀。

而此人是我此时的悲哀。

「因为我无处可去。」我装痴扮呆,耍起无赖来还满象,若南茜张见到,必然再也不敢麻烦我。

「小姐,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他仍皱眉。也许是因为我势利眼,因为他有这幢房子可遮风蔽雨,我竟觉得他甚是英俊。

「我姓越,吴越的越,越红。我们可以交个朋友。」我伸出手,笑容可掬。

他只好勉强与我一握……

当然,这个朋友不是白交的。

他让出了卧室,睡客厅沙发。

那沙发是他自己设计,睡来当然分外舒适。

一夜无话。

我居然很快地就睡著了,一点也没有为这不速之客失眠。

这年头愈是没有道理的人,愈是理直气壮。

我奇怪自己如此厚脸皮。

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我找不到房子。

不是没试过。台北的房子奇贵不说,找还奇难,就算找到了也不附带家具。

我没有功夫去为了一张椅子或一个碗跑断腿。

这儿一切都是现成的,有什么不好?

甚至还有个现成的门房驻守在客厅,万一有歹人入侵,随时可以英雄救美。

最令我满意的是这个英雄并不把在下当美人。

他把我当疫疠。

我们像表错七日情的男女主角。

我开心极了。

一早起来,就闻到了面包香。

有人在烤蒜头面包,还有咖啡,磨豆的那种,可不是即冲即饮。

我以最快速度梳洗,溜进了餐厅。陈诚房东正背对著早餐桌,在瓦斯炉上煎香蕉。

我坐稳,左手拿碟中的面包,右手持咖啡杯。有这么好的早餐,我是全天下最快乐的房客。

陈诚煎完了香蕉回过头,一见我又吃他的面包又喝他的咖啡,整个人愣住了。

「早安!」我拍拍椅子,「请坐。」

遇到我这样有礼貌的人,孔老夫子也会叹:吾道不孤。

「早。」陈诚果然没发我脾气,他是名君子,可欺之以方。

「这是什么?」我瞪著那盘令人馋涎欲滴的香蕉。

「毒药。」他用叉子叉了一口,吃象文雅。

「看起来很好吃。」

「我也这么觉得。」他丝毫没有请客的意思,我只有品尝自己的手指头。

「你预备什么时候开始找房子?」他又问。

「再说吧!」我塞了一嘴面包,含糊应声。

「你不觉得住在这儿不太方便吗?」

「不觉得。」我只觉得宾至如归。这顿早餐棒极了,拿起玻璃杯,倒了满满一杯蕃茄汁。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我信得过你。」

他笑了笑。

「希望你能尽快去找。」陈诚站了起来。他生得伟岸挺拔,又有肚量,虽然只短暂相处,但也能让人觉得他人不错。

想到自己对这样一个人欺诈耍赖,不免有些自惭,但此时此刻,自惭是万万不可的。

我应该坚持。

否则便得露宿街头。

「我去上班,回头见。」

「越红小姐。」他叫住我。

「嗯?」

「如果方便的话,你可否晚些回来?」

「你不方便?」

「我有客人。」

「我们把话讲清楚,你要我几点回来,才不碍事?」我是个小人,打开天窗说亮话的明理小人。

「十点半好吗?」

「可以。」

「谢谢你。」他如释重负。

我不配他这么客气,赶紧逃走。

嘉露在百成公司等我。

我进办公室时,她跷著二郎腿抽著烟,模样之老练,象30岁的女人。

其实她遇到过的事情,普通的30岁女人也未必遇得到,若不幸遇到,也只会哭。

但她终究只有15岁。

15岁的少文应该如青只果般可爱、芬芳。

我把香烟从她嘴上拿下,扔进烟灰缸。

「干嘛呀!」她怪声怪气地叫了一声。我这才发现她还穿著昨夜的衣服,她一夜没睡?

