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阎烨第一次在太阳底下出卖劳力,白色T恤早已湿透了,布料紧贴著上半身,清楚的展现结实的肌肉,模样十分养眼。
只是养眼归养眼,这个初次来到东方镇的男人并不是好相处的角色。
就算褪下全身的名牌衣物,拿掉手上的名表、戒指,然后穿上便宜的布鞋、T恤和休闲裤,也改变不了他那高傲的气质。
他总是抬高下巴,一副不可一世的睥睨模样,跩得像是所有的人都矮他一截。
确实,他是很有本钱跩啦!
可是一个有本钱的男人,为什么会穿著丑到爆的蓝色围裙,双手戴著粗麻手套,在烈阳下搬运一箱又一箱的龙眼。
还不是那个该死的胖女人造成的!她在早上七点叫醒他,然后开始了他以抵偿米虫生活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