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会四方 第六章

「快点告诉我,靖云为什么曾留过那么长的头发,后来又为什么剪掉?‘一叶知秋’又是怎么回事?那和靖云不会注意女人又有什么关联?快告诉我啦!是你自己说要跟我说的,趁现在靖云和彦都还没来,你快告诉人家啦!廷!」袁咏春少说已缠了东方御廷半个小时以上,而且一点也没有放弃的迹象。

而西门靖云是去常家——也就是常忆秋的父母家——接回家小住些时候的「准新娘」常忆秋,至于北堂彦和雷梦冬则正在从西班牙南部赶往这儿的途中。

东方御廷约莫是欣赏够了她的「逗趣表演」,终于良心发现的开启金口。「好吧,就告诉你吧!注意听了,关于靖云的种种,得从他六岁时被绑票后又被撕票的事开始说起……」

☆☆☆

电视这一个星期来一直播放著一椿涉及国际绑票案的新闻……

谤据路透社最新消息指出,喧嚣一时的「四

方联合财阀」之名门公子西门靖云被绑票案出

现重大发展!绑匪在取走了巨额赎金后,并未

依约送回六岁的人质,经过警方一个多月的全

力动员,人质依然下落不明,警方于今早正式人

质可能在赎金到手前便已遭撕票,但警方和「四

方联合财阀」并未放弃,依旧继续全力搜寻人质

的下落……

「忆秋,快上来,我们该回去吃晚饭了。」一名玩得全身湿透的小男孩对一块到溪边玩的常忆秋唤道,其他的玩伴也频频对她招手。

「好,就来了。」尚仁立在溪中的常忆秋,拧了拧自」己的衣摆,衣服上的水便再度回归溪中。

咦?那个大麻袋是什么东西?正要上岸时,小女孩发现被溪流从上游带下来的一只密封的麻布袋,正卡在溪中两块并立的大石块门缝中。好奇心驱使小女孩跑过去一探究竟,她把湿透的绳索解开,拉开麻布袋的袋口,小嘴不禁大叫。「哎呀!是一个人也!」

小女孩目睹袋中的小男孩那副惨相,幼小的心灵不禁莫名的刺痛起来——

那昏迷不醒的小男孩双手被牢牢绑在背后,双脚也被紧紧绑住,而且四肢捆绑的地方有多处破皮且渗著血丝的伤口,两只手臂和双腿也到处青一块、紫一块,嘴巴则被人用胶带贴住,面色惨白至极。

「快!快叫大人来呀!快去叫我爸妈来,快呀!」小女孩首次淌下莫名的热泪,小小的一双手臂紧紧的抱住那个昏迷不醒的小男孩,不停的嚎陶大哭,「快叫我爸爸、妈妈来呀!」

小女孩虽懵懂无知,却清楚的知道泪己很害怕手臂中的小男孩再也睁不开眼楮。

☆☆☆

幸好常忆秋的父亲便是这个偏僻小镇的医生——唯一的医生,妈妈则是唯一的护士。在详细的诊断治疗告一段落,一直守在诊疗台边的常忆秋便含著泪,急急的追问:「爸爸、妈妈,他要不要紧?会不会醒过来?」「放心吧!,小秋。」常父双手用香皂洗净后,才温柔慈爱的替宝贝女儿拭去泪水,说:「这个孩子运气相当好,虽然身上有多处伤口,但却大多是一些皮肉伤。不得事的,等药效过后,他就会醒过来的。」

「真的?真的?」小女孩喜极而泣,小手紧紧抓住案亲,一次又一次的求证。

常氏夫妇不禁相视莞尔,常母极为温柔的说:「当然是真的。难道小秋不相信爸爸的医术?」「小秋当然相信,爸爸是全世界最好的医生,妈妈是全世界最好的护士。」小女孩心无城府的说。

「所以小秋可以不必担心了,对吧!来,妈妈带你去洗洗脸。」

「不、我要在这里陪他!」小女孩异常执拗的守在诊疗台边,怎么也不肯离开。

常氏夫妇微笑著互看一眼,常母便去浴室拿来湿毛巾,在诊疗台边为宝贝女儿擦脸。

☆☆☆

可怕的梦魇一直紧紧的抓住小男孩不放,会咬人的凶恶大狼狗、粗鲁凶暴又残忍的绑匪,成天痛殴他、虐待他、恐吓他,还放任大狼狗追他、咬他,经常让他饿肚子,甚至连喝个水也被折腾个半死、如果吓哭了或痛得大叫,则会换来更多的虐待。

这样的遭遇,对一个六岁的小孩而言,是多么的可怕啊!