年轻真好,她夜夜笙歌,却丝毫没有疲态。

「别忘了,你是青春偶像,不是可怜的山地雏妓。」我板起面孔。

天下女孩子都死光了也不干我的事,但嘉露不一样,她是我妹妹。

虽然没有任何血源关系,但我对她的感情就是不一样。

「好!别说教,我有事找你帮忙。」

「免谈!」

「你不问什么事?」

「不会有好事!」

「你真是我所见过的最聪明的人。」

她也聪明,懂得拍马屁。

「哼哼!」我冷笑。

「帮我打一对金袖扣,跟你送爹地一样的。」她撒娇扮痴。

「干嘛?」

「我喜欢。」

「你连有袖子的衣服都不穿,怎会要袖扣?」

「我送人。」她忸怩地说。

「有什么人好到值得送金袖扣?」

「难道爹地好到你送金袖扣?」她狡猾得很。

「他值得。」我深深吸气。

「你该不会——」

「胡言乱语些什么!」我声色俱厉,把她吓了一大跳,一脸受伤的表情,过了好半天才恢复自然。

「那么凶。」她低下头。

「孙国玺是个很好的继父。」他怎么不好?对我恩同再造。我要是肯识相点,听从他的指导,现在必定是台北女强人。

但我做女强人又有什么意思?

女强人的背后是孤独、寂寞……

我不做女强人一样拥有这些,何必外求。

「好吧!他是好人,看在他面于上,替我打金袖扣。」她摇著我的手,像又回到五岁。

「我从不抄袭自己。」

「那——打一副类似的。」她很聪明地说。

「雷同就是抄袭。」

「你故意的。」

「少找我麻烦,行不行!嘉露,你一夜没回去,孙国玺一定会耽心,回去吧!」

她生气地走了,我知道她一定马上回去。

回去跟孙国玺要金袖扣。

她年纪小小,还变不出什么高明戏法。

让她去要吧!与其放在孙国玺的保险箱里,不如让她送心爱的人。

有爱,是件好事。

就算是错。

下班后,我仍伏案工作。

这种一流的工作精神,却不遭老板喜爱。

黄百成到下班后才回来,一见到我,便大声呼唤。

「别用功了,快回家去。」

我不理他。

「越红,拜托好不好。」他改为哀求。

「拜托什么?」

「你如果现在肯走,我放你一个礼拜的假。」

「你骗小孩!」

「真的。」他压低声音说,「我放你假,顺带请你游垦丁。」

「这是贿赂,你找错人了,我不能接受。」我做得兴头,再一个钟头,这支别针就打好了,我要拿到「小香港」去寄卖,卖它一等商价。

「别那么清高,越红,高抬贵手。」

我就这么被他连推带赶地轰了出去。

他交女友竟然利用办公室,所有的白领阶级都应该以他不齿。

骑上脚踏车后,我往回家的路上行去,走到一半才想起房东先生也有客人。

我在哪里都不受欢迎。找到公用电话打给海伦,纺拓会下班晚,我们可以一起去吃比萨。

我是不吃那种东西,但为了友情的缘故,可以看她吃。

铃响了很久才有人接,告诉我海伦在忙,没法子接电话,要不要留话。

我连看人家吃比萨的福气都没有。

把车骑到公园,里面一大堆小孩子,有的攀竹竿玩,有的荡秋千、溜滑梯。

我也有事做。

任何无聊成年人都可以名正言顺地坐在公园一张椅上发呆。

但也只容许发呆到天黑,一到六点半,公园的小孩全回去了,正经人也都走了,黑暗中,公园里开始有了奇异的活动。

我想起了报上的新闻与警告,只有滚蛋。

去找了一间咖啡厅坐,里面供应简单的饭菜与饮料,叫了一杯茶。

闲坐著无聊,向柜台借了报纸,百无聊赖地翻著,突然之间,我看到了一个名字。

我像触电般地怔在那儿。有多少年没见到这个名字了?我放下报,闭上了眼楮。

久久才再张开,心中酸涩的狂潮不能止息。

南茜张曾说过我是个情感的白痴,没有心也没有泪,我周围的人也莫不作如是想,只是未像她说出口罢了。

其实我不是的。我也有过爱,也有过恨,血管里流的一样是血,眼中也会流出泪来。

只是我一直克制得很好。

此刻我却失态,因为那三个字刺激得我太深。

我——还以为已经过去了。

待者在我的水杯中加水,我用报纸遮住脸;这世上任何人都不能见到我流泪。

我也发誓不再流。

都十年了。

我轻轻叹了一口气。

人生,究竟还有几个十年?

