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长城,东向沿著呼延河越过休伦湖,进了瀚海,大漠的景致壮丽得令人目不暇给,天像是无边无尽的蔚蓝,地像是无穷无际的黄沙。
这种景色令人想到小时候常见到陷入沙坑中的蚂蚁,不管怎么尽力地爬,就是爬不出来,最后慢慢下滑,落入沙坑那个不知名的小洞里,被藏在黑暗中的敌人吞噬。
蚂蚁的天地,就是那一方沙坑,只能陷入绝望的孤寂;而大漠许久都不变的景色,也让海震觉得自己像只蚂蚁般渺小,孤独无依地行走挣扎,转眼便可能葬送在这个荒凉的天地。
辞官离开军队后,他一个人不知道在大漠走了多久,从灸热到几乎教人著火的夏天,至严寒到冷风刺骨的冬天,再到冷热分明的春夏,他见识过了满是碎石树木稀疏的砾漠,也停伫过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甚至行商买卖的大市集、胡人部落的营账,都曾留有他的身影。
应该好几个月过去了吧?为什么还是没有她的消息?满脸落腮胡的海震呼了一口气,全是冻人的白雾。他已换了一身突厥人的装束,穿著一身皮袄,戴著毛帽,不仅仅是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更是因为这样的打扮,才能存活在这个严峻的环境。
可是他的脸还是冻僵了,脚步却没有停过,不断朝著未知的希望前进。
又走到阳光西斜,海震知道自己该找个地方度过今晚。虽然已经入夏,但大漠一到晚上仍如严冬一般,可以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一瞬间冻成冰棍,他必须加快速度了。
朝著阳光的方向走去,据他的经验,自己的位置应该离商道不远。这时节是商旅刚开始行动的时候,运气好的话,应该可以让他遇到一些人。
约莫走了一个时辰,海震很幸运地遇到一队商旅,而商旅的领队是名人称张老三的中年男子,为人十分风趣热情,见到海震一个人落单,知道他曾从军,入大漠想找人,便和其他的同行商人商量,邀他一起入伙。
入突厥的商道原就不平静,如果多了一个有武力的人,不啻多了一份力量,因此海震的加入十分受到欢迎,恰好这群商旅打算前去的地方和他的方向相去不远,他便干脆地答应。
他已经很久没有和同伴一起行动的感觉了。
入夜前,这群商旅在一个大石形成的山坳处停了骆驼,架起了大棚子生了火,一群人便围坐在火堆旁烤肉喝酒,吃著自己带的干粮。
「海兄弟,你说你是京城人,那你以前是跟著镇北将军打仗的?」张老三一行人热络地和海震攀谈起来,只知他姓海,却不知其姓名。
「算是吧……」海震答得保留,因他不想欺骗,更不想泄露自己的名号。
「恰好你与镇北将军海震同宗,有没有与他挺亲近的?不知海将军是否如传说中般骁勇善战,以一挡百?」
在一般百姓的心中,镇北将军是如天神般的人物,张老三一提到他,双眼便闪闪发亮。
「听说海将军持刀单骑冲向突厥兵马,刀子就这么一挥——」张老三比出一个砍杀的动作,「莫利可汗便从马上坠了下来,结束了突厥对我朝的抵抗。想不到战后,海将军毫不恋栈,选择寻爱千里,这才是真男人、真汉子!」
听到张老三的赞赏,海震只能苦笑。他总不能在这时候亮出旗号大叫「我就是海震」,然后站起来接受众人欢呼吧?