小男孩痛苦害怕的直冒冷汗;冰冷的唇颤抖个不停,却没有发出任何哀嚎,只是在昏迷中,恐慌无助的直抽搐。

小女孩见状,又心疼的大哭,紧紧握住他的手,大叫:「别怕,快醒醒,我会一直在你身边保护你的。」

小女孩的哭喊,将小男孩从恶梦中唤醒,同时也唤来了慈祥的双亲。

「你别怕,已经没事了,我会保护你的。」小女孩含泪甜笑。

小男孩呆得了一下,看著那张涕泪交加的可爱小脸一时忘了害怕。然而,当他瞥见随后进来的两个陌生的大人时,恐慌再度向他袭来,他将自己的乎抽离小女孩的小手,退缩到诊疗台的角落,贴著墙面表现出露骨的恐惧和自我防卫。

小女孩因而放声大哭……小男孩又呆愣了一下,常氏夫妇则面面相觑。

☆☆☆

一个星期过去了,小男孩依然未曾开口说话,而且依然很怕和人接近,但已经不排斥小女孩在他周遭,一公尺外的出现。因此,他的三餐便由小女孩负责,而小女孩也非常乐于接下这份差事。

谤据常父判断,小男孩可能是遭受严重创伤,才会导致非官能性失语症,甚至有自闭症的倾向.但因常父并非那方面的专门医生,所以无法确定并他有效治疗。本来他们应该到城里去向警察报案的,但一方面是因为小女孩坚持不准,最主器的原因重要则为他们也最怕警察,那将会夺去他们现有的小小幸福。

所以到最后,常氏夫妇决定收留小男社,取名「于夏」——于夏天捡到的意思,直到小男孩的有人来找他为止——若他有其他家人的话。

☆☆☆

这夜,雷电频鸣,风雨交加,小女孩强忍住害怕的心理,走到隔壁的房间探望小男孩。只见小男孩蜷缩著小小的身子,躲在被窝中,不停的流泪,却不敢买出声音来。小女孩因而忘了自己的害怕,站在床边小小声的说道:「小夏,你别怕,小秋来陪你了,我陪你一起睡,你就不会怕了。」

她踮起脚尖爬上床,小男孩闻言转过身,恐慌无依的泪眼相向。

「如果你怕我靠你太近,我坐在床边陪你好了。」说著,小女孩便准备爬下床。

小男孩却意外的扑向她,将她紧紧抱住,不准她下床。

小女孩又惊又喜,这是于夏第一次主动接近她哩!「我们一起睡吧!」

小男孩不再反对,于是两个小孩子便抱在一起睡觉,外面的狂凤暴雨和闪电始终未曾平歇,然而小男孩却度过了一个没有恶梦的夜晚。

☆☆☆

第二天开始,小男孩便成天粘在小女孩身边,但依然不会说活,而且对常氏夫妇和其他人依能保持戒心,不肯让忆秋以外的人靠近。

现在的常于夏已经会和常忆秋到溪边去玩。

「小夏,注意了,鱼儿跑到你那边去了。啊——」常忆秋脚底一滑,整个人跌进水里,常于夏伸手去抓她,一个重心不秋,两个人一齐跌全身湿透。

常于夏在大眼瞪小眼过后,首次展露出开心的笑容,看得常忆秋惊喜万分,连连叫道:「你笑了,太好了,小夏终于对我笑了。」

小男孩因而笑得更加粲然。常忆秋真的好喜欢他的笑容,她从来不知道男孩子也能拥有这么漂亮的笑容哩!

接近黄昏时分,两个人才尽兴而归,却乐极生悲的在回家路上遇到了一只眼神疯狂的大型野狗。

汪——呜——汪汪——!

「别怕,小夏,我会保护你的,别怕!」常忆秋用自己小小的身体挡在常于夏面前,她自己也很害怕,可是她更怕那只野狗会攻击于夏。因此,尽避她的双脚抖得多厉害,她都没有逃走,拼命保护身后脸色修白、不断抽搐的于夏。

面对著面目狰狞的疯狗,于夏脑海中那段被大狼狗追咬的可怕记忆再度浮现,让他又回复到最初遇见忆秋时最糟糕的自闭情况。不过他的手却紧紧的抓住忆秋的衣角。

「小夏,别怕——」小女孩鼓起勇气,捡起地上的石头,向大野狗丢掷,想借此驱走它,没想到却更加刺激那只狗,只见它「汪——!」的大声一犬,便腾空跳跃,扑向他们。

小女孩并未逃开。只是闭上双眸,紧紧的抱住小男孩,刹那间闪过脑海的念头是——不要伤害我的小夏!