十点半,我回到家,正预备开门,里头传出说话的声音。不好!陈诚房东还在招待女友,说不定正在卿卿我我,随便闯入,后果可得自己负责。

但卿卿我我怎会如此大声?我偷听了一会儿,发现这一对冤家正在吵架,间歇传来哭泣的声音。

没想到陈诚的面貌温文儒雅,为人竟如此粗暴。

我看不起使女子伤心的男人。

那种人不配列为公民,他们的低等动物性,大过了该有的美德。

但旁人的闲事我管不著,是非之地也不宜久留。正要闪身下楼,门却叭嗒一声,我只有躲到廊柱后面。

陈诚房东没有送客的礼貌,那名女子哭著走出,边走边擦眼泪,由于匆忙,并未注意到我。我站在隔壁房门前假装开锁,一边偷眼看她,不由佩服她好本事。她虽然哭得伤心,但走到电梯前时,已经擦干了泪,低著头做无事状。我猜等她在电梯内补好了妆,到了大门口,谁也瞧不出她曾经哭过。

电梯来了,我大胆地回过头去,看清楚她的侧脸,急忙地掩住嘴,免得惊叫起来。

巫美花,她是巫美花!

真是个巫婆。

两个大男人被她搅得神魂颠倒,再看不起她的人也要赞她好本事。

我为黄百成感到难过,他终年打雁,却不料这回被大雁啄瞎了眼。

岂有此理之至。

但这也证明天理昭彰,报应不爽。

恋爱这椿事,不是别人伤你心,就是你伤了别人的心;如果能功德圆满,那是前世修来的,不是侥幸。

「美花——」

陈诚不知吃错什么药,等巫女都走了几百个钟头他才失心疯般地追了出来。

我躲之不及,只有对他傻笑。

七第二天早上起来,没有咖啡香,没有大蒜面包。根本没有早餐。

我原谅陈诚房东,他高卧不起有值得原谅的理由。你绝不能因为某个人伤心而责备他。

我肚子饿极了,自己做早餐吃,冰箱中库存丰富,大罐的牛奶、新鲜的起士、葡萄汁、香橙、真空包装的香肠,真是应有尽有。

我应该感谢上天,恩赐给我这么充满人性的饮食,我的人生将因此而丰足而和美。

我用蛋和牛奶煎面包,又烤了香肠,给自己倒了一大杯葡萄汁,真是神仙不易。吃饱喝足,把碗筷拿到水喉下冲洗。我体谅陈诚,他一个大男人容易打破盘碗,我照顾自己算了。

「陈先生,我上班去了。」经过他寝室时,我打了声招呼。他够勤快。昨天一天他就已经把储藏室整理成房间,把我的破烂东西扔了进去,所以我昨夜一回来,便识趣地躲进去。虽说是储藏室,经过整理后,也粗具规模,反正是免费的,至少比睡办公室的沙发好。

寝室中没有响动,陈诚先生大概正在流泪饮泣。失恋是人生的重大打击,而且绝不免疫,倒霉的话,一生会来上好几次。

这是命。

我出了门,正预备跨上赤兔马,突然一丝可怕的念头闪进了脑海——陈诚一夜没有动静,该不会是想不开了吧?

明知道自己无稽,我还是义无反顾地丢下车冲上楼。

他不能死,如果死了,现场不但会被警察封锁,我还会被叫到警察局问话。

我不上相,不能为这种事变成新闻,订户会说,陈诚这个同居人也不怎么样嘛!

拜海伦这个糊涂蛋之赐,我变成了某人的同居人;偏偏这事还不能与她多提,她会大惊小敝,命我立即迁出,麻烦可就大了。

「陈先生!陈先生!」我猛拍房门。

糟了,他可能真的……

我一生从未如此著急过,心一灰就头皮发麻,用尽全力把门撞开。

陈诚并不在床上。我大惊失色,再仔细一看,他老先生不知为何竟四仰八叉地倒在床下。

我奔过去,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

「喂!喂!」我弯身摇他,「你不能睡在这儿,醒醒。」

他不醒,一张好看的脸醉得红通通,眉毛眼楮鼻子全皱在一块儿,在梦中仿佛还有天大的委屈。

「起来!」我使出了狠劲去拖他,他居然毫不客气地倒在我身上。去他的!我气得想不管他,但又推不开。

「美花!美花!」他居然哭起来。

我真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自找的,我只有像哄小孩般安慰他,可怜我也没真哄过孩子,手拍在他脸上倒似在掴他耳光。

「不哭,不哭。」

「美花,别离开我。」他在梦中又梦到了那个负情女子,呜咽如婴儿。

「不离开,不离开。」我哄骗他。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又拖又拉把他弄上床,累得我半死。

「陪我!」他抓著我的手。

放肆!

