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末流的言情小说作者,业余性质的。
其实言情小说在大多数人眼里,已是属于末流的文学载体,噢,也许根本不应该和「文学」二字挂钩吧?但尽避如此,我还是这「末流」文学载体中混得最末流的一员。
文笔?仅是普通而已。
情节?多数老套,过分一般。
人物塑造?读者评价: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不过,这并不影响什么是吗?我的生活仍旧在继续著——勉强算得上小康的家庭,身体健康的父母,疼我的丈夫,一份我比较有兴趣的工作,以及夜深人静时,那份让我著迷的,沉溺在电脑前敲敲打打的兼职。
我很知足,也很满足。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在写自传吗?」身后突然响起声音。
我心一惊,反应迅速地点击了关闭文档,差点忘记保存。
「怎么?怕被我看到?」丈夫笑笑,从我掌中接过鼠标,及时帮我进行了存档。
「你知道我不喜欢人家看我写的。」我松了松手腕,又活动一下肩膀,长期处在打字状态,我的肩周炎其实已经很严重了。
丈夫笑了,替我捏肩,「是在写我们的故事?」
又来了!我好气又好笑,自从他知道我在写言情小说,这几乎快成了例行的问候,简直比我笔下的情节还老套,「有什么好写的?只是写完上一个,这会儿脑子里没新的东西,所以写点随笔。」
「我们的故事为什么不能写?」丈夫嚷嚷,有些不平的样子,「我们的相遇那么浪漫!」
「怎么个浪漫法?」我睨他一眼。
「你看,如果不是公车上我踩你一脚,怎么可能续起前缘?咱们也算从小一起长大的吧?」他敲敲我的头,「女孩子不要斜眼看人。」
我喃喃自语:「早不是女孩子了。」又冲他扮鬼脸,「是,咱们从小一起长大,但你住城东我住城西,一年最多能见一次,可不算青梅竹马,所以没啥写头。」
「老婆……」
「没得商量!」我关上电脑,「走吧,我肚子饿了,出去吃点东西。」
「你最近还挺不耐饿的!」他环著我的腰,「每次都不肯写,咱们的故事很见不得人吗?」他咕哝。
「不,是因为我不确定读者会喜欢流水账啦!」我笑眯眯地说,不理会他的抱怨。
「反正你也没什么读者,就当送给我吧!」他还挺会说话。
我不为所动,「这礼物太贵重了,我想你受不起啊!」
看丈夫失望的神色,我忍不住在心底偷偷笑了。他一定不懂为何我在这个问题上从不肯让步,实在是因为,爱情注定是不公平的,先爱的那方一定会付出多些。
尽避他在我知道他爱我时已经爱了我多年,但我却不愿意让他知道,其实更早以前,我已经倾心于他。
他一直认为他爱我多些。
那就让他这样以为下去吧。我一点都不想说破。
在他爱我之前,我已经爱他好久了。在心底。