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钢笔作画,虽然尚未创出什么名堂,但罗先生十分欣赏他的才华,让他在店里打工,而且从不规定他上班时间做什么。
「罗先生早。」姚怡慧朝向端坐在后方工作室练字的罗秉夫道早。
尽避相处了五年,在她眼中,罗秉夫仍是个谜样的老板,年轻,才三十二岁,相貌堂堂却仍单身,说是商人也没见他认真经营这间店,可上门找他的政商名流,络绎不绝。
「早。」罗秉夫轻轻颔首,聚精会神,轻握著钢笔,完成周敦颐《爱莲说》的最后一句,落款。
每天早上他会在开始工作之前先练两个小时的硬笔书法,这是从小与爷爷同住养成的习惯,练字之前也试纸、试笔、试墨,而他的硬笔楷书与行书就如名家的字画,一向是钢笔爱用者眼中竞相模仿与收藏的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