我甩脱了,他闭著眼楮双手在空中乱抓。

我塞给他一个枕头。

抱枕头比非礼我好。

他抓到枕头后安心了,满意的表情看得我好一阵心酸。

我从没有看过男人痛苦的一面。所谓英雄有泪不轻弹,男人通常隐藏感情,若把情绪示人,比如当众发脾气、拍桌子,都是有所图谋。今天乍见陈诚房东赤果果的心,不禁大感震撼。

我不是没请过假,但从没有为任何人请假。

尤其是为一个男人。

这违反我的原则。

可是陈诚痛哭的脸让我没有了原则。

我打电话给黄百成请假。

「你怎么可以在这节骨眼请假?」黄百成难得今天去上班,居然还在电话中对我鬼吼鬼叫。

「你不是说要放我一个礼拜假,还要送我垦丁旅游吗?」

「那也不能趁这个时候,后天陈董事长的女秘书要来拿订的红宝石……」

亏他还记得那么多事!嗦嗦的一大串,讲得话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早做好了!」我不高兴地说话。我又未卖身为奴,就算是建金字塔的奴工,也可以休息一下吧!

「你最好早点回来,百成公司少不了你。」

对对对!我是美丽的西施,如果吴王夭差一天看不到我,就会相思成病。

他如此之春风得意,应该陪巫美花小姐四处游逛,少管姑奶奶的闲事。

安顿好了陈诚,我开始烧茶打果汁,这些都是酒鬼不可缺少的恩物。

我从未想到过会为一个男人做这种事情。

实在可笑。

但我居然高高兴兴地做,过了一会儿,我还发现我在哼歌。

我一定是疯了。

但我的心情好得出奇。

半个钟头后,我把煎蛋、吐司、果汁、茶放进了托盘,送到陈诚醉汉房中。

他抱著枕头呼呼大睡。

我等他醒。

他一直睡到吐司变凉,煎蛋的油凝结在盘子边缘。

我坐在床边看著他。

从来没跟任何人接近过,但我放心大胆地坐著看这个痴情美男子。

十个黄百成也比不过他,我不知道为什么巫美花不要他。

也许,各人的缘分不同。

巫美花不以世俗的眼光挑选男友,倒是颇有见识。

电铃响了,我去开,是巫美花。她看见我很吃惊:「越红,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怎么会在这儿,问得好!

我还想问:「你怎么也在这儿呢?」

但此刻不是玩你问我答的时候,我一把将她拉了进来,难怪一早黄百成就在电话里向我咆哮,原来白雪公主来探七矮人了。

「陈诚喝了酒,你快去看他。」我说。

巫美花急匆匆地去了,想必陈某也是她从前的心上人,而此时我只为他可怜。

可怜他遭人抛弃,还需以酒解闷。

从前我听说有这样的活宝,必定不屑加鄙夷,但对陈诚房东,我竟无法不给予同情。

他只不过提供一间柴房供我使用,我越红也非没见过世面,竟然如此之势利眼。

巫美花闯进陈某的闺房时,我回到自己柴房。长吁短叹既已无益,不如去上班。既可消遣又可赚钱。

才换好衣服,巫美花就来敲我房门,眼楮红红的,我忽然想起了鳄鱼,它们总在吃人的时候流泪。

我一向喜欢鳄鱼,也对巫美花颇有好感。

「我还有事,得走了,拜托你照顾他。」她咬著嘴唇,像是挺为难。

「他需要你。」我看看她,平心静气地说。

「我——」她的眼眶又是一红。

有的人天生命好,福气大。两个男人为她寻死觅活,她还哭呢!

「你最好留在这里陪他,」我心拙口笨,「他伤心极了,弄不好会出人命。」

「我知道——可是我也没办法。」她低下头。

是啊是啊!爱情如水向东流,一去不回头。既是覆水难收,再留下来又有何用。我是个局外人,却还不如她想得通。

「好吧!我照应他。」我只有慷慨应允。

「百成那边——」巫美花迟疑地。

我的嘴巴看起来真的那么阔吗?

我向她保证,如果胆敢吐露半个字,就触电雷殛而亡。

尽避这种事不易踫到,她也礼貌性地表示感激。

巫大小姐走了,我叹了一口气。她好歹算起来也是个艺术家,怎么谈起恋爱来如此之缺乏艺术?