此时,其他商贾也跟著张老三开始赞颂起海震的功勋,逼得他这个唯一真正待过抗突厥军中的人,不得不说几句话。
「我只能说,一年前的那场仗,打得太过惨烈了。」他遥想起戎马沙场的生活,那种沉甸甸的负担似乎仍压在心里深处。「每天一张开眼就是杀人,一闭上眼就怕被杀,我们死了上万个弟兄,但突厥人却用更多的战马与人头来填长城的沟壑。战场上的血,恐怕到现在都成了黑色的污渍,永远去不掉。就算是海震将军,应该也觉得这样的血流成河是一场恶梦,而不是对自己的胜利沾沾自喜吧?」
尤其这其中可能还包含了于曦存的性命,海震的语气不由得沉重了些。
张老三长年在外头跑,自然是见多识广,对于海震口中的情景不难想象,只能幽幽地叹口气。「是啊!亏得我朝战士们的鲜血,我们这些商人也才能安心地做生意啊!」
他的话,激起了在场众人的大义之心,回应附和声此起彼落。
张老三豪气万千地举起杯子,「让我们敬勇敢的海震将军,也敬无数牺牲的战士英灵!」
「敬海将军,敬战士英灵!」
人人举杯狂饮,特别是海震,像在发泄什么苦闷似的,一口气便将一大碗烧刀子喝干,还脸不红气不喘。
「海兄弟,好酒量!」张老三竖起了大拇指,突然拉过自己随身行囊,边往里头掏东西,边向海震意犹未尽地道:「我这儿呀,有种胡人新酿的美酒,又香又浓又烈,待我拿出来让兄弟尝尝!」
他掏出一个酒瓶,珍惜的在海震的碗里倒了约一小杯的量。「别怪老三我小气,只能让你喝这些。这酒得来不易,原只有突厥王帐里喝得到,我还是因为跟突厥王庭关系好,才得了这么一小瓶。」
海震道了声谢,没注意闻闻酒香、品评一下是什么酒,便大口地往嘴里灌。其实现在什么酒对他来说都一样,永远不可能比得过于曦存亲酿的果子酒。
酒才入喉,他突然怔住,不敢置信地闭上眼回味一下口中余香,猝不及防地抓住了张老三的膀子。
「这酒是谁酿的?」他的目光无比清明,甚至有些过份的灸热。
「啊?」张老三吓了一跳,不太自然地想挣脱海震的手,心想这相貌堂堂的家伙,该不会发起酒疯了吧?「兄弟……你、你怎么了?可千万别激动啊!」
「不,我……抱歉,张老三,只是这酒的味道,让我有种熟悉的感觉,怕是故人酿的。」海震压抑住内心的激动,放开手。
因这酒的味道、香气,还有浓郁,分明就是于曦存的果子酒,只不过可能因酿酒的时日不足,香气与浓度比起他过去所喝的差了一截罢了。
「那你也别如此激动。」张老三抚了抚被他握痛的膀子,寻思海震口中所谓的故人,可能就是他在找寻的人,和这酿酒者该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无怪乎他会那么著急。想著想著便能释怀了,原被惹得有些不快的脾气,也消了不少。
「这问题你问别人,可能还得不到答案,问我就算问对人了!」他一拍胸脯,望著海震如星星般的双瞳,石破天惊地说出答案。
「这是一个小部落里的姑娘酿的……只不过这部落我也没去过,可不好找啊!传闻中那位姑娘美若天仙,酿酒的技术堪称一绝,还有个美丽的名字,叫萨巴?古芮丝,在突厥话里,便是指‘早晨的阳光’!」
「古芮丝!」押忽突然跑进于曦存的帐篷里,「外头来了一群中原的商旅,说要在这儿过一个晚上,你要不要出来看看?」
「中原的商旅?」于曦存眯著眼冲著她笑,「你又可以多买些胭脂水粉,勾引你的情郎阿塞雷了。」
「讨厌!阿塞雷哪里是人家的情郎呢?」娇笑著冲过去,押忽抓著于曦存的手就往外跑。「快快快,动作不快点,好东西就被挑光了!」
「不是说他们会待一个晚上吗?这么急做什么?」于曦存好气又好笑,但仍是顺著她的意,到了帐篷外。
由于中原的商旅很少来到这个没什么买气的小部落,通常是迷路或是顺路才会进来一下,因此部落里的人见到商旅都十分开心,纷纷拿出自家的好东西和商人交易。
两人才一出帐篷,于曦存便见到靠近酋长的营账前,来了一群陌生人,而部落里的男男女女,都兴高采烈地围著他们,好不热闹。
她其实对这样的交易没兴趣,但她却也同样喜欢中原商旅的到来,因为她可以趁机打听那个人的消息,即使商旅大多只知国家打胜仗,对那个人的去向也是模模糊糊,但光是听别人赞美她心中的那个人,也是愉快的。
和押忽一起走到人群里,她无心看著中原商旅展示出来的商品,耳朵虽然听著旁人吱吱喳喳的谈论或杀价,但心思却已飘向别处。这些中原来的东西——玉篦、花钿、脂粉等,或多或少勾起了她的思乡情绪。如果不是阿史那页丸透过酋长将她软禁在这个地方,会不会她早就回到京城,回到那个人身边,正在用著这些东西?