——!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那野狗被人从头顶狠狠打了一棒,便仓皇的逃走。

「小秋、小夏,你们没事吧!」原来救难英雄是来迎接他们回家的常氏夫妇。「没事。大好了,小夏,爸爸和妈妈来了,我们就不必害伯了。」小女孩并未松开臂弯中的小男孩。

带氏夫妇轻轻的走近他们,缓缓的蹲在他们面前,和蔼慈爱的说:「太好了,你们都没事。」

常氏夫妇很想伸出双臂将两个孩子搂进怀中.却又怕会吓到小男孩,只好动口不动手。出乎意料的是小男孩竟然主动接近他们,搂著小女孩一齐投入他们温暧可靠的怀抱。常氏夫妇对这重大的突破同感欣慰。紧紧的抱住他们。

小女孩则又哭又笑的说:「太好了,太好了!」

☆☆☆

冬去春来,春逝夏至,一晃眼,已珲了一年。

常忆秋和常于夏一起入学就读小学一年级。

这一年来,常于夏虽然已经能和常忆秋及常氏夫妇正常的接触相处,也会笑会哭,但却依然不曾开口说话,因此常氏夫妇没办法知道他的真正年龄,就把他当作和忆秋伺龄,而忆秋又坚持自己要当姊姊,这样才能好好保护于夏。于是,忆秋就成了姊姊,而于夏是弟弟。

本来身世不明又有语言障碍的于夏是不适合念一般小学的,幸而常父和小学校长颇有交情,校长本身又是热心教育的好好先生,因此于夏才能顺利人学,和忆秋同班就读。

于算长得相当出色,是个非常漂亮的孩子,所以一入学便很受瞩目,大家都想和他亲近,他却感到害怕,还是成天都只跟在忆秋身边。所幸忆秋是个很容易和人玩成一片的孩子,她很巧妙的把于夏带进学校生活,渐渐的,于夏虽然还是未曾开口说话。也不让别人靠他太近,但已不会害怕待在人群中了。

奈何就是有些高年级的学生看不过去他们的其乐融融,一天,趁著老师们去开教师会议,而跑来欺负在树下玩游戏的常忆秋这一群一年级的学生,尤其是常于夏。

「不准你们欺负小夏!」

常忆秋抓了一把泥土丢向那个抓住于夏不放的高年级生的眼楮,那高年级生低叫一声,很生气的把常忆秋一把推倒在地。常忆秋在跌倒时,很不幸的被地上的枯枝划破了额际,伤处旋即淌出鲜血。

「哎呀!忆秋流血了.快报告老师!」

同学们一见到血便开始慌乱的骚动起来。

常于夏一反常态,冲过去紧紧抱住常亿秋,直叫:「小秋!小秋!」

常忆秋好生讶异,「小夏。你——你——终于开口说话了,太好了!」她紧紧的抱住常于夏,一点儿也没把自己的伤放在心上。

然而,常于夏可就不同了!;他像发狂般起身,冲向那个弄伤常忆秋的高年级生;拚命捶打他,嘴里不停大叫:「你可恶,竟敢弄伤我最重要的小秋!可恶!可恶!」

在场的人谁也没想到一向躲在常忆秋身后不吭一声的漂亮男孩发起狠来竟然这么可怕,当然也不知道他这么会打架,才没一会儿工夫,就把那个高年级生撂倒在地,骑在他身上拼命揍他,那高年级生被打得毫无招架之力,最后哭著喊救命。

其他的高年级生慑于常于夏骇人的气势,不敢靠近,全呆呆的杵在一旁看自己的同伴被一拳一拳的猛K,低年级的同学更是吓得鸦雀无声。

最后还是常忆秋出面。「住手,小夏,不要再打了!小夏,你再不住手,我就不理你了。」

常于夏这才停止手上的动作;转向常忆秋。「可是他弄伤了你啊!」

我不要紧的。真的,你瞧,血已经不流了。」常忆秋好感动,原采于夏是因为她受伤才——

「真的不要紧?」常于夏紧握住她的小手,猛瞧那个伤口。

「真的!」

确定血真的不再流时;常于夏才大松一口气,拚命抱住常忆秋,大声痛哭;「对不起,小秋,让你受伤了,今后我一定会好好保护你,再也不让你受伤了,一定——」

常忆秋怎么也没有想到一直跟在她身后的于夏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她从没想过要于夏来保护她,她只是一心一意要好好保护她的于夏而已,但是于夏的一番话却让她好感动好感动,眼泪忍不住滑下双颊。常于夏则不停哭喊:「小秋,你不要哭,我一定会好好保护你的。」

而闹事的高年级生剐乘机开溜,一场风波遂在未惊动老师们的情况下落幕。

从这一天起,常忆秋和常于夏保护者与被保护者之间的关系起了重大的变化,那是常忆秋捡到常于夏一年后的夏末所发生的事……

☆☆☆

时光从指缝间悄悄的飞逝,如今常于夏和常忆秋已是高三的学生。

「小夏,小夏,帮我把书包拿回家,我要去约会。」常忆秋像往常一样,理所当然的把书包丢给常于夏。

「怎么这样,我也要去约会呀!」常于夏嘴上嚷嚷罢了,事实上他早巳习惯眼前酌情况,只是爱和她拌嘴。

「你和G.F.(GirlFriend简称)的交往从来没有超过三个月,慢个几分钟赴约又会怎样?大不了又被甩一次罢了,反正很快又会有下一个傻女孩找上你了。」常忆秋说得轻松又自在。