陈诚仍熟睡如死猪,紧抱著的枕头也松了。我获得一个结论——一个人若只想独处时,他不需要任何人。

我关上卧房门,难得的假期,应当好好利用。

但令我诧异的是,陈诚房东是一尘不染的人,此刻除了他自己外,房间内外可是干净整齐。根本不必要我多耗力气。

他是怎么办到的?我看清洁女工也会含羞愧死。陈诚没回来时,我天天在电脑旁边留话给她;她可能是个文盲,看都不看一眼。

我后来就改了这个滥习惯,她若是会打电脑,何必来辛苦做女工?

既然不必打扫房间,我也不必强求自己做个什么有用的人。我打开客厅的矮柜,里面有成千上百的录像带,我抓了一卷,又泡了杯茶,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

我不是有意忘掉某人在受苦受难,他是自找的,怨不得别人。

录像带是部北欧片子——狗脸的岁月,主角是个小表,顽皮极了,也知道伤心,但顽皮归顽皮,伤心归伤心,像两片兜在一起的分裂物。

小孩是天底下最矛盾的物事。

男人也是。

他们做出某些事,也后悔某些事,但还是要做。

我既没有小孩,也没有男人。

我是我。

值得庆贺。

我又去煮咖啡,在里头滴了两滴白兰地。这是安海伦最喜欢的喝法。

正想著她,电话就来了。

「你怎么不去上班?」她质问。

「我不舒服。」我再大的胆子也不敢说一同居住的人生病。

明明只是同一屋檐下住,也会听成「同居」。

「我来看你。」

我连连推辞,告诉她不敢当。

「我有话跟你说。」她这才炸了起来。

我教她在电话里说。

「电话中说不清。」她暗示目前有人可能在窃听电话。

「那就别说。」

她恨极我的态度:「你这个没心没肺的混蛋,嘉露出事了。」她大叫,意图震聋我的耳膜。

出事?

我立刻赶往医院。

嘉露正在急救。她的子宫大量出血,密医不小心,帮她堕胎时,连子宫一起刮破了。

她只有十五岁。

我全身发冷,眼泪扑簌而下。

嘉露不是海伦的妹妹,所以她能花五分钟,好整以暇地告诉我。

但嘉露被送到医院急救时,死也不肯讲家里的电话,只要院方通知安老医生。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做。但安医生登时赶去,他通知了海伦,海伦找到了我。

「我打电话给你继父和母亲。」海伦比我早一步到医院,双目红肿,我错怪她了。

「我继父?」我张大嘴。天哪:孙国玺会杀掉嘉露。

「他不在,你母亲也不在,秘书说他们去香港了。」海伦哽咽。

这就是父母。当你需要他们时,他们神出鬼没,永远不在场。

我教海伦别哭,嘉露还没那么糟,她很快就会好起来。

「我爸爸说她希望很微小,那个密医把她刮了一个大洞。」

「安医生呢?」

「在里面,手术同意书也是他签的,你们不会介意吧?」

「那当然。」如果嘉露侥幸有救,还得谢谢他肯热心助人。他可以不签这个字,也可以不来的。

「现在还有谁知道?」

「没有了。嘉露的主治大夫是我父亲的老友,他会保密。」

我相信他会的,只要嘉露不死,应该不至于消息外泄。

我听见自己呜咽地说:「她还小,为什么受这种罪?」

海伦轻轻拍著我。那年,我央求她帮忙时,她也这样拍著我。

我的命比嘉露强,至少,她没有海伦这样的朋友。如果出了怎样的过错,只得由自己背负。

这还不可怜吗?

我哭过了,去打电话。问秘书可有跟香港连络的方法。她忙忙去试,教我十分钟后打来。她不知道我有什么急事,但孙国玺的事谁也不敢马虎。

「怎么样?」海伦一等我放下话筒就问。

「再联络。」

「你还要打给谁?」她见我又拨号码。

「公司。」

「你不是不去上班吗?」她关怀过度,已经超过限度了。我板起面孔,她只有乖乖走开。

我打到公司去,果然没人接。黄百成有了如花美女,怎不乐得出去逍遥游?