美丽的脸庞上,不由得露出了一个怀念却哀愁的笑。突然间,她感受到一种怪异的氛围,像是一直被人注视著,而那道目光是如此赤果果、如此的无礼直接,让她总觉得不太自在。
她直觉地往那道目光来向看去,然而这一看,她却犹如受了极大惊吓般,怔立当场,和那目光痴痴对望,再也移不开。
那是他吧?
虽然他换上了突厥服饰,还长了一脸大胡子,肤色黑了些,也瘦了许多,但从那炽热的目光,于曦存相信自己不可能错认,他便是她朝思暮想的海震。
不能控制地,她迈开步伐朝他走去,每一步都十分缓慢、坚定,像是怕打破了这个美梦,要是希望成空,恐怕伤心与绝望会让她立即死去。
终于走到了他面前,她握紧了拳头,试图控制复杂激动的情绪。「你终于来了。」她的声音有些抖,眼眶里也浮上水雾。
「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海震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楮。两年的分离,加上将近一年的飘泊,三年的时间已将他的心志磨得无比坚硬,但如今看到她,他还是觉得鼻酸。
只是他是男人,没有哭的权利,只能面无表情,掩饰自己的情绪。
「你变了很多。」她的右手慢慢抚上他刚硬的线条,试图感觉他的眉眼耳鼻,还有毛茸茸的大胡子,「以前叫你大黑熊,想不到你真变了头熊。」
海震的唇角只是微微一扬,笑意却没进到眼中,因为已被满满的感怀与情动掩盖。「你却没什么变,依然是逼人的美丽。」
事实上在他心里,她永远是最美的女人,即使身在异邦,仍旧是草原上最美的一颗钻石。「以前叫你小酒虫,想不到还真得靠这才找得到你。」
「你尝到了我的酒?」她咬著唇轻声问,就怕自己会失态地哭出声。
「这商旅之中,有人藏著一瓶你的酒。」他从来没有像现下如此感激上天,让她有著一手酿酒的好手艺,「只属于我的酒,现在却人人都喝得到。」
「但至少它将你带来了。」
第一滴泪,由于曦存的眼眶中落下了。熬了这么久,还是让她等到这一天,她该感激长生天,还是感激中原的佛祖?
或许感激的,是彼此的毅力,以及对爱情的信心吧!
「你知道……我很怕,我以为自己将会老死在这个天苍苍地茫茫的地方,随著部落迁徙到不知名的天涯……因为阿史那页丸的监视,所以我离不开,我只能一直酿酒,希望有一天你会发现,会来带我走。」
从一开始在甘州被人掳走,她以为她会死;在大军前被阿史那页丸刺了一刀,她以为她会死;被海震射了一箭,她以为她会死;后来被带回大漠之中,她以为她会死;甚至连遇到了草原上的狂风沙暴,她都以为她会死……
但她没死,可是谁知道她经历了多少苦难?一个人在兽皮制的硬床上哭了好久,却没人疼惜她,她又能向谁倾诉?
萨巴?古芮丝的笑容,是硬撑出来的。
海震如何看得下这个?他在战场上出生入死,但她的日子,也绝对不比他好过。于是他忍不住拥抱住她,重新感受心爱的女子回到怀中的感觉。
他的一生,终于充实了。
然而两人的重逢,并没有让这段爱情故事圆满结束。于曦存在部落中原就是十分耀眼的,她一开始和海震古怪的互动,已经让部落里的某些人瞧出不对劲,如今居然还拥抱在一起,这便让许多倾慕古芮丝的青年受不了了。
难道,这便是古芮丝喜欢的男人?
在部落里,女人可以自己挑选喜欢的男人,甚至不需婚嫁便可与其一夜春宵,以此挑出最勇猛的男性。可是古芮丝到了部落这么久,从来没有招惹过任何一个男人,难道和这个外来人才刚见面,就看对眼了?
一名突厥勇士皱著眉,欲将海震推开,海震却微微一个转身,将于曦存带到身后,另一手格开他,画了个圈将他推倒在地。
这下不能善了了,部落的其他男子也鼓噪起来。
「喂,你这个中原人未免太嚣张了,敢不敢接受我们的挑战?」
张老三看情况不对,急忙凑了过来,在海震耳边道:「老兄,你怎么一来就惹事啊?搂著人家部落最美的美女,难怪他们要发火了!被整个部落的人挑战可不是好玩的,你就别瞎搅和了。」
海震知道他的好意,却没有从善如流,只淡淡地回了一句,「她就是我要找的人。」
这下张老三也无语了,因为他明白海震为了找这个女人费了多少劲、吃了多少苦,如今好不容易找到,有些失态也是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