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见他写过字了。
他暗蹙了下眉,看了看纸的大小,又比较了一下字数,手一用力,下笔快准狠,原本我预计要写半个小时的字,他只用了十分钟就快速写完了。
狂草。这个时候也只有写狂草最快。
圆圆张了张嘴,只说:「哇!」
这就够了。
骆展阳放下笔,看我,「还有吗?」
我摇头。
「那走吧。」他先走了出去。
「哇!」我听到张薇说,「好帅!我从来没见他写过毛笔字啊!」
我笑笑,跟了出去。
骆展阳和张薇很熟,似乎还熟过陆元。坐在学校的一个水吧里,我心泛嫉妒地看著他和张薇谈笑自如。他们谈小时候的故事,谈以前的同学,谈现在的近况,谈家附近的邻居,甚至可以谈起老家的亲戚。
青梅竹马。除了这四个字,我实在想不到还能有什么更适合的字眼来形容他和张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