无奈之余,我只好打给陈诚。

他睡得真一点不含糊。电话响如雷鸣,他也能安之若素。奇的是,这个节骨眼我还惦记著他。

「吉人自有天相。」海伦安慰我。

但愿如此。

我向上天祈祷,不要再教嘉露多受罪,我愿意分担她的罪过。

我在她幼时给了她坏榜样。

「你知不知道那个男的是谁?」海伦问我。

「我还想问你。」我没好气。

「你真的不知道?」海伦不相信,「我爸刚才告诉我,你上回带她去检查。」

「我没有问她。那次只是虚惊一场,我要她多加小心。」

「她不听你的话。」

「这年头有谁听谁的话?」

「说得也是。」

废话!全是废话!包括我自己开口的,任何一句对嘉露都没有用处。

她正像待宰的羔羊般,躺在无影灯下任人宰割。

没有那种经验的人,全然无法想象那种可怕。

十分钟后,我又打电话给孙国玺的秘书。

「浅水湾的电话接通了,可是孙先生不在,他的管家试图联络他。」

「你打过香港分公司没有?」

一言惊醒梦中人,她又慌慌张张去打。

猪!不可饶恕的猪。

「别发火,就算你继父能立即赶回来,又能怎么样呢?」海伦已经恢复了冷静。

「至少比我一个人承担这么多的好。」我抱著头坐下来。如果嘉露有个三长两短,我不会原谅自己。我——一直都在袖手旁观。

「咦?我爸出来了。」海伦奔了过去。

安老医生看起来十分疲倦,十年前他还精神奕奕,跟现在完全不能比。

「爸,嘉露怎么样?」

「手术完成了,剩下的得靠她自己。」安医生扯掉了口罩。脱去手术服。

「她还没脱离危险期?」海伦这样问时,我简直不敢往她那边望。一瞬之间,我只觉得信心尽失。我以前觉得人生全然透明是一种清澈,现在才明白,我只是不停地擦拭从前的污点,而那污点已把生活的一切浸蚀了。

安老医生走了,海伦也急急拿起皮包:「越红,我不能陪你了,十一点公司要开会,没办法请假。」

她去了。

全世界的人都弃我而去。

我把头深深埋进自己的臂弯。

护士准我进观察室看嘉露,这还是安医生的面子。

她奄奄一息地躺著,像只刚从水沟里捞起的小猫。我别过脸去,狠狠喘了口气才看她。

她的双眼紧闭,嘴唇泛白,脸上全没有了血色,像刚刚遇到了吸血鬼。

多亏安医生出面,否则在血荒之际,我还真找不到血浆给她。

说她不聪明,她却能捅了漏子后还知道找个高人来善后。

找安医生当然比找我强。

「嘉露!」我轻声唤她。

「嘘!」护士在旁边阻止我,「别吵她。她睡著了,她需要休息。」

我痛心之极,真的孤独无援,只好回外头去等。

秘书终于找到孙国经了,但他没空接听,换我妈来。我一听见她的声音,突然什么都不想说了。

我们不像母女,在这瞬间,我们像仇人。

「发生了什么事?你说话啊!」她急急地叫,声音之大,就象在隔壁。

她开心什么?她什么时候也没开心过。

「去叫孙国玺来。」我冷冷地说,「是他的事。」

「反了!你竟敢命令我!」她气得叫。

「你不去叫他,你会后悔。」

孙国玺来了,我告诉他嘉露在医院里时,他沉默了半晌,只说了句:「我知道了,谢谢你。」气派恢宏,真不愧是个漂亮人物。

币电话前,背景声音是我母亲,她尖声问:什么事?什么事?

孙国玺在夜晚九点半才到,他当然不会从容不迫,但也没有因此而发狂。

我母亲跟在他后面,惊惶失措。她的心智自五岁后一直没有成长过。

上天厚爱她,照顾她,她是圣经里「既不放也不收」的鸟儿。

「嘉露还在观察,她——没有醒。」

孙国玺点了点头,坐下来闭目沉思。过了好一会儿,我才领悟到他原来是在祷告。

嘉露若能在此刻醒来,问他要三千万拍聂小情,他一定会给她,并且全力支持她与王祖贤别苗头。

他只有这么一个宝贝。

我,当然不算。

不管母亲愿不愿意,我把她拖开了。

她抗拒著,但她抗拒不了,我的力气比她大得多。

「走开,别惹孙国玺。」

「我是她老婆,怎么叫惹他?」母亲气坏了,我还没这么忤逆过她。

「你是他老婆,可不是他女儿的妈。」我用十几个字扎破她。

「怎么不是?」

「你去看看嘉露的身分证。」

她不响了。她不是嘉露的妈,却是我的,过了一会儿,把气全出在我身上。

我也不怕她。

我什么都不怕,只怕嘉露死。

她五岁时就一直粘著我,可是我对她从来不在意。

在某些方面,我甚至不喜欢她。

此刻,我深深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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