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煮饭就顺便煮他的份,她很习惯的帮他做这些事,他也很理所当然的会帮她当苦力,有时还会陪她逛街买东西,甚至之后他成了名,从小鲍寓搬到华厦,他也直接买下同一层对门的房子,要她一起搬过去,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寻便一起搬过来了。
反正……顺便……嘛……
咦?
她呆了一呆,这时才惊觉一起搬家其实好像一点也不顺便,但她当时为什么没这么想过呢?
呆看著手里的粉讲,她有些失神,不懂自己当时为何会觉得那么麻烦的事是顺便,教道她从那时起就喜欢上他了,所以才会下意识的顺从同意他搬家的意见吗?
一想到这里,威威莫名觉得颈背寒毛直竖。
老天,她有这么重的奴性吗?不会吧?
不不不,绝不是这样的,虽然她常跑他家睡,她还是住在她自己的房子、过她自己的生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