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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哈哈哈哈︱︱
不是我吹牛,别说迷死别人,就连有时候看镜子都会迷死自己哩!
想当然耳,像我这等高档货色,进入书院第三天自然就收情诗收到手软,受到许多爱慕的眼光。
本来也没啥大不了的,反正我早就立定志向将来要娶个绝世大美女。
所以对这些跟俺一样有个东西在腿间晃来晃去的家伙一滴滴的兴趣也没有,所以管他青菜萝卜、香蕉芭乐,全都拒绝了事。
一句可怜无辜的「抱歉!」,解决了大部分爱慕者的告白。
但凡是有原则必有例外。
话说高升学堂的学生中,有些出生富贵官宦之后。
若只是带点公子哥儿的骄纵气息倒也罢了,但偏偏就有那种自以为了不起的浑蛋,也不模清别人的底细,像个恶霸似地要所有人按照他说的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