常于夏满脸调侃。「嘿!小秋,你有资格说我吗?我记得你和B.F.(BoyFriend的简称)的交往纪承更辉煌哦,从来没有一个超过一个月的,不是吗?」

「臭小子,你敢嘲弄你老姊?」常忆秋一副「你不要命了」的气势。

每每遇到这样的情况,常于夏就会主动打住争执。「好好好,都是我的错,行了吧!快去换衣服,免得约会迟到了。」

原来常忆秋总是早上上课时顺便把便服带到学校来,放学时好顺利更衣去约会,至于换下来的制服,自然是和书包一起叫于夏带回去了。而穿便服出校门的方法嘛,当然是学生们之间的「秘密通道」罗!

「等等,常化秋,你太过分了,为什么老是欺负于夏?于夏又不是你的奴隶!」常于夏责任的G.F.替心上人打抱不平。

「就算当奴隶又怎样?反正那小子本来就是没人要的孩子,如果不忆秋好心——」常忆秋的B.F.来接她,赶个正巧;先声夺人的发表高论。

砰——!

谁知他话还没说完,便被常忆秋一拳正中鼻梁。「向小夏道歉!」

「小秋,算了——」常于夏反过来替鼻血B.F.求情。

「不行!快道歉!」常忆秋却坚持到底、态度十分强硬一点也没有商量的余地。

那个鼻血B.F.恼羞成怒的吼道:「你给我说清楚,是我这个B.F.重要,还是你那个弟弟重要?」

「当然是小夏重要!」常忆秋毫不考虑的回答。

POORMAN!他又犯了和前几任B.F.相同的错误,干起「自掘坟墓」的傻事。「很好,那我们之间从现在起就一刀两断,再见!」

「请便!谁希罕!也——!」常忆秋居然还向远走的、刚成「过去式‘’的B.f.扮鬼脸。

「小秋,你这又是何必,我已经说过我不在意——」常于夏轻叹一声。

「你给我闭嘴!好了,我先回去了。」她说著便从常于夏手上拿走自己的书包,头也不回的走啦!「好好去约会吧!」

「等等,小秋,我和你一齐回去!」常于夏马上跟上去。

「于夏,你不是要和我约会,陪我去看电影码?」常于夏的现任G.f.挡住他的去路。

「抱歉改天好吗?」

‘不行!否则我们就分手!」又是一个「自掘坟墓」的笨蛋。

「抱歉!」他的态度依然没变。

「你——可恶!」她想打他,高举了右手却狠下下心掴上他那张俊逸非凡的脸。「你滚,立刻激我再也不要见到你了!」

「抱歉!」随著第三声抱歉,常于更便毫不留恋的离去,以最快的速度追上常忆秋。

「你真是想不开,明明知道一定斗不过小秋的,又何必如此呢!瞧!白白丢了一个最佳B.f.了。」常忆秋的「朋友A」不知从哪儿冒出来,挨到「刚刚卸任「的G.F.身边——她老是在这样的情况出场。

「我早就知道了。更正!应该是和于夏交往过的女生心里都很清楚,于夏的眼楮里除了常忆秋之外,根本就容不下其他女孩。」那「刚卸任」的G.F.由衷说道。

☆☆☆「小秋,你为什么不等我?」常于夏好不容易追上常忆秋。

「你这个傻瓜,干嘛为了我被甩呀!」常忆秋白了他一眼。

「咱们是彼此彼此,不是吗?好了啦!我们一起去‘彩虹屋’吃地西,我请你!」对他们两人而言,像这样的画面实属屡见不鲜。

「不行,我是姊姊,我请客!」

「我有在打工,你没有,所以还是我请。好了,别争了,快走吧!」又是同样的结局——请客!

☆☆☆

点好东西坐定,常忆秋便又起身。「你先吃,我去一下院手间。」

凝望著她窈窕的倩影逝在眼界,常于夏眼中有难言的深情。

他,常于夏,不!正确的说是西门靖云,的确就像同学之间的传言所说的一般,眼里、心里一直都只获得下、容得下常忆秋一个人,只有常忆秋本人不知道!

究竟该怎么做呢?他的时间已经——

不经意的,他眼角的余光扫到橱窗外一个熟悉的身影,他又陷了瞧洗手间的方向,起身离座,走出「彩虹屋」和那个熟悉的身影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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